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新约中的家庭(二)
《以弗所书》第6章
1 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
三、父母和孩子
如同丈夫和妻子一样,在父母和孩子之间进行的家庭敬拜,至少包括公共敬拜之中的两个要素:劝惩和教导。
《歌罗西书》第3章
20 你们作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
1.劝惩
《路加福音》第17章
6 主说,你们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种,就是对这棵桑树说,你要拔起根来栽在海里,它也必听从你们。
通过劝惩,敬虔的秩序得以保持。不论是在公共敬拜之中,还是在家庭之中,敬拜和教导都需要秩序。
1)孩子的顺服
《帖撒罗尼迦后书》第1章
8 要报应那不认识上帝,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
上帝期望孩子在家庭中顺服,尤其是在家庭敬拜中,这是孩子第一个也是最常见的义务。顺服是“在主里”,即在基督徒家庭之内,而非普通的家庭(弗6:1)。《歌罗西书》3章20节加上“凡事”一词。这样一个范围广泛的宣告似乎不可能适用于那些没有重生的父母。
《希伯来书》第5章
8 他虽然为儿子,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
9 他既得以完全,就为凡顺从他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
孩子顺服父母是“理所当然的”,就是说,是公义的,或者说合乎上帝的律法,这也是上帝所“喜悦的”。因为上帝爱我们,我们也在我们的敬拜和服侍中寻求祂的喜悦。
《路加福音》17章6节中的“听从”一词,包含立刻依从一个命令之意。顺服不是对说服的回应。因为这件事合乎你自己的理解而去做并非不顺服,但也不是顺服。
对于正常的家庭生活和敬拜而言,孩子的顺服是其条件之一。对于顺服者来说,顺服是信心的表现。保罗在《帖撒罗尼迦后书》中,说上帝“报应”那些不“听从”福音的人。换句话说,信仰就是信靠,信靠必定带来顺服。这是父母——孩子之间关系最基本的一点,在《希伯来书》5章8至9节,顺服也被描述为基督儿子身份的一个特征。
2)孝敬父母
《以弗所书》第6章
2 要孝敬父母,使你们得福,在世长寿。
3 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孩子对父母的第二个义务是“孝敬”(弗6:2-3)。在美好的家庭次序中,孝敬的内容非常丰富。在圣经中,它至少包括三个方面:
《马可福音》第7章
6 耶稣说,以赛亚指着你们假冒为善之人所说的预言是不错的,如经上说:‘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
7 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
⑴信靠父母的权威
真正的孝敬不仅仅局限于外在的话语和行为上,还包含内在的心态。
《约翰福音》第5章
22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于子。
23 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
24 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同生活的其他方面一样,在敬拜中,假如我们按照我们自己的意志,而不是按着上帝的意志去行,我们就不是尊敬上帝。法利赛人认为,他们在许多敬拜和服侍中增加了很多规范,这已经是尊敬上帝了,但他们所附加的这些规范,即使没有什么害处,即使出于敬虔的目的,也都是对上帝的不敬(可7:6-7)。不管是在家庭敬拜中,还是在公共敬拜中,我们都不能添加上帝没有规定的任何成分。
《马太福音》第15章
4 上帝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
5 你们倒说,无论何人对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作了供献。
6 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这就是你们藉着遗传,废了上帝的诫命。
《彼得前书》第2章
17 尊敬众人,亲爱教中的弟兄,敬畏上帝,尊敬君王。
人们应当尊敬父上帝,同样,孩子也当如此孝敬父母:听从并且信靠(约5:22-24)。一些外部行为可能会掩盖孩子的只听不信,这些行为也被称为孝敬。但是,假如这种定义与真正的“孝敬”的定义不一致,就不是真正的孝敬。
⑵尊敬父母
