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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的见证


 

 二、人的见证 



   1. 众圣徒见证罪

  我们当询问哪一个圣徒呢?他们全都同声疾呼: 罪是邪恶之物。我们要来查看: 众圣徒见证别人和自己的罪。


  A. 别人的罪 。众圣徒至少力求使人明白他们都有罪,倘若可行,也全力以赴地去阻拦他们犯罪。


  ①. 他们训导人不可犯罪。 这证明了罪在他们眼里无疑是可憎之物。撒母耳劝戒以色列人敬畏耶和华 (就是远离邪恶——箴言3:7),并警告他们不可得罪祂(撒母耳记上12:24-25);大卫也同样如此教诲他的儿子所罗门(列王记上2:1-3),也依此教诲他所有的儿女(诗篇34:11)。


  ②. 他们斥责罪。 若人不遵循圣徒的教训和不顾及他们的警告,反而仍继续作恶,就必受圣徒的责备。如果圣徒并不憎恶罪,他们则不会付出代价或冒着危险斥责别人的罪。斥责人乃是费力不讨好的事,因人常将受责备视为耻辱。 然而既然神吩咐圣徒当尽本分而去责备他们的邻舍, 免得因他担罪(利未记19:17), 圣徒就断然不敢疏忽这责任。 撒母耳不是谴责扫罗王,指明他行事愚昧 (撒母耳记上13:13),又称他的罪为悖逆和顽梗吗(撒母耳记上15:22-23)?施洗约翰大义凛然地指出希律王的邪恶(路加福音3:19)。当使徒保罗发现彼得犯错时也没有维护他,而是当面抵挡他(加拉太书2:11)。这一切都证明圣徒对罪的憎恨;他们深知罪于人或神都是极其邪恶的,不鞭挞它是不行的。


  ③. 他们远避恶人,不与他们相交(哥林多后书6:14)。 圣徒和恶人相处毫无乐趣可言,圣徒回避恶人的根据只是因为他们的罪。就如罗得常为恶人的淫行烦恼 (彼得后书2:7-8),照样所有的信徒都视与恶人相伴为负担。众圣徒远避恶人或因与他们为伴而哀叹就见证了罪的可憎。


  ④. 他们为别人的罪哀痛。“ 我的眼泪下流成河,因为他们不守祢的律法。”(诗篇119:136) 在此我们看到,对信徒来说,神的律法是至亲的,人的罪是邪恶的。保罗也为恶人在神面前犯罪而流泪(腓立比书3:18)。别人的罪亦使众圣徒流泪心痛,因罪敌对神和人的益处。


  ⑤. 他们为那些无意因自己的罪寻求赦免的人努力地祈祷。恶人几乎想不到他们有多亏欠那些为他们得救而祷告的信徒。 司提反这样祷告,“主啊,不要将这罪归于他们!”(使徒行传7:60)当以色列人犯了大罪而惹了耶和华的怒气时,摩西作了这事的中保,为他们代求,他甚至愿意自己的名从生命册上被抹去(出埃及记32:30-32)。那么,假如这些信徒不信罪是极其邪恶的,又是触犯神和毁灭人的,他们会如此代求吗?


  B. 他们自己的罪。 众信徒不但希望改造别人,更为改造自己而努力。他们期望并祈祷自己的思想、言语和行为都蒙神的悦纳 (诗篇19:14)。倘若能行,他们甚至不容一个虚妄的意念藏在他们的心中。当然有一些人大肆指责别人的罪却沉湎于自己的罪中,他们仿佛更乐意看到别人而非自己的改造,谈论敬虔似乎比过敬虔的生活更令他们陶醉。信徒们则断不敢如此;他们不但抵挡别人的罪,也抵挡自己的罪。他们抵挡自己的罪在以下几方面是显然的:


