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3、圣餐礼


  

3、圣餐礼




  我要将我研究这圣礼的举行所得的进步告诉你。当我发行论圣餐一论文的时候,我还是墨守成规,毫不涉及教皇对不对的问题。但现在既受到挑战和攻击,甚至被推进决斗场,我将放肆发表我的思想,让一切罗马教徒共同啼笑。

  第一,约翰福音六章完全不在讨论之列,因它没有一点一画提到这圣礼。因为不仅这圣礼还没有设立,而且整个上下文都清楚表明基督是指对道成肉身的信仰而言,如我上面说过的。因为基督说:“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这表明基督所讲的是灵食,叫凡吃的就有生命,犹太人却以为基督是指口食,所以和祂争论。但吃不能给人生命,除非是用信心吃,因为那才是属灵的和给生命的吃,奥古斯丁也说:“为什么准备牙齿和口腹呢?只要相信,你就已经吃了。”吃圣餐的饼并不能将生命给人,因为有许多人吃是不配的。所以基督在这一段经文里所讲的,不能说是指这圣礼而言。

  这些话真是被错误引用为指这圣礼而言,如在教谕Dudum和其他地方所屡见的。但误引圣经是一回事,了解圣经的正确意义另是一回事。假如基督在这经文里是吩咐人领圣餐的话,那么祂既说,“你们若不吃我的肉,不喝我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祂就对一切婴孩,病人,和那些因事不能领圣餐的人(不拘他们有多大的信仰)加以定罪了。奥古斯丁在他反犹利安第二卷中,引英诺森的话,证明甚至婴孩虽没有领这圣礼,也吃了基督的肉,喝了祂的血,即是他们因教会的信仰而分享它们。我们要承认约翰福音六章不是指此圣礼而言,这是定案。因为这个缘故,我在别处已经写道,波希米亚人不能用这段经文来作他们领圣餐饼酒的根据。

  但有两处经文显然是论到这圣礼,即福音书上关于设立圣餐的记载,和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一章所说的。让我们个别加以查考。

  马太马可和路加都认为基督是以整个圣餐交给了他所有的门徒,而且保罗所传给的圣餐也实在有饼和酒。谁也不敢有相反的主张。再者,据马太的报告,基督论到饼没有说:“你们都吃”?论到杯祂却说:“你们都喝这个”;照样马可没有说:“他们都吃”,只说:“他们都喝了”。马太和马可都提到杯的普遍性,而没有说及饼的普遍性,好像圣灵预知这分裂要来,使一部分人不能领受杯,但基督是要大家都能领受。假如他们发现了“都”一字并不是和杯连在一起,而是和饼连在一起,你想他们对我们会何等愤怒!他们不会留一个小小的罅隙给我们逃走,他们会大声骂我们为异端分子,他们会给我们加上分裂派的罪名。但现在因为事实是有利于我们,而不利于他们,他们不会受任何逻辑的约束,这些意志最自由的人,就连属上帝的事也常常改变,把一切的事都弄得一塌糊涂了。

  但请你想像我是面对罗马教徒站着,向他们质问。我说,整个圣餐仅是给神甫的,不然它就也是给平信徒的。若圣餐如他们所想的仅是给神甫的,那么把饼或酒给与平信徒都是不对的了,因为当基督设立圣餐的时候,凡基督所未曾给与的人,现在也不要草率给与他们。若我们将基督的一个规定改变,我们就使祂的一切律法都无效,而且人人都要大胆地说,他不为基督的律法或规定所束缚。因为有了一个例外,尤其是在圣经中,就可以使全体无效。若圣餐也是给与平信徒的,那末饼或杯都不得不给与他们,乃是理所当然的。如果有人把平信徒所愿望的加以限制,不给与,他们就是违反了基督的作为,榜样,和规定。

  我承认我被这无可置答的论据所克服,我也承认我对它从来没有读到或听到,或找到什么反对理由。因为这里基督的言语和榜样稳如泰山,当祂说:“你们都喝这个”,这不是许可,乃是命令。若是基督命令大家都要喝,而且这话不能解释为仅是对神甫说的,那么不给平信徒所愿望的杯,就是不敬的行为,即令天使这样做,也是不敬的。当他们说圣餐饼酒同分配乃归教会决定的时候,他们的这种说法既没有理由,也没有权威的根据;它是不足令人重视的,又是不足说服那以基督的言行为根据来反对我们的敌人的。这样的敌人必须用基督的话去反驳,但这话是我们所没有的。

  如果教会有权在圣餐中将一部分不给平信徒,那末它也有权在洗礼和告解礼中将一部分从平信徒夺去。洗礼和解罪既然必须是整个地给与平信徒,圣餐礼也应该整个地给与凡愿望领受的平信徒。他们说神甫在弥撒中决不可只接受饼,如违就犯了大罪,他们一致说,唯一的理由就是有了饼和酒才构成完全的圣餐,这圣餐是不能分割的。当我听见他们这样说的时候,我很诧异。我要请他们告诉我,为什么对平信徒就要把圣餐分割?又为什么对他们不给整个的圣餐?照他们自己所说的,他们岂不知道,或是要将饼酒给与平信徒,或是若仅给饼就不是有效的圣餐吗?在圣餐中只用饼,怎么对平信徒算是完全的,对神甫就不算是完全的呢?他们为什么要在我的面前夸耀教会的权威和教皇的权力呢?这权威和权力都不足以破坏上帝的道和真理的见证。

  再进一步,如果教会能够不把酒给平信徒,也就能够不把饼给他们;所以教会能够把整个圣餐不给平信徒,对他们完全取消基督所设立的。试问这是凭什么权威呢?假如教会不能不给饼或饼和酒,当然也不能不给酒。教会对于饼或酒的权柄和对于二者的权柄必须都是一样的,假如教会对于两者没有权柄,它对其中之一也没有权柄,这是无可置辩的事实。我很想知道,罗马的谄媚者对这一点有什么说的。

  我觉得最关重要的即是基督的话说:“这是我立约的血,为你们并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太26:28)。这里我们看得很清楚,基督的血为谁的罪而流就给与谁,谁敢说它不是为平信徒而流呢?当祂给杯时,你岂不知祂是对谁说话吗?祂岂不是给大家吗?祂岂不 是说给大家流的血吗?祂说:“为你们”,好,我们且让这是指神甫;祂说:“为多人”,这不是指神甫,而且祂还说:“你们大家喝”。在此处我也能容易说无谓的话,使基督的话成为笑柄,如同我那亲爱的玩弄者所行的一般;但凡倚靠圣经来反对我们的,我们就当拿圣经去反驳。不管波希米亚人是好是歹,我其所以没有定他们的罪,就是因为他们的有基督的言和行,而我们一样也没有,只有人的空洞设计,即是“教会已经把它规定了”。其实规定这些事的并不是教会,乃是教会的霸主。他们没有得教会即上帝子民的同意,便擅自规定。

  人人既都同意,平信徒虽没有圣礼的表号,也领受圣礼的恩典,那么在整个世界中那里有需要,宗教的责任,和实际的惯例不许平信徒领圣餐饼酒二者,即有形的表号呢?若他们肯把恩典,就是更大的事,给平信徒,为什么不肯把表号,即较小的事,也给他们呢?因为表号在每一个圣礼当中,都要比它所表的东西不重要多了。他们既能让与较重大的事,有什么阻止他们不能让与较小的事呢?我仅能看出一个理由;这是由于发怒的上帝许可而来,好使教会发生分裂,叫我们知道,我们虽久已失掉圣礼的恩典,却在较不重要的表号上争论,与那最重要和最主要的事作对,正如有些人为仪式的缘故争论,与爱作对一样。这可怕的邪恶在我们为这世界金钱的缘故起来反对基督的爱的时候,似乎就开始发生了。因此上帝用这可怕的预兆向我们指明,我们重视表号甚于表号所表的本体。假若我们承认洗礼的信仰已赐给那等候受洗的人了,但不愿把信仰的表号即“水”给他,那将是何等荒谬的事呀!

  最后,当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一章说:“我当日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他是屹立不能摇动,堵住每个人的口。他没有说:“我当日许可你们的”,如那修道士撒谎所说的一般。有人以为保罗将圣餐饼酒都传给,是因为在哥林多教会里面发生了争议。其实不然。因为经文表明,他们的争议不是关于圣餐的饼酒,乃是关于贫富间的轻视与嫉妒,如经文明明记着说:“甚至这个饥饿,那个酒醉,叫那没有的羞愧”。再者,保罗说这话的时候,不是他将圣餐传给他们的时候,因为他不是说:“我现在传给你们的,是从主领受的”,乃是说:“我领受了而且传给了”——即是当他最初远在发生争议以前,在他们当中传道的时候就如此行了。这表明他所传给他们的是圣餐饼酒二者;而且“传给了”的意思,和“命令了”的意思是相同的,因为他在别的地方用这个字,也具有这种意义。因此这与那修道士所谓许可是毫不相干,他说的都不是根据圣经和理智的,简直是一盘杂货。他的对手所质问的,不是他做了什么梦,乃是圣经对这事有什么教训。他不能从圣经里面引一点或一画来支持他所做的梦,他们倒是能够发出强有力的怒喝来支持他们的信仰。

  你们这些教皇的谄媚者一齐来吧!有人控告你们不敬,专横,背叛福音,毁谤弟兄,你们为自己辩护罢。你们反对圣经上明显有力的话,将那不效法你们怀空想的诋为异端派。倘若有人真可被称为异端派和分裂派,那一定不是波希米亚人和希腊人,因为他们没有离开福音的立场;你们罗马人倒是异端派和不敬的分裂派,因为你们凭自己的幻想,反抗上帝明显的圣经。假如你们能够的话,你们就躲避这一击罢。

  那修道士说保罗写这些话,或给这个许可,不是为普世的教会,乃是为哥林多人的教会。修道士讲这样的话,还有什么比这更可笑和更幼稚的吗?他的证据是从什么地方得来的呢?是从他惟一的仓库,他那不敬的头脑得来的。若普世的教会在各点上接受,阅读,依照这书信,那么它为什么对书信中的这一部分不能同样接受呢?倘若我们承认保罗的任何书信,或书信的任何部分,不适用于普世的教会,那么,保罗的整个权威就要一败涂地。哥林多人就要说,保罗在罗马人书中关于信仰的教训不适用于他们。还有什么亵渎和疯狂比这更厉害呀!保罗所讲的一点一画,绝无不为普世的教会所必须遵守的!过去的教父直到这危险的现代,都不曾这样做。保罗对这现代曾经预言,必有亵渎者和瞎眼张狂的人起来,这修道士就是其中之一,甚至是其中的头目。

  我们姑且假定这不能容忍的疯狂是对的。假如保罗将许可给了一个特殊的教会,那么,就依照你们的观点看,希腊人和波希米亚人还是对的,因为他们是特殊的教会;因此他们只要不违反保罗所许可的就够了。再者,保罗所许可的,不能违反基督所设立的。所以我要代替希腊人和波希米亚人用基督和保罗的这些话来叱责你们这些罗马人和谄媚你们的人。你们也不能证明你们有权威可以更改圣经,你们更没有权威控告那些鄙视你们的骄傲的人为异端派。相反的,你们倒应该被控为犯了亵渎和专制的罪。

  再者,有居普良一个人就足够制服罗马教徒,他在他的论沉沦者第五部中表明在他的教会中惯常是将圣餐饼和酒一概给于平信徒,甚至给与小孩,并且把主的身体交在他们大家的手里;关于些事他举了许多例证。譬如他对教会中的某些教友曾痛责如下:“那亵渎的人因不得立刻用肮脏的手领受主的身体,也不得立刻用污秽的嘴唇喝主的血,而对神甫发怒。”你看他所说的是平信徒,是那想从神甫领受主的体和血的不敬的平信徒。你这可怜谄媚者,在此处你有什么要辱骂吗?你说甚至这一位圣洁的殉道士,且以使徒的精神著称的教父,也是一个异端份子,在一个特殊的教会里应用了那种许可罢!

