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四 以彼此交往为宣教方式
第七章我们曾清楚指出,传福音并不只是狭义的讲道,因为传福音的方式是非常复杂的。传道是在人与人接触的时候进行的,其果效需取决于许多因素。这些因素在宣教工场所占的位置,比在本土更为重要。在本土中,大家都有同一个共同的文化背景,因此我们所遇到的人,一般对教会都有些认识。然而当我们在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中间工作时,我跟当地的人却缺乏这个有助沟通的层面。我们所讲的与我们的表现所予人的印象关系不可分割,因为我们的一切都与他们不同;事实上一开始的时候,传道似乎就只是次要的事,对我们的听众来说,我们是外国人,他们总会把我们所传的道与我们的行为思想连起来看。
假定我们已逐渐赢得他们的信任,学会他的语言,了解他们的生活和思想,以致可以与他们交谈;这个时候,就得谈谈传道的难处。我们当怎样传讲福音?我们所关心的不是传「甚么」福音──福音的内容,而是当「怎样」传福音──传讲的方法。传福音的态度,传扬信息的方式,都非常重要,一点也不可以忽略。保罗在他的书信中也曾多次提到,他也体会到这种传福音的因难。从哥林多前书第二章一到二节,我们看到保罗在传道之前曾考虑到当怎样将福音传得完全。在另一处经文中,他请他书信的读者为他祈祷,最后说:「叫我按着所该说的话,将这奥秘发明出来」(西四4)。保罗每次传福音的时候,方式都有所不同。在雅典传道与在路司得不一样;在会堂讲道与在市场不一样;然而这些改变都是很重要的。如果一开始宣教士传讲的方法错误,那后果就不堪设。无怪乎在宣教史中,对于传讲福音的方式这个问题,一再被人提出来讨论。
首先我们当想想我们是否明了:人是甚么?圣经的人观提出最基本的一点,就是人是罪人,是背叛神、流浪失丧和堕落的人。然而在人本性的最深处,人却非常需要神。如果没有神,人的内心就会空虚不安;可是他在生活的经历中却把神撇弃在一边。人总是觉得神在管制、压逼他们,所以他们就背叛神。这是每个人生命中可怖的经历,是在他内心深处确实存在的光景,也是他作为亚当后裔的堕落本性的一部份。这就是人的本性,是人存在的景况,是他所处的光景。
然而,人不单是以上所描写的人,在社会中他扮演着一个角色;他是父亲、酋长、农夫、巫医、祭司,甚至可能是一个可怜的游民。环绕着其存在本质的,是名字、地位、尊号、衔头、职位等外在保护的东西。
不单如此,他也是传袭文化的人,这就是说,他是活在各种观点、理念、感情、习俗之中,这些都是构成他所属的部族、国家和环境的共同特质。此外,不论他的文化是多么原始,其中心部份都是宗教。著名人类学家马林诺斯基(Malinowsky)适切地指出,宗教不是文化的表面现象,也不是文化的副产品,而是「一种道德与社会的深远动力,是人类文化的总和」。人活着就不能与宗教分割,他对真神,或是其他神祇、鬼灵、魔法或超自然的事物、来生和道德规范都有一定的概念。人的宗教生活也可能是朝着相反的方向走,意思是说,有时他的生活表现是与宗教背道而驰的,他不愿意按着宗教的要求来生活。但无论如何,每个人──在自觉或是不自觉的情况下──对神和其他很多事物,都有各种不同的假设和看法,而对人的价值,他的假设与看法大都与其他的人相同。
人对其存在为人,为罪人,往往都建立起各种自我辩解的机能,或自承所行的都是正确的。人竖立起这种自卫的屏障,全是出于他内心所蕴藏的动机,正如耶稣所说,凡事都是从心里发出来的(太十五19)。然而,人的本性与他在外表的表现之间,仍可能是互相冲突的。他内里想着逃避神,在外表的宗教生活中却似在寻求和称颂神。因此,他所寻找的神,看来就似是一位模糊而寻不见的神,是一位属地而实际上与自然万物完全相同的神。在人的内心,神或许已经使他产生一种不可名状的不安,以致他要在他的文化、社会地位和宗教信仰上找寻安全与保障。人总在寻找内心的安息;他自以为在社会地位、生活和文化中可以找到。当诗人呼求神,使列邦晓得他们「自己不过是人」的时候(诗九20),他就呼求神使人放弃他们一切错误的安全感,并真正认识他们自己的本性。路加福音第十五章十七节记载浪子「醒悟过来」的时候,也有同样的信息。这些经文都指出人必须打破各种虚妄的自卫堡垒,也指出人必须认清他内心的光景,以及他与神真正的关系。
