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第十四篇 论神创世之目的


  

第十四篇 论神创世之目的




  绪论:用语与立场之说明

  在讨论神创世之目的时,为免引起任何混乱起见,我们应当分别动作者的主要目的和究竟目的,因为二者不必同一意义:主要目的都是究竟目的,然而究竟目的并不必是主要目的。主要目的是与次要目的对立;而究竟目的是与附属目的对立。

  一个附属目的乃是动作者所求达到的目的,但他所求的,不是此目的物的本身,而只是以之为工具,来达到另一目的。例如有人出门寻求药物,恢复健康,求药就是他的附属目的;因为药的本身,并不是他所贵重的目的,而完全只是另一目的——健康——的工具。撇开健康,则对药物毫无所求。

  究竟目的乃是动作者所最终追求的目的,他因目的的本身而表示爱慕,重视,快乐,而不只是以它为达到另一目的之工具。例如一个人喜欢某种水果的味道,他因喜爱它的味道,就不惜费力费钱去取得,他是因水果的美味本身的缘故而宝贵它;而并不只是以欣赏水果的美味为工具,去求达另一目的。

  有些目的是附属目的,不只是附属于一个究竟目的,而且他附属于另一个附属目的。有时可以有一串附属目的,彼此依赖,互相为用,最后才是那动作者所要达到的究竟目的。例如一个人卖衣得钱,去买农具,去耕地,去收获庄稼,去获得粮食,去满足口腹。他以满足口腹为目的,因那时可喜的。他卖衣得钱的目的,只是一个附属的目的;不只是附属于满足口腹的究竟目的,而且是附属于较近的购农具的目的;而他购农具,只是附属于耕地的目的。耕地也不是那究竟目的,而只是为着要收获粮食;粮食也不是究竟目的,乃是为着要做面包;面包本身也不是究竟目的,乃是为着满足口腹。

  这里满足口腹是究竟目的,因为是一串目的中之最后一个,获得最后的鹄的。所以人一旦达到那使他的欲望止息的东西,他是以那东西的本身为贵重,如是他就达到了究竟目的,不论一串目的之长短,即或究竟目的之达到,只要经过一个步骤,也是如此。例如一个喜欢蜜糖的人,将它放在口中,只是为着甜味,不是另有目的。所以一个人心目中所有的目的,可能是他眼前的目的,又是他的究竟目的;是他的次一目的,又是他的最后目的。凡一目的,其本身为追求的对象,而不是为着另一目的,那即是究竟目的;动作者所求的就在此终止而满足了。

  人所追求的事物,可以同时具有究竟目的和附属目的的性质:人追求它,一部分是为着它本身,又一部分是为着更进一步的目的。例如一个人为求得某人的敬爱而有所举措,这一部分是为着那目的之本身,因为受人敬爱,乃是一件可喜的事;一部分也是因为他希望因着那人的友谊而在别的事上得到帮助;所以他的举动也是为达到别的目的。

  一个与次要目的相对立的主要目的,是与究竟目的不同的。主要的目的乃是动作者所最宝贵,因而是他所最追求的目的。一个比另一个更可宝贵的目的,与一个最可宝贵或因其本身之故而可宝贵的究竟目的,显然并不同是一事。这是可由以下所说的表明出来。

  一、两个不同目的,可以同为究竟目的,而不同为主要目的。两个目的可能都是因其本身而为人所宝贵,所追求,可是其中一个较另一个更为人所宝贵,所追求。例如有人旅行,想要从他的旅行得到两种益处或快乐;就两者的本身来说,都为他所喜;然而其中的一种较之另一种更为他所喜,所以这一种就是他所主要关心的。例如有人旅行,一半是为要娶新妇度蜜月,一半是为要用他的望远镜看风景,或试用什么特别的新眼镜。两者各不互相附属,所以两者都算是究竟目的,然而娶他所爱的新妇,乃是他的主要目的,而使用望远镜,不过是他的次要目的。

  二、究竟目的并不是必是主要目的,因为有些附属目的较之究竟目的更为宝贵重要。例如有一个人,他出门旅行有两个目的:一个目的是要采访朋友,另一个目的是要接受一笔大财产。后者也许只是一个附属目的;他以金银为贵重,并不是因其本身,而只是因着它是获得快乐,满足,与光荣的工具。然而那人或以取得钱财为更可宝贵,于是这比访友可算为他旅行的更重要目的;虽说访友本身可宝贵,因而也是一个究竟目的。

  但我们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我们说附属目的,有时比究竟目的更为可宝贵,这并不是说,一个附属目的可能比所隶属的究竟目的更为可贵。它被称为附属目的,是因人以它为可贵而寻求它,并不是在于它的本身,而是在于它所隶属的另一目的。然而一个附属目的,也许较之它所不隶属的别一究竟目的更为可贵。即如一个人旅行去取钱,只因金钱可以给他带来愉快和光荣。这样,他决不能以附属目的,即取钱,较他所宝贵的愉快和光荣更为可贵。若以为他重视工具胜于目的,乃是很不通的话,因为除了以工具来达到目的外,工具对祂并无价值。然而钱虽为附属目的,却较它所不隶属的别一究竟目的,更被他看得重要。例如访友虽为他旅行究竟目的之一,但他看取钱比访友更为重要。

  第二,究竟目的常常是高于附属目的,且更为人所宝贵,除非究竟目的完全依靠于那一个附属目的。假如人别无法达到他的究竟目的,那么附属目的就被视为与究竟目的一样重要;因为在这种情形下,究竟目的完全依靠于附属目的,而且定必完全是由那附属目的而达成。例如一个孕妇非常想吃一种果子,而这种希罕的果子,只有在远离她的一个朋友的园中才能得到;如是她起行到她朋友家中去取得那果子——她的旅行的究竟目的,乃是要满足她的强烈吃欲,而取得果子只是满足她强烈吃欲的一种附属目的。若她认为她的吃欲除得着那果子外,即无法满足;只有得到果子,她的吃欲就必满足了,她就必以得果子与满足吃欲为同样重要。否则,就不如此:如果她怀疑那果子能满足她的欲望,她就不以那果子与欲望的满足为同样重要。或是她知道另一种果子,至少能满足她的一部分的欲望;而她获得那果子并不需如此麻烦,致得不偿失——或是说她的欲望虽非那果子就不能满足,然而那果子必与别的东西和合,才能使她满足,于是她对究竟目的所给的价值就为这些个别的附属目的所分去,而没有单独的一个目的,是被视为与究竟目的有同等价值。因之鲜有一个附属目的被视为与究竟目的具同等价值;因为究竟目的之达到,很少只是靠单独纯一的因素,并一定与之相联的。所以人们的究竟目的大都是他们的最高目的。

  第三,若一人在所行的一切事上,只有一个究竟目的,他虽有各种举措,但他的究竟目的却很可视为他的最高目的。因为在这种情形下,其他的目的都是为着那个目的;所以没有别的目的能高於那个目的。因为正如我们前面曾说过,一个附属目的总不能比它所隶属的目的更为宝贵。况且,那为达到究竟目的的群策群力所产生的一切附属事件或效果,是很繁多的;所以,就我们所已经见到的,那作为一切因素的究竟目的,必比任何一个因素更为可贵。神的作为似乎就是如此,这可由下文更充分地表明出来。

  第四,凡人行事所存的目的,若其本身乃是他所爱好的,而不是为着什么别的目的,它即被他视为究竟目的。同样,他避免所不喜悦的事,亦是如此;因为避免所不喜悦的,即是可喜的。我们若谨记各辞语的意义,下面的话乃是很显然的:即所谓究竟目的,是指人因一事物之本身而认为它是可爱慕的;所谓附属目的,即是人只为藉以达到别的目的而追求的。第五,根据以上的理由,若人在所行的事上要达到几个目的,而诸目的都因其本身而为他所爱所喜,那么,他的动作就有几个究竟目的。但若只有一件事是他所求的,那么,他一切的动作都只有一个究竟目的。

  但这里我们须分别那些为人所喜的事物:(一)有些事物本身绝对单纯地令人愉快,而这愉快是先於一切条件而存在的,不受任何假定的特别情势所支配。(二)另有些事物,其所以令人感到愉快,是由於某种假定或后果,是依靠某种情形的假定或某种事情的经过。例如人本来就爱好社交。爱好社交,也许是存乎他的本性中,社交对他可喜,是先乎一切假定之情势;而这又使他要求有家庭。社交的爱好也许原来是他要求有家庭的究竟目的。但是,他有了家庭以后,家庭中的安宁,秩序,与相互的公道和友爱,乃是他因其本身而喜悦的;所以这些事乃成为他主持家政许多作为中的究竟目的。但这些事并不是他成立家庭原来的目的。家中的公道和安宁,原不是在未成立家庭之前,使他要成立家庭的究竟目的,而是有了家以后的结果。人既有了家,於是家中的美与善,就成了他处置家事的究竟目的。同样,我们也可以假定,神在创世之前,原有美意使世界之存在,原是为祂所喜的,因此祂照祂的旨意创造了世界。但世界既被造成,具有理性的人既已存在於某情况中,於是,合乎公义与智慧的管理,其本身就可算是为神所喜的。神既喜爱公义,恨恶不义,这就足以使祂以公义对人,而禁止一切的不义临於他们。然而我们并不必假定,神喜欢对人施行公义,恨恶不义,即是原来使神创造世界与人类之理由,以便有行义或不义的时会。神的本性公义,使祂遇人遇事,就喜欢公义的处理,不喜欢不义的处理。但我们必须假定,神创造人类,必另有原因。