孝敬包含对父母合宜的行为方式。不论其动机和目的如何,贬损性的语言和侮辱性的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尊敬的具体内容取决于尊敬的对象(彼前2:17)。
⑶以物质赡养年老的父母
《提摩太前书》第5章
3 要尊敬那真为寡妇的。
在希伯来文和希腊文中,“孝敬”一词都可用来表示某人当得的物质或金钱的奖赏。英语中这个内涵可以在“酬金”(honorarium)一词中得到体现,“酬金”就是付给讲话者的报酬。主耶稣在《马太福音》15章中清楚地指出,孩子孝敬父母的义务至少包括照顾年老的父母。这种义务不能因为诉诸他人而取消,孝敬父母是敬虔之举,有客观的表现。
《使徒行传》第28章
10 他们又多方的尊敬我们。到了开船的时候,也把我们所需用的送到船上。
“孝敬”这个词指向父母,可以在圣经其他部分得到证实。这个词用来表示教会对年迈的寡妇在物质上的帮助(提前5:3),也同样表示教会对保罗及其团队财物上的支持(徒28:10)。
《以弗所书》第6章
4 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
2.训诲
训诲是家庭敬拜的第二个组成部分。《以弗所书》6章4节总结了如何对待孩子,这一训诲把旧约中出现的几个概念联合在一起。
1)父亲必须带领
有些解经家远离经文本身,他们主张,4节中“父亲”一词是指“父母”。实际上,这段经文的结构,不管是用在新约圣经中,还是用在旧约圣经中,以及当时的文化背景,都使这个词语的含义明确无误,保罗说“父亲”时,他所指的就是父亲
首先,我们考虑一下《以弗所书》6章1至4节的结构。第1节“父母”用的是希腊文goneusin。这个词在新约中用了19次,通常表示生理上的父母。第2节,“父亲”(pater)和“母亲”(mater)在引证第五条诫命时都用到了。第4节用了“父亲”(pater)的复数形式pateres。因此,假如保罗想说“父母”,他就可以用第1节中所用的词,也可以像在第2节中那样,说“母亲和父亲”。有人会说,保罗只是变换他的语言,以使他的作品更加有趣。但更大的可能是,保罗努力强调的是父亲。
其次,这种解释可以在语法上得到支持。保罗使用了父亲的呼格形式。呼格是演讲时使用的一种语气。使用这种语法,等于说:“嗨,你们哪,我说的是父亲。”保罗把他演讲的立论点定为父亲。即使这种解释在这个问题上有避开主的诫命的倾向,保罗强调的重点也是可以理解的。
第三,保罗特别提及父亲,与旧约和现代犹太人教育孩子的观点一致。旧约中,家中进行的正规宗教教导都由父亲作老师。《塔木德》(Talmud,拉比对圣经解释的现代集汇)中,继续持守这种理解,即父亲“必须教育自己的孩子”(摘自艾德赛姆:《耶稣基督的时
虽然最早的宗教教导必定来自母亲口述,但却是父亲“必须教育自己的孩子。”把关于托拉(Torah)的知识传授给孩子,被视为是属灵的卓越,就如人亲自从何烈山接受律法一样。其他一切事务,哪怕是必需的吃饭,也要为这极其重要的职责让路;在这个世界上也不要忘记,劳动是必须的,而且必会结果子。有儿子,却没有以律法的知识抚养孩子,这样的人被视为是亵渎上帝的小人(an
Am
ha-arets)。阿尔弗雷德·艾德赛姆:《耶稣基督的生平和时代》,第1卷,第230页。
代和生活》,第230页)。这种教导在5岁时开始。但是,从马加比时代起,犹太人就发展出一套教育体系,通常在会堂中进行,孩子由文士或拉比来教授,但仍然只有男人来教(“教育”,《图解圣经词典》,第1卷,第414页)。所以,很显然,无论在家庭中,还是在会堂中,只有具备一定资格的男人才能担任孩子的宗教教师。
外邦人看待孩子教育的观点,与犹太人对宗教训诲的理解大相径庭。教育孩子被罗马人和希腊人认为是“妇女的工作”。如果没有这样一个妇女,就有可能雇佣奴隶教育孩子。保罗重点强调父亲的角色,在这一点上,是与外邦文化截然不同的。实际上,保罗对家庭训诲的强调,与现代犹太人重点由会堂对孩子进行宗教教导也不相同。
2)父亲不可“惹儿女的气”
《歌罗西书》第3章
21 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恐怕他们失去志气。
《以弗所书》第6章
4
……不 要 惹 儿 女 的 气
……
保罗叙述完父亲的职责后,又吩咐他们不要“惹他们儿女的气”(provoke to
wrath)。有这样一种颇为流行的趋势,即以印象主义的手法来解释“惹气”,就是说,对许多并没有实际查考这个词的解经家来说,它似乎是“严厉对待”的意思。新国际版圣经用“激怒”(exasperate)一词明确地把这种印象表达出来。然而,没有圣经证据表明“惹气”的意思是“激怒”。我们来查考希腊语,parorgizo仅在新约的另外一个地方出现过,在那里,引用旧约希腊文译本《七十士译本》。《七十士译本》多次运用parorgizo一词,其意思都非常一致。纵观《七十士译本》,这个词的意思是以不义的行为惹某人生气。在58处例子中有54处,指以色列人因违背上帝的律法而激起祂的义怒。另外4处,指个人因罪而惹怒他人。因此,这节经文的意思就是,告诉那些做父亲的,不可因着违背上帝的律法,而使自己的儿女愤怒。
