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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课 真神的位格——三位一体


  

第四课 真神的位格——三位一体


 

  三位一体的教义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所在,无论是教会的崇拜中,还是信徒个人灵性生活中都属于无比重要的位置。二千年以来基督教会历史中受到魔鬼最猛烈攻击的,恐怕就是此教义。三位一体的教义是神交给基督教会要确保并维护的无价之真理。我们相信天地人间只有一位真神,但同时相信真神具有三个位格就是圣父、圣子、圣灵。就象亚他修信经中所告白的那样[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们五体的神]。我们承认三位一体教义是神学课题中最深奥的真理有超越人类理智认识的能力,但又是不得不引起神学家们所重生的基督徒甘心敬拜说“圣哉、圣哉、圣哉”恩慈永无理改,荣耀与赞美归三一真神。

  一、有位格的神

  历代以来神学家与信徒莫不以有位格的话来讲论神。例如基督教认为神拥绝对完美的属性,这些都与位格极有关联。许多作者指出,基督徒的祷告,似乎是摸拟孩童与父母的关系,祷告是一种恩典关系的表达:[单纯的信靠那位曾向我们证实是可靠的“神”]。

  保罗的主要拯救意象之一——“和好”显然是以人的关系作摸式。它指出神与罪人之间透过信心而带来关系的改变。

  就好象两个人的和好——或许是离异的丈夫与妻子重和好一样。因此[有位格的神]深植于基督教信仰观中,乃是有强烈的理由,但是这个看法会引起几个困难,需仔细思考。

  第一、 这可能产生神是人的误导。若说神是[一位]就将神贬至人的层面。因立克所指“定位的困难”,就是如何以位格的词汇来提到神。提到神为一位,就意味好象人一样,定在某个地方。

  第三、 三位一体的教义说到神为“三位格”因此若说神为“一位”就等于否认三一神论。从历史来看,这种反对意见很有道理。十六世纪凡以“一位”来提到神的作者,大半否认神为“三位”。因此在《哲学的注释》一书中,柏克莱主教特别注明,为这缘故,不要称神为“一位”。

  不过这些困难可以化解。针对第一个问题,我们不妨指出,称神为“一位”,乃是类比。提及神像一位人,便是肯定神有能力,且愿意与外界产生关系。这并不是指神即是人,或他定位于宇宙的某处。所有类比都有其限度的。针对三一神论的困难,首先要注间,经过数个世纪“位”的意义有了重大的转变。以下两句话中“位”的含义并不相同“神是三个位格的”“神是一位”以下进一步探讨这一点。

  1、“位”的定义和演变

  “位”(person)这个字,在日常英语中不过是指“一个人”。所以讲到“有位格的神”就令人莫解。不过,位格的观念有潜在的深义,常遭忽略。英文的“位” (person)字源于拉于文(persoa)原文有“面具”之意。这个拉丁字(persoa)和伊特利亚人称呼女神波斯芳尼的字有语源关系。(伊特利亚语是古义大利靠近罗马一个地方的方吉)。凡是参加他的祭典之人都带着面具这种祭典很快就堕落成放荡的狂欢。到西塞罗的时候,这个字已有几种意义。虽然“面具”的含义仍居首位,却有几种重要的旁义已经形成。罗马剧院中常戴面具,赏借此表示他们所扮的角色。因此(persoa)可以指“剧院的面具”“剧院的演员”或“剧院的角色”。

  ·在基督教神学中最早发现这观念的是特土良他认为“一位”便是指说话,行事的那位。(这个字以剧院的来源清楚可见),将这词作最后定义的,则是波伊丢斯。他于第六世纪初提出以下的定义“一位乃是具有理性本质的实质个体”。

  ·对早期基督教作者而言“位”字是表达人的个别性,从他或她的言行中可见。最重要的是,这字强调社会关系的概念。一位乃是在社会舞台上扮演某个角色与人建立关系的人物;一位人在社会关系架构中有所参与。“位格”指个人在社会关系网中扮演的地位。别人由此认出这一位的独特性。

  “有位格的神”一词基本观念,便是:神乃是可以与我们建立关系的一位,借用我们可以与另一个人建立关系为喻。

  2、对话式的位格论

  以下我们将思考二十世纪对这个议题的一个重大贡献,是对话式的位格论形式,对“位”之观念的一个现代哲学分析。

  犹太作家马丁·布伯在代表作(我与你)1927年中,将两种关系的范畴作了截然的划分:我与你的关系是“有位格的”而我与它则是无位格的。

  ·我与它的关系 :布伯用这个范畴指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例如一个人与一枝笔。人是主动的,笔是被动的。这种区分常用哲学间味较重的词汇来表达。如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即采主动的主体(例子中的人)和处被动的客体(例子中的笔)之间的关系。按布伯的看法,主体即我,客体即它。因此人与笔的关系可称为我与它的关系。

  ·我与你的关系 :这个尼畴是布伯哲学的核心。我与你的关系存在于两个主动的主体之间——即两个位格之间。其中会有相互和来往的对应。[我与你的头一个字,以位格出现对自己有认知],换言之,布伯乃是主张,人与人的关系可以展现我与你关系所具的特性,布伯对于我与你关系的概念,核心在于关系的本身,就是两人之间那份不可捉摸,不可看见的联系。