  在神的各种完全中,有一种是祂的信实,即祂对人履行应许的意向,但这并不是使祂创造世界的原因,祂履行对人的应许,也不是祂创造人类的究竟目的。但世界和人类既被创造,而且神以对世界人类的应许来约束自己,於是那称为神的信实,就使祂按祂所安排的对待他们;或许这就是神的各种安排之目的,即是神按信实履行祂的应许;从较低的意义说,也许是祂的究竟目的;因为我们必须假定信实与真理本身,乃是神所喜的,而且神喜悦它们,是因它们本身的缘故。这样,神的某些按排,就较低的意义说,是究竟目的,但这目的并不是创造的究竟目的。

  可见究竟目的有两种:一种可称为原有的和独立的;另一种可称为后起的和依赖的。第二种目的显然真是有究竟目的之性质,因为它们虽是在既存在之后,才为创造者所喜悦,然而,遇人遇事,它们的本身乃是可喜可悦的。我们可以假定说,公义的主在祂所关切的两造间行公义,乃因其本身是可喜可爱的,而并不是为着别的目的。然而我们可以假定说,在两造间行公义之意向,乃是由於有了两造和机会而起。

  请注意,每逢我在本文中说到神创世的究竟目的,普通我是就最高的意义,即原有的究竟目的来说。

  第六,又请注意,惟独创世原来的究竟目的,才使神叫后起的目的因最初的创世作为和原有的安排而发生。目的越是原来的,它也就越广大越普及。神创造管理世界所原有的主要目的,我们必须常存在心中,把它认为与祂的一切作为,或与祂对受造者所行的事都有关系。由此推出下一点。

  第七,若我们照这最高的意义来用究竟目的一辞,那么,神创世的究竟目的——若我们假定这目的只有一个的话——就必然是祂一切创造或照顾作为的究竟目的。我们必须假定,神在规定受造者的用处时,必须不断顾及祂造他们的目的。但就究竟目的之较低意义来看,神有时可以在特别的照顾作为中看一些事为究竟目的,而那些事并不是祂创世作为的究竟目的。

  第八,在另一方面,凡在神一般照顾作为中所显出的究竟目的,必然是创造作为本身中的究竟目的。因为虽然神的某些照顾作为,是按照较低意义的究竟目的,而并非按照创世的究竟目的而行的,然而就一般的照顾作为说,便并不如此;因为神的一般照顾作为,是与祂对祂所造世界的一般用途相同。我们很可以从我们所见神对世界的一般用途,去推论神设计世界的一般目的。虽然有些特殊照顾作为的目的,也许不是创造作为的究竟目的,而它们仍然在特殊偶然的情势下是为神所喜的,所以就较低的意义说,是究竟目的;然而这只是在某种特殊情势下才如此。但若它们是神对世界一般运用的究竟目的,这就表明祂所以使它们成为究竟目的,并不依靠特殊情势,而是由於一般事物之性质,因而是神造化宇宙的一般设计。

  第九,若只有一件为神所喜悦的事,原是由创世之工才能得着,并且是超乎任何可能假定的情形,那么,从最高的意义说,神的作为就只能有一个究竟目的。但若有种种彼此歧异而且绝对地个别为神所喜悦的事,是实际由创世之工而得着了的,那么,从那种最高的意义说,创造就有了几个究竟目的。

  第一章 理性论创世之目的

  第一节 由理性通常所观察到的若干事

  既已考虑这些事,我为求避免混乱起见,要进而讨论什么可以认为和什么不可以认为是神创造的究竟目的。

  诚然,这是属於神的启示之事。为要决定我们所见宇宙奇妙造化的目的为何,我们应当注意而且依赖那设计宇宙的主所已经晓谕我们的。祂最知自己的心意,和祂在所作奇妙之工的目的与计划为何。人类若没有神的启示,只靠自己理性至高的发展,和科学及哲学的进步,既然对谁是创造宇宙的主宰一问题,不能得到一个清楚肯定的决论,那么我们就不能希望人类对神的伟大,奇妙复杂创世作为之目的,得到一个定论。虽然神所给人的启示,有如光照在黑暗中,成了大大改进他们才能的最大机会,也教导了人如何运用他们的理性,虽然人类如今由於靠这灵光所得的长期不断协助,在理性的习惯运用上,已经大有成就;然而我承认,若只靠理性去决定神创世的究竟目的,而不主要地凭神的启示,就未免是依靠人的理性太甚,因为关於创世的目的,神已启示晓谕我们。可是既有人假理性之名来反对我认为圣经所实在启示的,我就要首先沉重地提出几点合乎理性的论据;然后再进而讨论神的启示在这一件事上所给我们的亮光。

  关於第一点,我认为下列各事,是合乎理性的:

  第一,任何论神创世究竟目的之意见,若是以为神有什么缺乏或无常之处,或以为创造主必须靠受造者来补足祂的完全与喜乐,那就是不合理性的。因为从圣经与理性看,神显然是永恒地,无量地,不变地,独立地具有荣耀和喜乐;所以祂不能从受造者得益或接受什么;祂也不能从任何其他存在物受任何损伤,祂的荣耀与喜乐也不能因它们而减少。若以为神创造世界,是为要从受造者领受什么,那不但是违反神性,而且是与创造之义不符;因为所谓创造,是指受造者和其所有的,都是由无而至於有,因而它们的由来性和依靠性都是绝对的普遍的。那么,若受造者所领受的一切,都是完全从神而来,它们又怎能用什么加於神,使神较前丰富,以致使创造主依靠受造者呢?

  第二,凡事物本身是善而可贵者,就值得神以它为究竟可贵,因而也值得为神的作为之究竟目的,如其是能以适当地达到的话。因为有些事物,其本身虽优美可贵,却不能适当地为神的作为所达到,因为它们的存在,从各种可能方面说,是先於神的作为。例如神的存在与至善,其本身虽无限可贵,却不能说是神的作为之目的;因为我们不能说,它们是神的作为之结果:但凡事之本身,绝对可贵,而且是能以追求达到的,该事就值得为神的作为之究竟目的。所以再有以下一个推论。

  第三,若一事之本身最可宝贵,且在创世以先便如此,并可为创造作为所达到,而其价值又胜过其他一切的事,这事就必值得为神创造之究竟目的,且值得为神的最高目的。根据这一点,就必有下面的说法。

  第四,若是神的本身能够在任何方面适当地成为祂创世的目的,那么,我们假定祂的创世作为是以祂本身为最高而究竟的目的,乃是合乎理性的;因为神既是万有中无量至大至善的,祂本身就值得为创世的究竟目的。其他万有的价值,优美,与重要性,若与神相比,就完全算不得什么。所以,神若就事物的本性与比率去重视它们,祂就必然最重视祂的本身。若不能如此假定,那就与祂在作一切应作之事上所根据的完全本性,智慧,圣洁,与正直不相符了。神道德上的正直,使祂倾向於凡是本身最适当而可喜的事,而这正直的一大部分,至少是在乎祂对凡本身是至高至善者予以至上的尊重。神道德上的正直,必须是在乎祂对那应受道德尊重之事,即对具有道德行为与道德关系有理性者,表示适当的尊重,因而主要地是对那最值得重视者予以适当的尊重;而那最值得无量尊重的,乃是神。其他万有的价值与神的价值相比,都算不得什么,所以神应受最大的尊重。一切有理性者所能表示的尊重,都当完全归於神。众心都当归於神。这样,若心中道德上的正直,是在乎予以心中应有的尊重,那么,最当受尊重的乃是神,而对神若不予以最高的尊重,那乃是最不当的。由此可知,神的性格,倾向,或情感在道德上的正直,主要地是在乎尊重祂自己,远胜於祂尊重其他万有;换句话说,神的圣洁即在乎此。

  若神理当对祂自己有最高的尊重,那么,这种最高的尊重就当在那些祂藉以表明祂自己的事上,或说在祂的话与作为上,表明出来。若神对祂自己存最高的尊重,是一件对祂无限可喜的事,那么,祂在行动上表现对祂自己存着这种尊重,也是一件可喜的事,好使神心中所认为最高尚的事,可以在祂的行为上表现为最高尚的事。既然我们有十足的理由,认为神的意向是要祂的作为表现祂自己的形像,好在祂的作为中显明祂是怎样的主,并适当地表明祂神圣的优美,特别是表明祂道德的优美,是在乎祂心里的倾向;那么,我们就很有理由说,神的一切作为,是为要表示那作为祂道德优美的主要点,即对自己的最高尊重。

  当我们想到神在万有中所最当尊重的是什么时,我们若设想一位有完全智慧与正直的中立第三者,并考虑一下他会如何决定,这也许可以帮助我们更满意而泰然地去判断此事。或者我们假定,无限明智的公义与正直是一超然不存私见者,他的职务乃是要在整个生存中,包括君与民,神与受造者,决定其轻重,并在一切中决定什么是最当尊重的。这样一个裁判者就必以天秤来衡量万事;顾到全体中的大部分,要比小部分(其他的事相等)受到更大的尊重。这样,尊重的程度就常常与生存和优美的分量而成正比,或说,尊重是照伟大和美善相合之程度而定。这样一个权衡者,在考虑到人类之体系时,就必决定,全体系包含千百万人,较之任何一个人更为重要,更值得尊重。因为不管有些个人多么值得尊重,但没有一人如此优於别人,以致将全体系抵消。若此裁判者所考虑到的,不但是受造者的体系,而且是宇宙万有之体系,包括创造主与受造者之整体系,他仍须依照每一部分各自的重要性与其存在和优美的分量来衡量。他好像将创造主及一切受造者放在天秤中一样,以求决定双方应有的尊重;至高的主及其所有的伟大和崇高,与全体受造者所有的,互相比较,创造主是多么胜过受造者,也就应多么受尊重。受造者全体系与创造主比较,即好像是天秤上的微尘一样,甚至是虚无,所以那裁判者必须决定,凡有理性者都必按照比例来尊重神的一切作为,判断,和结果,姑无论其为创造,保存,使用,支配,变化或毁灭。创造主既是无限的,具有一切可能的存在,完全,优美,所以祂配受一切可能的尊重。祂既在各方面都是首先无上的,而且祂是至美至善,满有荣光,为众善之源,所以祂在各方面都配受最高的尊重。祂既是君临万有的神,万有都属於祂,依靠祂,祂配为最高元首,施行绝对普遍的统治;所以祂在整个宇宙中,当受最高的尊重。宇宙万有,在其整个范围与族类中,都不能与祂相比;祂必得尊重过於其他一切,而凡对受造者的尊重应当一概处於隶属地位。