如果这种否定性陈述的意义不明确,在希腊语中,它还与一个肯定性命令相联系,它有这样的意义:“不要这样做……但要甘愿做。”父亲怎样行,才会不招惹他们儿女的义怒呢?他们必须“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
3)父亲必须养育
《以弗所书》第6章
4 ……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
《以弗所书》第5章
29 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总是保养顾惜,正像基督待教会一样。
《以弗所书》第6章
4 ……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
“只要”这个词表明,父亲不能选择惹儿女的气,而是必须“养育他们……”“养育”的希腊原文是ektrepho。新约中它仅在另外一个地方出现过,就是在这封信写家庭的一章中(弗5:29),那里翻译成“保养”。很明显,这个词与男性家长的属灵领导权紧紧联系在一起,不论是他作为丈夫,还是作为父亲。
《希伯来书》第12章
5 你们又忘了那劝你们如同劝儿子的话,说,我儿,你不可轻看主的管教,被他责备的时候,也不可灰心。
6 因为主所爱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
7 你们所忍受的,是上帝管教你们,待你们如同待儿子。焉有儿子不被父亲管教的呢?
8 管教原是众子所共受的,你们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儿子了。
9 再者,我们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们,我们尚且敬重他,何况万灵的父,我们岂不更当顺服他得生么?
10 生身的父都是暂随己意管教我们。惟有万灵的父管教我们,是要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他的圣洁上有分。
11 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快乐,凡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
虽然ektrepho仅在新约中出现过两次,在旧约希腊文《七十士译本》中,它的应用却非常广泛。它被用于许多顾养的例子中,不仅表示照顾孩子,还表示甚至是对植物和拿单比喻中的母羊羔(撒下12:1-12)的照顾。在所有例子中,都可以看到亲密的喂养,直到对方长大成熟。
运用ektrepho这个词时,我们必须强调这种直接和亲密的关系。例如,亚哈不养育自己的孩子,而是让耶斯列的众长老教养他们。所以,《七十士译本》用ektrepho来表示这些人和亚哈儿子之间的关系(王下10:1,5)。因此,我们应特别强调,让别人代自己抚养孩子,是父亲抚养孩子的异化,不符合圣经对父亲的吩咐。合乎圣经的教养不是一种遥控性的关系。这个命令当由父亲直接执行,不是由母亲,或牧养青少年的牧师,也不是由主日学老师、牧师和基督徒学校的老师来执行。
4)父亲必须讲解圣经
父亲的养育在形式上是直接的,它通过两种活动得到证实:权威的教导或劝惩,警戒或警告。在这两种活动中,圣经都是教导的内容。
⑴培训
“培训”是从希腊文的paideia翻译来的,从paideia这个词我们得到“教育学”(pedagogy)这个单词,“教育学”就是教训孩子。这两个词以及它们所对应的希伯来单词都暗示着劝惩性的教导,因此,不适用于那种没有父母的权威和惩罚的教育形式。这个词在《希伯来书》12章5至11节中用过不下8次(右栏中用下划线标明),解释上帝如何保持与其子民之间的父子关系。通过管教性的教导,我们知道我们被上帝所爱,祂积极教导我们,使我们合乎耶稣基督的形象。
《希伯来书》的这段翻译,目的是强调培训中的“管教”。虽然paideia包含责罚的运用,但它也是在教导的范围之内的。当然,假如仅仅把父亲养育孩子视为是狭义的惩诫,则是错误的。
《哥林多前书》第4章
14 我写这话,不是叫你们羞愧,乃是警戒你们,好像我所亲爱的儿女一样。
《提摩太后书》第3章
16 圣经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或作“凡上帝默示的圣经”)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
17 叫属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