  我与它的知识是非直接的,透过揣摩客体得着,而且内容是特定的。相反的,我与你的知识是直接的,即时的,并没有固定的内容。“它”可以借测量得知,由它的高度、重量、颜色等,我们能描绘其外形。但“你”则是直接认识的。“知道”与“认识”是不同的,“我与它”和“我与你”的关系也是同样的。我们知道一件“它”,但却认识一位“你”,也可为“你”所认识而不能被“它所知道。

  对布伯而言“我与你”的关系是相互的,有来有往的,对称的。在这样的相遇中,双方都保持主观性,亦即他们知道对方亦是主体而非客体。我与它的关系可以视为主体主动的追寻和观察被动的客体,我与你的关系中,相遇的双方是互采主动的主体,这种关系虽没有特定的内容,但确实存在:这才是位格互动的真正焦点。

  那么采用这种方式的神学结果为何?布伯的哲学如何帮助我们明白神具有位格的观念?这当中出现几个主要的概念每一个在神学上的应用都重要而有益。并且布伯亲自看出了其中一些观念,在“我与你”的最后几段,他探讨了他的角度对于思想神,谈论神的意义:他爱用“绝对的你”来称呼神。

  ·布伯的角度肯定了神不能减化为一种观念,或简洁的观念程式。对布伯而言,惟有“它”类才能如此处理。神是[你,按其本质而言,永远不可能成为它。亦即,神绝不能被客体化,也超越一切的描述]神学必须学习领会神的同在,并在其中探究,知道这种同在不可能减化为一套简洁的内容。

  ·这个角度对启示产生一些亮光。对基督教神而言,神的启示不只是让人明白有关神的事实,而是神的自我启示。对神观念性的启示,还要加上神位格的启示;同在与内容分量相同。

  我们可以说,启示包括“它”类有关系神之知识,也包括“你”的认识。我们藉此知道有关神的事,同时亦认识了神。同样“神的知识”包括“它”与“你”两方面。认识神不只单搜集有关神的资料,而是有个别的关系。

  ·布伯的“对话式位格论”也避免了以神为客体的概念,这是十九世纪自由神学中最脆弱,最受抨击的部分。十九世纪最盛行的话为“人对神的追寻”,这种理论总结了此种方式的基本前提,即:神是“它”,是被动的客体,等着神学家来发现,而这群人则为采取主动的主体。辩证学派的作者,尤其是卜仁纳的《真理为相遇》一书,主张应为将神视为“你”,为主动的主体。如此一来,神可以拿走人的优先发动情势;他先启示自己,并且乐意,让人以一位历史人物形象——即耶稣基督——来认识他。所以神学就成了人对神自我彰显的回应,而非人对神的追寻。

  二、位格所存有的因素:

  在上文已谈过“位”的定义和演变,在此再一次深入探讨“位格”所存有的因素,来认识神位格的实质。

  1、位格与灵是有关连的 :所有有位格的都是灵性的活物,不是只有感情的活物,约4:24。独一的真神是有三个不同的位格,因三一神本是灵,他是自我存在永恒的灵,不是受造的灵。人是按神形像被造的,所以人是有灵性的活物,是独立位格实体的存在。

  2、位格与真理认知是关连的: 所有有位格的都在意义真理的关连中间,林前2:11。三一神是有位格的,故三一神对真理的认知是自知的,他是真理的本体,他的自知是独立于一切受造之物,他的自知是绝对肯定的。因为这位自知的神乃是有位格之真理的本体。人对意义真理同样有认知的可能,所以人也是位格的都一定觉悟自己的存在。三一神是有位格的,因他对自己自我永恒的存在是觉悟的,所以他向人类启示了他的存在性、永恒性出3:14。

  人也能觉悟自我的存在,当你的存在遭遇威胁时你不愿意自己不存在,人也有永远存在的意识,人会觉悟到死后的存在,去追寻死后的归宿,因为人是有位格的存在。

  4、位格与永恒存在是关连的: 所有,有位格的都是永恒的一个存在,出3:14,传3:11。因为神本身就是永恒者,在永理里存在,神是自我绝对永恒的自存者,他又是永远的源头。人里面也有永远的灵性和永远的概念,但人这个永远的灵性不是自存的,乃是被造出来,以后永存的,所以人有永远的观念和渴求。

  5、位格与理性、感情、意志是关连的: 所有有位格的一定是有理性、感情、意志的存在。三一神是有位格的,因神是真理本体是有理性的,因神是爱的本体是有感情的;因神有绝对的自主权,并有意志决定的。人也是有理性、感情、意志,理性是使人思考、研究、分析、能明白真理。感情是使人能爱能恨,照着真理方向去定,应当怎样去爱,怎样去恨。意志是使人能定向,能有毅力来奋斗向前,开展自我的行动,所以人是有位格的存在。

  三、三位一体正确的定义

  教会建立三位一体信仰的过程中,神特别使用了对他的话语忠心又有见识的仆人们,如特土良、亚他拿修、加帕多加的三教父、奥古斯丁等人,我们必须忠于圣灵在教会历史中带领他的子民认识到的这一真理。

