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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得救的确据


 

七、得救的确据




  在一批神学生中有百分之九十的人说他们不能确定自己是否重生得救。因此对于得救确据的问题,必须在此作一个论述。

  对于自己是否有得救的确据,世上有四种人:(1)未得救的人知道自己尚未得救;(2)未得救的人“知道”自己已得救;(3)得救的人不知道自己已得救;(4)得救的人知道自己已得救。

  这第二种人搅扰了得救的概念,因为未得救的人都“知道”自己是得救的,那么已经得救的人怎能知道自己是真得救的?未得救的人怎么会“知道”自己是得救的呢?这是因为受到“普世得救论”影响的缘故。“普世得救论”认为只要信耶稣,就可得救恩,因为圣经就是这么说的,他们不分是否重生。传这种“福音”的人,真是害了不少人,因为它使信的人,不再去确认自己是否果真重生得救。

  使徒保罗对他的蒙拣选十分确信,他在书信中表达得非常清楚:我现在被浇奠,我离世的时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不但赐给我,也赐给凡爱慕他显现的人。(提后四6—8)为这缘故,我也受这些苦难。然而我不以为耻;因为知道我所信的是谁,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提后—12)

  而我们如何也能像保罗这样有真实、不虚假的确据呢?首先,我们相信这确据是基于神对我们救恩的应许;其次,是信心的内在证据证实我们得救的把握。如果没有重生,我们不会对基督有任何真实的爱;如果不被拣选,我们就不会重生。所以,正确的神学知识鉴别我们的重生确据是很重要的。假如我们对被拣选有正确的了解,它便能帮助我们解释这些内在证据。

  内心里,我承认我并不全心爱基督,但我却深知我确实爱他:每当我想到他的得胜、他的再来时,就会令我兴奋和喜乐,也相信我得救的盼望得以实现。假如在我的内心里没有他的恩典、没有他的生命,我相信我里面的这些感觉是不可能有的。这好象一对恋人,自己是否爱着对方,是来自内在的确据的,因为对方在自己的生命里占着一定的位置,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

  除了恩典的内在证据外,还有外在证据。既然内在的生命发生了变化,那么这种生命的变化也必然会反映到生命的外在表现中来。这一种外在的生活表现往往是以基督为中心去行事的,尽管常常会做不到,但内心会听见圣灵责备的声音。在外在表现中,一个重生的基督徒必然会自己鞭策自己去纠正行事为人的方式。软弱失败是难免的,但他会在祷告中求神帮助,使自己刚强壮胆、作一个大丈夫、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基督徒。

  一个重生的基督徒的外在表现的最突出的一点,是他喜欢读神的话、更喜欢思想神的话,总是想把整个的救恩道理弄明白。还有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喜欢祷告、亲近神、与神对话,就好象儿子和父亲说话一样。况且,祷告时还会被圣灵充满(帖后二13)这一切,圣灵也会对我们作见证,罗八10说:“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既“同证”了,就必盖上圣灵的印记。

改革宗神学家何治(A. A. Hodge),对真的确据与假的确据作了以下区分:


真实的确据                  虚假的确据 


导致真正的谦虚                  导致属灵的骄傲
致力于追求圣洁                  耽迷于怠惰
对自己有诚实的检讨                  避免正确的评量
渴慕与神有更亲近的关系                  对神的关系是冷淡的

  虚假的确据就是没有确据,没有确据就是没有重生。但是确据有时会因为犯罪的缘故,使我们似乎感觉到心中没有得救的确据了。因为我们想,若有确据,怎么会犯这么严重的罪呢?我们都曾有过这样的经历。

  我们必须相信救恩的可靠性。圣灵的印记既已盖上,就不会再取消。因为我们所犯的是因软弱缘故的罪,不是敌挡圣灵的故意犯罪,因此我们虽然跌倒,却不至于全身仆倒,主耶稣的恩手必定会把我们搀扶起来,但我们也必会受罪的报应。大卫王犯奸淫的罪,就是一个例子。虽然他受到神严厉的责罚,他当时也似乎感觉到圣灵离开了他,但当他真正认罪悔改以后,神仍然接纳了他,可是他的后续生活中遇到了不少罪的报应,如押沙龙的背叛等。

1、我们有可能失去救恩吗?

