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宣教事工面面观
从圣经用以描写宣教圣工的各种词句看来,教会宣教的职责事多方面的。《以赛亚书》第五十二章七节第重点,不在指出必需推行宣教工作,却在指出要宣告以色列人从被掳之地归回后的喜乐。「报佳音」的「报」字,让我们更清楚了解宣教事工的意义。《七十士本》译本所用的希腊动词,即《新约》所用「传福音」一词,就是「宣布好消息」的意思。《新约》提到使徒的工作时,所用的就是这一个词。《马可福音》第十六章十五节,耶稣打发门徒出去工作时,所用的也就是这一个词;祂说﹕「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我们所传的消息,不单是喜乐的信息,也当是将来的审判;然而,信息的中心主题,还是耶稣基督的救恩,就是神为所有信的人所预备的救恩。
《以赛亚书》第五十五章五节所用的「召」字,含有呼召人「从睡梦中醒来」,或甚至从「死亡中出来」的意思。这个字在《新约》中也时常用到。保罗曾提到「奉召作圣徒」的人及「蒙召的犹太人、希利尼人」(罗一7;林前一24)。
《马可福音》的十六章十五节「传福音给万民听」的「传」字,在《新约》中被译为「传扬」(可一45),「传道」(路八1),「宣传」(路九2),「传讲」(徒二十25)等。这个字含有「君王的御旨」的意思,是指通报官在君王的行列前面宣布君王的莅临。这个字在福音书和保罗的书信中都时常提到;它把宣教圣工的特质表达得非常完整。
另一个含有完全不同背景的动词是「见证」,这个词在圣经中使用的次数更多。「见证」特别是指到在那不信基督的世人当中作证,指出他们的愚昧、顽梗和不信的罪。当用到「见证」这个词,似乎是表示基督与世界在审判台前相对而立,那时使徒要作证指出世界的败坏。因为使徒曾经与基督同行,又亲眼见到祂所行的奇事,所以他们要作祂的见证(徒一8)。
因之,宣教圣工可循着多个形式来进行。有时它是一种劝人与神和好的恳求(林后五20),但有时也可以是站在「诸侯君王面前,对他们和外邦人作见证」的一种坚定立场(太十18)。
我们若详细查考有关宣教圣工的经文,就可以看到,不单是教会中有职份的人,就是整体会众都当尽心竭力去劝人与很和好,也当勇敢地站立在众人面前为主作证。使徒的书信都常常提到这是所有信徒的使命。我们不但要在世人面前生活无可指摘,也要不断将神所作成的大功宣讲给世人听。按照圣经的教训,宣教圣工的使命是交付给每一个信徒的,因此是每个信徒必须肩负的责任。布道会常常撒下福音的种子,而平信徒接着就作浇灌的工作。若没有信徒日常真诚的见证,布道会所传的信息是很难结出果子的。初期教会就是清楚了解这一点;当时得救的人天天增多,都是由于平信徒自发地去作见证,带领人归主;可见这是惟一长久有效的宣教方法。因此宣教圣工不只是差派宣教士出去传道;它也包括信徒在日常生活中与人接触时所作的见证。作一个宣教士,就是在我们的工作岗位上,在我们平时的活动中,活出基督的样式;也就是「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按着圣经的教训,我们应该对宣教圣工的观念有更广泛的解释,也应该更深入探讨宣教圣工推行的多个形式。如果我们真心盼望非信徒从他们的昏暗中醒悟过来,盼望将惟一的救法告诉他们,那么纵然是公开反对或指责不信的诡诈和邪恶,也可算是一种宣教的方式。因此宣教事工可由不同的人,利用不同的方法来进行。各人的能力智能虽或不同,所用的宣教方式也各有差异,但因为知道我们都是神将救恩传给众人所使用的器皿,我们在主里就必须合一。
如果对宣教圣工有这样的了解,那么所谓正式的宣教事工——差派宣教士出去,与非正式宣教事工——信徒以个别或机构的形式自发地传扬福音,两者是有分别的。宣教的工作事如此广泛,因此不能单单限于由教会的组织来承担。宣教活动牵涉到人生各方面,因此应当包括有组织的教会所推行的活动,以及信徒个人的活动。
我们在此可以问,宣教的活动应否被视为教会最超越的工作的标记?或是说,这项圣工实际上是否为教会惟一的一项工作?近来有些作者认为,「使万民作门徒」,是教会最主要的特质。克雷玛
(Hendrik Kraemer)
在其著作中曾说﹕「教会存在于地上的理由,是要满足世人的需要。」他又说;「基督的信徒存在的目的,是要借着他们或教会,是神的怜悯达到世上众人。」彼得在他的书信中也如此鼓励信徒﹕「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着的美德。」我们作主门徒的人都当遵守这个命令。然而,问题是,我们是否忽略了教会工作在其他方面的重要特性呢?
若详细查考圣经的教训,就可以知道,教会主要的职责,可分为三方面﹕
第一,教会存在的最主要原因,是要用言语、行为、祷告、崇拜来称颂上帝。赞美三位一体的真神的事奉事那么重要,因此应当是教会生活最中心的活动。
在以色列人中间,对耶和华的圣名一直都存着一种敬畏;荣耀上帝是他们行事为人、祷告敬拜的最主要动机。保罗也曾说,上帝将恩典赐给他,是要叫他将「基督那测不透的丰富,传给外邦人」。接着他对自己宣教的呼召作一结论说﹕「为要借着教会,使天上执政的、掌权的,现在得知上帝百般的智慧」(弗三10)。教会的终极目标是超世的,属于一个更高的层面。教会存在的首要目的,不是为满足世人的需要,而是为了上帝的圣名以及祂的荣耀。
第二,教会存在的第二个目的,是要在历世历代中为上帝荣耀的真道作见证,直到信心变为实现。教会所关心的,是要让上帝的真道在各个世代中传扬出去,叫所有信徒忠心事奉上帝,并以爱心关顾它的会友,帮助他们灵命长进。
第三,我们当然也不要忘记,教会存在的目的是要满足世人的需要。教会宣教的活动并不是偶然的,却是教会主要活动的一部份;所以,克雷玛认为教会是神的器皿,为要使神的怜悯普及世上众人的看法,是正确的。借着教会,基督伸出祂拯救的膀臂,使那些仍住在黑暗当中的世人,可以看见救恩的真光。
如果我们紧记教会存在地上这三方面的重要目的,我们就不会顾此失彼。教会一方面要牧养照顾已经加入教会的群羊,另一方面又要努力去寻找失丧的羊;两方面的工作应该不会有所冲突。上帝保守看顾已经进到羊圈中的群羊,祂也必亲自去寻找拯救失丧的羊,使教会的人数增加。借着教会增长,上帝保守教会;又因着保守教会,上帝使教会增长;两者有不可分割的关系。一个重视「使万民作主的门徒」的教会,绝对不会忽略其会友在灵性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