  1、神的存在有不可分割的统一本质。

  我们相信独一真神,相信圣父、圣子、圣灵在本质为一。

  2、在同一神的本质中,存在三个真实的位格或三个存有。

  神是有三个位格的存在圣父、圣子、圣灵是独一真神的三个位格。象伯柯夫所强调的那样,我们必须明白“在神里面并不存在相互独立的存在和个性,而只是一个神圣本质之内,有位格的自我区分。

  3、神的本质完全相同地属于三位格。

  三位格绝不是自自拥有神本质的一部分而拥有一切神的本质和属性,三位拥有独一的本质,每位都拥有神的丰满。在神的本质而言,三位间根本不存在任何从属的关系。三位在神的尊贵荣耀,权柄上都毫无差别。

  4、同一本质中的三位格之间,存在一定的位格存在方式及次序。

  圣父、圣子、圣灵同有一个神的本性和特性。他们仍是独一的质,虽然如此,每一位都是有他自己的名称与特性,藉此特性而怀其他二位有分别。唯独圣父才有圣父的职分,不是被生的,唯独圣子是以永远被生;唯独圣灵才有从圣父、圣子而发出。请注意这些词汇虽然表达三位的独特职分与之间的关系,但绝不包含任何等级差别的意思。

  [只有一位独有的真神,但在神本性的独一性里面有三位同为永存而又同等的位格,他们在本质上是同一的,但在必存上都是有别的]

  [三位一体是由三个合一的位格所合成,这些位格不是分离的存在,而是完全的合一作为一位神]

  四、三位一体神的次序:太28:19

  在三位一体内存在着一种存有的次序和关系,但这种次序和存有上的关系,并不是在本质上和等级上的区别。

  1、圣父位格——是三位一体里的第一位格  太28:19

  (1)为首的位格: 林前11:3神是基督的头,头指为首,领导权。

  (2)为父的位格: 子由父所生,灵由父所出。

  加帕多加的教父们,他们明说,父乃是三位一体的源头或本源,父的本质传给子和灵,不过传的方式不同,子是由父所“生“,而灵是由父所“出”。贵格利写道[一位父,子由其生,灵由其出:同样主张。三位一体内部的合一,终极的根基为父;[三位都具一个本质(即:神)其合一的基础为父。

  林前8:4/6圣经说只有一位神,就是父(指父的位格)这样难道子位格,圣灵位格不是神吗?不是的!此节经文就是说明了这位父的位格是三位一体神的基础。是子如灵的本源。

  2、圣子位格——是三位一体里的第二位格太28:19

  (1)是父的独生子约 1:18、3:16、18现在我们要思想基督是父神的独生子的观念,这个独生子的意义是什么呢?常有人误解为像人类父生子一样有这种生理程序和时间先后的关系,共实不是这样的。

  A、首生 :西1:15很多人使用“头生”这个词汇来否认基督的神性,其实“头生”这一词汇在旧约中用来说明长子的地位。申21:17、创27:1/4、35、37创4:43、33、37:22。这词汇用在基督身上时强调的无比卓越的神性,西1:15/19经文中可知。来1:6长子到地上……

  B、独 : 约1:18、18、3:16、18,并不提供一个时间开始的观念,只表明耶稣是神的“独一无二的”“无可比拟的”在这范畴中是唯一的“存在”。这个词汇本质上肯定描绘基督与神的特殊关系。其它被造的活物不能与基督相比,他是单独的、唯一的,无可相比,所以在宇宙间只有一位是被生的,非受造的,只有一位是有神生命本质,那位就是基督。

  C、生子: 表基督是神永恒被生非受造:

  · “生”的意思要表达基督原与父同生命而非受造的。“子”是连与父的,子是父同生命、子是非受造的。诗2:7上帝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这就是指基督在永恒中被生的(意思是,不是在历史中间有时间先后的不同存在,耶稣基督是永恒存在)。

  ·上帝说“我今日生你”其中的“今日”是指神的永恒。创造时间的上帝,不在时间过程的限制内是处在超大型时间的永恒里面,所以这是永恒之生。“我今日生你”是表示永恒中间基督是上帝的儿子,不是耶稣生在伯利恒那天才是上帝的儿子,因为在旧约诗篇2:7神已经用了永恒的时态“我今日生你”来表达。照亚历山大氏的圣经注释“今日”乃指永恒的意思。

  ·以为父、为子名称同时来理解:如一个人只有一个独生子,他们之间是父子的关系。还是这个做父亲的先做父亲呢?还是这个做儿子先做儿子?若父先做父那子还没有存在之时,那个父怎样成为父呢?若是子先做子,那父还没有存在,那个子怎样能够奕民了呢?所以当父父与子同列的时候是相对的存在,父是从子这方面看他是父、子是从父这方面看他是子。所以父子同时,这样用“我今日生你”来表示在永恒中被生,基督是在永恒里面。在永恒里父是父、子是子。

  ·基督在永恒里被生的这个“子”却在历史中间彰显出,这是神的印证,徒13:33、罗1:4基督藉着死里复活显明他是神的儿子,也就是基督在永恒里已经是神儿子,不是在复活之后才是神儿子,复活乃是显明基督在画古已为神儿子的地位。所以:我今日生你,就变成双重意思,第一重意思,基督在永恒中间以父被生的:第二重意思即在历史中间藉着死里复活显明他就是父所生的那位独生子。

  D、独生子为何是神,神为何又是一位: 基督是神的独生子,基督又是神,这个问题怎么去了解呢?例如:儿子的父是人,父的儿子也是人。所以基督是神的儿子,神的儿子也是神。

  ·但在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再去理解,人与人的儿子是两个位格,两个人,两个体。那么耶稣是神的儿子,又是神,虽然神与神的儿子是两个位格,但为什么不是两个神、两个体,而只是一位神,一个真神体呢?