  ①. 纵使他们有机会也不愿犯罪。 一些人不犯罪是因为他们没有机会;若有机会他们就必定犯罪。他们并非缺乏犯罪的心,而是缺乏机会;若受罪的引诱,他们必定犯罪。另一些人则避免犯使他们丢脸的罪,然而他们会顺其自然地拥抱那些令人欢畅、使人获得世俗名利的罪。但是圣徒不愿利用任何机会犯罪。比如约瑟,当他被引诱行邪恶的享乐时,他说道,“我怎能作这大恶,得罪神呢?”(创世记39:7-9)他明白这样的行为乃是得罪他的主人、得罪他主人的妻子、得罪他自己的灵魂,最可怕的是得罪神的。纵使圣徒有机会犯罪或犯某种很合潮流的罪,他终究不愿以犯罪而违背神的旨意。


  ②. 他们宁肯吃苦也不犯罪。 敬虔的人必定会随从摩西的选择,他宁可吃苦也不愿贪图罪中之乐(希伯来书11:24-28)。虽然生命极其宝贵,但是敬虔的人并不愿为了苟且偷生而犯罪。尽管烧热的窑比平常烫七倍,然而那三位希伯来人宁可选择死亡也不愿犯罪 (但以理书3章)。不论保罗到哪里,都有患难恭候着他,但他却毫不畏惧地传扬基督的福音(使徒行传20:22-24;21:11-15)。在希伯来书十一章中,有许多信徒宁可选择死和一切的患难也不愿犯任何的罪。他们不愿意以卑鄙的条件脱离试炼和困苦,反而宁肯死也不愿在罪中偷生。这一切都表明,逃避犯罪而受苦比逃避受苦而犯罪要美得多。


  ③. 他们不愿为叫恩典显多而犯罪(罗马书6:1-2)。 虽然他们知道自己拥有一位与父同在的中保——就是耶稣基督那义者,祂为他们的罪作了挽回祭 (约翰一书2:2)——但是他们永不会为叫恩典显多而作恶。是恩典的教义和他们在死上与基督联合的福分交给他们不再犯罪的大责任 (罗马书6章;哥林多后书5:15;提多书2:11-12)。 尽管对认罪之人有赦罪的应许,敬虔之人却绝不致说,“啊,作恶之后我可以悔改”。约翰说完“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以及“主耶稣基督的宝血必洁净我们一切的罪”这话之后,他紧接着又说,“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约翰一书1:9;2:1)。敬虔的人断不致心想口说,神的恩典乃是放纵人犯罪满足人情欲的凭证。


  ④. 他们谨慎地采取措施逃避犯罪。


  (1) 因他们不愿犯罪,他们便不断地与魔鬼、世界和肉体争战。 他们渴慕和平,却处于一种时常争战的状态之中(罗马书7章和加拉太书5:17)。其实,惟有借着这样的战争才得以保守他们的和睦,因妨碍他们和睦的正是罪。他们为到天堂的争战是每日、每时每分的,在这场战争中奋力前进时,必有艰难困苦,也必要付出极大的代价。


  (2) 因他们不愿犯罪,就常常祷告使自己不致犯罪。 他们祈祷,“不要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那恶者”。试探本身不是罪,但它们却是导致我们犯罪的途径;所以若可能的话,信徒们不愿遇见试探。而且,他们求神,“不许什么罪孽辖制我” (诗篇119:133),因他们不愿在罪的权势和辖治之下。


  (3) 因他们不愿犯罪,就将神的话语藏在心里作解毒剂(诗篇119:11)。 无辜的大卫在王的迫害下并没有思念报仇雪恨;他反而敬畏记在心里的神的话语,这拦阻他得罪神。


  (4) 因他们不愿犯罪,他们甚至远避犯罪的趋势和机会。 约伯曾与他的眼睛立约,约束自己贪恋丝毫的不洁,甚至飘过脑际不洁的意念(约伯记31:1)。
 

  这一切都明明白白地证明,对于众圣徒而言,罪极为可憎,是剧毒之物。但我注意到,有人会提出两种异议来反驳这些人的见证:

  (1)一些人会辩驳,信徒们斥责自己和别人犯罪,的确是真的,并竭力阻拦犯罪,只不过他们这样作并不是因为罪是丑陋可憎的,而是另有原因;

  (2)另一些人则会叫嚣,众圣徒本身就不是完美的,毫无疑问也犯过罪。那么他们是否与我们所说的那样恨恶罪呢?在我们继续剖析之前,我们必须先澄清这些异议。
 

  关于第一个异议,我们的答复是信徒所视为可憎的的确是罪。这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看出:


  (1) 他们不愿犯罪,或在他们犯罪之后悔改,其主要的原因就是罪与神为敌。 约瑟说出他不愿犯罪的许多理由,其中最重要的理由就是得罪神(创世记39:9),即违背神的旨意和荣耀。在他们因犯罪悔改时,使信徒坐卧不宁的是他们得罪了神: “我向祢犯罪,惟独得罪了祢”(诗篇51:4)。大卫在这事上显然也得罪了乌利亚、拔示巴甚至他本人,然而最使他坐立不安的是他得罪了神;最使他忧愁的是神对他所行的甚为不悦,由此对他也不悦。他为别人泪流成河,并不是因为人们不守他的法律,乃是因为他们不守神的律法(诗篇119:136)。


  (2) 他们恨恶一切的罪。 不论罪的种类或程度如何,圣徒都恨恶一切的罪。他们的祷告就是,“求祢用祢的话,使我脚步稳当,不许什么罪孽辖制我”(诗篇119:133)。一些人恨恶某种罪,比如无神论、亵渎、拜偶象或谋杀,但视其它的罪(比如骄傲和贪婪)如同令他们舒畅的酒肉,这表明他们不真单因罪而恨恶罪。真恨恶罪的人必会因罪也为罪而恨恶所有的罪。


  (3) 他们恨恶一切隐秘的罪。 圣徒恨恶那些只有自己所知道的罪,也恨恶那些他们不知道、惟有神知道的罪 (诗篇19:12)。人心何其难测并充满诡诈,人无法完全洞察其中的丑恶,惟有神能鉴察和全知。从而圣徒呼求神洁净他们隐秘的罪,即便他们不知这些罪是什么。人所作错的不少事情能瞒过自己和别人,基督徒却迫切求神洁净这一切。虽然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些隐秘的罪,他们的良心也没有因他们犯罪而焦躁,但是他们宁可除掉它们也不愿让其藏在心里使神不悦。


  (4) 他们抵挡一切邪恶的倾向。 众圣徒竭尽所能,为的是不但要阻止罪蔓延,甚至也阻止罪在心中怀胎 (雅各书1:14-15)。虽说不是保罗乃是住在他里面的罪所作的,但因为取死的身体和肢体之律的负担如此沉重,他就恨不得除尽这内在的罪,这样他便不致于在任何方面受牵引而犯罪。


  (5) 他们不仅只满足于不犯罪,也迫切行善。这是他们抵挡罪本身的最后证据。他们并不满足于不犯罪,也不愿意忽视行善。许多人无心害人,但也不愿行善。对于这类人的责备不是因他们欺骗、压榨或虐待基督的肢体,而是因他们没有实实在在地行善帮助圣徒,给他们衣食或探访他们。相反,圣徒是行善者;他们不仅迫切求神洁净他们的罪,甚至也迫切求神洁净他们隐秘的罪(诗篇19:12-13),他们也行义,因他们晓得这是讨神欢欣的(箴言21:3;雅各书1:27)。
 

  关于第二个异议,我们坚信圣徒确实恨恶罪。事实上,他们因自己犯罪而恨之更甚。这事实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得到证明:


  (1) 他们恨恶已犯的罪,且因犯罪而恨恶自己 。罪是每一位基督徒最沉重的包袱(约伯记40:4;42:6)。当诗篇七十三篇的作者犯罪之后,他厌弃自己,称自己为愚妄人和禽兽。基督徒不仅斥责自己的罪,也因自己犯罪而严厉地自责。于是,罪对他们来说就更为可恨。


  (2) 在他们的罪不但蒙赦免而且得洁净之前,他们都一直焦躁不安。 大卫不仅仅满足于他的罪被神的赦免所涂抹,也切切求神将他的罪孽洗除净尽(诗篇51:1-2)。


  (3) 当神因他们犯罪而管教他们或使患难临到他们时,他们承认神是公义的。 谁若承认神在惩罚罪时是公义的,那么他本身就在定罪为恶,因刑罚若是公义的,那么罪就是不义的。圣徒认识到神向他们动怒直接与他们的罪有关,“我要忍受耶和华的恼怒,因我得罪了祂”(弥迦书7:9)。