  居普良在同一处记载一件他所观察到的事。他详细描写一位执事怎样将杯给于一个小女孩,她避开,执事便把主的血灌入她的口里。我们读到圣多纳徒也行过同样的事,他的破杯被这可怜的谄媚者轻描淡写地说:“我读到一个破杯,但未读到给于了血”。这是不足为奇的!那随己意在圣经里发现什么的人,也必随己意在历史中读到什么。但用这样的方法,可以建立教会的权威,或驳倒异端派吗?罢了!我写了这本书并非是要回答那不值得回答的人,不过是阐扬真理而已。

  我现在总结起来说,若不将圣餐饼酒都给于平信徒,便是邪恶专制的,这样做,不仅天使没有权力,任何教皇或会议更没有权力。君士坦思会议也不能使我踌躇,因为假如它的权力很关重要,为什么巴塞尔会议的权力就不关重要呢?巴塞尔会议经过许多争论以后,决定了波希米亚人可用整个的圣餐,这有会议现存的记录和文书可资证明。这无知的谄媚者竟拿这个会议来支持他的幻梦,他的全部论文充满了这样的智慧。

  所以这圣礼的第一种奴役是在于它的本质或完整一方面,这个本质或完整已经为罗马的专制所夺去了。那领圣餐饼的人并没有得罪基督,因为基督并没有命令人领圣餐饼酒中任何一种,祂让各人用自由意志决定,因为祂所说的是:“你们每逢行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林前11:25)。但那对凡要行使这自由意志的人不肯给与圣餐饼酒的,实在是犯了罪。这个错不在平信徒而在神甫。圣餐不是属于神甫的,乃是属于大家的,而且神甫不是主人,乃是仆人,有责把圣餐饼酒都给予那些愿意领受二者的人,并且要常常满足他们的愿望。若他们从平信徒身上剥夺了这种权利,他们就是霸主,但平信徒没有错误,不论他们是缺少圣餐的一部或全部;同时他们要用他们的信仰和领整个圣餐的愿望来支持自己。正如神甫即是牧人,就有责对那寻求洗礼和宣赦的人施洗宣赦,因为凡寻求的人,就有这权利领受。假如神甫不为他们施洗宣赦,那寻求的人至少有他信仰的圆满功德,溺职的神甫却将在基督面前被控为恶仆。古时候住在沙漠的圣教父一连许多年也不领受任何圣餐。

  所以我不主张用暴力夺取圣餐饼酒二者,好像我们受了命令,非领二者不可;但我要训诲人的良心,他们既知对圣餐的权利因自己的罪而被罗马的专制所剥削,就只好忍受。我只希望大家不要以罗马的专制为合理,不要以为它不把整个圣餐给平信徒是行得好;我们倒应厌恶它,不予同意,忍受它,正如我们被土耳其人俘虏,忍受不能领受任何圣餐的苦一样。所以我曾说,我认为最好是由教会会议的命令来结束这种奴役,从罗马暴君的手里给我们恢复基督徒的自由,使人人都有自由领受圣餐,正如他有自由领受洗礼和告解礼一样。但现在他们年复一年强迫我们只领受圣饼,将基督所给我们的自由完全夺去了。这不过是我们妄恩所当得的报应。

  圣餐的第二种奴役对良心的害处不大,但对那攻击这种奴役的人,且不说对那将它禁止的人,便有最严重的危险。他们将不止息地称我为威克里夫派和异端派。但这算什么呢?罗马主教既已不成其为主教,作了霸主,我并不怕他的教谕,因为我知道,他和教会会议都无权制定新信条。

  多年以前,当我深研经院神学的时候,空布锐(Cambray)的红衣主教(按指戴依Piere d’Ailly)在他对语录(按系伦巴都Peter Lombard 所著)第四部的评论中,给了我一些思考的资料。他很灵敏地辩论说,若以为在圣坛上的是实在的饼和酒,而不仅是它们的偶像,那就更为可靠,而且更少需要不必要的异迹——假如教会未曾另有所规定就好了。以后当我知道那作这种规定的教会,即是阿奎那多马的教会,也即是亚里斯多德的教会,我就更加勇敢了。我漂流于疑海之上,最后在上述的观点上为我的良心找着了安息。这观点即是说,饼酒实在是饼酒,同时在其中有基督真正的肉和血临在,而决不是如他们所假定的,在所谓偶像下酒饼就少是实在的。我得了这结论,因为我知道多马派的意见,虽得了教皇和教会会议的许可,依旧不过是些意见,决不能成为信条,即领天使有与此相反的命令,也是不行的,因为凡不以圣经或可靠启示为根据的说法,都只能算为意见,而没有相信的必要。但多马的这种意见是这么完全不着边际,不根据圣经和理性,甚至他好像忘记了他的哲学和逻辑。对于主体和偶性的看法,亚里斯多德和多马的完全不同,所以我觉得这位伟人是很可怜的,因他不仅在信仰的事上从亚里斯多德求得他的意见,而且他虽对亚氏的意义完全不懂,却企图把自己的意见建立于其上,这是将不幸的上层构造建立在不幸的基础上。

  所以我许可每一个人去选择这两种观点之一。我现在唯一关怀的,即是要解除良心上的一切疑虑,好使人若相信圣坛上的是实在的饼酒,他可不怕犯了异端的罪,又好叫人人可自由去思想,主张,并信仰这两种观点之一,而不危及他的得救。但现在我要将我的观点更充分地加以说明。

  第一,我毫不重视他们的叫嚣,说我的教训是威克里夫派,胡司派和异端派,是违反教会决议的,因为在赎罪票,自由意志和上帝的恩典,善功和罪恶等事上,他们正是被我定了多种异端罪的人。假如威克里夫曾经有一分异端,他们便有十分异端;若被他们这些异端派和邪恶的诡辩派所怀疑所控告,倒是一种快乐,若讨他们的喜欢,倒是极不虔敬的事。此外,他们惟一能证明自己的意见并否认他人的意见的办法,便是说:“那是威克里夫派,胡司派,异端派!”他们的舌上只有这一套无力的反驳,此外别无所有。假如你要他们提出圣经上的证明,他们就说:“这是我们的意见,和教会的决定,——即是我们自己的决定!”这些在信仰上可被弃绝和不可靠的人,就是如此厚颜来假借教会的名义,把他们自己的幻想当做信条,摆在我们面前。

  但我的观点却有充分的理由,尤其是有这一个理由,即圣经不得被人或天使所毁坏,我们对圣经的原义应该加意保存,除非上下文明明表示异议,就要按照文法和字面的意义去领悟,免得敌人有讽刺圣经的机会。古时候俄利根因蔑视文法的意义,把乐园里的树木和其他的事一律看为寓意,好像上帝没有创造树木,所以他遭人斥驳。当福音书作者明白写道,基督拿起饼来就擘开,而使徒行传和保罗也同样称饼为饼,我们也就要把饼当做实在的饼,把酒也当做实在的酒,正如把杯当做实在的杯一样,因为甚至他们也不主张杯是变了质的。圣餐由于神的权力而化了质的一说既是不必须的,那么此说便是人的幻想,因为它既没有圣经也没有理性作根据,这是我们将要看得出来的。

  所以以饼指“饼的形式或偶性”,以酒指“酒的形式或偶性”,都是一种荒谬,又是拿字来变那闻所未闻的戏法。他们为什么不以其他一切的事都是指它们的形式或偶性呢?即令他们对其他一切的事都这样办,但这样曲解圣经的意义还是不应该的。

  再者,截获副一千二百多年中有过真的信仰,那时圣教父们从来没有一次提到过“化质说”——这真是用来表达思想的一个奇怪名词!——一直要到亚里斯多德的伪哲学在教会中猖獗起来,所以在最近三百年中,有许多别的事都被人错误地下了定义,例如有所谓神的本质既不是生的,也不是受生的;又有所谓灵魂是人身属本质的形式,诸如此类的说法,正如空布锐的红衣主教所承认的,是毫无理智或意义。

  他们也许要说,为求避免偶像敬拜的危险,饼酒不应是真的了。这是何等可笑!一般平信徒对于他们所谓本质和偶像的哲学从来就不熟悉,即领把这哲学教他们,他们也不能了解。此外,假若他们对看不见的本质有敬拜的危险,他们对看得见尚存的偶像,就也有敬拜的危险。假如他们所敬拜的不是偶像,乃是藏在偶像下面的基督,那么他们对看不见的饼的本质,哪里有敬拜的危险呢?

  基督为什么不能把祂的身体包含在饼的本质中,如同包含在偶像中呢?当一块铁烧红了的时候,火与铁的两种本质是分不开的,以致每一部分是铁又是火。为什么基督的身体不能也包含在饼的本质各部分中呢?

  我们相信基督出生的时候,祂是从祂母亲关闭的腹里出来的。他们将怎么说呢?让他们在这里也说童女的肉身同时是消灭了,或者如他们更喜欢说的是化质了,以致基督既被包藏在其偶性中,最后便由偶性中出来!关于基督出入关闭的门和封闭的墓,而不予骚动,就也必须用同样的说法了。因此就发生了那种和本质不同的定量哲学的杂碎,直到他们自己对什么是偶性,什么是本质,也不再明白了。因为有谁毫无疑义地证明了热,色,冷,光,重量或形态,仅仅是偶性呢?最后他们幻想上帝为圣坛上他们所谓的偶性创造了一种新的本质。这完全是由于亚里斯多德的影响,他说:“偶性必须是某种本质的偶性”;他们还幻想出其他无穷的怪物。其实这些怪物,只要他们承认实在的饼是在目前,就都可以除掉了。我引为很愉快的事,即是对这圣礼的纯朴信仰,仍然在普通一般人中可以发现,因为他们并不明了,也不争论那在眼前的是偶性还是本质,他们只用纯朴的信仰来相信基督的身体和血是真包含在饼酒中,至于对饼酒的争论,他们让那些闲人去自扰。

  但或者他们要说,亚里斯多德告诉我们,在一个肯定命题中,主位和宾位必须一致,或用他自己在他的玄学第六卷的话来说:“一个肯定命题的主位和宾位必然一致”,因此当圣经上说:“这是我的身体”,他们就说,主位不是指饼,而是指基督的身体。他们用亚里斯多德和人的学说来决定这些崇高和神圣的事,我们将怎样说呢?我们为何不抛弃这种好奇心,只谨守着基督的话,自甘不懂那在此处所发生的,以基督实在的身体因设立圣餐的话而临在为满足呢?还是我们必须仔细了解神的运行呢?

  虽然亚里斯多德认为本质是首要的主位,但他假定属性也是主位。由是照亚氏看,那原来为宾位的“这白的”,“这大的”等,也都是主位,且可以有宾位。假如那是正确的,我就要问:若是为免以饼的本质为指基督的身体,就必须来一个化质说,那么,为免以饼的偶性为指基督的身体,为何不也来一个化偶性说呢?因为若有以饼的本质为指基督的身体的危险,便也有以那被假定为主位的“这白的”或“这圆的”(按系指饼)为指“我的身体”的危险。所以他们既因主位和宾位一致的理由而必须来一个化质说,那么他们就要因同样的理由而必须来一个化偶性说了。

  然而我们不要过于涉猎哲学了。基督指着酒是说:“这是我的血”(太26:28)“Hic est sanguis Meus”(按Hic为男性),而不是说:“Hoc est sanguis meus”(按Hoc为中性)。基督岂不是可佩服地预先就知道这种好奇心吗?祂又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林前11:25)。祂用了一个“杯”字,意义就更加明显。这岂不是好像祂要我们有单纯的信仰,以便我们相信祂的血是在杯里吗?就我而论,若我不能测度饼怎样是基督身体,我将使我的理智服从基督,仅把握着祂所说的话,不仅坚信基督的身体是在饼里面,而且坚信饼即是基督的身体。因为我有圣经为证明:“祂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擘开,说,拿着吃,这〔那就是指祂拿起并擘开的饼〕是我的身体”。保罗也说:“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么?”他不是说,我们在饼里同领基督的身体,乃是说,我们所吃的饼即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如果哲学不能了解这一点,那有什么关系呢?圣灵比亚里斯多德更伟大。哲学难道了解他们的化质说吗?他们自己承认,此处所有的哲学都失败了。在希腊文和拉丁文中,“这”一代名词同“身体”相合,乃是由于在这两种语言中,这两个词语同属于一性。但在没有中性的希伯来语言中,“这”与“饼”是相合的,所以说“这是我的身体”“Hic est corpus meum”, 是行得通的。语言的用法和常识也都证明了这一点,当他说,“这是我的身体”,即是说这饼是我的身体的时候,主位所指的实在是饼不是身体。

  所以基督如何,圣餐也如何。为求神性寓于基督里面,我们并不需要使人性化质,使神性包含在人性的偶性中,但这两种性都是完整的,而且“这人是上帝”,和“这上帝是人”,都是很对的说法,即令哲学不了解这个道理,但信仰可以了解,而且圣经的权威大于我们的理解力。所以,为求基督实在的身体和血可以临在圣餐中,我们也毋须使饼和酒化质,使基督包含在饼酒的偶性中;但两者都仍旧存在,真可以说“这饼是我的身体,这酒是我的血”,反之亦然。目下我愿意这样了解它,因为我尊敬圣经,不容许人用无聊的辩论来废弃并曲解圣经的意义。同时我让别人依从Firmiter教谕所规定的意见,但要如我上面所说的,他们不要压迫我们接受他们的意见为信条。

  圣餐的第三种奴役是一切弊病中最坏的,以致今日成为教会中最流行的意见,即把弥撒当做一椿善功和献祭。这种弊病带来了无数其他的弊病,以致人对圣餐的信仰完全消灭,把圣餐变成了交易,酒店,和商场。因此共享,同仁,代求,功德,周年纪念,纪念日,和其他类似的商品都在教会里买卖交易,神甫和修道士靠此为生。