    对于一个因软弱而犯罪的信徒来说,有可能失去他对救恩的确据,但是否会因此而失去救恩?这是我们下面要讨论的问题:一个称义的人,会失去他的义吗?罗马天主教的观点十分明朗,他们肯定人会失去称义的恩典,因此他们设立了“忏悔礼”,称忏悔礼为“灵魂遭难者的第二次称义机会”。

  根据罗马天主教,当一个人犯“死”(mortal)罪时,救赎恩典就在他的灵魂里被摧毁了。这罪之所以被称为“死”罪,是因为它有能力杀死救恩;假如他的救恩被死罪毁灭了,就必须经由忏悔礼来恢复,否则这个罪人最后就会永远沉沦。

  然而改革宗的信仰告诉我们,所有的罪都是“死”罪,没有一个罪是不该死的,但是没有罪能足以摧毁蒙拣选者的救恩(基督的生命),除非是犯了亵渎圣灵的罪,不得赦免。而犯亵渎圣灵的罪,是不可能发生在蒙拣选者的身上的,因为有圣灵住在他的内心,他是被圣灵引导,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个有圣灵内住的基督徒,怎么可能去亵渎住在自己里面的圣灵呢?当然不会。

  根据圣经里“圣徒的恒久忍耐”的教训,改革宗的观点为“一旦蒙恩,永远蒙恩”,也就是说,“一旦你拥有了,就不会再失去;假如你失去了,就说明你从未拥有过”,也即你重生了,就得救了,你若在临终时仍未得救,这只能证明你从未重生过,犹大就是个典型的例子。

  重生的基督徒之所以不会从恩典中堕落,乃是因为神慈爱地保守他们,使他们不致堕落的缘故。这个保守是出自神的能力。神既然有能力使你重生,他当然也有能力保守你在他恩典中,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

   改革宗的这一教义的圣经依据是:腓一6;约十27-29;彼前—3-5;来十14;罗八33-39。从这些经文中可以看出,我们所以能有恒久忍耐的信心,乃是出于神的能力。那么,为什么似乎有许多人会从恩典中堕落呢?我们也确实见过一些人,刚开始信主时十分热心,后来看到了许多基督徒行为上的不检点,就弃绝了自己的信仰;我们也听过一些基督徒领袖,因犯了严重的罪而玷污了信仰。

  这个问题可以从两方面去看:一种是某些基督徒的所谓堕落、弃绝救恩,是因为他一开始就没有重生得救。在旁人看来他们似乎很有属灵的能力,甚至能说方言,像是一个得救的基督徒,但他的属灵能力是出于神的恩赐,而不是恩典(神的生命),就像犹大一样。另一种情况是那些基督徒也确实是重生了的,但他们的跌倒、失败,甚至圣灵的离开,纯属被偶然过犯击倒所致,就像大卫王一样,不会一蹶不起、全身仆倒的。这种人终究会再次起来的。

    保全我们是三一真神的合力工作:圣父保守、保护我们;圣子为我们代求;圣灵住在重生的基督徒里面,帮助我们,提醒我们的责任——认罪悔改,同时也提醒我们的“印记“与”凭据(提后二19;弗一14;罗八23),以增强我们的信心。神对具有圣灵印记的基督徒的保全工作,就好象父亲牵着孩子的小手一起走路一样,一旦(注意,这里的“一旦”是偶然过失,非一贯)孩子失足欲跌倒,父亲会用比平时更大的力量抓住他,使他不至于全身仆倒。

  教会中为什么会看到这两种信仰情况呢?仔细想想也不奇怪——因为在有形教会中,本来就是麦子和稗子、绵羊与山羊同时生长的。主的撒种比喻说得很明白,人所经历的信仰会改变,说明他们的信仰本来就是虚假的,仅有信心的外表,却无信心的内在实际。

   决志信主多年后,仍未“转变”的,他根本就没被转变过。犹大从一开始就是灭亡之子,别人看他似乎转变了,因为他“能医病赶鬼”(约十1)但他的转变是虚假的。因此主耶稣没有为他的回头祈求,却为彼得祈求。因此可以说,犹大并没有失去圣灵,因为他从来就没有拥有过圣灵。每一位基督徒应该在神面前鉴察自己是否已经得着基督,这是必须学习的重要功课,免得你最终的指望落了空。

2、圣经上对跌倒的警告

  对于圣徒恒久忍耐的教义,有些人提出的反驳是出自圣经中对跌倒的种种警告。例如,保罗说:“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林前九27)。(我们阅读摩根哥林多前书的解经可知,这里的“被弃绝”是指传福音的权柄,不是救恩的被弃绝。因为保罗在上文中交通的是传福音的权柄问题。)

  保罗在其他地方也谈到了背叛的人:“他们的话如同毒疮,越烂越大;其中有许米乃和腓理徒,他们偏离了真道,说复活的事已过,就败坏好些人的信心”(提后二17、18)。

    这些经文从字面上看,暗示了信徒被弃绝或者他们的信心被败坏是可能的。然而,保罗向提摩太所作的结论却是:“然而,神坚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这印记说:‘主认识谁是他的人;’又说:‘凡称呼主名的人,总要离开不义。’”(提后二19)彼得也用猪洗净了又回到泥里去滚;以及狗所吐的,它又转过来吃等。其实这些人都是从未重生过的假信徒,他们所谓的“信主”以后,其本性从未被改变过(彼后二22)