  (4) 他们圣洁地报应自己并更热心地服事神。 彼得不但因自己否认基督而痛哭流涕,而且也甘愿喂养基督的羊群,殷勤地服事他的主。悔改的罪人说到,“求祢使我仍得救恩之乐,赐我乐意的灵扶持我;我就把祢的道指教有过犯的人,罪人必归顺祢”(诗篇51:12-13)。他来寻求神的赦免并想与神和好,之后定意传扬神的道。哥林多信徒悲伤地悔改自己的罪,进而对罪忿恨,生出对神的热心来(哥林多后书7章)。


  (5) 他们为了除净罪而宁愿去死。 他们叹息劳苦,要脱去罪 (哥林多后书5:4)。必死的和必朽坏的是分不开的 (哥林多前书15:53-54)。人若要脱离朽坏就必须离开这个世界。 所以, 他们不仅渴望在那没有定罪的基督里(罗马书8:1),也渴望与基督同在 (腓立比书1:23),这是万事中最美妙的,因与基督同在既圣洁也无罪的引诱。

  总而言之,众圣徒自身虽不完全但都无一例外地见证了罪。

   2. 恶人见证罪

  恶人本身就是对罪之邪性的见证。许多非信徒发表过对罪的看法,西赛罗曾说过任何在肉体的欢娱中虚度一日的都不配称为「人」。苏格拉底宁愿去死也不愿屈服去犯不义之罪。
 

  这样的人之所以对罪有如此强烈的态度乃是因罪使人「贬值」。他们晓得,沉湎于罪的人过的是禽兽般非人的生活。但我想在此更为详细地探讨恶人的思想、言论、行为及其悲痛经历的见证,这将会显明罪极端的邪恶性。


   A. 恶人在犯罪之前和犯罪时对罪感到羞辱:


  ①. 尽管恶人肆意地犯罪,却毫无勇气反省他们的所作所为或至少没有勇气坦白对罪的态度。 他们晓得在自己犯罪时,他们会受良心的责备,他们也会懊悔(但不愿体验,也不愿提及)。所以,他们不愿问自己将要去做或正在做的是什么。即便他们确实地思考过自己的罪,但他们还是要掩藏己罪的羞耻,生怕别人了解自己——曾经是怎样愚妄的人及所做的愚妄事。若罪在其里面有任何可贵和尊荣之处,那么他们为何不宣扬它的美德且恋慕之?人以自己的罪为耻,并耻于让任何人知道,这当如何解释呢?


  ②. 一般说来,恶人为罪捏造的新名使他们更加放肆地作孽。 他们更换罪恶的名称以便竭力称恶为善。“报复”这词是他们所不愿承认的;“报复”在他们变成了对己“尊严的维护”及“声誉的挽回”。他们明知吝啬和贪婪不对,但他们称自己所行的吝啬贪婪之事为“节俭”和“理财有方”。他们也清楚醉酒非但谈不上男子汉气概,而且是毫无理智的,但他们说那是“良好人际关系的途径”。骄傲被他们说成“自尊”。淫乱被称为“旺欲的发泄”和“满足”。恶人如此这般极力地掩饰罪,淡化罪的邪恶,难道这种给罪冠以新名的做法不是定罪为恶吗?


  ③. 恶人作孽多在暗中,其实, 他们甚至愚蠢地认为,暗中行恶神就不会觉察。 他们闪烁其词地坦露,若他们的丑事在人或神面前“曝光”,他们则会羞辱难当;他们无颜让人知道或述说自己的罪。凡作恶的便恨光,因他们的行为是恶的(便无法忍受自己的罪被揭露);光也必责备他们(约翰福音3:19-20),这是基督所说的一般原则。 以色列人所行的极为可憎,他们在暗中行恶,以为这样就能瞒过神(以西结书8:5-12)。


  ④. 即使恶人在享受罪中之乐时,心意也是烦乱的。 显然,罪人发现罪实属苦毒之物,并以它为耻。他们的良心在他们造孽时谴责他们(罗马书2:15);世人享受罪中之乐时有声音说,「却要知道,为这一切的事,神必审问你」(传道书11:9),这必然会使他们扫兴,冷却他们的兴致。当我们看到恶人表面上欢喜快乐时,却常常忘记他们内心深处所隐藏的伤痛和哀叹。
 