  我现所攻击的是一件难事,这事也许是不可能取消的,因为它藉数百年来的风气和一般人的认可,已经根深蒂固,以至于必须废止大部分流行的书籍,改变教堂几乎整个的外表形式,并介绍或恢复完全不同的仪式。但我的基督是活着的,我们必须谨慎,听从圣经过于听从人们和天使的思想。我要履行我的职责,表现事实;我要白白地不怀恶意地阐扬我所接受的真理。但人人都当关心他自己的拯救;我要忠实地尽我的本分,免得我们站在基督审判台前的时候,有人因缺少信仰和真理的知识而归咎于我。

  首先,我们为求安稳地得到关于圣餐真实和公正的知识,就必须特别留心废除由人的热忱对原始和单纯的圣餐所加添的一切,如礼服,装饰,唱诵,祈祷,风琴,蜡烛,和其他一切外表的虚华;我们只当全心全意重视基督所设立的圣餐,只专注于基督设立圣餐时使它完全,而且将它交付我们所说的话。因为弥撒的权力,性质,和整个本质都只寓于基督的话中。其他的一切都是人加到基督的话上的行为,没有这行为,弥撒还是弥撒,照样可以举行。基督设立圣餐时所说的话乃是这样:

  “当他们吃晚饭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擘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将要赐给你们的身体。祂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个。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是为你们和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的。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太26:26以下;林前11:24-25;路22:20)。

  这些话也由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传授,并更充分地解释了。我们若不愿像过去一样被背弃真理的人们一切邪恶的学说所摇动,我们就必须倚靠并建立在这些话上,如在一个坚固的基础上。因为在这些话里面,凡对圣餐的完整,使用,和效果,都没有省略,同时凡是冗赘的,毋须为我们所知道的,也都没有包括在内。关于弥撒,凡背弃这些话,随己意默想或施教的人,都是将邪恶的鬼怪学说教训人,那把圣餐当做“因功生效”和献祭的人便是如此行了。

  所以让我们开始就把这个当做我们不能动摇的命题,——弥撒,或圣坛的圣礼,是基督所立的约,在祂死时留下分给祂信徒的,因为祂的话“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约”,便是这个意思。我说,让我们把这个真理当做一个不可动摇的基础,我们所要说的一切都是以此为根据。你们将要看到,凡人们在最宝贵圣礼上所引进的一切亵渎意见,我们都要推翻。基督是真理,祂真实地说,这是用祂的血所立的新约,这血是为我们流的。我一再申述这一句话,不是没有理由的;这事关系重大,我们必须对它有最深刻的印像。

  所以让我们探讨约是什么,同时我们就会知道弥撒,它的用途,和效果,以及它的弊病是什么。人人都知道约是由一个将死的人所给的应许,在这个应许中,他指定他的遗赠和继承人。所以一个约第一包含立遗嘱者的死,第二包含遗赠的应许和继承人的指定。保罗在罗马书四章,加拉太书三章和四章,以及希伯来书九章对约的性质都有详细的讨论。在基督所讲的话中,也可以清楚看到这同样的事。当基督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这是我的血,为你们流的”,祂是指明祂的死。当祂说:“使罪得赦”,祂是指定遗赠。当祂说:“为你们和多人”——即是指凡接受并相信立遗嘱者的应许的人——就是指定继承人;因为如我们将要看出的,这里使人为继承人的,就是信仰。

  你们知道,我们所谓弥撒,即是上帝对我们赦罪的应许,这应许是为神子的死所印证的。约与应许的区别即在于约包含那发应许者的死。一个立约者是一个将死的人给一个应许,但那给应许的人不是一个将死的立约者。自从世界起始以来,基督的这约在上帝所有应许中都早已预示了,而且凡是以前的应许所有的价值,都是从这由基督而来的新应许所得来的。所以“约”和“主的遗命”两辞,常在圣经中出现,这些辞表示上帝有一天将会死。因为凡有遗命必须等到留遗命的死了(希伯来书九章)。上帝既立了遗命,所以祂必得死。但上帝不能死,除非祂变成人。因此基督的道成人身和祂的死都简短地由约或遗命一辞所包含了。

  什么是对弥撒的正用和误用,什么是领弥撒适当的准备和不适当的准备,一看上面的事实,就马上明白了。假如弥撒如上所言,是一种应许,就不能靠任何行为或力量或功德领受,而只能靠信仰领受。因为一旦有从上帝的道而来的应许,就必须有人的信仰来领受。所以显然我们得救的第一步是那坚守上帝应许的信仰。上帝毋须我们努力,便因祂白白的怜悯而主动,把祂的应许提供给我们。“祂发命医治他们”(诗107:20)。祂并没有因我们的行为而医治我们。上帝的道是在一切之先,有道然后有信,有信然后有爱,由爱行出一切的善事,因爱是不加害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人除藉信以外,没有其他方法来到上帝面前,与祂交往;那就是,使人得救,不是人靠他自己的行为,乃是上帝藉着祂的应许,所以万有都是倚靠祂权能的道,也为祂的道所托住,保存,祂用真道生了我们,叫我们在祂所造的万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

  上帝在亚当堕落以后,为要扶起他,就给了他一个应许,因上帝对蛇说:“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她的脚跟”(创3:15)。亚当和属他的,都因这应许的话仿佛是被抱在上帝的怀里,他因信这话而被保存,忍耐等候着上帝所应许那要伤蛇头的女人。他抱着这样的信心和期望而死去了,并不知道什么时候或怎样那女人要来,然而他毫不怀疑她会来。因为这样的应许,既是上帝的真理,便要保守那些相信并等待应许的人,纵使他们是在地狱里。这事以后,另有一应许给了挪亚——其效一直继续到亚伯拉罕的时候——上帝以云彩中的虹为记号,挪亚和他的后裔因相信这应许而发现了一位仁爱的上帝。这事以后,上帝又应许了亚伯拉罕,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他的后裔得福;而这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被带到的他的怀里。以后上帝对摩西和以色列人,尤其对大卫,明明应许要差遣基督,藉此显明了古时给他们的应许有何意义,而且最后有最完全的新约的应许,在新约中生命和救恩都白白地应许了,叫凡相信应许的人都能得着。而且祂用特别的标记来表示这个约和旧约不同,而称为“新约”。因为上帝藉着摩西所立的旧约,并不是罪得赦免或永远之事的应许,乃是今世的应许——即迦南地——不能使人心意更新,把握着天上的产业。所以那时必要宰杀哑吧牲畜,作为基督的预表,以便用它们的血来印证所立的约。因此血如何约也如何,牺牲如何应许也如何,但在这里祂说:“这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不是用别的血,乃是用祂自己的血,并且祂因这血藉圣灵应许施恩,赦免罪恶,使我们承受产业。

  所以弥撒无非就是基督前面所说的话,——“拿着吃”;祂好像说:“看哪!你这有罪且被定罪的人啊,在你还没有渴望或配得之前,我因对你纯粹和白白的爱,又因诸般慈爱天父的旨意,用这些话应许饶恕你一切的罪,而且应许给你永生。我为求使你对我这不能改变的应许最有保证起见,舍了我的身体,流了我的血,这样我以我的死印证这应许,并且把我的身体和血留给你,当做这应许的记号和记念。所以每当你领圣餐的时候,你要记念我,称赞,尊大,感谢我对你的爱和赠品”。

  因此可见适当地举行弥撒,并不需要别的,只需要倚靠这应许的信仰,相信基督的这些话是实在的,并且不怀疑祂赐给了这些无穷的幸福。有了这种信仰,人的内心自然马上会发生最甜蜜的感觉,精神为之振奋,这即是因信仰基督而由圣灵所赐给的爱使他为那恩慈善良的立约者——基督——所吸引,变成了新造的人。人若坚信基督那无量的应许是属于他的,谁不因向基督所有的快乐而喜得流出泪来,甚至晕厥呢!一个人本来不配得这样的恩赐,居然能够得这样大的财富,和这永远的产业,他对于这么大的恩主怎能不爱呢?

  我们在世界上有这许多弥撒,然而没有人或很少有人肯承认,思考,接受这些应许和财富,这是我们的不幸。基督的这些话和应许即是真的弥撒。我们为求藉着这种每天的记念来运用,培植,增添并加强我们的信仰起见,我们真是只应以最大的热诚去注意,默想,并思考基督的这些话和应许。因为这是祂所吩咐的:“你们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

  这是传福音的人所当行的,好使一般人对这应许有真实的印象,并激发他们的信心。但现在知道弥撒是基督之应许的人有多少呢?有些邪恶的传奇家专讲人的遗传,而不讲这应许。关于他们我不愿说什么。即令他们讲基督的这些话,也不是把它们当做应许或约来讲,因此并不能唤起人们的信仰。

  这是多么可怜呀!在这种奴役之下他们小心翼翼,惟恐平信徒听到基督的这些话,仿佛这些话太神圣,不可向普通人说一般。我们这些做神甫的人真是疯狂了,我们妄自以为那些所谓奉献的话,只能由我们自己把它们当秘密的话说出来,然而这些话甚至对我们也没有益处,因为我们也没有把它们当做加强信心的应许或约。我们不相信它们,反倒用莫名其妙的迷信和邪恶的幻想去恭维它们。我们的这种不幸难道不是魔鬼的计划,要把整个弥撒从教会里完全消灭吗?然而同时魔鬼却使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充塞了许多弥撒,那就是损害戏弄上帝所立的约,使世界加重敬拜偶像的罪恶,更被定罪。还有什么偶像崇拜比用邪恶的意见损害上帝的应许,忽略或消灭对它们的信仰,更坏的吗?

  上帝除了用祂应许的话以外,不会,也从未曾用别的来与人交接,这是我已经说过的。再者我们除信仰祂应许的话以外,也不能用别的来与上帝交接。我们与人交接,和对自己都是以行为为基础,但上帝既不渴望也不需要我们的行为。祂所需要的,乃是我们承认祂信守祂的应许,忍耐等候祂,以信,望,爱敬拜祂。祂在我们当中就是这样得着荣耀,因为我们能以得着各样的幸福,并不在乎我们自己的奔跑,只在乎发怜悯,应许和恩惠的上帝。这就是我们在弥撒中对上帝所必须有的真敬拜和服事。但若没有宣布应许的话,那里还有什么信仰的运行呢?既没有信仰,谁能够有望或爱呢?既没有信,望,爱,还有什么礼拜呢?所以今日神甫和修道士以及他们的主教等,因对弥撒,或圣餐,或上帝之约的无知,滥用和玩忽,都是崇拜偶像的人,是处于最危险的情形中,这是无疑义的。

  任何人都不难知道,应许和信仰两者必须相辅而行。因为没有应许,就无从相信,没有信仰,应许也不能生效,因为应许是藉信仰成立并应验的,因此人人都容易知道,既然弥撒不过是应许,就只能用这信仰去举行,若没有这信仰,其他一切祈祷,准备,行为,十字架的标记,或跪拜,都不能操练虔敬,反倒是亵渎,因为他们以为有了这样的准备,就有资格接近圣坛,其实他们由于没有信心,比在别的时候和别的事上更少有资格。你们每天可以看到许多可怜虫神甫,在献弥撒祭的时候,只要犯了一点小小的错误,如穿错了礼袍或忘记了洗手,或祈祷有些支吾,他们就自以为是犯了可怕是罪过。但他们既不重视,又不相信弥撒的本身,即神的应许,他们对这一点丝毫无所动于中。我们这最邪恶最忘恩的时代的宗教真是无价值!