  ·现在我们要思想上文这个问题,以下打几个比方来说明:要用一个超越普遍数学加法的定律去了解对三位一体不可用加法要用乘法,一乘一乘一还是等于一。此观念只用灵的本质去了解,因为神是个灵约4:24,我们不能透过人的物质中间的体加上另一个物质中间的体之间的数目这个观念来认识上帝(如父与子是两个人,两个体,这就是以物质的体加上另一个物质的身体等于二个体),为什么呢?因为神没有物质的身体,神是灵所以要用灵的本质加上神的无限去了解两个位格同一位神的可能性。圣子虽以圣父永恒中被生,并不是变成两位上帝或两个灵,因为父、子、灵都是一个无限的灵,是同一灵,不是三个灵,弗4:4一神、一主、一灵。但父、子、灵三位格没有混淆,没有掺杂,是完全不同的位格。但却不构成三位上帝,三位神,三个灵乃是构成一位独一的三位一体的上帝。

  比方: 当一个讲一篇道给一千人听、听后一千人都有这篇道,就成了一千篇道。其实还是一篇道。当一合录音带中的一首诗歌拷贝一千份送给人,但这首诗歌在一千合录音带中各存完整,却没有增加诗歌的数目,这就是独一与众多间产生关连。

  ·有人想基督道成肉身后岂不是另有一个独立的物质身体吗?那么上帝岂不是有二个体吗?这是基督人性的身体,不是原有永恒神本体里已存有的身体,基督永恒神性的灵,仍是三位一位真神体本质的那个永恒独一无限的灵。

  (2)被父神所差遣:圣子位格虽原为圣父位格,同质、同荣、同能、同权、同受敬奉,却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反倒虚已,顺服父旨,降生到世,为罪人舍命被钉十架。这不但说明圣子的谦卑和顺用,更证明圣子原是三位一体里的第二位格,是受差遣者,这就是父神与子神有差遣之关系,腓2:5/8,约6:38/39。

  3、圣灵位格——是三位一体里的第三位格 太28:19

  在教会史中出现了一些错误的理论,否定了圣灵的位格,认为圣灵只不过是神的一种能力和影响力而已。这种说法是违背圣经的记栽,约14:16主说,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此里说圣灵是另外一位。

  (1)以父和子出来的

  约15:26以父出来的真理的圣灵。但没有记载从主出来的,但圣灵被称为主的灵,基督的灵。罗8:9。

  圣灵以父和子出来其历史演变,称之[争辩]:早期教会历史中最重大的事件之一,就罗马帝国东西西方的教会一致同意了尼西亚信经,这份文件是在教会历史的这段重要时期中,带来教义的稳定性。在众人都接受的内容中,有一段提到圣灵“由父而出”。不过到了第九世纪西方教会的惯例子是将这句话改为圣灵“由父和子而出”。拉丁文“和子”。这种圣灵“双重源出”的观念,希腊的作者很不以为然,他们不但感到在神学上难以理解。也认为信经不可更改的假设遭到了破坏。许多学者认为这种反感促使成了1054年,东西教会的分裂。

  ·“和子”的争议是东西教会重要题目,最基本的问题在于圣灵可否说是只由父而出,或应当说是由父和子而出。前一个观点是东方教会所采纳,最有分量的说明是加帕多加教父的著作,后者观点为西方教会所采纳的。

  东方希腊教会坚称三位一体的源头只有一个,惟独父是一切事的至高之因,包括三位一体的子与灵在内,子与灵源自父,但方式不同为了用合适的词汇来描述这种关系。最后固定使用两个不同的意象:子是由父而生,灵是由父而出。他们为何将子与灵作这样的区别答案十分重要,若不区分子与灵如何源自同一位父,可能导致神有两个儿子的结论。在这个说法中无法想像圣灵可以用时由父和子而出。为什么呢?因为违反了父是神性惟一源头之原则。这例肯定在神里面有两个源头,如此一来必定会产生内部的冲突和矛盾。所以东方教会认为西方教会提出的圣灵“双重源头”的观念是错误的。

  ·然而希腊的传统在这方面并非全无异议,亚历山大教父区利罗毫不迟疑地说灵“属于子”而相关的观念很大就在西方教会内发展开来,这种圣灵源出父和子,到了奥古斯丁手中则则得以全然发挥成为正式的理论,他主张,圣灵必视为由子而出,主要支持的经文为约20:22复活的主向门徒吹气,并且说“你们受圣灵。”奥古斯丁在(三位一体论)中解释如下。[我们亦不能说圣灵不是由子而出。毕竟圣灵既是父的灵,也是子的灵——圣灵不单源出于父,也源出于子。奥古斯丁在写这段话的时候,以为综述东西方教会都同意的看法。不幸讲希腊话的加帕多加作者立场与他并不相同。然而奥古斯丁显然也普努力为父在神里面独特的角色辩护:[我们所讲的三位一体,理由充足,即惟独子是神的道,惟独圣灵是神的恩赐,惟独父是道由他而生,圣灵主要由他而出者。我加上“主要”一字,因为我们知道圣灵也以子而出。可是这也是父赐给子的,因父不会不参与在内,父所赐给他独生之道的一切,都以生的行动赐给了他。他受生的方式就是:同样的恩赐也可由他而出;所以圣灵是由二者而出]。