  当我说到在宇宙体系中如此安排的尊重时,我是将凡有理性之受造者和非受造者的尊重都包括在内。因为创造主对事物的尊重,理当与事物之价值成正比,恰如受造者对事物的尊重一样。所以,我们必须下结论说,我所假设的那裁判者,必判决整个宇宙,在它一切的动作,运行,以及万事万象上,都当以神为转移,为至高究竟的目的;每一机轮,在它一切转动上,都当恒常一致地以神为究竟目的,恰如整个宇宙系统都完全一致地为一个心灵所发动所指挥;或说,这有如上面我所假设的那具有完全的智慧和正直的裁判者,已成为宇宙的心灵,发动并管理宇宙中一切的动作。

  我是如此假定了一个无私的第三者。这假设是不可能的,但论到什么是最适合的,却恰是如此。因为神依照最大的适度去行事,乃是最合理的;而神又知道最大的适度是什么,有如完全的正直是在指挥祂的另外一位。神自己具有那所假设的完全智慧与正直。神是最高的裁判者,有无限的智慧与正直,所以宇宙间程序的一切规律与方法,都由祂规定。既然神的这些性格是无量绝对完全的,它们并不因为祂是当事者,而并非第三者,就少适於来规定并指挥万有。利害关系其所以使人不配作仲裁者或审判者,乃因为利害关系容易使人判断错误,或使人反乎真理。但若说神能犯这两个危险中之一,那是反乎祂是绝对完全的假设。既然对宇宙万有的适度必须有一位最高裁判者,不然就不能有规律,所以那掌有万有的惟一完全适合这个职务的神,就按最完全的正直与最大的适宜来规定万事,就好像完全的正直是另外一位一样。所以,我们可以准知道,这事要如此成就。

  我想上面所说的,必会使我们假设,神在创世上所定的目的,并未忘记祂自己;反倒祂在说明这些目的时(无论怎样自足,不变,独立),就显然表明祂对祂自己有最高的尊重。这是否是可能的,或神是否如此作了,以及对这见解所能提出的反对,我往后都必论及。

  第五,凡本身原来绝对美好可喜的事(事实表明那是神创世之目的),我们必须假定为神创世的究竟目的。因为从神性的完全我们必须假定:从纯粹绝对的立场去看,凡本身为可贵可喜的事,神必为该事的本身而重视它;因为神的裁判与估价是本乎真理的。但若神重视一事,是绝对因为该事的本身,那么,该事即是祂所重视的究竟目的。若以为神只是为着别的目的而重视它,那就与我们所提神是因该事的本身而绝对重视它的假定,直接相反了。因之,若神所重视的事,在事实与经验上都被表现为祂的作为所追求的事,那么,祂就必以该事为祂的一个究竟目的。所以,若是祂创造世界或世界之一部,是为追求这事,那么,这事就是创世作为的一个究竟目的。既已讨论到这地步,我们可以再进一步,提出以下的一点。

  第六,凡神在创世上所实际达到的结果,若是它本身是绝对可贵的,那即是神创世的究竟目的。我们认那事为神在创世中所追求的善,因为是神所实际达到的善。我们可以由神实际上所作的,去推论神的意向;因为神作事不是偶然没有计划的。但神在自己的作为中,为着一事本身的价值所要达到的是什么,祂就在那些作为中去求。因为一位主动者藉他所用工具意图达到他所重视的东西,就等於是藉那些工具去求那东西。这也等於是用那些工具来使那事作为祂的目的。根据假定,这是神所最后重视的,所以根据前面的立场,这就必是神创世所要达到的究竟目的。

  第二节 申论理性叫我们假定神创世所要达到的事

  根据以上所说的,关於神创世的究竟目的,我们既要看见理性会给我们什么亮光,那么最好的着手方法,似乎是考虑到有什么本身原来宝贵的事实,是创造世界的结果。我不要涉及任何关於适合或可喜的事无味的形而上的探讨,但要将我所说的,诉於读者心智,镇静沉着的反省。

  一、神的属性其所以算为荣耀,乃因为它们足以产生某些行动和结果;而它们的用意是在於彰显神的无穷权能,智慧,公义,善良等等,这似乎是一件适当而可喜的事。神若未创造世界,则此种神性,将无从发挥。神虽有大能足以产生伟大结果,也必会潜藏无用,而不能发生任何结果。神的智慧与谋略也必会无运用之地,因为没有运用之对象。神的正义,善良,和真实,也必会如是。固然神的这些属性,若不发挥表彰,神自己仍然完全知道它们是存在着。不过,若这些足以产生某些结果的属性,本身是优美的,那么它们之发挥,也必是同样优美的。若那足够产生某种运行的能力,乃是一件美事的话,那么这种能力的美就必是在乎它与这种运行或结果的关系;但是,除非运行本身是美的,那就是不可能的了。任何作工的能力,其价值不能超乎工作本身的价值。所以神既然认为这些属性本身是可贵可喜的,自然就可假定祂喜欢将它们适当地发挥表达出来。神如何重视祂那用明智来计划并安排结果的能力,祂也要如何重视明智的计划与安排本身。祂如何喜欢祂自己所具有行义的心,和按真理与公平处理万事的心,祂也必如何喜欢这种公平处理的本身。

  二、神各种光荣的诸般完美之被其他存在者所知,而其运行和表现之被它们所见,乃似乎是适当而可喜的。若是神的能力和智慧等等,应当发挥表达在种种结果中,而不永远潜伏,那么,这些发挥就当对某些存在者表现;而不应完全湮没无闻。神之完美无论被表达与否,在神都是一样。神本来完全知道祂自己和祂的诸般完美,祂在它们未曾实际运行之前,本来就完全晓得它们所能产生的运行与结果。但这些光荣的完美从它们相当的结果实际彰显出来,若是一件可贵重的事,那么,任何存在者能发现并认识神的这些完美,也就是一件可贵之事;而且这种认识,也是一件可喜的事。神的荣耀得以被受造者的一个光荣社会所认识,这是一件本身绝对美好的事。他们能够更多认识神直到永恒,这乃是一件值得为那规定至美至善之神所重视的事。若生存比残缺和不存在更为可贵的话,又若有任何受造之存在是它本身值得存在的话,那就是认识;若有任何认识值得存在,则认识神与神的光荣,乃是最优美的认识。这种认识乃是在一切受造之存在中为最高最真实和丰富的一部分,远超乎一切残缺和不存在。

  三、既然认识神的荣耀,本身乃是一件可喜的事,所以人既已认识神的荣耀,就当以此为可贵,可喜,使与其尊严相称。若认为在悟性中应当对荣耀的对象存相称的观念,那么,在意志中也应当对之存相称的情感。若是完美本身是优秀的,那对它的认识和对它的爱重,也就是优秀的。正如神爱重祂自己的优美,乃是适当的,照样神重视那对祂的优美之爱,也是适当的。若有人应当高抬自己,他就当然喜欢别人高抬自己。若悟性中对神的完美的观念是可贵的,则心中的爱就更为可贵,因为道德之美,是特别在乎心中的倾向和情感。

  四、既然在神里面有无量丰富的善各样的完全,一切的美善,和无量的幸福——而且这种丰富又能传达或发出,所以这善的无量泉源发出百川,乃是一件可贵可喜的事。既然这事本身是优美的,所以对这事的意向,便必须看为是一种优美的意向。善这样发出来,从某种意义来说,乃是使善倍增;正如流水可视为与源头不同的东西,同样善的发出可视为是善的增多。若源头丰富的善本身是优美的,那么,流出来那有如增多的善,也是优美的。既有无量光明与知识的源头,这光明自宜对别的存在者发出知识和理解的光辉;既有无量的圣洁与优美道德的泉源,它自宜向别的存在者流出圣洁。既有无量的快乐幸福,这快乐幸福也当如泉源流出百川,如太阳发出光辉。

  所以,我们很有理由假定,神的究竟目的,乃是祂无量丰富的善,在祂本身以外,要有一种充分光荣的发挥;而神之要传达祂自己,或散布祂自己的丰富的本性,乃是祂之所以创造了世界。但是我看出,若说神那将自己传达给受造者的本性,使祂创造了世界,似有些不当之处。因为说神有意将自己传达给一个对象,乃是预先假定那对象之存在,至少是在观念中存在着。但那使神创世的传达本性,乃是一种普通的传达本性,即那充沛的神性之洋溢和散布的本性。正如一树的根株传达生命及浆汁之本性,无疑是将它们输送到嫩苗,叶子与果实之故,如果这些存在是有了的话。但树并非即是产生那些果实的原因。与其说产生果实是由於树有灌输生命及浆汁给它果实的本性。毋宁说它有传达生命及浆汁普通的本性。所以,严格地说来,我们可以假定,神要将祂自己无量的丰富发出之固有本性,使祂创造了世界,所以,这种发出的本身,即是神创世的究竟目的。

  第三节 既假定神以发挥本性为创世之究竟目的,兹进而讨论神如何在祂的一切作为中显明祂对自己有最高究竟的重视

  在上节我曾说到一些事,是创世的实际结果,这些事本身似乎是绝对可贵的,所以值得视为神创世作为之究竟目的。在本节我要进而讨论:神既以这些事为祂创世作为之究竟目的,同时又以祂自己为创世之究竟目的,或说在祂的作为中又显明祂对自己有究竟的重视,这两种说法如何能彼此相符。因为在祂一切的作为中,神以祂自己为至高至上,乃是合乎理性的;所以我要表明神对自己的无量之爱和无限的喜悦,如何自然地使祂重视并喜爱上面所说的这些事。或说,神对这些事的重视,是包含在祂对自身所具有无量之善的重视里。