  在撒母耳记下十三章中我们读到,王的儿子暗嫩被自己的情欲所困扰。他欲火中烧,忧疾成病。可怕的是,在他宣泄了自己的情欲之后,他的情形比先前更糟糕,因他恨他玛的心比先前爱他玛的心更甚。换言之,犯罪之后,他比先前所受的折磨更为厉害。罪不能满足人;他们所得到的虚幻的欢快其实是真正的痛苦,他们至终所享受的罪中之乐必成为苦毒。因此,暗嫩曾一度欲火中烧,事后又立刻冷漠不堪;他因想得到她而患病,未料在他得到之后仍然患病;心愿未遂之前不得满足,在遂其所愿之后还是不得满足;他痛苦的剧变尤如一个人先被扔到火中接着又被投入冰冷的水里。哦,罪人真是苦不堪言!他们的欲望是强烈的,而他们的快乐却是微小的。其实,他们的享乐并不象他们心里所想的那样: 他们指望快活却遭遇痛苦,搜寻欢快却遭受忧伤。正如先知所记「恶人必不得平安」(以赛亚书48:22),因他们好象翻腾的海不得平静(以赛亚书57:20-21)。


  ⑤. 披戴敬虔的外表作恶。 他们给罪涂上美丽的色彩,使之看来真的很美,其实正因它伪饰有敬虔的外表而显得更为丑陋。尽管恶人如他们的父魔鬼,但他们竟然巴望别人把他们看作圣徒。押沙龙企图以起誓掩盖他的叛乱(撒母耳记下15:7-8)。希律以在乎他所起的誓不致被人指控为背誓者为名来掩饰他对施洗约翰的杀害(马太福音14:7-10)。这一切都无可辩驳地证明,恶人以罪为耻,他们无颜承认自己所犯的是罪。他们在预谋犯罪或犯罪时都感羞耻。


  B. 恶人在作恶之后以罪为耻恶人对他们所犯的罪感到羞耻,这就表明罪的邪性和丑陋,事实证明:


  ①. 恶人不敢正视自己的罪。 这清楚地显明他们以罪为耻,虽然他们会竭力地推诿,正如我快要证明的那样。就象小偷被查出以后感到羞耻一样(耶利米书2:26),这说明他不情愿承认自己的罪,照样,所有的恶人也是如此;他们无法为罪辩解,使之为义。


  (1) 他们不高兴别人按照他们所行的恶用罪的字眼称呼他们。醉酒者岂喜悦被人叫做酒鬼呢?说谎者岂乐意被人称为骗子呢?犯奸淫的岂愿被贬称为奸夫淫妇呢?但这些人心里明了,醉酒、说谎、奸淫并不光彩。任何从事合法、诚实交易的都不会以自己的职业为耻,包括一位寒酸的鞋匠。但因罪是如此的丑恶、卑贱,连那些作恶的人也不愿容忍被称为「罪人」,虽然犯罪是他们的事。 当神指控他们的罪时,他们反而顶撞神,说神错怪了他们(玛拉基书1:6;2:17;3:8,13)。噢,在恶人被称为「罪人」时,他是多么恼怒!


  (2) 他们隐瞒、推诿和不认罪。 这表明他们对自己的罪感到羞耻,并不敢认之为罪。就连最初,亚当和夏娃也以自己的罪为羞辱,他们竭力地隐瞒和推诿过犯。人若行得公义,他们就无须推诿;若行得不义,他们为罪的辩解就只不过是控告罪的不义。

  而且,人因罪的存在而常常诿过于别人或别物。魔鬼受斥责乃是因它引诱和欺哄人。就连神因容许万事而被怪罪,仿佛过错潜伏于人被造的形象或他所生活的环境;他们甚至怀疑神的意图, 「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创世记3:12)。这一切岂没有证明在恶人的眼中罪是极为丑陋可憎之物吗?