  这二种观点都有同意,希腊人(东方教会)的用意,是要维护父为神单一源头的独物地位。子与灵都源于他,只是方式不同,但两种方式同样有效:如此,他们的神性也得头保障。

  拉丁人(西方教会)的用意,是要保证子与灵能充分区分,然而却又彼此相关。他们揉用的“位格”观,具强烈的关系意味,所以必定会这样处理圣灵。后来的拉丁作者体察希腊人的立场,强调他们不认为自己的看法假定神里面有两个源头。在里昂会议声明[圣灵出于父和子,但并不是出自两个源头,乃是出版在一个源头。]西方教会这观点用意,第一方面为堵住当时亚吕安派的异端,为强调圣子与圣父有同等的地位。

  (2)被父、子所差遣, 约14:16、26约16:7

  〈 三 位 一 体 示 意 图 〉

  父                      

  父    生      子

  东方教会  生     呼出

  西方教会

  呼

  出

  子        圣灵   

  圣灵

  五、三位一体次序的理解。

  三位一体神里,圣父是第一位格,圣子是第二位格是圣父永恒被生;圣灵是第三位格是从父和子出来。受父和子差遣,这种次序是如何去理解?

  1、按本体角度来看——内在的运作。

  生及出来都是在神本体里面所发生的,可以说三一神的位格是:

  (1)父生子,圣灵从父而出来的,父不是被生的,也不是出来的。

  (2)子是父生的,圣灵从子出来,受子差遣,子没有生任何其他位格。

  (3)圣灵从父和子出来,受父和子差遣,圣灵没有生或出来其他位格。

  2、按行政治理角度来看——外在的运作。

  创造者对受造之物的作为

  (1)就圣父而言——在永恒的本位里定了万有的美意及一切的基础。

  (2)就圣子而言——在神永恒旨意中,作了顺从道成肉身成功救赎。

  (3)就圣灵而言——在神旨意中将这些恩典施行在所要救赎的人身上。弗1:3/14三位 一体神外在运作的显示。

  3、此次序所表示的意义

  (1)生及出来,所表示三位一体里有一个合理,固有的次序。

  (2)生及出来,绝不表示有本质和属性上的任何区别。

  (3)生及出来,绝不带有任何不平等,时间先后或尊严、高低。

  (4)差遣与被差遣,乃指圣子降生与圣灵降临的时序而论。

  六、三位一体的共同点

  1、同是真神

  圣父是真神 表1:9罗1:7,圣子是真刘来1:8赛7:14、9:6罗9:5

  圣灵是真神 徒5:2/4,真神是独一,而非三位真神,弗4:6提前6:16。

  2、同是灵

  圣父是灵 约4:23/24,圣子是灵 林前15:45末后亚当,成了叫人活的灵。

  圣灵是灵 约14:16/17,灵只有一,而非三个灵 弗4:4。

  3、同是真理

  圣父是真理 约17:17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圣子是真理 约14:16

  圣灵是直理 约16:13真理的圣灵,真理只有一而非三真理 弗4:13

  4、同是生命

  圣父是生命之本 久5:26 圣子是生命之本,约5:26、11:25

  圣灵是生命之本 约3:5/6圣灵重生,罗8:2赐生命圣灵律——生命之本之源只有一而非三。

  5、同是永恒

  圣父是永恒 出3:14诗90:1/2 圣子是永恒 来7:3弥5:2

  圣灵是是永恒 创1:2 来9:14 只一永恒者,而非三永恒者。

  6、同质、同性的

  三位一体神在同一本质里和同一属性里,包括:全能、全知、全在、慈爱、圣洁、公义、良善、信实、怜悯等等。

  《以亚他拿修信经来理解三位一体的真理》

  亚他拿修信经据说是第四世纪由亚他拿修,据以前的信经及奥古斯丁的三位一体论而写成的。最早在第五世纪拉西教会(罗马西方教会)中出现过,而完整的形式要第九世纪,一直是极有权威性,到十七世纪时。罗马天主教学者否认是出于亚他拿修之乎,以此无人确知此信经之作者,但不管作者是谁,此信经是第一个陈述三位一体教义的信经,也是最好的一个。它的文词、简洁、清晰是西方三大信仰正统告白之一,且为路德及改革宗所肯定,此信经在当时教会中最主要的功能有三:  一、为公共崇拜中使用;  二、作教会教导的指引及基准; 三、其清楚的教义可用于抵制,撒伯流、阿波林、亚利乌、犹提乾等异端。

  亚他拿修信经其内容如下:凡人欲和救,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信仰。

  ·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者,必永远沉沦。

  ·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

  ·其位不紊,共体不分。

  ·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

  ·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亦同一永恒之尊严。

  ·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

  ·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

  ·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

  ·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

  ·非三永恒者,亦非三不受造者,非三无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无限者。

  ·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然而非三全能,乃一全能者。

  ·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然而非三神乃一神。

  ·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然而非三主,乃一主。

  ·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

  ·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

  ·圣灵由于父和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

  ·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

  ·且此三位无分先后,无别尊卑。三位乃均永恒而等。

  ·由是如前所方,我等当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所以凡欲得救者,必如是而思想三位一体之神。