  关於上面所述的第一件事——即神重视祂本性中那些是以产生某些行动和结果之属性的发挥——我们不难想像,神如何正因为重视自己和祂自己之完全,就也重视祂的完全的这种发挥和表达,因为它们的优美是与运用有关。所以神对自己和自己属性的爱,要使他爱这些属性的运用和目的。若有人重视并喜爱一个朋友行动上的智慧与公义等德性,这就必使他喜爱这些德性的运用和效果。所以神若重视并喜爱祂自己的完全和德性,祂就不能不重视并喜爱它们的表现和效果。可见,神喜爱祂的完全之表现,即是表明祂喜爱自己,祂以表现自己的完全为目的,即是以祂自己为目的。

  上节所说的第二与第三件事,也是一样明显。凡爱任何存在体并很贵重很喜爱自己的德性的完全者,也必喜爱自己的各种优美为别人所承认所知道所尊重。凡喜爱一件事的,自然也喜爱那事得称赞,而反对那事被轻视。当一个人喜爱朋友的德行时,便是如此。若有一个存在体爱自己,并很尊重自己的优美,他便必然是如此。只要他这样爱自己,尊重自己的宝贵品质是适宜的,那么他之愿意受这样的称赞也是适宜的,那就是说,他理当喜爱他的优美被人看见,承认,喜爱。这是包含在他爱自己和自己的完全中的;人以此为目的,即是以自己为目的。

  关於上节所提的最后一点,谓神愿意将祂所有无量丰富的美善——即祂的知识,优美,和福乐——充沛地传授,光荣地散布,我们若仔细思量这件事,就可看出神这样作,乃是以祂自己为目的,乃是显然表明且证实祂对祂自己有最高和究竟的尊重。

  神虽有这种要发挥祂荣耀和丰富的本性——而这乃是先於任何存在,也必被视为使其他一切达到存在的原因——但是严格地说,祂的目的并不是受造者,而是祂自己;因为受造者尚没有存在。这种在神里面的本性或愿望,必是先於受造者之存在,甚至先於神对受造者的先见。因为神的这种本性,乃是受造者的存在被神预先看见的基础。所谓神对受造者的仁爱,可以从广义也可以从狭义来说。从广义来说,它是无异於祂那善良的本性,使祂愿意一般地传授祂的各种丰富,即如祂的知识,圣洁,福乐,并为此而使受造者存在。这可以称为仁爱,因为这正是那发挥於爱中的同一善良本性。照最适当的意义来说,它是产生爱的泉源,对受造者的福乐,有同一的趋势与影响。然而它并不以任何现在或将来的受造者为对象;因为它是先於任何这种对象,而且是受造者所以得以存在的根源。这也并不与祂对自己的爱不同;往后这将要更加显明出来。

  但从狭义来说,神的爱可被认为是指祂愿意把祂这种传达善的普通本性,来对待特殊的对象。照最适当而严格的意义来说,所谓爱是假定着有被爱者存在,至少是在观念与期望上,心目中有将来的存在。照严格的意义来说,神爱天使,是由於祂定了意要创造天使,而对未来的天使已存有一种观念了。所以神对天使之爱,并不能说是祂所以定意创造天使的原因。严格地说,爱是预先假定了有被爱者之存在,正如怜悯预先假定有可怜者的存在一样。

  神散布自己的这种倾向,可以认为是一种看到祂自己被散布的倾向;或说是要看到祂的光荣被发放的倾向。神对自己的尊重,或说神对自己的光荣无穷的倾向和喜爱,使神乐意充分放射这种荣光。这是正如那使树生芽,抽条,发叶,结实的本性,乃是以完成自己为终结的本性;也正如太阳中那发光,并散布其光热的本性,无非是要完成它自身最光荣完备之境的倾向。同样,神视本身之传授,与祂无穷的光荣之放射,乃是祂自己的完满和全备所必有的,好像祂若不如此,祂就没有最大的荣光一样。所以基督的教会(基督荣耀的光辉和祂的丰富都给了教会,并且在教会里面),被称为基督的完满(参弗1:23),好像祂没有教会,像亚当没有夏娃,就不完满一样。教会也称为基督的光荣,如同女人是男人的光荣一样(林前11:7)。以赛亚书(46:13)说:“我要为以色列我的荣耀,在锡安施行救恩。”约翰福音(12:23,24)上所记载的,有一处更为特别:“耶稣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这里所说的,是指基督的死所结的福果,即那些蒙拯救的人所要得到的悔改,救恩,圣洁和永福。祂称祂死的这种结果为祂的荣耀,而称获得那果子为得荣耀;好像那种於地中的一粒麦子的丰富收成,乃是它的荣耀。不结这果子,祂就好像夏娃未创造之前的亚当一样,乃是孤单的;但因为基督的死,就产生许多光荣的后嗣,并将那丰富的荣耀传授给了他们。如同亚当在沉睡中,神就造女人作为他佳美的伴侣,以填补空虚而解除寂寞;同样,因基督的死,祂的丰富恩典就洋溢;藉着祂多数属灵的后嗣,以表现祂的荣美。诚然,在神有意创造之后,我们可以说,神对待受造者的动机,严格地说,无非是仁爱。神对受造者之发挥良善,特别是为满足祂对受造者的仁爱,这也许是神在宇宙中一切作为之泉源,也是祂现在所采取满足祂那散布自己普通倾向的固定方法。神为自己而行动,或以自己为究竟目的,和为受造者而行动,这二者并不是互相抵触的,而是彼此相合,互相包含的。但我们还是要以神自己为祂原来第一重视的对象,而受造者之所以成为神重视的对象,乃是后来的,并因其包含在神里面。这一点往后还要更加详细讨论。

  诚然,神很重视并喜爱祂创世的作为,以之为祂自己的丰富之流露;但是这如何能证明祂喜爱自己无量的良善,并极其重视祂自己,和在这些流露中祂即是以自己为创世之究竟目的。我们对於这一切若要有更清楚的认识,就必须考虑到,神把自己的丰富流露出来的这种作为,有什么性质和情形。

  神所传授丰富的一部分,乃是关於神的知识。那种传授的知识,必被认为是关於神创世之究竟目的,这即是受造者对神的认识。因为认识神,乃是一切知识的目的,若不认识神,甚至理解之才能,也是无用的。严格地说,这种认识是神把自己的无限知识传授给人,就是他们认识祂自己。神以此为目的,即是以祂自己为目的。受造者有这种知识,无非是神的肖像。这是神对自己之认识的反照,也可说的参与神对自己的认识,只不过是程度上无穷微小,恰如太阳所放射的光辉,为太阳光华之一部分。

  此外,这种知识之目的,是为荣耀神;所以神因这种知识而得荣耀,因为神的优美因此显明出来。神既重视祂自己,既喜爱祂对自己的认识,所以祂必喜欢一切同样之事。祂既喜欢自己的光,所以祂必喜欢由光而来的光线。神既很重视祂自己的优美,也就必很喜欢祂的优美被彰显,得荣耀。

  神的丰富之另一种流露,即是祂将自己的美德与圣洁传授给受造者。那所传授的圣洁是神的,因此受造者所分享的是神的美德,也就是神性之美。神既喜欢祂自己的美,也必喜欢受造者的圣洁,因为后者依照并分享神的美,正如珠宝在阳光中所放的光辉,虽然远逊於太阳,却是由太阳而来,分享太阳的光。我们也必须想到受造者之圣洁,究竟在於什么。这圣洁乃在於爱,这爱包括一切真美德;主要地是对神的爱,表现於敬重神,羡慕神的完全,以它们为满足并且赞美它们。这一切无非是在心中荣耀赞美神。正如我前面所说,那乃是神所喜欢所批准的,因为神爱祂自己,看重祂本性的荣耀。

  神所传授祂的丰富的另一部分,乃是祂的喜乐。这种喜乐既在於神以祂自己为荣,所以受造者的喜乐,也在於此。这是分享神所有的;神与神的荣耀乃是这种喜乐的客观根据。受造者的喜乐是在乎以神为乐;因此神也被尊为大。喜乐,或心中以神的荣耀为乐,乃是赞美中的一部分。

  可见神在将祂的丰富传授给受造者的各部分上,是一切的一切。凡所所传授的,都是神圣的,或属於神的;每一传授都足以使那接受这传授的受造者更与神符合并且合一,其比例是按所传授的成分多寡而定。传授一事的本身,无非是使神受尊荣和赞美。

  我们还要注意,神创世所要达到的究竟目的,乃是永远要传授祂自己。若我们留意神的善良之这种永恒流露性,就会更了解神以此为目的,是多么证明祂对自己有无上的尊重,以自己为究竟目的。我们有许多理由,认为神永远将自己多所传授,是要叫人增加对神的认识,爱慕和喜乐。我们又要注意,神对人传授越多,人就越与神成为一体;因为人越在爱中与神联合,人的心就越贴近神,而与神更紧密联合,同时人就越像神。人越像神,人心中的善,也就越与神里面的善相似。神对永远增多的联合和相似,有一种包围万象的展望,所以在祂看来,这必须是一种极密切完满的接近相似,和一体。因为它必须是更接近於圣父与圣子中间的密切完满的合一。所以在洞察全局的神看来,神人的接近既无限增进,终必达到基督的祈求(约17:21,23):“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他们完完全全地合而为一。”由这个看法,我们必须要看那些选民(而他们因有永恒的存在,就必被视为是其他一切受造者的目的,而因此是神的目的)好像是与神为一体。他们被尊重被带到神的家中,与神联为一体,完全以神为中心,好像是为神所包含;所以神对他们的尊重,与祂对祂自己的尊重,至终相符相合。人的益处,好像是神自己的益处,其比例多寡是看人与神的关系和联合的程度而定。这是正像一个人看家人的益处,便是他自己的益处,因为家人同他有关系,他对家人有本分,家人与他有密切的联合。但神的选民既是永恒存留的,神看他们,就比一个人看自己的家人,更无限亲密。以上所说的,足以表明,万有既是从神而来,以神为初因与源头,就也都归赴神,永恒前进与神更近。这证明神即是万有的初因,也是它们的究竟目的。