福音能够触及人的内心,除去他内心各种自卫的屏障,使他知道自己真真正正是面对着神;这点是毋须再争论的。当耶稣提到保惠师圣灵要降临在地上工作时──「他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十六8),这也是祂要带出的意思。福音并不偏待任何人:不论是高官、名人,或是文化领袖;在福音之下,人人尽都相同;福音将他们基本的状况显明出来。在福音之下,人人都没有分别;在神面前,人人都是一无可取的;亚利马太的财主约瑟,与任何贫苦的罪人都是一样;尼哥底母与求乞的拉撒路也都站在同一地位上。惟有把人真正的本性指出来,使他面对又真又活的神,福音的传讲才算是达到了真正的目标。
这个指出人的真正本性的宣教方式,在宣教工场中可发生奇妙的果效。举一个明显的例子,使徒行传第十六章所提腓立比的狱卒,因地大震动而使他察觉到自己从前错谬的安全感;然而因为发现保罗和西拉仍在狱中,才放心下来。当狱卒战战兢地站在保罗和西拉面前──我们可以说,上帝在此之前已做了一切准备的工作──保罗就立刻向他传讲救恩的信息,叫他相信接受主耶稣。一般来说,无论是在本国传福音,或是在宣教工场中传教,人们都喜欢躲进自己的地位与文化的堡垒,而利用整套理性的观念,来拒絶我们所传的福音。
传福音方式其中一个令人因感的问题就是:我们应该直截了当地解决核心的问题,立刻劝人悔改相信;还是从长计议,逐步攻破人们在外表上所竖立的防卫屏障?两种截然不同的传教方式都是可行的。克雷玛比照这两种不同的方式:一方面我们可以自发地为基督作见证、直接呼召人来归信基督;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就是先详细讨论信与不信的观点,最后才呼召人悔改归主。在第一种情况中,人们的自卫机能并不太坚强,因而可以直截了当向他们传讲悔改的道。第二种方法却必须经过长时间的交谈,逐步针对人的防卫机能,当时机成熟的时,才向他们传讲福音。第一个方法的优点是不必花很多时门停留在预工的阶段;缺点则是我们劝人悔改归主的呼召,并不能真正触及人的心,因为我们是将人放在一种他们从未经验过的情况里面。第二种方法的长处是重视福音对象在生活中与人的各种关系;缺点则是容易流为一种哲学或文化的讨论。
如果我们称前者为直接的方法,后者为间接的方法,那么问题是,圣经所教导的是那一种方法呢?要得到一个肯定的答案,并不容易。当先知拿单站在大卫面前,要指责他的过错时,他并没有直接说是大卫如此行,也没有直接说大卫就是这个罪人,而是用比喻来指明大卫的罪行。然而,当主耶稣面对撒玛利亚妇人的时候,祂却当面指出她的恶行,直接针对她的问题。保罗对腓立比狱卒传道是直截了当的,然而在亚略巴古向那些雅典人传道时,他却特别针对听众的文化背景,讨论他们在哲学与宗教上的各种假设。适切的方法未必就是讲者接触听者最短的途经。有些时候,如果太过直截了当指出人的罪,反而不能与听者建立密切的关系。
在使用这种传教方式的时候,有几个原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第一,我们首先必须了解我们的福音对象;要清楚他们的名字、地位、拒絶福音的理由与论点,从而触及他们人生的真正问题。人生命中最深的问题是:他怎样对待神?他为甚么这样对待神?即使是高傲自夸,以理性攻击福音的人,他基本上也是一个可怜的罪人;在神的面前,他的内心或许也充满不安,不时也渴望能够因着信靠顺服而获得真正的平安与喜乐;总之,在强硬蓄意辩驳的背后,他的内心也极其盼望认识神。这就说明为甚么耶稣基督能够一句话就打入人的心;一眼就看透人的心。在人的一举一动中,祂能看出人生命的问题。祂一看见那个撒玛利亚妇人,就晓得她的生命为甚么是如此可怜失败。祂一瞥就瞥见马太心中的渴望。福音书中时常常提到主耶稣「看见」或「看到」一个人,因而识透所有外表的虚伪和控制他们生命的真正问题。我们在宣敎的工埸中也当学习耶稣那样一眼就「看透」人的心。整个所谓「原始」的宗教在其最深的层面,也不外是一种文化的规避;背后充满着不安,人们逃避神而高抬自己。东方许多含有神秘色彩的宗教,其特色往往都是人们蓄意规避人生的责任,或是对生命的恐惧,又或是不敢真正面对神。基于这些动机,人们常常盼望在无形无像的「大我」之中完全忘我。每一个人、每一个民族,都忙着做一切与神有关的事情;宣教士必须按着神的教导来看人,这样,他才可以对他们的文化与哲学产生真正的兴趣,而不让自己陷入其中,反使自己的信仰受到影响。