  七、三一神的几个异端

  亚他拿修信经以完整形式出现这是基督教会在三位一体教义上胜利的结晶。但在三位一体的争论中,教会受到了一些异端的侵袭,这些异端对研究神学的人较为重要,我们中间的教会也要格外注意防范。

  1、神格唯一论: 此观点强调神的单一性否定了三位一体,神格唯一论以两种形式出现。(第二世纪与第三世纪初)

  变动神格唯一论:认为耶稣是人,在他受洗之时圣灵赐于他特殊能力,后收纳于神的儿子(此说最早拜占庭的锹奥多士,约在主后210年加以阐释)

  形态神格唯一论:(或称形态率,此说二种)

  一种是:主张神本性中的众位格实际上是一位神的三种存在形态或三种显现。例:做为创造者他便自显为父:做为救赎者他便自显为子,做为圣化者他便自显为圣灵。(东方称之为撒伯流主义)一种是:宣称父亦道成肉身在子里面,后来父和子一同受苦(西方称之为圣父受苦论)

  2、三神论 :主张神是三个独立体之间只是一种疏远的关系。其认为三位皆是独立又各具实质的神,而三位之间的关系,只是同有神性,就象人与人之间是同有人性,而非同一体。由第六世纪的“斐罗巴诺”又名“斐罗庞努士”所提倡教导的。

  3、亚流主义 :反对三位一体,否认基督的神性。

  亚流说(主后250—336年是一位亚历山大的长老)只有神是非受造,基督是父所创造,因此在本质上次于父。

  八、三位一体在启示中渐次显明

  三位一体这个神学的名词是神学家们所提出的,但三位一体这个神学的教义绝不是哪些神学家们创造出来的。它是神自己在圣经中清楚启示出来的真理。圣经中虽然没有三位一体专用名词,也没有三位一体教义的解释。但此教义是福音与全部圣经中得来的清楚显明的真理。既然只有一位神,为什么还要提圣父、圣子、圣灵呢?海德堡问题供给我们简单明确的回答:“因为神在他的话语中如此地启示他自己。

  1、以经文对三位一体名称的启示来理解。

  (1)神对自我的名称是用“我们”复数的名称。

  创1:26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

  创3:22耶和华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创11:6/7耶和华……我们下去,在那里变乱他们的口音……,赛6:8我又听见主的声音说……谁肯为我们去呢?

  从这些经文中所采用的特殊名称“我们”一词,到底这个“我们”是代表谁,是什么成份在里面呢?

  有人认为在中东范围的宗教里当人尊称其所敬奉的神祗之时常用复数的名词,因此这个“我们”也只不过犹太教对其所敬奉的神一种尊称用词而已。但要注意上下文所记的哪些“我们”的名称不是人对神的称呼,乃是神对自己,自我启示的自称。这跟中东宗教里人对神祗尊称是完全不同的不可混为一谈。

  也有人认为是神与天使之间的对话,这也是不可能的。神是创造者,天使是被造者,神怎会将被造的范围里呢?另外难道天使也是创造人类之主吗?人也是按天使的形象被造吗?当然不是的。那这个“我们”应指独一真神体里的三个不同位格而言。

  (2)神对自我的名称是用“独一”复数的名称。

  在旧约的神观中,最明显的特征是神的独一性,以色列人彻头彻尾是一神论者。这与当时临邦中低级的泛神论和多神论有明显的区别。虽然旧约中特别着重神的合一性,但我们仍然可以寻找合一性中的多元性。

  出20:3除了我之外,不可有别神;申6:4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你的神是独一的主;亚14:9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他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旧约十分强调神的独一性,但令人惊奇的是旧约居然用复数名称来称呼神。使用的“独一”不是指单独的一个,而是指“联合中的一个”。在希伯来圣经中没有一处使用这一词汇来描述单一实体,而用在指一串葡萄或男人与女人合而为一,或指一个以色列民族。希伯来文有一个特别的地方,不单有单数、双数、还有多数。因此,一、二然后才多,只有三及三以上的数目才可以用多数。但圣经上说你们的上帝是“独一”的,而每次用在上帝的名称上都是用三或超过三的多数称呼,乃指多数合成的“一”之意思。

  2、以旧约中“神的道(话)”与“神的智慧”的用法来理解。

  旧约的神是积极介入这世界的神。“神的话”与“神的智慧”是神工作的最有效媒介。特别在箴言八章告诉我们智慧是有位格的,乃是以起初就与他同在,以亘古,太初未有世界之前,智慧已被立。没有深渊,没有大水的泉源,智慧已生出箴8:22/31。

  3、以神向人显现不同的方式来理解

  在旧约圣经里常记神藉人形向选民一些先祖显现,而这件到了新约启示里好象是不可能的,因为新约圣经提到神是不能看见的,也是不能见的,并且从来没有人见过上帝。提前6:16、约1:18。那到底是旧约先祖看错了,还是新约作者写错了,其实二者都没有错,这正说明了三位一体真神在圣经里渐次显明。