3、希伯来书第六章

  对于救恩会失落的看法,最会引起争论的经文,就是希伯来书第六章。

  我们知道,使徒写希伯来书的目的是要说明,基督教远胜过犹太教。因此受书人是希伯来基督徒。然而从第三章到第六章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希伯来基督徒中,分三类人:第一类是已经重生得救的信徒,这一点可以从六章9节中看出;第二类是从根本上拒绝基督,不能把所听见的道与自己的行为调和的所谓的“希伯来信徒”,说得确切一些,他们仍然是犹太教徒;第三类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曾经领受过恩赐的,尝过天恩滋味,又觉悟来世权能的未重生的希伯来基督徒。因属第三类信徒,故以“论到”开始论述。

  对于第一类信徒,保罗称他们为“同蒙天召的圣洁弟兄”(来三1),这些人可以进入在基督里的安息(来三3上)。第二类信徒因为没有信心与所听见的道调和,根本就是不信的人,因此这类人“断不可进入我的安息”(来四3下)。至于第三类信徒,正处于这种状态下:因为已经尝过恩赐的滋味,因此若继续走下去,把信心与所听见的道调和起来,“把起初确实的信心坚持到底,就会在基督里有份”(来三14),若走回头路,重新回到犹太教去,离弃道理(来六6),其结果必定是“被废弃、咒诅、焚烧”(来六8)。

  为什么说这第三类人是还没有重生得救的人呢?我们具体分析一下4-6节经文的含义。“已经蒙光照”指这些希伯来基督徒曾经听见过基督的福音,而且这福音在他们的心中也光照过黑暗之处,但这不等于说这样的人一定会认罪悔改、归向主。最明显的例子还是犹大。他也曾经蒙过光照,但他还是弃绝了基督。“尝过天恩的滋味”,这里“天恩”的原文意思为“heaven gift”,即“天上的礼物”。一般来说,“gift”指的是恩赐,若是恩典,则用“grace”。所以这里他们“尝过”的只是恩赐而已。恩赐不是得救的凭据,更何况仅是“尝”一下而已。犹大也得着恩赐,却没有得着恩典。

  “又于圣灵有份”,这与“有圣灵内住”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只有“有圣灵内住”的人才是神的儿女。仅仅是“于圣灵有份”只能说明圣灵曾在听道的人里面动过工,并且起到过一定的果效,使人明白道理,他在理智上也愿意相信主的救恩,但不等于说,他已经接受了救恩。“尝过神善道的滋味”,主所设的撒种的比喻中,四种人都尝过神善道的滋味,但只有第四种人(好土)真正接受了圣灵的种子,并且发芽、成长、结果。“觉悟来世权能”就是觉悟神永远权能的人,“觉悟”就是“意识到”、“承认”的意思。

  “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重新懊悔了”。这里的“若是”在原文里是没有的,新旧库本译作“却还离弃真道”。这些曾经有过美好见证的人,却还离弃道理,当然就没有得救的希望了,即不可能再重新懊悔。懊悔就是回心转意的意思,神再也不会给予他们悔改的机会了。这些人的结局当然是焚烧。所以凡真正得着基督生命的信徒,是不会再跌倒的。     (马唐纳《新约圣经注释》及陈终道《希伯来书讲义》)

  然而,这段经文仍然起到警告信徒的作用,因为从人的角度来看,这些人至少在外表上是“真”信徒。也许有些真正有生命的基督徒的“光景”还不如他们,但是就像他们这么“属灵”的信徒,其结局仍是离弃真道、走向灭亡,那么“一般的信徒”该当如何敬虔度日呢?所以追求重生是信徒的根本大事,只有重生的信徒,神才会保全他,直到耶稣基督再来的日子。

摘要

1、救恩的确据是衡量基督徒重生与否的关键。

2、找到我们得救的确据是我们的责任和特权。

3、重生的基督徒不会再失去他的救恩。基督徒有时会严重跌倒,却不会全身仆倒,因为神会保全他们。

4、基督徒之所以能恒久忍耐、持守我们已经得着的恩典,并不是靠我们的能力,乃是靠着神的保全,加添我们属灵力量的结果。

5、认识了神的预定论后,就不难理解旧约中的许多神的预言会在新约时代中应验,因为神的预言中的事本身微十时毫他所已经在创世以前就已经预定好了的事,就如以色列的复国,既是预言中的事,又是预定好了的事。为此,我们必然有信心相信主耶稣的第二次再来,也是预定中必然会发生的事。

创建时间:2013/5/22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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