  第四节 反驳若干对神以自己为创世之究竟目的之合理性所提出的异

  异议一:有人反对以上所说的,以为这与神绝对的独立和不变性不相符合,特别反对我们把神的最荣耀最完全之境,似乎看为是在於祂传授了祂的丰富并流露了祂的荣耀。他们以为上述观点与神性不相符合,因为神自有永有,绝对完全,具有无量绝对的善。而且一般说来,若以为神是以祂自己为创世之目的,这似乎是假定祂为自己求达某种益处或快乐,这是不易与神完全无穷快乐之说相符的。除非我们以为神尚有需要,以为受造者的好处可以达於神并对神有益,然后我们才可以说,神以祂本身和本身的益处为创世最高的究竟目的。但是神既然毫无所缺,毫无被受造者变得更好更快乐的可能,那么,神以本身为创世目的,或凭自己的作为去促进自己,有什么意义呢?这样,假定神行这样的大事,是想得着祂从永恒所已经完全具有的,那是何等荒唐!所以现在神实毫无所需,也没有任何理由假定祂有所求。

  反驳一:许多人对神的喜乐存错误的见解,以为它是出自神的绝对自足,独立,和不变。固然,神的荣耀与喜乐属乎自己也出乎自己,是无限量,不能增加,永不改变的,而神的荣耀与喜乐的全部和每一部分,都是完全不靠受造者的;然而我们不能凭此就说,神在祂对受造者的一切作为和传授上,或在祂对他们所生的影响上,或对祂所见到他们的资质,行动和处境,不感到真正的喜乐。

  也许神看见了受造者的快乐情况,祂就有真正的喜乐;然而这和祂因本身而有的喜乐,不必有别;它可以是由神喜悦祂自己无穷的良善,或说是由神发挥祂光荣的本性,将自己散布并传授,藉以满足祂心里的这种倾向而来的。神因受造者之喜乐而有的喜乐,不能说是神从受造者所领受的喜乐。因为这不过是祂对受造者的作为和传授所产生的结果,使之分享祂的丰富而已。正如珠宝从太阳接受光彩,分享太阳的光而辉煌,但太阳并不从珠宝领受什么。关於受造者的圣洁,神也可能是乐於将这圣洁赋与受造者,藉以满足祂将自己优美的丰富传授的倾向。神很可能大大喜欢看见那由祂自己的美所印上所传给的美,这美是祂自己的可爱之表现。这不但不表明神的喜乐不在乎或不出乎自身,反适足以证明神是以自身为乐,或说以祂自己的美为乐。假若神不以自己之美的表现为乐,那反会证明神不以自己的美为乐,且对祂自己的完全和美不感欣赏愉快了。所以,我们很可认为神对祂圣徒之圣爱与赞美,有真的喜乐,以之为祂自己圣洁的形像和传授,因而是与祂对自己的喜乐并无分别,反是祂对自己喜乐的一个例证。

  至於神的荣耀所在的各种完全,和祂所受到的荣耀,诚然是从完全所表现的结果而来:例如祂的智慧产生了明智的计划和作为;祂的权能产生了伟大的功效;祂的公义产生了正直的作为;祂的善产生了快乐等;但这并不证明祂不以自己和自己的荣耀为乐,而适得其反。正因为祂喜欢自己本性中的荣耀,祂才喜欢显出祂的荣耀。

  这些事也并不证明神靠受造者而有喜乐。虽然神对受造者之圣洁与幸福真有喜乐,然而这并不是祂从受造者所领受的喜乐。因为这些事,乃是祂赐与受造者的。它们都完全是从祂而来的。神对这些事之喜悦,乃是欣赏自己的作为,以及由这些作为所表现祂自己的荣耀,而并非是从受造者所得来的。神的喜乐,除靠祂自己的作为外,不靠任何东西,而祂的作为是用祂自己绝对的独立的权能而发挥的。然而照某种意义实在可以说,神因受造者的圣洁和喜乐而更有喜乐。因为神若少有美,或是祂若没有那完全的本性,来使祂具有那传授本身丰富之性,祂就要少有喜乐。若是神的善及其他的完美之发挥,是可能遭受阻挡,而不产生其结果,祂就要少有喜乐。但是神有完全的喜乐,因为祂有这些完美,不受任何阻碍,而以适当的结果来发挥表现它们。这决不是因为祂有所依靠,反是因为祂独立,而不受任何阻碍。可见以上的话与经上所说:“人不能对神有益,”丝毫不相冲突。因为经上所说,明明是指神绝对不依靠我们;我们所有的,都不是自己的,我们毫无什么可以给神,而神的喜乐没有任何部分,是由人而来。

  从上所说,可见神对所提的事所有的喜乐,乃是由於向受造者散布并传授而有的喜乐,而并非是从受造者领受而有的喜乐。神乐意将祂的无量丰富传授给受造者,这当然不能证明神是贫乏的。渊泉洋溢,并不证明源头空虚干涸。那从受造者来的,决没有什么能改变神的喜乐,好像这喜乐可以被增减所改变一样。因为神所有的这些传授,这些令祂喜悦的荣耀完美之发挥之运用,虽然是在时间之内,然而祂在其中的喜乐是无始的,不变的。在神心中,它们是永远常存的。神在往昔,就如现今一样,看见它们的各方面,是同样确实明白完满的。它们总是一样,因为在祂并无转动。神在祂自己独立不变之权能与旨意中,始终完全看见它们,欣赏它们。

  反驳二:若有人对上面的回答不满意,还要坚持这异议,就请他们思量,他们是否能找出神创世的另一目的,而不会同样为他们的异议所不容。因为神创世,若有一究竟目的可言,那即是祂藉创世计划在将来所要达成的事;而该事乃是符合祂所喜所愿的,不拘那是祂自己的光荣,或是受造者的快乐,或是其他。若有任何一事为神所喜所愿,则该事之达成,即能使神满意。若神在创世中所求的究竟目的,真是足以使神满意的事(若该事真是祂的目的与旨意的对象,它就必是祂所满意的),那么,祂就会真以该事为乐。但是,照异议的论据来说,那么神既是永恒不变地完全以自己为满足,祂又还求什么呢?是的,神既是永恒不变地完全以自己为乐,还有什么使祂更喜乐更满足的呢?如是提异议者必为他自己的异议所窘迫,且不管他对神创世的目的抱什么意见。我想除上面所已采取的答案外,他再没有别的答案了。

  所以,也许我们宜在此提说,不问神的究竟目的为何,祂必真以之为乐。不问神旨意的目的为何,祂必以之为满意。那事令祂满意,或是因其本身,或是因其能达到祂的另一目的。不问神的究竟目的为何,祂是为着这目的本身的缘故而定意;它本身令祂喜乐,或是祂在其中有些真喜乐,否则我们就必否认神定意使任何事在时间中成就;这样,就必否认祂的创世作为,或任何安排,乃是真正自主的了。但我们有充分理由来设想,神创造与管理世界的作为,是出乎神的旨意,正如是出乎祂的悟性一样。若真有我们所谓神旨意的作为,那么,神对於祂的旨意之成就或不成就,必不漠不关心。若神并不是漠不关心的,那么,祂对旨意的成全,就真感满足喜乐。若神真乐於达到祂的目的,那么目的之达到,就是祂的喜乐;因神的喜乐即存乎其中。若设想神乐於使事成就在时间中,不过是隐喻的说法,这便是设想祂的旨意涉及这些事,以之为目的,也不过是比喻的说法。

  反驳三:凡以神的受造者,而不以神自己为祂的究竟目的之主张,都是与思的绝对自足而无所依赖的道理最不相符的。这种主张与之相符,还远不如它所反对的见解。因为我们必须看有效的目的,依靠究竟的目的;神一切愿望,鹄的,作为,都靠这目的;所以,神若在祂的目的上失败,祂就在所有的愿望和作为上失败。若神以自己为究竟目的,那么祂依靠祂的目的,并没有依靠别的,而只是依靠祂自己。若万有都本乎祂,归於祂,而是首先的,末后的,这就表明祂是一切的一切。祂对祂自己是完满的了。祂所追求的,不外乎祂自己;祂的愿望与追求,既由自己而出,也归於自己;祂的一切措施与作为,从始至终,是靠祂自己,而不靠别的。但是,神若不以自己而以受造者为究竟目的,那么,祂既依靠究竟目的,就必多少依靠受造者了。

  异议二:也许有人又提出异议说,设想神以自己为创世的至高究竟目的,乃是侮辱神;因那不啻是设想,神行事都是出於自私的精神。我们看受造者的自私精神为卑鄙;在尘土中如虫子的人里面,它是不美的,甚至是可憎的。人若在所行的事上被自私左右,在一生行为上,都以私利为目的,我们就看那人的品格卑鄙。那么我们多么不当以此归於至高者惟一可称颂的全能主!我们岂不当以最高尚仁厚的本性,和那与自私,狭隘,卑污距离极远的品德归於神吗?