  (3) 他们否认自己所犯的罪。 要一位恶人认罪决非易事,因罪是可耻的。相反,恶人犯罪为要掩饰罪。圣经说到淫妇: 「她吃了把嘴一擦,就说,『我没有行恶』」 (箴言30:20);即,她明目张胆地撒谎逃避她犯罪的丑事。当基哈西以他主的名撒谎,从叙利亚人乃缦手中取得财物之后回去时,他的主人问他到哪里去了,他却说:「仆人没有往哪里去」(列王记下5:21-27)。他无脸承认自己的丑行,因此他扯了谎。这乃是罪为丑陋之物的明证。


  ②.恶人不敢审察自己也不敢对自己的罪负责。要求恶人审察自己的生活无异于叫生意衰败的人翻开他的帐本一样难。 他们如经上所记的这类人,「无人悔改恶行说,『我作的是什么呢?』」 (耶利米书8:6);这样的人不愿鉴察自己的行为,也不愿审察自己的心,他们为了避免思考自己的罪,枉费大量的时光奔忙于许多朋友之间,以消遣分散对己罪的注意力。他们无法忍受孤独地呆在家里,恐怕良心审察和责备己罪。因此,这进一步证明罪乃是恶人引以为耻的不祥之物。


  ③. 恶人斥骂和在别人身上处罚他们自己所犯的罪,并借此极力掩饰自己的罪或以待人刻薄作为己罪的补偿。 犹大本身就犯了奸淫的罪,但当他的儿妇被发现有奸淫的罪时,他却立刻要求苛以刑罚(创世记38章)。藉此我们看出,人们迫不及待地严惩别人的罪,虽然他们自己也犯过同样的罪,这就再次证明罪是何等的可耻。


  ④. 恶人通常因自己的罪而表现出一些宗教的热忱和敬虔的外表。 他们似乎表现出乐意与神合作,好使神拯救他们。非信徒所行的一切除污祭、献祭和所有的礼仪只是意味着他们对罪的内疚感是沉重的。然而当他们行这一切的事情时自己就断明了:罪触犯神、残害人的灵魂是全然的羞耻。
 

  有人提出一种异议反驳恶人对罪所作的这见证: 的确有一些可怜胆怯的罪人被罪所吓并感到羞辱,但同时对罪不再感到羞耻和惧怕的人也大有人在,而且他们就如一些令人反感的小男孩喧嚷不止,在胡闹和恶作剧中炫耀。他们在当受咒诅的事上取乐,嗤笑敬虔牧师们的传道。他们在光天化日之下毫不羞耻地犯罪。
 

  我们悲痛地说,这类人的确已坠入败坏的深渊。他们似乎连鬼魔都不如,因为鬼魔信神而战兢(雅各书2:19),但这等人却不是这样。他们反而毫不战兢地犯罪并喜爱罪。这是对他们非常可怕的审判,比任何临到他们的患难为不妙。当神丢弃他们并任凭他们犯罪时(罗马书1:24,26,28),祂就在他们身上施行了重而严厉的刑罚。
 

  即便如此,这些心肠刚硬的人没有一位不时地在为罪作见证和对自己的厚颜无耻感到羞愧。譬如,我们听到法老说: 「谁是耶和华?」,但在另一次他又说,「我得罪了耶和华。」神必有手段使他们承认自己的罪。时候即将来临,就连这些大胆无耻的罪人也要对自己的罪感到羞愧,或者是因神的恩典使他们醒悟看清罪的本质,或者是因神的审判将揭露他们的罪并永远地定他们为罪。记住尼布甲尼撒王,神怎样使他坚硬的心软化又使他屈膝(但以理书4:28-37)!神使这心里如此刚硬的人看到他骄傲的羞耻。 纵使恶人不先醒悟悔改,他们在主那大而可畏的日子里仍要蒙羞。如今无耻犯罪的人在那日必站立不住。那日,他们还将震动而战兢。因恐惧会虐掳他们,他们必将闭口不言,没有一词可供他们辩白,他们必一心想逃跑和躲藏(启示录6:15-17)。以上的论述清楚地告诉我们,恶人的坦白就充分证明了罪的邪性。以下我将讨论对罪的其它见证。

 



创建时间:20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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