Paideia这个词同对孩子劝惩性的教导有密切的关系,它在我们非常熟悉的《提摩太后书》3章中的使用和默示,我们应以新的眼光来读。16节译为“教训”的希腊原文就是paideia。同样,保罗注重的,是圣经在教导孩子中的作用。
⑵警戒
《帖撒罗尼迦后书》第3章
14 若有人不听从我们这信上的话,要记下他,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觉羞愧。
15 但不要以他为仇人,要劝他如弟兄。
《哥林多前书》第10章
11 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鉴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
对父亲的命令的第二个方面nouthesia,在《以弗所书》6章4节翻译为“警戒”(admonition),《哥林多前书》4章14节同一个词译为“警告”(warn)[1]。此处作者努力影响听众的态度,这种形式的教导不同于“管教”(paideia),核心在于告诫听众所面临的罪所带来的危险被考虑在内。如果没有注意到这个警戒,管教会紧随其后。
《以弗所书》第6章
5 你们作仆人的,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像听从基督一般。
6 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要像基督的仆人,从心里遵行上帝的旨意。
7 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
8 因为晓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赏赐
9 你们作主人的待仆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吓他们。因为知道他们和你们,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他并不偏待人。
同教导一样,父亲的警戒也当以圣经为标准。《哥林多前书》10章1至11节中,保罗总结了希伯来人40年在旷野的教训,指出:“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信徒的鉴戒”,为要“警戒我们”。
虽然paideia这个词绝大多数时间局限于对孩子的教导,但也可与父亲的警告相比(林前10:11)。但是,警戒或警告也用于成年信徒,在基督里父上帝与我们也是父与子的关系(帖前3:15)。可以说,当孩子长大成人时,我们就当侧重以警戒为主要的教训形式。
《以弗所书》第6章
10 我还有末了的话,你们要靠着主,倚赖他的大能大力,作刚强的人。
11 要穿戴上帝所赐的全副军装,就能抵挡魔鬼的诡计。
12 因我们并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乃是与那些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两争战原都作“摔跤”)
13 所以要拿起上帝所赐的全副军装,好在磨难的日子,抵挡仇敌,并且成就了一切,还能站立得住。
14 所以要站稳了,用真理当作带子束腰,用公义当作护心镜遮胸。
15 又用平安的福音,当作预备走路的鞋穿在脚上,
16 此外又拿着信德当作藤牌,可以灭尽那恶者一切的火箭。
17 并戴上救恩的头盔,拿着圣灵的宝剑,就是上帝的道。
18 靠着圣灵,随时多方祷告祈求,并要在此儆醒不倦,为众圣徒祈求,
四、主人和仆人
最后关于仆人和主人(字面上的意思是“主”)的教导反映了圣经中把仆人(奴隶)视为家庭一部分的观点。
有趣的是,圣经中并没有吩咐主人教导仆人的命令。在不同历史时期,基督徒奴隶主一直解释说,旧约教导在家庭中教训奴隶,要求他们参加家庭敬拜。
有的解经家尝试把这段经文用于现代雇主和雇工之间的关系,不论在外边,还是在家中。但是,被翻译为“仆人”的这个词原意是奴隶,而非雇佣或自愿的仆人。
五、属灵的争战
保罗在讨论家庭之后,马上谈及属灵争战和上帝所赐的装备(弗6:10-18)。二者有联系吗?大概有。家庭可能是属灵争战的主战场。
有一首现代基督教歌曲,其中唱到:“一代又一代”,问道,“……假如为拯救世界,而失去家庭,这值得吗?”必须指出,我们既不能拯救我们的家庭,也不能拯救世界。只有主耶稣能拯救祂的选民。但是,如果祂的选民藉着圣灵的大能大力,遵行他们在圣约中的责任,靠信心行事,上帝就会成全祂对我们家庭在圣约中的应许。
有一种非常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口里承认基督是主的基督徒,不顺服上帝让他们照管家庭的诫命,不以上帝的圣言养育家人,却仍然相信自己能够有效地向他人传讲上帝的圣言。不能管理好自己的家庭,难道还想自己能改变世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