  因此相信弥撒,那即是说,相信神的应许,才是对弥撒惟一适当的准备和领受。所以凡想接近圣坛,领受圣餐的人,要小心,不可空手朝见上帝。除非他对于弥撒或这新约有信仰,他就难免不是空手。他的这种不信把上帝当作是撒谎的赐空头应许的,他还能犯什么比这反对上帝真理更可悲的恶行么?所以最妥当的作法,就是要用听从上帝其他应许的精神去参加弥撒,就是说,只要相信并接受神甫所宣布的都是应许给了你的,不要准备或献上许多的行为。假若你不是以这种精神去参加弥撒,最好根本就不要参加,以免被定罪。

  所以我说弥撒的全部力量,是在于基督的话,在这话中祂保证凡相信祂为他们舍了身体和流了血的人,都可罪得赦免。因为这个缘故,凡参加弥撒的人,应该殷勤地以充分的信心来思念这些话,没有什么比这更重要了。除非他们这样做,否则,他们所做的其他一切都是徒然的。

  然而弥撒虽是以基督的话为本,但上帝对祂的每种应许几乎都加一个记号做应许的标记或记念,使我们对祂的应许能更忠实地保持,也更强有力地受它的训诲。例如祂为履行对挪亚的应许,不再以洪水毁灭世界,祂就在云彩中以虹为记,表明祂必记念祂所立的约。祂应许亚伯拉罕有后裔以后,祂以割礼为记当做他因信得义的印证。祂对基甸以羊毛的干湿为记,以保证祂战胜米甸人的应许。关于亚哈斯战胜叙利亚王和撒玛利亚王,祂藉以赛亚给了他一个兆头,以加强他对应许的信心。关于上帝的应许这类的预兆,我们在圣经中可以找到许多。

  祂对弥撒——祂的一切应许之冠——也是一样,祂在饼和酒里面加上祂的身体和血,当做这伟大应许有记念性的记号,如祂自己说:“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林前11:24)。在洗礼中祂在应许的话以上也加上了浸入水中的记号。从此我们知道,在上帝的每一应许中,有两椿事是给我们的,即是话和记号,所以我们要了解话是所立的约,但记号乃是圣礼。这样,在弥撒中基督的话就是约,饼和酒就是圣礼。话的能力既比记号的能力更大,所以约的能力也比圣礼的能力更大,因为一个人没有记号或圣礼,还是能够持有并使用话,或所立的约。奥古斯丁说:“只要相信,你就已经吃了”。但一个人除了相信应许的话以外,还有什么可相信的呢?所以我每天,甚至每一点钟都可以举行弥撒,因为我能够屡次把基督的话摆在我的面前,使我的信仰复新,增强。这就是实在属灵的吃喝。

  我们这些语录的神学家产生了什么伟大的事,你在此处可以看得出来。那最主要的事,即是应许的约和话,他们当中没有一个加以讨论。这样他们就废弃了信仰和弥撒的整个能力。但弥撒的第二部,即记号或圣礼,他们却斤斤加以讨论,然而他们在这里所教导的,也不是信仰,而是他们的准备工作,所谓“因功生效”,仿佛这些就是弥撒,直到他们陷入化质说的空论,和玄学上无限的曲解,把圣礼和约的正当解释与用途都毁灭了,也将信仰完全破坏了,而且使基督徒对上帝忘记了无数的日子,正如先知所说的一般(参耶2:32)。你要让别人谈论参加弥撒的诸般果实,将你们的心意转到这里来,同先知一样说,一样相信,上帝在你敌人面前为你摆设筵席,叫你的灵魂吃了可以强大。但你的信仰只能从神所应许的话得培养,因为“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里所出的一切话”(太4:4)。因此在弥撒中你必须要特别注意应许的话,如同你注意那丰盛的筵席,绿色的牧场,和名贵的点心一般;你必须尊重这话超乎其他一切,也要信靠它超乎其他一切,虽在死亡和罪恶中,你都要很坚定地保持这话。你这样做,不仅能得到有些人所谓“弥撒的果实”的碎屑,而且能得着生命的泉源,即得着对这话的信仰,从这信仰有各种幸福流出来,正如约翰福音说:“信我的人,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7:38),又说:“人若喝我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泉源,直涌到永生”(4:14)。

  通常有两椿事,最容易引诱我们丧失弥撒的果实:第一件事就是,我们都是罪人,罪孽深重,不配领受这样的大事;第二件事就是,即令我们是配领受,但这些事如此崇高伟大,我们软弱的人性对它们也不敢有所希冀。因为我们以上帝作我们的父,我们作祂的儿女和祂产业的继承人,乃是由罪得赦免和永生而来的大福。凡对这些有正确认识的人,在它们面前谁不惊惶,而敢希望得着它们呢?我们为对付这双重软弱,必须谨守基督的话,要注视祂的话,过于注视自己的软弱,因为“主的作为本为大,祂照着祂的旨意而行,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过我们所求所想的”(诗111:2;弗3:20)。假如它们不超过我们的德行,理解和思想,它们就不是属神的了。基督也曾鼓励我们说:“你们这小群,不要惧怕,因为你们的父乐意把国赐给你们”(路12:32)。那感动我们再全心全意爱上帝过于一切,专心信靠祂,撇弃万事,而且准备为祂忍受一切的,乃是这不可思议的上帝藉着基督丰丰富富所赐给我们的大慈大爱。所以这圣礼适当地被称为“爱的泉源”。

  让我们用日常生活来说明这一点。假如一个富人把一千块钱币遗赠给一个乞丐,或一个不配得的坏仆人,这个人一定会勇敢地接受这一份遗赠,而不会顾虑到他自己太不配,或遗赠是太大。若有人要反对他,说他不配受这样大的遗赠,你想他将怎么说呢?他一定会说:“这与你有什么相干呢?我所接受的,不是由于我的劳绩,或由于我个人的权利,我知道我不配,并且我所接受的多于我应该接受的,甚至我所配得的正与此相反。但我要求这一份遗赠,因为这已经写明在遗嘱中,并且这是出于这人的慈爱。假如他把这么大的一份遗赠送给一个不配得的人,并不以为是一椿不适当的事,我为什么因我的不配就拒绝接受呢?甚至我愈不配,我就愈有理由接受这人的恩赐”。我们需要用这样的思想加强人的良心,抵御一切的不安和疑虑,叫他们领受圣餐,是用坚定不移的信心保持基督的应许,千万不要倚靠他们自己的忏悔,祈祷,和准备,反要对这些失望,但要对给应许的基督存充分的信赖。因为我们已一再说过,应许必然在纯粹的信仰中操最高之权,而且这样的信仰乃是唯一和最充分的准备。

  上帝容让邪恶的教师向我们隐藏这约的话,因此尽他们所能消灭了信仰,由此可知,祂是何等恼怒我们。信仰毁灭的结果,现在是很明显的,即是产生了对行为最邪恶的迷信。因为信仰一经消灭,信仰的话一经沉默,行为和行为的遗传就即刻拥进来了。我们被它们逐出自己的家乡,如被掳于巴比伦,并且我们所有宝贵的财产都被抢去了。弥撒的遭遇就是如此。弥撒因恶人的教训变为了一种善功,这善功他们称为“因功生效”,藉此他们妄想自己对上帝是万能的。于是他们走到疯狂的顶点,他们既捏造谎言,说弥撒自动有效,且更进一步说,祂虽对举行弥撒的坏神甫不利,但对别人却是有利的。他们的祈求,共享,会社,周年纪念,和无数其他赚钱的手段,就是建立在这沙土的基础上。

  这种引诱是如此强烈,普遍,深入,除非你牢记弥撒的真正意义和上面所说的,你就难以胜过它们。我们已经明白,弥撒不外是神的应许或基督的约,这约是为基督的身体和血的圣礼所印证的,假如那是对的,你就会明白,这不可能是行为之一,而且与行为没有关系,除用信仰以外,不能用别的方法参加。信仰不是行为之一,乃是一切行为的主人和生命。谁在世界上那样愚蠢,竟把他所接受的应许或约,看为他对遗赠者所行的善呢?谁个儿子接受父亲的遗嘱和遗产,竟以为是对亡父施恩呢?所以当我们来接受上帝的约的时候,我们还以为是对祂行善,这是何等的亵渎呀!他们对约这样糊涂,对圣礼这样奴役,岂不是不胜悲痛吗?当我们本应为所得的益处感恩的时候,我们倒存着骄傲来,反受为施,极无礼地嘲笑施主的慈爱,把我们所接受的恩赐,当做我们所施舍的善,使立约者,由恩赐遗赠者变为我们善功的接受者了,这样亵渎的行为是应该铲除的!

  谁会疯狂到把洗礼看为一椿善功,或相信受洗是在行一件善事,以献给上帝,并传达给别人呢?假如在这圣礼或约中没有什么善功可以传达给别人,在弥撒里面也没有什么善功可以传达给别人,因为弥撒也不过是一种约和圣礼。所以为罪恶,补赎,死者,或自己和他人的需要而献上弥撒,显然都是一种极大的错误。只要你深信弥撒是神的应许,除对那有信心的本人能有益以外,对别人没有益处,也没有关系,不能为别人代求,也不能传达给别人,于是你就很容易看见上述一点的真理来。接受上帝的应许既需要每个人本身的信仰,谁能代替别人接受呢?我能将上帝的应许给那不信的人吗?我能代替别人相信,或使别人相信吗?假如我能够把弥撒传达给别人,这就是我应该做到的了;因为在弥撒中只有两件事,即上帝的应许,和人接受应许的信心。假如我真能这样做,那么我也能为别人听信福音,我能为别人受洗,我能为别人罪得赦免,我也能为别人领受圣餐,而且——照他们所谓的圣礼来说——我也能为别人结婚,为别人受圣职,并为别人受坚振礼和临终膏油礼!总而言之,为什么亚伯拉罕不为所有的犹太人相信呢?为什么对亚伯拉罕的应许需要每一个犹太人自己去信呢?

  所以要让这不能驳倒的真理坚立不移。每个人必须对神的应许表明自己的立场,必须有自己本身的信仰,必须自己交帐,必须由自己负责,如马可福音末章所说的:“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16:16)。同样每个人只能用自己的信心从弥撒中得福,不能代替别人领受圣餐,正如神甫不能把圣餐给与任何要代替别人领受的人,只能把圣餐给与每个自己来领受的人,因为神甫只是举行圣餐的,我们不能藉着他们来献上善功或来与上帝发生关系,乃是接受应许和记号,由上帝与我们发生关系。这就是在一般平信徒中一直存到今日的风气,因为从来没有说他们领圣餐是来行善,乃是来接受善。但神甫偏离正道,把上帝用以赐福的圣餐和约当做传达并提供给别人的善功了。

  但你会问:这是怎么一回事呢?你岂不是把数百年来使教堂和修道院兴盛的习惯和教训一笔勾销了吗?因为弥撒是它们的周年纪念,代求,祈祷,拜受圣餐等项的基础——换一句话说,即是它们发财的基础。我要回答说:这正是使我不得不写教会被掳的实在原因,因为由于一般恶人的意见与传说,上帝尊严的约就这样被邪恶的买卖所束缚。这些恶人不顾圣经,提出他们自己心里的意念,把全世界引入迷途。我对那些犯此错误的人数如何众多,影响如何浩大,何必顾及呢?真理比他们都更有力量。基督说,弥撒是一种圣礼和约,假如你能驳倒基督的话,我就承认他们是对的。又或假如你能够说,那从约接受益处的人,或那为要接受益处而领受这带应许的圣礼的人,是在行一件善功,我就乐意把我自己的教训定罪。但这两样你既都不能做到,你为什么迟疑不背弃那些作恶的一大群人,归荣耀于上帝,承认祂的真理呢?这真理就是:现在的神甫们以为弥撒是一件可以解救自己和死人或活人的困苦的善功,这是大错特错的。我所说的这些事,是骇人听闻的,但如果你审察弥撒的意义,你就知道我所说的是真理。我们的过错是由于怠惰,因此我们不能察觉上帝是正在对我们发怒。

  虽然如此,我愿意承认,我们聚集参加弥撒时,在上帝面前所发的祈祷,乃是我们互相赋予传授并献上的善行或惠益,正如雅各教训我们,要我们互相代求,使我们可以得救(雅5:16),又如保罗在提摩太前书二章吩咐我们,要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该如此。这些都不是弥撒的本身,而是弥撒的行为——假如内心和嘴唇所发出的祈祷可称为行为的话——因为它们是从圣餐所着起或增加的信仰发出来的。弥撒既是上帝的应许便不是由祈祷所完成,而只能由信仰所完成,但当我们有信仰的时候,我们就也必祈祷,行各样善事。但是有多少神甫是这样献弥撒祭,相信除了祈祷以外,他们并不献上什么呢?他们都以为是对天父上帝献上基督,作为完全的祭,而且以为对他们所要裨益的人做了善事。他们信靠弥撒所完成的工作,而不把这工作归之于祈祷。因此错误渐渐增加,直到他们把属于祈祷的归之于圣餐,而且把应该从上帝所领受的益处,当做献给上帝的。

  所以在约或圣餐与圣餐中的祈祷之间,必须划一道明显的界限;同样也必须牢记,除非是先用信心领受圣餐,祈祷对于祈祷者本人或他人都没有什么用处。那使祈祷得以献上并蒙垂听的只是信心,正如雅各书一章所教训的一般。祈祷与弥撒之间的区别是很大的。祈祷可以及于许多人,反之,弥撒就只能由有信心的人自己领受,而且是照他信心的大小而领受的。我们不能把弥撒给于上帝或别人;惟独上帝藉着神甫才把弥撒赐给那只用信心接受,而不靠任何行为或功德的人。因为当一个褴褛的乞丐从富人领受礼物时,没有人敢于疯狂地说,乞丐行了一件善事。上面已经说过,弥撒是由上帝的应许而来的恩赐,是藉着神甫的手赐给大家的。可见弥撒不是一种可以传达给别人的善功,乃是信仰的对象,可以加强并培养一个人的信心。

  但还有一种绊脚石必须排除,这绊脚石是最大最危险的一种,即通常相信弥撒是献给上帝的祭。甚至教会的律例也是这种趋向。它们有“这些礼物”,“这些供奉”,“这圣洁的祭物”等说法,还有“这祭品”的说法。他们又明明地祈祷说:“求主接受这供物像接受亚伯的供物一样”,因此基督被称为“祭坛上的供物”。此外还有圣教父是说法,许多的例证,和全世界往常的用法与习惯。