  反驳一:这种异议,实出於极不明自私的恶与仁厚的善之分。若以自私为人重视自我的一种本性,那么它之所以是邪恶的,无非是因自我本身小於公众,所以公众的福分较个人的为大。在受造者中,个人与全体相比较,自然不足为重,所以他个人的利益与全体的利益比较,也不足为重。所以在他们之中,以个人比整体为重的本性,乃是罪大恶极的。但它之所以为恶,无非是因为这是与事物的性质,与最大的善不符。凡愿为别人的缘故而抛弃自己利益的本性,其所以配称为仁厚,无非是因其按照事物的真实价值去对待事物;处理最配处理的事;这是把那有固有价值之事置於私利之上的本性之表达。但若神真是如此伟大,优美,以致万有与祂相比,好像是虚无,而其他一切的优美与神的优美比较,都是虚空,甚至不如虚空;而且神无所不知,不能错误,十分知道祂是无限量最有价值者;那么,祂的心应对此予以赞同,那诚然是事物比例的真象,且符合祂对它们不能错误包罗万象的认识和祂洞察万物完全明亮的光辉;所以神看祂自己无穷地重於万有,乃是理所当然的。

  反驳二:受造者重视本身利益,可能违反公众的利益,因为个人的私利,可能是与公利相反;至少在那人心目中可能是如此。这人所认为属乎他的利益的,或许正与公利相反,甚至妨害公利。因之他的私利可被认为与公利相反,而且是由他如此去追求。但这不能援用於至高者。祂是全体的创造者和元首,万有都绝对依靠祂;祂是全体之存在和福分的源头。设想神的利益是与宇宙的利益相反,比设想人头脑与心脏的利益是与人的全身利益相反,更是荒唐。无所不知的神,决不能认自己的利益与全体的利益相违反。

  反驳三:就上面所假设的,神创世是为表现祂自己,但这并不与受造者的利益相违反;我们反而要说,祂所以谋求受造者之利益,乃是由於自尊。正因为自尊,祂就要将自己发挥和传达出来。祂既以自己的丰富和荣耀为乐,就丰富地发挥流露那荣耀。那从神以自己的荣耀为乐的本性,也使祂以彰显,表达并传达这荣耀为乐。若有人心中以为阳光是不可爱的,他就要愿望太阳的光明暗淡;但那些喜欢阳光,以之为光荣可爱的人,就必然以为阳光放射照耀,是对全世界一件光荣可爱的事。

  在这里有些作者恐怕是自相矛盾。他们反对神以自己为最高究竟目的的说法,以为这是神可耻自私作为——其实惟独神才配被祂自己及一切受造者作为最高的目的,因为祂比万有都无限伟大而有价值——;可是同时他们却假定,那极不值得最高无上尊重的受造者。必须常常追求自己的幸福,在一切的作为上,即令是在最有道德的行为上,也以此为究竟目的,并且假定这一原则,若以智虑调济,来求达到自己的最高真实幸福,那就是一切美德与自己里面各种优美品德之基础。

  异议三:上面假定神以自己为究竟目的——因为祂自己的荣耀与完美被祂的受造者所知,所重,所爱,所喜——,这似乎是与神不相称的。凡想邀众人的称誉而行事的,就算不得为真正伟大人物。君王或哲人,若在一个伟大高尚的事业中,想邀观众注目钦佩,即被人认为抱着卑下目的。若伟大的神之所以施展像创造伟大宇宙的这么奇妙的作为,只是为着邀尘土中的虫子注目钦佩,好使祂的伟大之表现,可以被那些与祂相较,比极低贱之民与大君王或哲人相较,还要无穷卑下的人所观看所称赞,那更是多么与伟大的神不相称的。这一异议是似是而非的。它似乎很少有理由,从下列各点,就可知道它不过是空谈。

  第一点:神重视凡本身优美有价值之事,且以其存在为乐,这并没有与神不相称的。无疑,若没有什么将来的存在,是可宝贵而值得产生的,那么就没有什么将来的存在,是值得为神所愿望所追求,而成为祂的目的的。在未有世界之先,若有任何未来之事本身是配而有价值的话,我以为那必是对神的荣耀之认识和敬爱。悟性与意志乃是受造者事物中之最高者。若它们是可宝贵的话,其宝贵就必在其运用之中;而其最高无上的运用,即是在认识身体,对之运用意志。受造者对真体所能有的最高无上的认识和意志,确是对神的认识和敬爱。人对神最优美真实的认识,乃是对神的荣耀或美德的认识;而意志之最高运用,是在於敬爱神的荣耀,以之为乐。若有任何受造者本身值得存在,或任何曾经是未来之事值得存在的话,那么这种神的丰富之传授,神的荣耀之流露与表达,就是值得存在的。但若没有任何曾经是未来的事是值得存在的,那么神在创世也就没有什么未来的事作为目的。若没有什么事值得作为创世之目的,那么就没有什么值得作为神创世之目的。

  若神自己的优美和荣耀值得为祂自己大为宝贵喜悦,那么,人们对它们的宝贵和尊重,也就值得为祂所重视,那乃是必然的结果。为表明这事,我们试看我们如何看待别人的优美品德。若我们极其尊重一个朋友的各种美德,我们也就赞成别人对之尊重,而不赞成别人对之鄙视。这些美德若真是可贵,它们就值得我们这样赞成别人对它们的尊重,而不赞成别人对它们的轻蔑。任何人对自己的品德,态度也是一样。若他自己极重视它们,且以它们为大乐,他就自必喜欢看见别人重视它们,而不喜欢别人轻视它们。若那些品德本身值得为具有者所极重视,那么别人对它们的尊重,也就同样值得赞成而重视。请问,神不喜悦人轻视祂,岂是不适当吗?若神对此不悦,反是适当的话,那么,我们就有同样的理由,说神喜欢人尊敬祂。

  我们一想到我们对所属的公共团体为民族国家所应有的重视,我们对这件事也就更加明白了。我们理当爱我们的国家,所以也理当看重人对它的尊敬。我们如何理当尊重朋友且要他被人尊重,我们又如何为社会有所求,照样神也理当尊重自己,为自己有所求;那即是说,若神爱自己,是像一个人爱朋友或大众一样适当的话。这一点在上面已经证明了。

  有两件应当特别注意的事:第一,神爱自己和爱大众,并不像人一样是有差异的,因为神的本体包含万有。神的存在既然是无限,必是等於万有的存在。人爱大众,既是一件美事,神爱自己也是一件美事。第二,神对美好事物的爱,是和祂对自己的爱并无差异,因为一切圣洁主要地是在於对神的爱,而神自己的圣洁,主要地是在乎祂爱自己。若神的圣洁是在乎祂爱自己,那么,这就表明祂赞成别人敬爱祂;因为凡爱自己的,就必然喜爱别人爱他。若神的圣洁主要地是在乎神对自己的爱,那么,人的圣洁也必主要地是在乎对神的爱。若神爱自己的圣洁,也就必爱人的圣洁。

  晚近最有名声的哲学家,以美德为对大众的爱。若美德之本质主要地是在於此,那么,对美德之爱,其所以是美德,无非是因这是对大众之爱。因为人若真爱大众,就必爱那对大众的爱。

  照样,若对大众的爱,就最高意义说,是与对那在实际上为万有的爱,同是一件事,那么,对美德之爱,其所以是美德,无非是因这是由对神的爱而来的。因此神对美德之爱,即等於祂对自己的爱;而其所以为美德,无非是因它是由祂对自己的爱而来。所以,神的美德一旦表现在受造者的身上,无非是对圣洁的爱,但在祂身上是等於祂对自己的爱。因此,神以美德为目的,即是以祂自己为目的。总之,神即是包罗万有的,祂道德的完美,诸如圣洁,公义,恩典,仁爱等等,归根结底都是祂对自己最高无穷的尊重;如此,我们就易於设想,神在创世作为上是以自己为最高的究竟目的。

  在这里我顺便要提到,若是有人坚持说,神爱美德,必是因为美德的缘故,而不是因为祂自己的缘故,那么,这一个异议就正与前面所提的异议一互相矛盾。因为异议一是说,神既是完全独立,自足自给的,他的一切幸福愉快就都是在乎欣赏祂自己,所以,同一个人若提出这两个异议来,他乃是自相矛盾的。

  第二点:我要答覆说,神喜爱凡是恰好而可爱之事,即令是较神无限卑下的事,这并非是与祂不相称的。若在这事上表现了神无限的恩典和俯就,那并非是与祂不相称的事,反倒无限表现祂的尊荣。

  有些人坚持说,神创世的究竟目的,不是自己的荣耀,而是受造者的幸福;他们这样行,是以抬高神对受造者之爱心作为掩饰。但若照他们的设想,神对受造者之爱是如此伟大,若祂竟如此重视受造者,以之配作为祂创世之目的;那么,他们就是自相矛盾,因为他们设想神不重视受造者对祂的敬爱。因为正如爱,特别是伟大的爱,使人重视那被爱者对自己之敬爱;照样神对自己和受造者之爱,必使祂喜爱受造者对祂的敬爱。若神敬爱祂自己,祂就比赞成人敬爱祂,而反对人不敬爱祂。祂若爱重受造者,就必爱重他们对祂的敬爱。

  第三点:至於对方说,大人物不应重视民众的称赞,以致影响他们的行为和事功,我要回答说,民众之称赞不值得重视的地方,是在於他们的无知,轻浮,和不公。群众的称赞往往所根据的,并不是对事实的真正了解,而是根据嗜好,错误,愚拙和不合情理的私心。这种称赞真是不当重视。但人重视别人——不拘他们比自己多么卑下——明智公平的敬意,甚至对於最伟大的人物也无损於他们的尊严和明智;而相反的态度,不但不足以表示伟大的心怀,反适足以表示骄傲和卑鄙的精神。神重视受造者对祂的这种尊敬,因为只有这种尊敬,才是适当而可爱的。

