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告解的圣礼
我们现在要谕到第三项,即告解圣礼。我在过去对这题目已经发表了论文和辩论,将我的意见详细阐明了,因此引起了不少的攻击。现在我必须将这些意见简单地重述一番,以便暴露专制的假面具,这种专制的横行在这里不亚于在圣餐中。因为这两种圣礼乃是发财的最好机会,所以牧人利用它们来剥削基督的羊群。虽然我们在讨论许愿的时候,已经看到成人洗礼,也变成了贪婪的奴仆,但是并不像圣餐礼和告解礼一样严重。
他们对告解圣礼第一和主要的误用乃是:他们完全废除了这种圣礼,甚至连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因为他们推翻了神的应许和我们的信仰,这应许和信仰乃是这圣礼和其他圣礼的要素。基督在马太福音十六章说:“凡你所捆绑的”等等,在马太福音十八章说:“凡你们所捆绑的”等等,又在约翰福音最后一章说:“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等等。他们把这些话里面的应许引来支持他们的专制。其实这些话是为唤起忏悔者的信心,使罪得赦。但在他们所有的著作,教导和讲道中,他们所关怀的不是把这些话里面所应许的,基督徒所应当相信的,与在这些话里可能找着的大安慰去教导基督徒,而是仅以暴力扩张他们自己的专制,直到他们有些人已经开始命令天使,而且用疯狂的邪恶来妄自夸大,以为在这些话中,他们得以在天上地上掌权,而且还以为有权在天上施行捆绑。他们对人民靠着得救的信仰完全没有提及,仅吹嘘教皇的专制淫威,然而基督所讲的,完全不是权力,而只是信仰。因为基督在教会中没有委任执政的,掌权的,祂只委派了执事,正如我们从保罗所知道的,他说:“人应当以我们为基督的执事,为上帝奥秘事的管家”(林前4:1)。当基督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祂唤起领洗人的信心,只要他信而受洗,他就因这应许而确知自己得救了。祂的话并不赋予任何权力,仅设立施洗者的职份。同样,当基督说:“凡你所捆绑的”等语,祂是唤起忏悔者的信心,使他藉这应许确知,他若受了宣赦而且相信,他就在天上得蒙赦免了。这里完全没有提到权力,仅提到宣赦者的职份。这些盲目和骄傲的人没有利用洗礼的应许来将专制权力归于自己,这是令人很希奇的。但是他们既在洗礼一方面没有擅用权力,为什么在告解礼的应许一方面要擅权呢?因为两者有相等的职份,相似的应许,和一样的圣礼。所以假若洗礼不仅是属于彼得的,那么,将掌管钥匙权只归于教皇,乃是一种邪恶的擅权,这是无可否认的。再者,当基督说:“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拿着喝,这是我的血”等语,祂是唤起领受者的信心,好叫他们藉着这些话可以因信仰而壮胆,并且可以确实知道罪得赦免。在这里基督也没有说到权力,而仅说到职份。
因此洗礼的应许,至少是为婴儿保留了一部分;圣餐的应许是被破坏了,而且为贪婪所利用,使信仰变成了行为,使约变成了献祭物;至于告解礼的应许更是为穷凶极恶的专制所掳去,且被用来建立一种甚于俗世的统治。
我们的这巴比伦还不以这些事为满足,竟将信仰完全毁灭,蛮横地否认它在告解礼中的必要性。假如有人说,信仰是必要的。那么这巴比伦甚至要用敌基督者的邪恶来称此为异端。这专制还有什么是未曾作的呢?真的,锡安啊,当我们一想到你,我们就在巴比伦的河边坐下,哭泣。我们把琴挂在那里的柳树上(诗137:1-2)。愿主对河边那些无种子的柳树加以咒诅!阿们。