  这一切虽然是根深蒂固,但我们要用基督的话和榜样来坚决反对。除非我们坚持真理,以弥撒为基督的应许或约,如基督的话所明白说的,我们将丧失整个福音和我们所有的安慰。即令有天上来的使者另有所传,我们也不能容忍。因为在这些话里面没有提到善功和祭物。再者我们还有基督的榜样站在我们这一边。因为当基督在最后晚餐设立圣餐并立了这约时,祂并没有将自己献给父上帝,也没有代替别人行善事,仅对同席每一个人立下了这个约,给了一个记号。我们的弥撒和基督在最后晚餐中所举行的第一次弥撒愈相类似,就愈是基督化了。但基督的弥撒非常简单,没有礼服,跪拜,诵唱和其他仪式的虚华。假如把弥撒当做一种献祭是必须的,那么,基督所设立的弥撒就还不完全。

  这不是说,任何人因普世教会用许多额外的礼仪来铺张弥撒,就可痛骂普世教会。我们所争论的,就是任何人不应该为繁华的仪式所欺骗,被许多炫耀的外表所纠缠,而因此丧失了弥撒的纯朴,奉行一种化质说,即失掉弥撒单纯的本质,徒有外表许多不必要的浮华。凡在基督的话和榜样上所加添的一切,都是弥撒所不必要的,应该同那盛圣饼的物,即所谓圣体显陈台和圣餐巾,一般看待。弥撒既是立约,或接受应许,而与献祭迥异,那么称弥撒为献祭乃是自相矛盾的。因为弥撒是我们所领受的,而献祭是我们所奉上的。同一事物不能同时又领受又奉献,也不能由同一个人来又取又给,恰如我们的祈祷和我们由祈祷所得的不能是一样,或我们祈祷的动作和那对所祈祷的加以接受的动作不能一样。

  然则,我们对弥撒的律例和教父的教训当说什么呢?第一,即使它们是无可非难的,但比较妥善的办法还是宁把它们都弃绝,而不可承认弥撒是一种善功或献祭,以免我们背弃基督的话,将信仰和弥撒一起推翻。但我们并不是完全否认律例和教父,所以我们要说以下的话: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一章教训我们,基督的信徒同来守弥撒的时候,照例携带饮食,他们称这为“捐献”,仿照使徒们在使徒行传四章所行的榜样,按各人所需用的分给各人。那经过祝谢作圣餐之用的饼和酒就是从这储藏中取出来的。这储藏的饮食是按照摩西所订希伯来的仪式被举起来(利8:27),因上帝的道和人的祈求成为圣洁了(提前4:5)。这举起或奉献所用的话和仪式传到了我们,但献上这举起之物的习俗则久已废弛了。照样在以赛亚书三十七章中希西家吩咐以赛亚在上帝面前为余民扬声祈祷。诗篇的作者唱着:“你们当向圣所举手”,又唱着:“我要奉你的名举手”。提摩太前书二章也说:“举起圣洁的手,随处祷告”。因为这个缘故,“献祭”和“祭物”两个名词并不是指圣餐和约,乃是指这些捐献,因此Collect一辞,流传到现在,有弥撒祷辞的意义。

  神甫在祝谢以后,立刻把饼和杯举起来,并不是将什么奉献给上帝,因为他在这里连一句关于祭品的话也没有说。但这种举起或是由希伯来人以感谢之心把所领受之物举起奉还给上帝的仪式所存留下来的,或者是对我们的一种劝告,使我们对那由神甫用基督的话显示出来的约激起相信的心,所以他现在也把约的记号显示给我们看。所以神甫举起饼时,很适当地是在说“这是我的身体”一句话的“这”字时。照样他举起杯时,也是在说“这杯是我所立的新约”一句话中的“这”字时,因为神甫用这举起的动作所当激发的,无非是我们的信心。当他在我们眼前公开举行这个记号或圣餐的时候,我们希望他也在我们耳中用方言,把约明朗地念给我们听,以便更有效地激发我们的信心。念弥撒,既可以用希腊文,拉丁文,以及希伯来文,为什么不可以用德文和其他的语言呢?

  所以在这险恶的时代献弥撒祭的神甫第一要小心,不要用含有献祭强烈风味的祷文来指圣餐,而要用来指所奉献的饼和酒,或他们所作的祈祷。饼和酒在最初就奉献了,以使它们藉着道和祈祷成为圣洁,但在把它们奉献以后,就不再把它们奉献了,而是要把它们当做从上帝手里所领受的恩赐。神甫应该牢记福音是在人为的一切律例和祷文之上,而且如上所云,福音并没有批准称弥撒为献祭。

  再者,当神甫举行公众弥撒的时候,他应该决心不作别的,只将圣餐分给自己和别人;同时他可为自己和别人祈祷,但他必须小心,不要以为他是奉献弥撒。当他举行私下弥撒时,他要决心自己领受圣餐。私下的弥撒和平常一般平信徒从神甫手里所领受的圣餐没有什么分别,也没有更大的效果,所不同的,乃是神甫作特别的祈祷,并且自己一面祝谢,一面领受饼酒。以弥撒和圣餐所赐的而论,不论我们是神甫或是平信徒,大家都站在一条线上。

  假若一个神甫受请举行所谓还愿的弥撒,他切不要因举行弥撒而接受报酬,或妄以为是献还愿的祭;他应该苦口婆心告诉人,他是为死者或生者祈祷,在他的内心应该说:“我只是为我自己领圣餐,当我领圣餐的时候,我愿为这人或那人祈祷”。这样他可以收纳购买衣食的报酬,但这不是因举行弥撒,乃是因代人祈祷。他不要因为大家所信所行的与此相反,就迁就起来。你有最可靠的福音,你信赖福音,就可以藐视人的意见。但若你藐视我,一定坚持是奉献弥撒而不只是奉献祈祷,你就当知道我已经忠实地警告了你,我在审判的日子是无可指责的,你自己要独自担负你的罪。我以弟兄对弟兄的关系,为叫你的灵魂得救,把我所必须说的话都说了。假若你肯听从,你便得益,假如你忽视,你就吃亏。若有人甚至将我所说的定罪,我要用保罗的话来回答他说:“只是作恶的,和迷惑人的,必越久越恶,他们自己走迷,也使人走迷”(提后3:13)。

  由上所述,人人都易明了教皇贵勾利的话,他说:“一个坏神甫所举行的弥撒,比一个虔敬的神甫所举行的弥撒,效果并不小些,若圣彼得和卖主的犹大都举行了弥撒,前者所举行的并不比后者所举行的好些”。这种说法被许多人用来作掩护他们恶行的外衣,而且因为这种说法,他们捏造了“因功生效”,和“因人生效”的区别,以便他们自己放肆度邪恶的生活,但还要造福别人。其实贵勾利所说的是对的,只是他们曲解并误用了他的话。毫无疑问,约或圣餐从坏神甫手里发给并领受的,比起从最圣洁的神甫手里发给并领受的,是同样完全。谁怀疑福音也被恶人传讲呢?弥撒是福音的一部份,甚至是福音的总括和本体,因为因为除了赦罪的好消息以外,还有什么是整个的福音呢?凡关于赦罪和上帝的慈爱所能说的,都简单地包括在这约的话中。所以普通的讲道,除解释弥撒以外,不应该包括其他的事项,即只应宣扬这约中神的应许,这样作,就是真训练信仰,建立教会。但在我们今日解释弥撒的人,都用人为仪式的譬喻来发挥,来玩弄人民。

  所以,正如一个坏神甫可用应许的话和水的记号给一个请求领洗的人施洗,同样他也可以宣扬圣餐的应许,并发圣餐给人,甚至他自己也可以参加,正如卖主的犹大参加了主的晚餐一样。圣礼和约是总不改变的,在信徒心中作成了它自己的工,在不信的人心中成就“奇异的事”(赛28:21)。但一讲到献祭就完全不同了。因为献给上帝的不是弥撒,而是祈祷,所以显见一个坏神甫的奉献乃是无用的,但正如贵勾利所说的,若所选择的是一个没有价值的代求者,法官的心必更加不愉快。所以我们不可弄混了弥撒与祈祷,圣餐和善功,约和祭物。因为一种是上帝藉着神甫赐给我们,需要我们有信仰领受的,另一种是从我们的信仰发出来藉着神甫达到上帝,需要上帝答复的。前者是下降的,后者是上升的。所以前者不需要一个有价值和虔敬的教士,但后者需要这样一个教士,因为上帝不听罪人的话。祂会藉恶人降福,但祂决不接受任何恶人的作为,如祂对该隐所表示的一样,又如箴言十五章所说:“恶人献祭,为主所憎恶”,及罗马人书十四章说:“凡不是出于信心的都是罪”。

  我们为要结束这第一部分,还要将可能被人反对的剩下一点提出来。我们从上所述,可以作一个结论说,弥撒是为那些忧愁,困苦,不安,困惑和有过失的人预备的。只有这样的人,才是配领圣餐的。因为神在圣餐中既应许赦罪,所以不论什么人,或是因对过去追悔,或是为将来坏事的引诱而烦恼,都可以坦然无惧地近前来。因为基督的约是对过去,现在,和未来一切罪恶唯一的补救,只要你是有坚定不移的信仰,相信约所宣布的话,是白白赐给了你。倘若你不相信,无论在什么地方,也无论你自己怎么努力,你也决不能够找到内心的平安。因为只有信仰才能使你的良心平安,惟有不信才会使你的良心烦恼。

  洗礼的圣礼

  赞美上帝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父,祂按照祂丰富的慈爱,在祂的教会中至少保存了这圣礼,没有被人的法规所污染,并将它白白赐给各民族和人类中的每一阶级,也没有被那污秽和邪恶的贪婪与迷信的怪物所辖制。因为祂要那没有贪心和迷信的小孩们,可以藉着这圣礼被接入圣道纯朴的信仰中,成为圣洁,甚至今日洗礼对小孩还是主要的神恩。但是倘若这圣礼是为成年人而设的,我想它决不能保持它的权力和荣耀,以对抗贪婪和迷信的专横。这种专横如今到处使圣事都荒废了。毫无疑问,属肉体的智慧在此处也会要设计所谓准备,资格,保留,限制,和其他无数搜括金钱的罗网,直到水的价钱要和现在羊皮纸赎罪票的价格涨到一样高。

  但是撒旦虽不能摧毁洗礼对小孩的权力,却摧毁了洗礼对一切成人的权力,以致成人中几乎没有人想起洗礼来,更少有人以洗礼为荣耀;他们另外发明了许多免除罪恶,达到天堂的办法。这些错误的意见起源于圣耶柔米一种危险的说法——这或是由于粗心,或是由于误解——把补赎称为船坏以后的“第二块木板”,好像洗礼不是补赎一般。因此当人们陷入罪恶中的时候,他们就对“第一块木板”(即船)绝了望,仿佛它是已经沉没了,于是把他们所有的信仰都寄托在第二块木板上,即寄托在补赎上。这就产生了无穷的誓愿,宗教的善功,补罪,朝圣,赎罪票和修道派,由是发出了无数的著作,“问题”,意见,和遗传,使全世界都容纳不下。这种暴虐对上帝教会的蹂躏,甚至比任何暴君对犹太人或天下其他民族的蹂躏还更厉害。

  教皇本当减少这样的罪恶,并当殷勤领导基督徒回到洗礼的纯洁,以便叫他们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基督徒应该怎样行。但他们现在反倒领导人远远离开他们的洗礼,使所有的人陷在他们压迫的洪流中,又使基督的子民如先知所说的,有无数的日子忘记了祂。今日凡号称为神甫的,都是何等不幸啊!他们不仅不知道,也不行神甫本分内的事,而且他们应该知道些什么,行些什么,他们也不明白。他们正应验了以赛亚书五十六章所说的话:“那看守的人是瞎眼的,都没有知识:这些牧人不能明白,各人偏行己路,各人求自己的利益。”

  在洗礼中,第一椿应该注意的事就是神的应许,这应许是:“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16:16)。我们当把这应许置于一切善功,誓愿,修道派所有的光荣,以及人的一切造作之上。因为我们得救全在乎这应许。但我们必须用信心接受这应许,决不怀疑,我们一经受了洗,就已得救了。因为除非受洗时有着或领受这信心,洗礼对于我们就非但没有什么益处,甚至成为我们受洗时和一生中的阻碍;因为那种不信是等于控告上帝的应许为谎言,这乃是最大的罪恶。假若我们自己要存这样的信心,我们立刻就可以领会到,要相信上帝的这应许是何等困难。因为我们的人性软弱,我们既知道自己有罪,若要相信自己得救了,或将要得救,乃是最困难的一椿事;然而除非我们有这样的信心,就不能得救,因为我们不信上帝应许拯救的真理。