  异议四:对方说,若以为神创世是以自己为目的,那么这对神恩待受造者白白的善,和他们所应有的感谢心,就有损了。因为神传授祂的丰富,若以自己而不以受造者为目的,那么,祂所行的善,就都是为自己而不是为受造者了。

  谨回答如下:关於神的丰富之流露一事,神和人并不是处於相反的地位。持异议者也不当看神的荣耀与受造者之益处,好像是十分有别的。这乃是假定神顾及自己的荣耀,和赋予益处给受造者,乃是完全不同的事;又是假定神为自己而将祂的丰富传授出来,和祂为受造者如此行,乃是彼此相反的事。可是,假若我们对那远超乎我们之上的神及神所作的事有较完满的见解,或者事理显明恰恰与此相反;这些事不但不是完全有别的,而且是彼此相关的。神求自己的荣耀,便是求受造者的益处,因为神的荣耀之流露(这是祂所求所喜的,正如祂以自己和自己的永恒荣耀为乐一样),即含着受造者所承受的优美和幸福。神将祂的丰富传授给他们,即是为祂自己而作的,因为神为他们所求的益处,是与祂自己密切联系相关的。神乃是他们的益处。他们的优美与幸福,无非是神的荣耀之流露与表现。神求他们之光荣与幸福,即是求祂自己;而求祂自己,或说求散布与表现自己(祂以此为乐,正如祂以自己的美和丰富为乐),即是求他们的光荣和幸福。

  为使这一点更明显起见,让我们考虑神创造世界是如何求受造者的优美与幸福,如何为受造者计划永恒的优美与幸福;这种优美与幸福,是与荣耀喜乐的主更加接近,密切联合,不断进步,直到永恒的。神创世时,既看受造者的益处,永远与神更加合而为一;所以受造者必被视为永远与祂自己密切联合。这样看来,神对受造者之重视,是与祂对自已之重视打成一片。这两种重视,是像两条线,在开始的时候,虽是分开的,但至终相合,同归於一个中心点。就受造者本身的益处来看,并从他的整个存在和无限的前进来看,它必须被看为是无限的,和与无限丰富更近的。凡能逐渐接近无限者,即是渐次与神合而为一。凡为神看为无限的善,即不能被视为与神自己的无限光荣不同。

  使徒保罗所论基督对人之大爱(弗5:25),叫我们想到,既然教会与祂合一,所以基督对教会的爱和对祂自己的爱,乃是同一个爱:“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为教会舍己……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正像基督待教会一样;因我们是祂身上的肢体,是祂的骨,祂的肉。”神定意将祂自己的丰富传授给受造者,我并看不出丝毫有损於这事的美好。或减少被造者对神感恩之心。

  神使祂自己的丰富流露出来的本性,并不因为神喜欢所流露出来的善,像喜欢祂自己的荣耀一样,而少得称为善。受造者并不因此而少得益处;神因具有这种本性,也并不减少其为受造者造福的直接趋向。神这种散布自己的善之本性,也并不因其是神对自己的爱,而减少其优美。因为祂对自己的爱,无非就是一个对凡优美之事的爱。神的荣光之流露,本身即是一件优美之事,所以神喜欢这事;而神喜欢这事,即包含在祂爱自己的丰富中;因为那乃是一切优美之事的根源和总纲。神出於重视自己并以自己的荣光为乐而将善传授的倾向,也毫不减少祂白白的恩惠。我们若特别考虑到从自爱之心向别人行善,是在什么方面与白白的恩赐相左,就更能明白这道理。我从下面两方面来说:

  第一方面:若有人纯从自爱之心向人行善,那么其动机就是与对众人之爱相反的。这种自爱之心,直可称为自私。从某种意义说,世上甚至最仁慈慷慨的人,也是也向人行善来求自己的快乐,因为他以别人的益处为自己的快乐。他的心怀是如此豁达,纳别人於一己之中。因之,每当别人快乐时,他也感到快乐,且分享别人的乐趣,乐人之乐。这与白白的恩惠非但不相违,反之,白白的恩惠与仁爱就在乎此,人所能有的极端白白施惠之举,即是不从自私而是从对众人之爱来行善。

  但是神决无所谓自私,或反乎向大众之爱的自爱,因为神包含一切个体和一切优美在祂自己里面。那永恒无限者,实际上即是万有;祂包罗万象。神对受造者施仁慈,并不是将祂的心怀放大,来将原来不属乎祂的异己纳入。这对於那永恒独一存在的无限者,是不可能的。但祂出乎祂的美意,可说是更神圣优美地来放大祂自己。这是藉着将祂自己散布并传授。所以祂不是寻找施行仁慈的对象,将异己纳入,分享他们的善,以他们为乐;而是创造祂施行仁慈的对象,将自己输入他们,在他们里面表达出来,使他们分享祂,然后以在他们里面所表达所传授的自己为乐。

  第二方面:再者,因自爱而向人施惠,其所以有损於白白的施惠,乃是因为这是靠别人得到好处而施惠。所以我们向人施惠,好像不是出於自动,而是受外物所迫。但我们已经特别表明,神以自己为目的,并不证明祂有什么依靠之处,而是与祂绝对自立和自足相符的。这里我要提到,神施惠的本性,表明祂是独立自动的,与一切受造者的仁惠完全不同。受造者,甚至最优秀的,他们的仁慈之举,并不是独立自动的;他们施行仁慈,总不免被对象所激动;不免被什么显得是善的,或值得注意的事,来激发他们的仁慈。至於神,既是一切和独一的,乃是绝对自动的。祂所发挥并传授的本性,绝对是出於自己;所有的善和价值,及其存在,都是由神满溢的丰富流出来的。

  这些事证明神创世以祂自己为究竟目的之说,丝毫并不减损受造者因所领受到益处而有感恩的义务。因为若有减损的话,那必是由於下面的一个原因:或是受造者未曾从这受到许多益处;或是那从这流出来的本性,并不是真正的善,不是直接为了使受造者得益处;或是那本性不是尽美尽善的;或是仁慈不是白白的。但是我们已经说过,那种神创世的本性没有以上所说的任何一个。

  我承认在仔细思考上面这些题目上,有些模糊不清之处,而我们所用的话又很不够完善;这是不可避免地起因於这题目太伟大了,而且属乎神的事不易了解。所以关乎这些事,启示乃是最可靠的指导;启示所教训我们的,往下就要论到。然而我们发现理性呼声所有的努力,乃是一种预备工夫,足以消弭反对者吹毛求疵,并证明圣经论此事所说的,并非是不合理性的。

  第二章 圣经论神创世的究竟目的

  第一节 圣经证明神以自己为创世的究竟目的

  显然圣经中随时都说,神在祂一切的作为上,都以祂自己为目的;那为万有初因的主,也即是万有的究竟目的。因此以赛亚书(44:6)说:“主以色列的君。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主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真神。”该书(48:12)又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启示录(1:8)说:“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同章十七节又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该书(21:6)又说:“祂对我说,都成了。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初,我是终。”该书(22:13)又说:“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我是初,我是终。”圣经既常说神是首先的,也是末后的,是初,也是终,意思即是说,神是初因,动因,和本源,万物由之而来;祂也是终因,万物是为祂而造的,万有都至终归於祂。这似乎是这些经文最自然的含义,而且被其他相似的经文所证实。罗马书(11:36)说:“因为万有都是本於祂,依靠祂,归於祂。”歌罗西书(1:16)说:“因为万有都是靠祂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切都是藉祂造的,又是为祂造的。”希伯来书(2:10)说:“那为万物所属,为万物所本的。”箴言(16:4)明说:“主为自己造了一切。”

  经上说神是末后的,万有都依靠祂,归於祂,这种说法也是值得注意的。经上说这是一件理当而适宜的事,是神荣耀的一部分;是伟大,无量,永恒之主所当有的特权;是无限超乎万有之上的主所当有的尊贵;因为万有都由祂而来,靠祂而有,若与祂比较,都是虚无。

  第二节 我们根据圣经提出一些立场来作为讨论此事的妥当方法

  我们已经见到圣经说世界之创造是为着神,以神以目的。所以我们还要探讨,圣经如何说神以自己为世界的究竟目的?显然,若假定神不是以祂自己为创世的目的,那假定就不免是大错。神的存在必是先於祂的一切计划。所以神创世不可能是使祂自己得以存在,或达到一些属性和完美。经上也从未作此暗示。那么,照圣经的教训,神在创世上以祂自己为目的,其意义为何呢?祂究竟要达到什么神圣的结果,或是这工作对神有什么关系呢?