  (1)圣子神藉人形,使者身份显现:

  创18:1/20向亚伯拉罕显现的三位中一位是圣子神

  士13:8/9、15/18向玛挪亚显现的使者其名叫奇妙

  在圣经中这样事例很多,耶和华的使者被称为神,使者与耶和华或神互换地位,他具有神的名字。

  (2)圣子神在肉身中向人显现:

  在旧约圣子神藉人形,使者身份向人显现,到了新约圣子神在肉身向人显现,提前3:16敬虔的奥秘。

  这位是被差遣的神,被差遣的神与差遣的神是一位神的不同位格,圣父在旧约至机关报约差圣子向人显现(藉人形、藉肉身)这是神将自己本性中所存有的三位格向人渐次地启示出来。

  所以在新约中所言,神是人从来没有看见,也是人不能看见,这是指三痊一体真神那无限属灵实体而言。但在旧约里人常见耶和华显现并新约里所说神住在人中间。这是指圣子神以人或荣耀形式向人显现,并成内身住在人中间而言的。

  4、以圣灵在旧约,新约的名称工作来理解

  希伯来文的“灵”就是“风”有时还可译成“气”。但在旧约里圣灵称为“神的灵”、“耶和华的灵”、至新约称“父的灵”、“永生神的灵”或“耶稣的灵”、“基督的灵”、“主的灵”这些不同冠词都是指圣灵位格。但在旧约圣经中记神藉着灵创造万有,使天有装饰,诗139:7伯26:13诗33:6好象将圣灵当做神个性延伸来使用。但到了新约才有完全地了解,使徒们称神的灵为圣灵。

  5、以新约启示三位格的明确性来理解

  新约中仍然持守着旧约中独一神的立场,罗3:30神既是一位,林前8:6我们只有一位神,加3:20神却是一位,雅2:19你信神只有一位,信的不错。但在旧约中隐藏的三位一体的教义在新约中清楚地显明出来了,基督的道成肉身决定性地发展了神论。约14:16/17耶稣说:我(圣子位格)要求父(神父位格)父就另外赐一位保惠师——(圣灵位格)。

  太28:19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

  林后13:14,愿主耶稣的恩惠,神的慈爱,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众人周在。使徒们虽然清楚地划分父、子、圣灵三个不同位格,但同时主张耶稣、圣灵的神性,约1:1来1:8约20:28徒20:28,徒5:3/4林前3:16,提后3:16,来3:7/9。

  ·独一体而三位格在同时显现太3:13/17。此段经文很明确独一体而三位格显明出来,但要注意的二种偏左,偏右的错误。

  第一种,不是一位神三种不同的形态显现:在此过程三个位格特别分明,圣子在水里上来。圣父在空中发声,圣灵如鸽子降下。

  第二种,不是三位孤分独存的三位不同神,在此段经文的事情现象虽然有三个空间位置,但三一神其永恒无限的灵原是一的,没有受时空限制,也不受时空划分。这只不过在这件事情的现象中不同的显现而已。

  6、三位一体真理渐次启示的必要性。

  (1)先要奠定独神信仰,以免误解为三位不同的神。

  神在旧约里对选民用很严肃的口气宣告自己是独一的真神除他之外没有别神,为何不启示他本体里的三位格。因为神做事有他的原则,如选取把三位一体的真理启示出来的话,很可能以色列民族的宗教就会变成与外帮宗教的相似性,把三一神误解变成三位不同的神了。

  另外人类犯罪之后,已经从独神信仰走向多神信仰,想从多神的信仰中产生树立独神信仰是很难的并需很长时间过程,所以神拣选了这个民族,向他们启示了自己,为要叫他们在万国多神信仰里。树立一个独神的信仰和敬奉。

  (2)然后在独神信仰上去理解相信三位一体的真理。

  所以独神而三一,是以一个进到了解三位的这个程序百开展出来的,这样就使得整个历史是间对独一无二,三位一体真神的信仰,没有多大的差错。到了第四世纪的时候,可以说对三位一体神化的争论就已经作了一个大的总结。亚他拿修对三一神论的信经就成为历代不能再随便偏离的那个正统信仰规范。

  九、三位一体神圣的工作。

  三位一体真神不但在神圣的本质是一的,但其旨意、工作、行动也是完全是合一的,不是三位各做各事互相矛盾,在任何事情上乃是协由同工。

  1、三位一体在创造中的工作。

  (1)圣父是创造万有的旨意者  创1:3、6、9神说,赛45:12是神所命定,启4:11万物是按神的旨意被造成的。

  (2)圣子是创造万有的工师者  箴8:30为工师,约1:3/4藉他而造。

  (3)圣灵是创造万有的完成者  创1:2神的灵……诗104:30你发出你的灵他们便受造……伯26:13藉他的灵使天有妆饰……:创造之工乃由圣父开基端定旨意,圣子为工师从中斡旋(喻居中调停,把弄僵了的局面扭转过来)圣灵则付诸实行。