  这教训应许不断地深印于人的心,这应许也应该不断地传入于人的耳。我们要一再使他们回忆他们的洗礼,时刻唤起并培养他们的信心。因为神的这应许一旦向我们宣布,就继续是真理,直到我们死时,所以我们对这应许的信心应当永不中断,反要藉着继续回忆那在洗礼中所给我们的应许而加以培养和增长。所以当我们脱离罪恶的时候,我们不过是回到洗礼的权力和信仰,而且是转回到那在犯罪时所背弃的应许。因为应许一经赐予,是永不改变的,当我们转回的时候,它总是接纳我们的。假如我没有错误,那么,这就是所谓洗礼,乃是一切圣礼的开端和基础,若没有洗礼,其他圣礼都无从领受。

  所以一个悔罪的人,最好是牢记他的洗礼,回忆那为他所背弃的上帝的应许,倚靠这应许向上帝祈求,以自己受了洗,因此还在拯救的堡垒中为乐,而且厌恶自己忘恩,以致从这应许的信仰和真理堕落了。当他想到神所赐给他的应许,是那样可靠,牢不可破,而且是不为任何罪恶所改变的时候,他的心灵必得着奇妙的安慰,必更有勇气希望蒙怜悯;如保罗在提摩太后书二章所说:“我们纵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为他不能背乎自己”。上帝的这真理必定支持他。其他一切都可以落空,只要他相信这真理,它决不会使他失望。因为在这真理中他有一个抵御敌人一切攻击的盾牌,一个对那困扰良心的罪恶所作的答案,一服对付死亡和审判的恐惧的解毒剂,和一种在诸般引诱和试探中的安慰。这一切都是由这唯一的真理而来。他可以说:“那应许我们的上帝是信实的。我在洗礼中已经领受了他的记号。上帝若帮助我,谁能敌挡我呢?”(来10:23;罗8:31)。

  每当以色列人悔罪的时候,他们首先必想到出埃及的事,而且每念及此,就回到那救他们出来的上帝。这种回忆和避难所,许多次由摩西提醒他们,以后大卫也如此行了。我们也应该想起我们出埃及的事,并且一想起,要再回到那藉重生的洗领我们出来的上帝。我们因此便受了命令,要记念这重生的洗。这就是我们在圣餐中所最宜于作的。在古时候,告解礼,洗礼和圣餐,是同时举行,彼此相互补充。我们也知道有某一位圣洁的童女,每逢被引诱或试探的时候,她总是把洗礼当做她唯一的防御,简单地说,“我是基督徒”,如是魔鬼就马上离开了她,因为他知道她的洗礼和她那把握着上帝之应许的信仰,是大有权力的。

  所以一个基督徒或一个领了洗的人,是何等的富有啊!即令一个人犯了许多的罪,他还是不能丧失他的拯救,除非他不肯相信。因为除了不信的罪以外,任何罪都不能将他定罪。假如人恢复或保留着那对上帝在洗礼中的应许的信仰,那么其他一切的罪都藉着这信仰或上帝的真理立刻消除了,因为只要你认祂,坚信那应许的祂,祂不能背乎自己。倘若你专心于痛悔,认罪,和补罪,以及人精心结构出来的其他办法,却忽视上帝的这真理,那么这些办法都会忽然使你失望,使你比以前更加可怜。因为凡对上帝的真理没有信仰的行为,都是虚空的虚空,和心灵上的窘困。

  再者,把补赎看成船沉了以后的第二块木板,是何等的危险和错误!因我们有罪,就以为洗礼的权力已粉碎了,船已沉没了,这一种错误是何等的有害啊!不,那唯一坚固和不沉没的船是常常存在的,决不会裂成飘流的木板,它将所有的乘客带到得救的彼岸。这就是上帝的真理在圣礼中将它的应许赐给我们的。固然有许多人惶惶然从船上跳下在浪涛中淹死了,这是由于他们背弃对应许的信心,而陷入罪恶之中。但船本身是依然无恙,仍旧安稳前进,假如一个人能够再回到船上,性命得救,这不是由于任何木板,乃是由于这只好船。那回到船上的人,就是用信仰回到上帝确实永不改变的应许的人。所以彼得在彼得后书责备那些犯罪的人,因为他们忘记了他们旧日的罪已得洁净了。毫无疑问,他在这些话里面,责备他们忘记了洗礼的恩惠,怀着邪恶的不信。

  若著许多论洗礼的书,却不阐扬这对应许的信仰,那有什么益处呢?设立圣礼,为的是培养信仰,但这些恶人完全忽视了信仰,甚至说,一个人对罪得赦免,即对一切圣礼的恩典,不敢有确定的把握。他们以这种邪恶的教训欺骗世界,不仅奴役洗礼,而且完全毁灭了洗礼。这洗礼原是我们良心上的最大光荣。同时他们用他们的痛悔,惶恐的认罪,仪式,补罪,善功,和其他无数的荒谬来疯狂地向人们不幸的灵魂,施以猛烈的攻击。所以我们读语录第四卷要特别小心,最好是对它的作者和所有的注释者加以鄙视,他们至多不过是讨论到圣礼的物质和形式,即是讨论到圣礼的死文字,和叫人死的文字,而完全忽视了圣礼的精神,生命,和用途,即是忽视了神的应许的真理和我们的信仰。

  所以你不要被善功的炫耀,和遗传的欺骗所误引了。你要小心,好使你不致贻误神的真理和你的信仰。假如你想得救,就当从相信圣礼开始,毋须其他任何行为;但有了信仰必然有行为,不要轻忽信仰,信仰即是一种行为,而且在一切行为中是最优美和最困难的。你唯有因信才能得救,即令你无法行别的,也能得救。因为如保罗所说,这是神的作为,不是人的作为。在其他的工作上,上帝是要我们相助,藉着我们运行,惟独在信仰这工作上,上帝不要我们相功,在我们心中运行。

  由这一点我们能看得清楚,在洗礼中施洗的人和主动的上帝是有区别的。人一面是施洗的,一面又不是施洗的:他是施洗的,因为他执行施洗的事,把受洗的人浸入水中;他不是施洗的,因他不是靠自己的权力施洗,乃是代替上帝施洗。因此我们从人的手里受洗,仿佛是从基督自己,甚至上帝自己的手里受洗一般。因为从人的手里所领受的洗,不是人的洗礼,而是基督和上帝的洗礼;正如我们假他人之手所用的其他受造之物,是上帝的一样。所以你要小心,切不要把洗礼分做两部,将外表的一部归于人,内在的一部归于神。你要把两者都归于上帝,把那施洗的人看为上帝的工具,藉这工具坐在天上的上帝是亲手把你浸在水中,而且用祂仆人的口,在地上用人的声音,应许赦免你的罪。

  神甫施洗时所说的话,就可以将这表明出来,他说:“我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给你施洗”。他仿佛是说:“我所行的,不是靠我自己的权力,乃是奉上帝的名代祂行的,因此你应该把这事看为是主亲自行的。主动者和执行者是不同的,但两者的工作是同一工作,甚或可说这完全是主动者的工作,不过假手于我而已”。我以为“奉某某的名”,是指主动者,所以当工作正在进行的时候,不仅要称呼主的名,而且要奉主的名并代替主来做这工作,而不是把这工作当作是自己的。基督说:“有许多人要冒我的名来”(太24:5),就是这个意思。罗马人书一章也有话说:“我们从祂受了恩惠,并使徒的职分,在万国之中叫人为祂的名信服真道”。

  这种见解我极其赞成,因为若一个人知道,他不是由人受了洗,而是由三位一体的上帝藉着一个在我们当中奉祂的名而行的人受了洗,乃是对信仰大有安慰和帮助的。这就将那对设立洗礼的话,即所谓洗礼的形式所发生的无谓争论化为乌有了。希腊人说:“愿基督的仆人受洗”,拉丁人却说:“我施洗”。还有些学究认为“我奉耶稣基督的名给你施洗”,是不恰当的!不过我们从使徒行传确知这是使徒所用的方式,他们以为惟一恰当的方式是:“我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给你施洗”。他们的论点是无效的,因为他们没有根据,只是痴人说梦。洗礼确实可以救人,不论用什么方式执行,只要是奉主的名,而不是用人的名执行。而且我相信,假如一个人是奉主的名受了洗,尽管邪恶的施洗者不是奉主的名施洗,他自己还是奉要的名实在受洗了。因为洗礼的功效不是靠施洗者的信仰或用法,乃是靠受洗者的信仰或用法。关于这一点,我们有戏剧演员诙谐受洗是事作为例子。这类焦急的争辩和问题都是由那些把一切都归于工作和仪式,而不归于信仰的人在我们心中所激起的。实则我们的一切都是从信仰,而非从仪式得来的,信仰使我们精神自由,不受那一切疑难和幻想的束缚。

  洗礼的第二部分是记号或圣礼,即是浸入水中,洗礼一名也由此得来,因为希腊文Baptizo意即我浸,又baptisma意即浸洗。那对神的应许所加的记号,如前所说,是代表话所指的事,或如他们现在所说,是代表圣礼“有效所指”的事,我们要看这究竟包含有多少真理。大多数的人惴想,有一种隐藏的灵力,在话里和水中运行,在受洗者的心灵里产生上帝的恩惠。有些人否认些说,主张圣礼没有什么权力,恩惠的给与只是出乎上帝,祂照祂所立的约辅助祂所设立的圣礼。但大家一致认为,圣礼是恩惠有效的记号,而他们得了这个结论,是由于以下一个论点:假如新律法的圣礼仅是“表明”,那么,它们在那一方面超过旧律法的圣礼,就不明显了。因此他们只得把很大的权力归于新律法的圣礼,甚至以为它们也有益于犯了大罪而不悔改的人,并且它们不需要人有信仰或恩惠,只要人不存心反对圣餐就够了,那就是只要人不再存心犯罪就够了。

  我们对这些见解应小心防避,因为它们既是违反信仰和圣礼的性质,所以是邪恶不敬的。因为看新律法的圣礼和旧律法的圣礼的区别,是在于它们“表明”的效力上,这乃是一种错误。“表明”的效力在两方面都是一样的。现在用洗礼救我们的上帝,古时用亚伯的祭物救了亚伯,用虹救了挪亚,用割礼救了亚伯拉罕,并用其他记号救了别人。以“表明”而论,圣礼在新律法和旧律法当中没有什么区别,假若你所谓旧律法是指律法时代上帝在族长和其他先祖中所行的。但那些给与族长和先祖的记号,必须和摩西在他的律法中所定的预表,如祭司的仪式,像关于礼服,器皿,食物,住所等一类的东西,有严格的区别。在这些东西和新律法的圣礼中间有很大的区别,但它们与上帝给与生在律法以下的先祖的记号,如基甸的羊毛,马挪亚的祭物,或以赛亚书七章给亚哈斯的兆头,也有很大的区别,因为上帝对这些记号都赋予了一个应许,这应许叫人对上帝要有信心。

  这就是律法的预表和新旧记号中间的区别——上帝对前者没有赋予那向人索取信仰的应许。因此它们不是称义的记号,因为它们不是那使人称义之信仰的圣礼,而只是行为的礼;它们整个的力量和性质全在于行为,而不在于信仰,那履行它们的人,虽不用信仰去履行,还是把它们完成了。但上帝对我们和先祖的记号或圣礼都赋予了应许,这应许向人索取信仰,它们不是用其他的行为所能完成的。所以它们是称义的记号或圣礼,因为它们是使人称义的信仰的圣礼,而不是行为的圣礼。所以它们的整个效力都在于信仰,而不在于行为,因为凡相信它们的人,虽没有做一件工作,也完成了它们。所以有句话:“称义的不是圣礼,乃是对圣礼的信仰”。这样割礼并不使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称义,然而保罗称它为因信称义的印证,因为他那对应许的信仰才使他称义,并应验了割礼所表明的,因为信仰是一种除掉心里污秽的割礼,以肉体的割礼为象征。同样亚伯的称义显然也不是由于他的祭物,乃是由于他的信仰,他藉这信仰把自己完全献给上帝,外表的祭物不过是这信仰的象征。

  那使人称义或有益处于人的不是洗礼,而是那对应许所发生的信心,而洗礼是加在应许上面的。这种信仰使人称义,而且应验了洗礼所表明的。因为信仰是旧人的沉没和新人的兴起。所在新旧圣礼之间不能强作区别,因为两者都有神的应许,和同一信仰的精神;然而它们因有应许而与古时预表断然有别。今天果然是如此,那外表炫耀的礼服,圣洁的处所,食物,和其他无穷的仪式虽都确有尚待属灵应验的良好象征意义,但因为它们没有包含应许的话,所以决不能同洗礼及圣餐的记号相比,也不能使人称义或有益,因为它们虽不为人用信仰履行,也得以完成了。只要履行它们,它们就算完成了,正如使徒保罗在歌罗西书二章所说,“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导的。说到这一切,正用的时候就都败坏了”。反之,圣礼被人遵行,并未得以完成,但被人相信,就得以完成了。