现在我们要看,他们把应许和信仰废弃以后,用什么东西来作代替。他们把告解礼分成三部分,即痛悔,认罪,和补罪;在这三者中若有任何好处,他们也加以摧毁,好施用他们的贪婪和专制。
第一,他们说,痛悔位于对应许的信仰之前,比信仰重要多了,以致不以它为信仰的工作,而以它为一种功德,他们甚至根本不提及信仰。他们沉迷于行为和圣经所载论许多人因痛悔和内心的谦虚而蒙恩的例证中,却不愿及那产生痛悔和忧伤的信仰,如约拿书三章论尼尼微人所说:“尼尼微人信服上帝,便宣告禁食”等语。还有些人更加胆大妄为,捏造所谓“下等痛悔”,用钥匙权使之成为痛悔,其实关于钥匙权,他们一无所知。他们让那些邪恶没有信心的人只要有下等痛悔便够了,这样就根本废除了痛悔。这样的事竟在基督教会中传授,这是上帝对我们所发的多么难受的忿怒啊!他们既毁灭了信仰和信仰的行为,我们就在人的意见和学说中进行——是的,我们进行到毁灭的地步。一个痛悔的心是宝贵的,但它只能在那对上帝的应许和警戒存活泼的信仰中才可以发现。这样的信仰既专注于上帝不变的真理,就使良心受到惊吓,发生痛悔,然后
使良心得着振奋,安慰,和保守;所以上帝威吓人的真理就是痛悔的原因,上帝施应许的真理,一经人相信,就是安慰的原因。由于这样的信仰,一个人的罪恶获得赦免。所以在其他一切之先,应该教导并唤起信仰;既有信仰,就必有痛悔和安慰。
他们说痛悔是起于对罪恶的回忆和沉思,这虽颇有理由,但他们若不首先说明痛悔的开始和原因——即上帝的威吓和应许的不变之真理——那么些他们的说法就是危险邪恶的。他们应该使人更加注意上帝那把人摔倒又把人提起的真理,而不至于注意罪恶的深重,若离开了上帝的真理去看罪恶,罪恶适足以引起并增加犯罪的欲望,而不领人到痛悔。至于他们因要叫我们应为每一罪恶构成痛悔所加上的不能忍受的负累,我现在不愿说什么。若要照他们的话行,乃是不可能的事,因为我们对于自己的罪只能知道一小部分,而且就连我们的善行也是罪过,这是照诗篇一百四十三篇所说:“求你不要审问仆人,因为在你面前凡活着的人,没有一个是义的”。只要哀痛现在那困扰我们良心的罪,和我们所能回忆的罪过就够了。凡抱这种心志的人,毫无疑问会对他所有的罪过发生悲痛和恐惧,而且他在将来一旦想起有罪恶,也会同样悲痛和恐惧。
所以你务要小心,不要信靠自己的痛悔,也不要把罪的赦免归功于自己的忧伤。上帝重视你,并不是因着这,而是因着你对祂的威吓和应许所有的信仰,这信仰在你的心中产生了那样的忧伤。可见在我们忏悔中若有什么良善,这不是由于我们枚举罪恶,乃是由于上帝的真理和我们的信仰。其他一切都是由此而自然产生的行为和果子,它们并不能使人变为善良,它们只是由一个因对上帝的真理有信心而已经变为善良的人所行出来的。正如诗篇十八篇说:“那时因祂发怒,山的根基也震动摇撼,冒烟上腾”。首先有祂那焚毁恶人的威吓的恐怖,然后那接受这恐怖的信心使痛悔的云上腾。
然而痛悔受专制和贪心的害,还少于受邪恶和瘟疫般的教训的害。但认罪和补罪却成了贪心和专制的主要工场。让我们首先讨论认罪。毫无疑问,认罪是必须的,而且是上帝所命令的。我们在马太福音三章读到,“承认他们的罪,在约但河里受约翰的洗”,又约翰一书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上帝为说谎的,祂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若圣徒也不得不认罪,那些有显然重大罪恶的人,当怎样更加认罪啊!但成立认罪最有效的证据,是马太福音十八章。在这经文里面,基督教训我们,一个犯罪的弟兄应该受谴责,由教会判断,他若不听从,就把他逐出教会。但他若接受谴责,承认他的罪,他就是听从了。