  2、三位一体救赎中的工作。

  (1)圣父预备了救赎之恩  诗98:1/3,对人类的救赎之恩由圣父发明而预备的,所以圣父是救赎之恩的基础,一切都是神按所预定的旨意。弗1:3/11。

  (2)圣子完成了救赎之恩 ,由圣子耶稣道成由身被钉十架,完成了神所预备,计划的救赎之功。约19:30,来10:10/14。

  (3)圣灵实施了救赎之恩 :圣灵的运行、光照、感化把所成就的救恩旋行在蒙拣选者身上,使人接受救恩藉宝血得洁净,成为蒙恩得救者。约16:7/11,来10:29。

  3、三位一体在启示中的工作。

  (1)圣父启示了圣子  圣父是启示者,圣子是被启示者,太16:17,约壹5:9。

  (2)圣子启示了圣父  圣子是启示者,圣父是被启示者,路10:23,约1:18。

  (3)圣灵启示了圣子  圣灵是启示者,圣子是被启示者,林前12:3,约16:13/14。

  “在启示之功里,圣父是启示者,圣子是启示者,圣灵是启示者,所以父启示子,子启示了父,圣灵启示了子,藉着圣灵的光照感动人才认识了耶稣,再透过了耶稣人才能回到父面前,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面前。

  4、三位一体工作的看重位格。

  (1)创造的看重位格是圣父的旨意。

  (2)救赎的看重位格是圣子的顺从。

  (3)启示的看重位格是圣灵的默示。

  “父、子、灵是同心、同意、同工、同法成就了创造之工,救赎之工,启示之工的独一无二,三位一体的真神。因有了三一神的创造有了我们的存在:因有三一神的救赎,我们成了蒙救的儿女;因有了三一神的启示我们能认识了他并他救赎之恩。三一真神如此奇妙的大家,大恩真叫我们蒙恩者感谢不尽!

  十、三位一体奥秘超越一切类比。

  三一神的本体和其存在是极其奥秘,不但是人有限的理性不能完全了解测透,但在人有限的经验上没有类似的事可作比拟,也就是说没有类比学可以帮助我们认识了解上帝。而我们已经习惯了在过程中间,为了认识那艰难了解的三位一体,就制造了一些比喻,来比喻三一神好象这个,好象那个使人容易明白。但当我们设比喻或理解比喻时要掌握一个原则,一切的比喻都是相对的,都不能达成目的。因为三一神是创造者,人是被造者,所设比喻的事物也是被造界,所以被造者的人如何能用被造界的事物为比喻,将创造者完全地表明出来呢?因此提供一点点对三一神认识的概念,切不可将某一个比喻当作绝对化。

  1、以人来比喻

  (1)以一个三个不同的职份来比喻。一个人在家里是孩子的父亲,在学校里是学生的老师,在公司里是职员的总经理。这个比喻是错误的,这人虽身为父亲、老师、总经理,但仍是一个人,只不过一人兼三职,不是一体三位格,神虽是一位,却有三个位格独存的。

  (2)以一个人有灵、魂、体来比喻。有人说神按自己形象造人,所以神是三位一体,人也是三位一体,人有灵、魂、体这三个在一起还是一个人。这个比喻也错的,人是一位一体不是三位一体,人的灵魂虽有独立的个体却不能算是一个位格,只有灵魂与身体结合才是有位格的人。再者灵魂本是一个实质,不能分开的。

  2、以无生物来比喻

  (1)以水、水蒸气、冰来比喻。 水叫做H 2 O两氢一氧,当水变成蒸气之时也叫做H 2 O,当水变成冰之时还是叫做H 2 O,所以水、蒸气、冰都叫做H 2 O本质相同。照样圣父、圣子、圣灵都是神,这叫做三位一体了。但要注意的从水变成水蒸气,或水变成冰,冰变成水都是同样的东西。三一神虽是同质、同性,但位格不会变。圣父、圣子、圣灵三个不同的位格在永恒里是永不改变的。此比喻也是不合理。

  (2)以太阳的本体、光、热来比喻 ,太阳的本体表圣父,阳光表圣子,热能表圣灵,太阳只有一个,但有本体、光线、热能,同样神只有一位,有圣父、圣子、圣灵。这个比喻好象有道理,其实也不能表达三一神的意义。因为光线、热能不能称为太阳。太阳本体者是太阳,那只太阳的光;太阳的热。但三一神是一个真神本体,都称为真神。

  (3)以花有花形,花色,花香来比喻 。从一朵花发出了三样东西,其一是花的形状,其二是花的颜色,其三是花的香味。花形、花色、花香岂不是一朵花吗?这就叫做三位一体。其实还是不能表达,为什么呢?虽然花是一朵,但是花形,花色、花香不是花的本身。花形是花的“形”;花色是花“色”;花香是花“香”。但圣、子、圣灵,都是上帝,你不能说父是上帝的“父”,子是上帝的“子”,那么父子中间就成了祖父与孙子的关系。

  (4)以一棵树,有树根、树干、树枝来比喻 。树根也是树,树干也是树,树枝也是树,却只有一棵树。三位一体也是如此,圣父也是神,圣子也是神,圣灵也是神,神却只有一位。(奥氏提的,可揉纳)。

  (5)以一乘一乘一等于一来比喻 。这个比喻至少看到三与一、一与三的关系,这观念不能逃出那个三不等一,一不等三的观念。若用一加一加一等于三,就逃脱不了三等于三的观念,没办法表达三而一,一而三的观念。用超越普遍数学加法定律,还是比较清楚一点。

创建时间:2013/10/30/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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