  所以圣礼决没有使人称义的效力,也决不是恩惠的有效记号。这一切的说法适足以破坏信仰,而且是起于对神的应许没有认识。除非你之所谓有效,是指它们因着信仰的临在便有效地赋予恩惠而言。但现在并不是用这意思来说它们为有效,因为现在是说它们对一切的人都有益,甚至对邪恶和不信的人也有益,只要他们不存心反对圣餐,仿佛这种不信的本身对恩惠不是最顽强的反对一般。他们乃是这样坚决地要把圣礼变成为一种命令,把信仰变成为一种行为。假如我因领了洗就能得着恩惠的话,那么,我所得的恩惠便是由于我的行为而不是由于我的信心了;我所把握的,便不是圣礼的应许,而是上帝所设立所吩咐的记号了。你看不见圣礼是怎样被我们的语录神学家完全误解了吗?他们讨论圣礼,既不计及信仰,也不计及应许,只拘守记号和记号的应用,而且引我们离弃信仰,来到行为,离弃应许,来到记号。因此他们不仅奴役了圣礼(如前所云),而且竭力把圣礼完全破坏了。

  所以我们要张开眼睛,多注意应许,少注意记号,多重视信仰,少重视行为或记号的应用,要牢记一有神的应许,便要有信仰,二者彼此互相需要,若彼此分离,就都不能发生效力。因为没有应许,就无从相信,若不相信,应许就无从成立。但若二者并行,它们就对圣礼发生实在和最可靠的效力。所以离开应许和信仰去寻求圣礼的效力,乃是徒劳无功的,而且是难免受罚的。基督说:“凡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16:16)。祂在这句话里向我们表明,信心在圣礼中是如此重要的部分,即令没有圣礼,信心也能救人,为着这个缘故,基督不曾说:“凡不信且不受洗的必被定罪。”

  这样,洗礼表明两椿事,即死亡和复活,即是充分和完全的称义。教士把小孩浸在水里,是表明死,把他从水里提起,是表明生。保罗就是这样在罗马人书六章说:“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我们称这死和复活为新创造,重生,从灵生的。我们不要看它仅是象征在罪恶上死,在恩惠上生,像许多人所了解的,倒要把它看为实际的死和复活。洗礼的意义不是一种相像中的意义;非到我们今世所有的这罪身毁灭,罪恶就不会完全消灭,恩惠也不会完全发生,这是正如保罗在同一章所教训的。因为当我们的肉体存在的时候,肉体的欲望就必不断地刺激而且被刺激。所以我们一开始相信,我们就开始向这世界死,并在永生中向上帝活;所以信仰真是死和复活,那即是,这是属灵的洗礼,在这洗礼中我们一面沉没,一面兴起。

  说洗礼是洗去罪恶,这话乃是正确的,不过这话是太软弱无力,不足以表达洗礼完全的意义,其实洗礼是死和复活的象征。因为这个缘故,我喜欢使凡领洗的人照洗礼一字所含的意义和圣礼所表明的将全身都浸入水中。我不是认为非如此不可,乃是认为对这样完美的一椿事,要有一个完美的记号;毫无疑问,基督也是这样设立洗礼的。罪人需要洗涤,更需要死,好使他做一个完全的新人,与基督的死和复活相称,藉着洗礼他和基督一同死,一同复活,一同复活。虽然你可适当地说,基督死而复活时,是将死洗净了,但这与你说祂是完全改变了再生了比起来,是一种较弱的说法。同样,你说洗礼是表明我们完全的死,和进入永生的复活,与你说洗礼仅表明我们从罪得洗净比起来,是更有力量的说法。

  在此处你要明白圣洗,即就记号而论,也不是暂时的事,乃是继续下去的。虽然洗礼的执行为时很短,但洗礼所表明的事,一直要继续到我们死,不,要到末日我们复活。因为当我们活着的时候,我们是继续做着洗礼所表明的事,即是死而复生。我们死,不仅是在思想和感情方面抛弃这世界的罪恶和虚荣,而且我们实在死,我们开始离开肉体的生命,把握着未来的生命;所以如他们所说的,有一个真实,甚至属肉体的解脱,超出尘世而达到天父面前。

  所以我们必须小心谨防以下的人。这些人把洗礼的权力贬到了零的地步。他们说,上帝的恩惠固然被注入于洗礼中,但以后因罪恶又被倒出来了,因此一个人要到天上必须另找途径,好像洗礼完全变成无用的了。你切不可如此主张,你当知道洗礼是表明你的死和再生,所以不论是由补赎或别的方法,你不过是回到洗礼的权力,重新行你的洗礼所表明的,和叫你去行的事。洗礼绝对不会丧失权力,除非你自己绝望,拒绝回到它的救恩。诚然你在某一个时候也许离开了洗礼的记号,但这并不能使记号归于无效。这样,你受圣洗礼不过是一次,但你必须在信仰中一再受洗,也必须不断地死和不断地再生。洗礼沉没了你的全身,再使它起来;同样洗礼所表明的事也应该沉没了你身灵的整个生命,在末日再使它复活,穿上光荣和永生之袍。所以我们决不是没有洗礼的记号,也不是没有洗礼所表明的事;我们必须更完全地受洗,直到我们末日完成了这个记号。

  所以我们在现世生活中为克制肉体和培养心灵生活所行的,都属于洗礼,我们离开现世的生活愈快,我们完成洗礼也愈早,我们愈受磨折,我们就愈和洗礼相称。因此当殉道者终日被杀,人看到他们如将宰的羊的时候,即是教会光荣的日子,因为那时洗礼的权力统治教会;但今日我们因人的许多工作和学说已是不能看见这权力了。我们整个的生命应该是洗礼和记号或圣洗的完成。我们既从其他一切得了自由,就被交于洗礼,即被交于死和复活。

  我们这种光荣的自由,和对洗礼的认识,在今日都被奴役了。我们除向罗马教皇和他的专制致谢以外,还能向谁致谢呢?教皇既是为首的牧者,他应比别人都更要以宣讲并拥护这种自由和认识为首务,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四章所说的,“人应当以我们为基督的执事,为上帝奥秘事或圣礼的管家”。教皇既不如此行,反倒用他的教谕和法规来压迫我们,把我们控制在他的淫威之下。我奉上帝的名要问:教皇凭什么权柄用法规来箝制我们呢?我暂且不提他不将这些奥秘事教训人所犯的又邪恶又可诅咒的疏忽罪。他破坏我们在洗礼中所得的自由,谁给了他这权柄呢?(我说过)在我们一生中只有一件事是我们奉命应当行的,即是应当受洗,那即是说,因信基督死而复活。惟有这种信仰才是应该由人去宣讲,尤其是由为首的牧者所传讲的。但现在没有一个字提到信仰,教会被那谕行为和仪式的无穷法规所毁坏,洗礼的权力和对洗礼的正确认识已被搁置,对基督的信仰也受了阻碍。

  所以我说,教皇,主教,以及其他任何人,若未经基督徒同意,就没有权柄把法规的一点加到他身上。假如有人这样做,那就是专制的作风。所以教皇在他的教谕中对祈祷,禁食,捐赠,及其他一切所发的无数邪恶的命令和要求,都是擅权的;不论什么时候他企图做这样的事,都是犯了反对教会自由的罪。今日的教会当局对教会的自由都是热烈的拥护者,不过他们所拥护的自由,是木材和石头的自由,以及土地和租金的自由,因为今日将“教会的”和“属灵的”混为一谈了。他们用那样的虚构不仅将教会的真自由奴役了,而且完全毁灭了。他们反对使徒的话:“你们不要作人的奴仆”(林前7:23),他们对待我们比土耳其人坏多了。因为我们受他们那专制的法规和条例所辖制,真是做了人的奴仆了。

  这不敬虔和狂妄的专制是由教皇党徒所养成的。他们在这里把基督说的:“听从你们的,就是听从我”(路10:16)一句话引进来,加以曲解。他们把这一句话大吹大擂,藉以支持他们的遗传。虽然这句话是基督当使徒出去传福音的时候,向他们说的,并且仅适用于福音,但是他们却抹煞了福音,而把这句话仅适用于他们的杜撰上面去了。基督在约翰福音十章说:“我的羊听我的声音,不听生人的声音”,因此祂把福音留给我们,叫教皇可以发出祂的声音来,但他们只发出他们自己的声音,要人听他们自己。再者保罗说,他被差遣原不是为施洗,乃是为传福音(林前1:17)。所以任何人都不受教皇遗传的束缚,并且除非教皇所教的是基督和福音,也毋须听从他;而教皇也只应该将最自由的信仰教训人。但基督既说,“听从你们的,就是听从我”,而且他不是仅对彼得说,“听从你的”,教皇为什么不也听别人的话呢?总之,哪里有真信仰,哪里就必有信仰的话。一个没有信心的教皇为什么不偶尔听从他的一个有信仰的话之仆人呢?教皇实在是盲目。

  还是些人更无耻,他们根据马太福音十六章“凡你所捆绑的”等语,便把制订法规的权柄归于教皇,其实基督在这一节经文所讲论的是罪的捆绑和释放,而不是以法规来奴役教会,压迫教会。所以这种专制乃是利用谎言,来讲论一切,竭力强解圣经,歪曲圣经。诚然,我承认基督徒应该照基督的话:“若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太5:39),忍受这可咒诅的专制,正如他们应该忍受世界上其他一切的强暴一样,但我要控告邪恶的教皇,他们自以为有权制订法规,又用他们的这巴比伦来假装为教会谋福利,且用此虚伪来蒙混全人类。因为他们做了这样的事,我们忍受了他们的强暴,假如大家都深知这是邪恶和专制的,那么我们就大可以把这样的事算为那足以抑制肉体,完成洗礼的一种训练,而且可以在良心上以所受的损害为荣耀。但现在他们竟要剥夺我们良心上的自由,而且还要我们相信他们所做的,都是很好的,不许人对他们的过错有所责难。他们本是豺狼,却带着牧人的假面具,他们本是敌基督者,却要被人尊为基督。

  我纯粹为着良心的自由,要提高嗓子,毅然断然喊道:不论是人的法律或天使的法律,除非得着基督徒的同意,都无权加到他们身上,因为我们对万事都是自由的。假如有任何法律加到我们身上,我们要在保存自由的良心一限度内予以忍受,并且要知道要坚持,这种法律的制订乃是不义,这种不义我们要忍受,并以之为荣,但不要以暴君为义,也不要反抗他的专制。彼得说:“你们若热心行善,有谁害你们呢?”(彼前3:13)“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上帝的人得益处”(罗8:28)。

  然而,既然只有少数人知道洗礼的荣耀,和基督徒自由的福分,并且因教皇的专制而无法知道,所以我为对得住我的良心,要对教皇和罗马教徒提出以下的控诉:除非他们愿意废除他们的法规和遗传,恢复基督教会的自由,而且在教会当中宣讲自由,那么他们就是得罪了一切在这悲惨奴役中灭亡的人,而且教皇制度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巴比伦,甚至是敌基督者的国!若那坐在教会中严然是上帝,在教会中用他的教义和法规来增加罪恶,加速灵魂沉沦的人,不是“那大罪人”和“沉沦之子”,那么谁个是呢?这许多世纪以来,教皇的专制将此应验了,是有过而无不及的;它毁灭了信仰,蒙蔽了圣礼,压制了福音;但它本身的法规,虽不仅是不敬的,亵渎的,而且是野蛮的,愚蠢的,却无限地增添了。

  试看我们被掳的凄凉,先前满有人民的城邑,现在何竟独坐!先前在列国中为大的,现在竟如寡妇;先前在诸省中为王后的,现在成为进贡的!没有人安慰她,她的朋友都轻视她(哀1:1-2)。基督徒孜孜于这许多的修道派,许多的仪式,许多的教派,许多的誓愿,努力和工作,以致忘记了他们的洗礼,他们因这些蝗虫,蝻子,和蚂蚱,没有一个还能记得他们是受了洗的,或洗礼给了他们什么福分。我们本应该像新近受了洗的小孩一样,没有参加任何工作,样样都是自由的,只靠洗礼的光荣稳妥得救了。因为我们实在是小孩,继续在基督里重新受洗。

  也许有些人要以婴儿的洗礼来反对上面所说的。他们说,婴孩不能了解上帝的应许,对洗礼也不能有信仰,如是或者信仰是不必要的,或者婴儿的洗礼是无效的。这里我要说大家所说的:婴儿得助于别人的信仰,即得助于那些带他们来受洗之人的信仰。因为上帝的话一说出来,是有大能的,甚至可以改变一个邪恶的,聋而无力不亚于婴儿的心。一个婴儿藉着那把他带来受洗的教会的万能祈祷也可为注入的信仰所改变,洗净,和更新。我也不怀疑,甚至一个恶人也能够被任何圣礼所改变,只要教会为他祷告,把他带来正如我们在福音书里面看到一个瘫子,因别人的信心而得医治。照这意义说,我承认新律法的圣礼,不仅对那些不存心反对圣餐的人能够有效地给与恩惠,就是对那些存心反对圣餐最顽强的人,也同样可以给与恩惠。有什么阻碍是不能为教会的信仰和信仰的祈祷所克服的呢?我们岂不相信司提反以这种有力的方法改变了使徒保罗吗?可见圣礼所成就的事,不是由于它们自己的能力,乃是由于信仰的能力,前面已经说过,圣礼没有信仰,任何事都不能成就。

  这有一个问题,就是给一个尚未出生,只伸出一只手或一只脚的婴儿施洗,是否合理。这里我不愿草率决定什么,我承认我的无知。有些人提出一个理由说,灵魂完整地寓于身体的每一部分,我不确知这理由是否充分;因为外面用水受洗的是身体,而不是灵魂。又有人说,凡没有出生的人,就不能重生。虽然这一说有相当的力量,我也不能附和这种意见。我把这些事付托圣灵的指导,同时让个人有个人的意见。

  我还是要补述一椿事,这椿事我希望能够说服大家都去做,即是要完全废除或避免一切的誓愿,不管是加入修道派的誓愿也好,朝圣或行任何善事的誓愿也好,以便我们保持洗礼最合宗教和最富善功的自由。誓愿普遍的诱惑是多么把洗礼降低了,把基督徒对自由的认识隐藏了,真是一言难尽;至于许愿的疯狂和不加思索的卤莽是多么每日对灵魂增加难以形容和无限的危险,我暂且不说。最邪恶的教皇和可怜的牧师啊,你们鼾睡,放纵邪情私欲,不为“约瑟的苦难”(摩6:6)担忧,乃是多么可怕,充满危险呀!