讲到现在所实行的私人认罪,虽不能从圣经上找到证据,但我十分赞成。它是有用和必须的,我也不主张将它废除,而且我因它存在于基督教会中而欢喜,因为它对痛苦的良心予以无与比伦的医治。因为当我们向弟兄敞开良心,私下将内心潜伏的邪恶告诉他,我们就从弟兄嘴唇上接受上帝所说的安慰话。若我们用信心接受这话,我们就因上帝藉着我们的弟兄向我们所表的慈爱而得平安。但我所厌恶的,即是把这种认罪降服于教皇的专制和勒索之下。他们甚至把隐藏的罪保留起来,吩咐人把它们向他们所指定的听认罪者认出来,这适足以使人的良心发生不安。教皇作威作福,却完全蔑视宣传福音照顾穷人的真责任。是的,这些邪恶的暴徒让普通神甫听认大罪,却把不十分重要的罪,像在Coena
domini教谕中所提那些可笑和虚构的事,为他们自己保留起来。他们甚至变本加厉,不仅保留罪过,并且将那些反对服事上帝的罪恶,以及那些反对信仰和主要诫命的罪恶,即如朝拜圣地,敬拜圣徒,捏造圣徒轶事,信靠各种工作和仪式等,予以赞成,并教导人。这么一来,他们便毁灭了人对上帝的信心,鼓励了人对偶像的崇拜,正如我们今日所看见的。我们今日也有像古时耶罗波安在但和别是巴所派立敬拜金牛犊的祭司,这些人不懂上帝的律法,信仰,和喂养基督的羊是什么,他们用恐怖和暴力来将他们自己的虚构灌输给人民。
我的忠告是这样的:我们要忍受这保留事件的迫害,一如基督曾吩咐我们要忍受人的暴虐,并教导我们要服从这些剥削者。不过我不承认他们有保留权,我也不相信他们能够丝毫证明他们有此权。我倒要证明他们无此权。第一,基督在马太福音十八章论明显的罪说,当我们谴责那有罪的弟兄时,假若他听从我们,我们便救了他的灵魂,他若不听从,才把他带到教会面前,好使他的罪在弟兄们当中得以纠正。若一个弟兄,对另一个弟兄承认隐藏的罪,岂不更容易得到赦免吗?这样就毋须告诉教会。这教会被这些空谈家解释为主教或神甫了。我们在同一章圣经还有一个证明,那就是基督说:“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因为这话乃是对每一个基督徒说的。基督在同一个地方又说:“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一个弟兄既把他自己隐藏的罪,告诉他的弟兄,要求饶恕,那么他一定是在真理——基督——中在地上和他弟兄同心合意了。关于这一点基督为证实祂前面的话更清楚地说:“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哪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因此我不怀疑,每一个人若私下在任何弟兄面前将他隐藏的罪自愿承认,或在被谴责以后承认,寻求赦免,努力更新,他便得了赦免,不论教皇怎样愤怒,反对,都无关系,因为基督甚至已经把赦免显明的罪的权柄赐给每一个信祂的人。我还要加上一点意思,假如保留任何隐藏的罪为有效,以至于除非这些罪都被赦免,一个人就不能得救,那么,他的得救就必最易被前述的善功和偶像崇拜所阻碍了,而这些善功和偶像崇拜就是今天教皇所教训的,然而,倘若那最严重的罪都不能阻止一个人得救,那么,保留那些较轻的罪,乃是何等愚蠢呀!真的,在教会中有这些奇怪的事产生,乃是由于牧人的愚蠢和盲目。所以我要劝告这些巴比伦的君王,和伯亚文的主教,不要再保留任何事件。再者,他们要准许弟兄姊妹有自由听人认隐藏的罪,以便罪人可以在自己所选择的人面前认罪,得着饶恕和安慰,即是藉着邻舍的口得着基督的话。因为他们的僭妄只足以不必要地禁锢软弱人的良心,建立他们邪恶的专制,利用弟兄的罪恶和毁灭来自肥。因此他们的手染有人的血,儿子为父母所吞噬,以法连吞吃犹大,叙利亚也张开口吞吃以色列,如以赛亚所说的一般(赛9:21)。