第二,另一方面,宣教士必须以爱心与人交接。如果我们因为「当地人」的无知、他们「原始」的行为表现、他们的自傲自欺,而觉得厌烦,或是讥笑他们的愚蠢与迷信;那么我们就不可能以爱心来与他们相交。除非我们看出,他们的愚蠢、落后、自欺,是逃避神及逃避责任的行为,否则我们就不会真诚地爱他们。若不是出于神的恩典,我们自己也可能会像他们那样逃避神,逃避责任;我们曾想远离神,而我们的逃避可能是很狡狯的,直到主基督把我们从黑暗中救出来,我们才能重见光明。
爱心的交往包括从别人身上认识自己从前的光景,包容他们的罪愆,诚心盼望在基督里将神的救恩传给他们,如同主耶稣基督救了我一样。这也就是彼得在他的书信中所表达的意思:「要叫你们宣掦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当我真正看清别人的光景时,我必会想起主基督从前曾怎样召我出了黑暗。正确的宣教方式,是要我们把自己放在与对方相同的地位上,要我们真正察觉到,在神面前我们跟他们都是罪人;这样,在传教时更能为对方所接受。当神呼召以赛亚去传道时,他立刻说:「祸哉!我灭亡了;因为我是嘴唇不洁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赛六5)。当但以理祷告的时候,他与以色列民认同;他说:「主阿!我们……得罪了你」(但九8)。这些先知能如此说话,如此祈祷,也能预言神因祂子民的罪对他们所施的惩罚。身为先知,他们要严厉责备,然而他们作祭司,代祷态度却是恳切而充满怜悯的。他们知道,他们的预言也是对自己说的,当神使用他们作为口舌,向以色列民讲话时,他们自己也谦卑在神的话语之下。当然,我们感到自己与听者一样是罪人,但我们并不是每一次都能够表达出这种感受的。如果先知拿单在指责戴维与拔示巴犯了奸淫的时候,说自己也犯过行淫之罪,那就完全不对劲;然而在他当面指责大卫所犯的罪时,他内心一定也觉察到自己的罪,并且明白到,惟有在神的恩典中,人才能找到赦罪的平安!
如果我们了解一个人的生活方式,他的基本信念,以及他内心的防卫机能,那么在与他们交接时,必须要有耐心与容忍。许多时候,我们很想立刻用圣灵的宝剑直刺他们的内心,但我们却先要深入了解他们。有时神可能会给我们机会直截了当指出他们的罪──若是这样,我们就能够,而且必须抓紧这个机会;然而我们絶不可过份急进,以致不能细心地劝导别人。
最后,宣教方式必须要包含彼此交往的特质。任何两个人,若愿意让神话语的亮光照亮他们的生命,就能彼此交往。在这种情况下,两人之间的阶级、职位、种族、肤色等隔膜就会消除;因为站在神面前,他们是完全平等的。
这种交往,也可以在一羣人的中间进行,就是透过神的话语感动众人而进行的。然而这种交往通常是在两个人彼此交谈的时候建立的。使徒行传很少提到保罗这种对个人传教的方式。我们只看到,他工作的重点是在「各人家里」教导各人(徒二十20)。他觉得他传教的工作有如「生产之苦」(加四19)。无论甚么时候,一个人若自以为是站在坚土上,他其实就是站在泥沼之中;这样,我们可以因基督的名恳求他们接受救恩的福音(参林后五20)。
至此,我们就可以知道,这种彼此的交往是很因难的,但也是很重要的。通常我们传福音,自己就像是个送货员,但基督并没呼召我们作一个信差,相反是要作一个大使。我们在宣教或传道的时候都常以为,只要将福音的好消息复述出来,就是传掦了福音。当然讲道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然而宣教的方式不单是讲道;在传教的过程中,有许多围墙和障碍是而要拆除的。此外,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真要传扬神的真道,我们就必须表现极大的爱;这种爱必须是那奇妙的「爱」,就是圣经所提的「圣爱」(the
agape);基督就是以这种爱来爱我们,过去如此,今日也如此。世上没有一种语言,可以完全把言种爱描绘出来;言种爱不是同情,不是情爱,也不是关心;惟有那些在生命中真正体会到神的大爱的人,才能完全明白言种爱。一切有关宣教方式的问题都能一言以蔽之,就是保罗所说的:「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