  许愿,尤其是关系终身的许愿,应该用法令禁止,使大家常常回忆洗礼时所许的愿。否则我们要警告人,不要随便许愿,我们也不要鼓励任何人许愿,并且不得已才许可人许愿。我们在洗礼中所许的愿是已经很够了,而且是比我们所能实践的还要多;假如我们专心致力于履行这一个愿,也就够我们行的了,但如今我们走遍洋海陆地,勾引许多人入教,我们使世界充满了神甫和男女修道士,使他们被终身的愿所禁锢。你将发现有些人争辩,而且肯定说,还愿的行为,比非还愿的行为要更高尚,而且在天上将有无穷的赏赐。你们这些盲目和不信的法利赛人,你们是用行为的大小,数量,或其他的性质来衡量正义和圣洁的!但上帝是仅用信仰来衡量行为,在上帝看来,行为并没有什么分别,惟一分别在是不是出于信仰。

  这些恶人大言不惭,宣传他们的虚构,鼓吹人的行为,引诱不假思索的人民,这些人民差不多总是被行为的炫耀所引诱,使他们的信仰船坏了,忘记了他们的洗礼,轻视了他们基督徒的自由。因为愿是一种法律或要求,所以当愿加多的时候,法律和行为也必然加多了,这样一来,信仰就毁灭,洗礼的自由也牺牲了。还有人不以这些邪恶的诱惑为满足,更进一步说,参加修道派是一种新的洗礼,这新的洗礼以后每当人重新立志度宗教生活的时候,就可以重演。这些“许愿的人”把一切公义,拯救,和荣耀都归于自己,以为那些仅受过洗的人,没有什么可以和他们比较。那为一切迷信根源的罗马教皇,甚至以冠冕堂皇的教谕和特许来批准赞扬这一种生活,对于洗礼却没有人认为是值得想一想的。他们用这种光耀夺目的虚荣,(如我们所说过的)使那些容易被领导的基督徒陷于不幸,所以他们对洗礼丝毫不存感恩之心,以为他们由行为所成就的事,比跟人由信仰所成就的更大。

  所以上帝又以弯曲对待乖僻的人,对许愿者的忘恩和骄傲加以报应,使他们或是破坏所许的愿,或是使他们异常劳苦地还愿,而且使他们沉于其中,永远不知道洗礼和信仰的恩惠,使他们虚伪到底——因为他们的精神不是上帝所嘉许的——而且最后使他们成为全世界的笑柄,常常追求公义,却永不能得着,这正应验了以赛亚的话说:“他们的地满了偶像”(赛2:8)。

  我对于私人和甘心的愿决不加以禁止或阻挠,因为我不完全藐视或谴责许愿。但我坚决反对把许愿为作一种公共生活的方式。每个人有私权自甘冒险许愿,也就够了,若把许愿当作一种公共生活的方式,我就认为对于教会和个人都是最有害的。我如此主张,第一是因为这与基督徒的生活有着直接的冲突,因为一个愿是一种礼仪律,一种人的遗传或僭越,是一个基督徒藉着洗礼已经打破了的。因为一个基督徒除了上帝的律法以外,不受任何法律所束缚。而且在圣经中并没有这样许愿的例子,尤其没有许终生童身,服从,和贫穷的愿的例子。凡没有圣经作根据的,就都是危险的,都不应该介绍给人,更不应该立之为普通和公共的生活方式。然而凡愿意的人就可有自由去冒险,自作自受。因为有些事是由圣灵在少数人身上作成的,但它们不能作为大家的榜样,或生活的方式。

  再者,我很怕修道派的这些生活方式,乃是属于保罗所预言的那些事,他说:“这是因为说谎之人的假冒,他们禁止嫁娶,又禁止吃肉,就是上帝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谢着领受的”(提前4:2)。谁也不能用那发起或培植修道派的圣伯尔拿,圣法兰西斯,圣多米尼古,或其他的人作为护符。上帝对人的子孙所有的计划乃是可畏的,奇妙的。祂能够使但以理,哈拿尼雅,亚撒利雅和米沙利在巴比伦的朝廷——即是在邪恶中——保持圣洁,祂为什么不也能使那些处于危险生活方式中的人成圣,或以祂的圣灵特别的运行去领导他们,却不立他们为大家的榜样呢?更且他们当中没有一人是因他的愿和他的宗教生活而得救的,他们得救只是因信,这信是万人所必须赖以得救的,又是与那由许愿而来的奴役最相冲突的。

  但每个人对样这一点可持有他自己的意见。我要回到我的论点来。我现在要为教会的自由和洗礼的光荣说话。我觉得自己为责任所驱使,不得不公开提出我在圣灵领导之下所得的劝告。所以我劝告教会的主脑人物,首先要废除所有的愿,或至少不要赞成或鼓励它们。若他们不愿意这样做,我就要劝告凡愿意确知自己得了救的人,要禁戒许愿,尤其是那有关终身的大愿。我这劝告特别是对儿童和青年提出的。我这样做,第一是因为这种生活方式,如我上面已经说过的,没有圣经的根据,不过是由于教皇教谕的吹嘘,这些教谕真是些泡沫(按教谕bulls一名词,兼有泡沫的意义)。第二是因为这种生活方式,由于它外表的炫耀和异常的性质,大大趋于虚伪,蔑视一般基督徒的生活。假如没有其他的理由,仅有以下一个理由 就够废止这些愿,那就是,这些愿忽视信仰和洗礼,提高行为的地位,这样有害的结果就产生了。因为在一切修道派千万人当中,难有一个人不把行为看得比信仰还重要,并且他们在这疯狂的基础上彼此还分出“更严格”和“更松懈”的界限来。

  所以我忠告人,甚至劝阻人,不要做修道士或神甫,除非他事先确实知道,修道士与神甫的工作不论怎么圣洁与辛苦,在上帝眼中看来,与田间的劳动工作或妇女的家庭工作并没有什么不同。在上帝面前,一切的工作都是只以信仰为衡量,如耶利米说:“主啊!你的眼目是注视信仰”(5:3),又如传道经说:“你要用信仰去看你的每一件工作,因为这就是遵守诫命”(32:23)。他又应该知道,一个女仆或一个男仆的家庭工作比一个修道士或神甫的禁食和旁的工作,是常常更容易为上帝所嘉纳,因为后者缺少信仰。许愿在今天似乎只使人荣耀行为,使人骄傲,所以恐怕没有别的地方比在神甫,修道士和主教中间还更缺少信仰和忽视教会。这些人实在是异教徒或假冒伪善的人,但他们还自以为是教会的核心,“属灵的”,和教会的领袖,其实他们完全不是,又恐怕他们真正是“被掳的人民”,在他们当中,那本来藉着洗礼白白赐给我们的,现在都被掳去了,同时“土地上的人民”却被留下,又穷困又稀少,并且像那些已婚者的命运一般,在他们眼中被看为卑劣的。

  我们由上面所说的知道罗马教皇犯了两种显明的错误。第一,他准许解愿,仿佛在所有基督徒当中只有他有这权柄。恶人的卤莽和无耻至如此极。假如解愿是可能的话,那么任何弟兄就都能为他的邻舍,甚至为他自己解愿了。假如一个人不能为邻舍解愿,那么,教皇也没有权做这样的事。他从那里有这权柄呢?是从钥匙权而有的吗?但钥匙是属于大家的,并且只对罪恶才有用处(太18章)。他们自己也声称愿是“属于神的权利”。在“属于神的权利”的事上不能颁特许,教皇为什么在这种事上颁特许来欺骗毁灭可怜人的灵魂呢?他在“发愿和解愿”一节中,真是胡说。他根据律法的规定,凡头生的驴要用羊羔来代赎(出13:13),便以为自己有权变更愿,好像头生的驴和他所命令随时随地许的愿是同一物一般,或是好像当上帝在祂的律法中命令人用一只羊羔代赎一只驴,一个不过是人的教皇便可以立刻要求同样的权力,而这种要求好像不是根据他自己的法规,而是上帝的律法一般!那制订这种教谕的不是教皇,而是代替教皇的驴子,这是何等无意识,何等邪恶呀!

  教皇的第二种错误乃是这样。凡已订婚的男女,如有一方未得对方同意,进了修道院,教皇就可以解除婚约。请问,什么魔鬼把这样奇怪的思想注入到教皇的心里呀!上帝命令人守信,不要食言,要用他们自己所有的去行善,因为上帝恨恶“抢夺和罪孽”(赛61:8),这是祂藉着以赛亚的口所说的。但配偶任何一方必须因婚约向对方守信,他不是他自己的。他不能以任何权利为藉口而失信,他所做的,若未得对方同意,就等于抢劫。一个负债的人,为什么不也可循例加入一个修道派,以便免除债物,随意食言呢?这是甚于盲目哪!上帝所吩咐的信实,和人所规定的愿,那一个更重大呢?教皇啊,你不是人的牧者吗?你们这些以此教人的,你们不是圣神学博士吗?那么你们为什么要教这些东西呢?原来是因为你们把愿看为一件比婚姻更好的行为,不高举那提拔一切的信仰,反高举行为,这些行为在上帝看来实在算不得什么,就功德说,它们都是一样的。

  所以若所许的愿是正当的,我就深信任何人或天使都不能解愿。但如今人所许一切的愿,是不是都算为愿,我不能十分决定。例如,父母在儿女出生以前,或在婴儿时期,就把他们奉献给“修道的生活”,或永远的童身,这简直是愚蠢,而且决不能称为许愿。人对己力所不能及的事许愿,就等于以上帝为儿戏。至于修道派的三重愿,我越想越不懂,而且我不知道叫人许这种愿的习俗是从哪里来的。我更不知道要在什么年龄许愿才算是合法和有效的。他们大家一致认为在青春期以前所许的愿,都作为无效,我对于这一点感到愉快。然而他们欺骗许多不知自己年龄和不知许愿为何物的小孩。他们不待小孩达到青春期,便予以收纳。这些小孩在许愿以后,就被不安的良心所奴役所吞噬,俨然他们业已于后来自己对那愿予以同意了。好像一种原来无效的愿经过相当时间以后,就可以变成为有效一般。

  人若为别人规定你不能为自己规定的愿,这在我看来乃是荒唐的。我也不懂为什么在十八岁所许的愿就应该有效,在十岁或十二岁所许的愿就无效。倘若说,因为一个人在十八岁的时候感觉自己有情欲,这乃是不中用的。有时一个人在二十岁或三十岁很少感觉到情欲,或是在三十岁比在二十岁要多感觉到情欲,那么又怎样呢?他们对于贫穷和服从的愿,为什么不也加以年龄的限制呢?你说一个人在什么年龄才会感觉到有贪心和骄傲呢?一个最属灵的人也很难察觉这些情绪。所以非到我们成了属灵的人,所许的愿就都是无效的,而到了那时就没有许愿的必要了。你看,这些事是没有一定的,而且是危险的,所以最好是把这类崇高的生活方式交付圣灵,不为愿所束缚,如古昔一样,并且决不可把它们改变为束缚人一生的规法。关于洗礼和洗礼的自由,现在不再赘述,关于许愿,遇有适当的机会,再详细讨论,因为真是有这需要。

创建时间:2013/10/30/星期三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Power by Softscape HTML Builder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