他们在这些邪恶之上,又加上“偶发之事”,和罪恶的母,女,姊妹,外戚,枝条,和果实,因为这些又狡猾又懒惰的人,在罪恶中间也形成了以亲属关系为基础的家谱——邪恶与无知配合,竟是如此多产的。这种无价值的思想不管是什么坏人想出来的,还是同许多别的一样成了公共的法律。这就是牧人对基督教会的照顾;每逢那些愚蠢的信众一梦想到一种新的行为或迷信的时候,这些牧人就随即加又渲染,饰以赎罪票,护以教谕;他们对此决不予以遏止,决不为上帝的子民保存真的信仰和自由。我们的自由与巴比伦的专制有什么相干呢?我主张对一切“偶发之事”完全不管。基督徒仅有一种偶发之事,那就是弟兄犯了罪。因为谁也不能和基督徒弟兄相比,遵守一切地方,时间,节期,人物和其他迷信的虚妄,只足以尊那没有价值的事为大,使那最有价值的事遭损,好像没有价值的事比基督徒友谊的光荣还更重要一般!这样他们使我们受缚于地方,节期和人物,不重视弟兄的名份,使我们受捆绑,不能自由;其实所有的节期,地方,人和物,以及其他一切外表的事对我们都是一样的。
他们处理补罪是何等不适当,我在论赎罪票的诸文中已充分表明了,他们完全误用补罪,把基督徒的身体和灵魂都毁坏了。我首先要说,他们那么将补罪教训人民,以致使人不知道到底什么叫补罪——这补罪即是人生的更新。再者他们喋喋不休,强调补罪的重要,完全抹煞了对基督的信仰。他们用这些顾虑来苦害人的良心,直到死地。于是甲走罗马,乙走沙特热斯(Chartreuse),丙又另走一地;甲以木棍击打自己,乙以禁食和彻夜祈祷毁损身体,大家都以同样的狂热呼喊:“看哪,基督在这里!看哪,基督在那里!”他们相信那在我们心里的天国是眼所能见的(路17:20—21)(此处原文Observantia除有眼所能见之义外另有遵守之义,路德在此用双关说法)。
罗马教皇啊,这些怪物和杀人的法规及仪式都是从你而来的。你用这些东西使全人类都腐化了,以致他们以为可用行为向上帝补罪,其实祂只满意那由痛悔的心所发出的信仰。你不仅用这种叫嚣来使这信仰归于沉寂,而且完全把它压服了,只为求你那不知足的蚂蟥可以对人说:“给呀,给呀!”(箴30:15),就是用罪恶来作生意。
有些人更进一步,制造了一些驱使人绝望的工具,即颁布教谕,吩咐忏悔者必须重温他以前未按规履行补偿的一切罪。这些人生来唯一的目的,就是要使一切受十倍的束缚。有什么事是他们不敢做的呢?还有一些人认为他们若仅把神甫所规定的祈祷逐字含糊念诵,就令他们对生活从来不思改正,还自以为得了救,并补偿了他们的罪恶!他们相信,他们的生活在痛悔和认罪的一刹那就改变了,以后只要为过去的罪补尝而已。他们既没有受别的教导,怎能明达呢?他们在这里不想到肉体的克制,也不重视基督的榜样——即祂赦免那行淫时被拿的妇人,对她说,“去罢,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8:11)。祂这样行就是把十字架交给她,要她克制肉体的情欲。我们在罪人未完成补罪之前,就宣赦他们的罪,这适足以大大增加这邪恶,使罪人只想到当前的补罪,没有注意痛悔,这痛悔他们以为在认罪的时候就成了过去。其实我们应该等到人完成补罪以后,才可以宣赦,如古代教会所行的一般,为的是使忏悔者在完成补罪以后更加注意信仰,度新生活。
我以前对赎罪票发表了更详细的言论,现在所重述的,是已经够了。目前关于三种圣礼我也说得够了,这些圣礼在许多有害的神学书和法学书里可说论及了,也可说没有论及。关于其他的圣礼我也应该讨论,以免人认为我是无理由地拒绝了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