  为求正确了解圣经的教训,而且从神的话中推出对於这事正当的结论,藉以对上面的问题求得一个真实确切的答覆,我要提出下列各论点:

  论点一:凡神在一般眷顾的作为上所显为究竟目的者,我们便可以之为创造作为的究竟目的。这一立场从前面导论中的第五点便显明了,此处我不必赘述。

  论点二:凡一事由圣经表明为神的某些作为之究竟目的,那事就显明是由神的一般作为而来。虽然经上只说那事是某些作为而不是一般作为之目的,然而没有任何特别原因,使它成为某些作为的适当美好的结果,而不成为一般作为适当美好的结果,所以我们就很可推定那事也是其他作为的究竟目的。因为我们必须假定,它之所以成为圣经上所明说为那些作为之目的,乃是由於它的效果的价值;这效果,按我们所假定的,既与那目的同样是由作为而来的,且具有同样的价值;所以我们有理由假定,它不只在某些作为上,而且在一般作为上既是作为的当然结果,也是作为的目的。

  论点三:神创世的究竟目的,既也是神一切照顾作为的究竟目的,所以圣经若常提到一件事,为神照顾作为的究竟目的,比提到其他任何事为多,我们就可假定那事为神的一般作为之究竟目的,也即是创世作为的目的。

  论点四:凡经上显明为神对道德世界,即对系统中的理性部分所采取的究竟目的,也即是神一般的创世作为的究竟目的。因为宇宙的结构和神的道都表明,道德的部分,乃为其他一切创造之目的。那无生机无理性的部分,是为理性部分而造的,正如一幢房子是为居住的人而造的。理性和神的道也表明,有道德者所以被造,而世界所以为他们而被造,乃是为达到道德上的善。再者,创造的那部分既是其他一切部分的最后目的,所以凡是那部分的究竟目的,也必是整个宇宙的究竟目的。若是构成一个表的各部分,都是为时针而造的,以求使时针准确,那么时针的最后目的,即是整个表的最后目的。

  论点五:凡圣经表明为神在照顾主要作为中的最后目的之事,我们就可以断定它为神创世的究竟目的。因为正如我们曾说过,我们很可以从一件事物之用途上,去推断它的目的。我们很可以从一个钟表,一辆车子,一只船,或一部水机的主要用途上,去推断其目的。所谓神的照顾,乃是指祂对所造的世界之运行。若有任何照顾作为,显明为神的主要作为,那即是表明神对所造的世界之主要用途。——根据上面的最后两个论点,我们再可以推出下一论点。

  论点六:凡经上表明为神对道德世界主要照顾作为的最后目的,我们很可以推论它为神创世的最后目的。因为,正如刚才所论到的,道德世界乃是创造的主要部分,且为其余部分之目的;神创造道德世界之究竟目的,就必是创造整个世界之究竟目的。依据第五论点,神对道德世界主要照顾作为之目的,或说神对道德世界之主要用途,是足以显明了神创造世界的究竟目的,也显明了神创造整个世界的主要目的。

  论点七:凡是由圣经启示显明为神对道德世界中那在本质和行为上是善良部分的究竟目的,我们便必须假定它为神创世的最后目的。因为上面曾经表明,神创造道德部分的究竟目的,就必是整个创造的目的。但神对道德世界的善良部分的目的,必须是祂创造一般道德世界的究竟目的。因为一事之为善,就在於它能适合於其目的;至少在其创作者的眼中必是如此。因为创作者所看为善的,即是合乎他的心意的。但关於一个为某种目的或用途而创作的物件,若说到它合乎创作者的心意,乃指合乎心中的目的,因为所谓心意,乃指目的,而主要的目的也就是主要的心意。所以,凡适合於神所以创造有道德的人之目的者,即是有良好道德的人。有良好道德的受造者所适合的主要目的,便是创造中属道德部分的主要目的,也即是一般创造的主要目的。

  论点八:凡神的道叫世界有理性和道德的部分去追求作为他们最高和主要的目的者,我们就有理由来假定那就是神创造他们的究竟目的;因而依据第四论点,那就是神创造整个世界的究竟目的。有理性与道德的部分和世界其他的部分之间的主要不同处,是在於前者能认识创造主,和祂所以造他们的目的,又能积极依循并促进神造他们的计划;其他的受造者却不能促进那造他们的计划,只是消极地顺应而已。他们既能知道创造主造他们的目的,他们无疑有本分去履行这目的。在这事上,他们的意志当依循创造主的意志,当以神为他们所主要追求的究竟目的。这是自然和理性所立定给他们之律。我们必须假定,神的启示律是与自然律相符的;神在立法者地位的旨意,是与神在创造者地位的旨意必须相合的。所以,我们很可以推断说,神启示的律法,叫有理性的受造者所追求为最大的究竟目的,正是他们的创造主神所立为他们的究竟目的,也即是神创世的目的。

  论点九:我们很可以假定,凡经上提到为道德世界中之善的主要目的——这善只因对该目的有关系,才成为宝贵而可爱的——即是神创造道德世界的究竟目的;所以根据第四论点,也即是整个世界的究竟目的。因为一件事的善之目的,即是该事之目的。

  论点十:有些人在经上被认为是可称赞的圣徒,也是敬虔的榜样;凡是在他们的善良和可称赞的行为中被他们追求为至高的究竟目的,即是我们所当假定为他们所当追求的究竟目的;且根据前一论点,也即是神创世的究竟目的。

  论点十一:凡是神的道表明为最优秀者之心灵在有最好的性情时所渴慕的目的——这渴慕直接地自然地发挥他们的善,且适当地直接地表示他们对神的尊敬——它们就很可能是虔敬和善良精神主要的究竟目的,也即是神创造道德世界之主要目的,亦即是创世的目的。无疑,在道德世界最优美的部分中,凡有真正善良的心灵,其最直接的倾向,乃是以善为主要目的,而这乃是创造道德世界的主要目的。真的,凡真正敬爱神的精神,除了渴慕神自己在创造他们和其他一切时所主要至终渴慕着的目的以外,还能用什么渴慕来表达自己呢?论点十二:既然圣经教训我们,耶稣基督乃是道德世界,尤其是其中所有美的部分之元首,神的仆人之首领,众圣徒与天使之元首,至善的主要典型;所以我们很可以认为基督所追求的究竟目的,即为神创世的究竟目的。

  第三节 特殊的经文表明神的荣耀为创世的究竟目的

  一、神在圣经中所说的,自然使我们假定,神为自己的缘故行事,是以自己为目的,即是以自己的荣耀为目的。以赛亚书(48:11)说:“我为自己的缘故必行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亵渎,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的。”那即是等於说,我必达到我的目的,我必不放弃我的荣耀;别的不得从我夺取这荣耀。这里神的名和神的荣耀——它们似乎是指同一件事,如往后所要特别论到的——乃称为所提伟大作为的究竟目的,并非是次要的目的。经上的语气是很着重的。它们是反覆着重,使我们了解神所作的,究竟是为祂自己的缘故:“我为自己的缘故,必行这事。”

  同样,使徒保罗在罗马书(11:36)的话,也自然领我们认为万事所以归於神,乃是因为它们是为着神的荣耀而存在:“因为万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归於祂。愿荣耀归於祂,直到永远。阿们。”在这节的上文使徒提到了神的智慧的奇妙作为,使万事最后的结局都归於自己,一如它们从头是由神而来,由神管理。他表明神计划并成就这事的方法,乃是在地上设立基督的国;抛弃犹太人而选召外邦人;以后等到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再要拯救犹太人;这种种奇妙的作为,大大足以表明神的公义和良善,彰显祂的恩典,且彰显恩典的权能和白白的赐予,以及万有对祂绝对的依靠。然后在最后四节中,使徒大大赞叹神在达成祂的目的,使万有都归於祂等等作为中所彰显的智慧之深奥;最后他表示喜乐,赞同神的奇妙计划,使万有都荣耀祂自己说:“愿荣耀归给祂,直到永远。”;那是等於说,神既奇妙地安排万有来荣耀祂自己,神就当有一切的荣耀,直到永远。

  二、经上说神的荣耀,是道德世界中那些善的部分所以受造的究竟目的。以赛亚书(43:6,7)说:“我要对北方说,交出来,对南方说,不要拘留;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将我的众女从地极领回,就是凡称为我名下的人,是为我自己的荣耀创造的,是我所作成,所造作的。”以赛亚书(60:21)又说:“你的居民都成为义人,永远得地为业,是我栽的种子,我手的工作,使我得荣耀。”该书(61:3)又说:“使他们称为公义树,是主所栽的,叫祂得荣耀。”

  在这些经文中,我们看到神的荣耀被称为神的圣者所以存在,即神所以造他们的目的;那即是说,是神所以赋予他们的生命,或使他们成为圣者的目的。经上说神造他们,使他们作祂的儿女。“是为祂自己的荣耀。”他们是神所栽种的树,是神所作成的,如同公义树,使神得荣耀。这些话表面上的意义好像是以神的荣耀次於神的百姓的幸福;其实并不如此。自然,这些经文所以应许要使神的子民喜乐,乃是为要是使神得荣耀。以赛亚书四十三章也是如此。若我们从头读起(43:1-7),这意思就很显明。神的权能和恩典是在祂应许要行伟大奇妙的作为,要从患难中拯救祂的百姓,使他们极其快乐;而神在这一切计划中的目的,乃是为神自己的荣耀。“我救赎了你,我曾题你的名召你,你是属我的。……我必与你同在……你从火中行过,必不被烧,火焰也不着在你身上……因我看你为宝为尊,又因我爱你,所以我使人代替你,使列邦人替换你的生命。不要害怕,因我与你同在……我必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将我的众女从地极领回,就是凡称为我名下的人,是我为自己的荣耀创造的。”

  以赛亚书(60:21)也是如此说。全章没有别的,都是应许神的教会将来有极大的幸福;但为简捷起见,让我们只提出本节以前的两节来。“日头不再作你白昼的光,月亮也不再发光照耀你,主却要作你永远的光,你神要为你的荣耀。你的日头不再下落,你的月亮也不退缩,因为主必作你永远的光,你悲哀的日子也完毕了。你的居民都成为义人,永远得地为业,是为种的栽子,我手的工作,”最后,把这一切的目的加上,说:“使我得荣耀。”这些应许是指百姓极大幸福的各方面;而神的荣耀乃是神在这幸福中所计划的目的。以赛亚书(61:3)的应许也是如此:“赐华冠与锡安悲哀的人,代替灰尘,喜乐油,代替悲哀,赞美衣,代替忧伤之灵,使他们称为公义树,是主所栽的,叫祂得荣耀。”神的作为所应许达成的,显然是要叫神的百姓得着喜乐,愉快,幸福,代替悲哀,忧愁。这种作为的目的,或说神在这作为中的计划,即是使神得荣耀。根据第七论点,这就证明创世的目的,是为荣耀神。耶利米书(13:11)也证明同一道理,说:“主说,腰带怎样紧贴人腰,照样,我也使以色列全家,和犹大全家紧贴我,好叫他们属我为子民,使我得名声,得颂赞,得荣耀,他们却不肯听。”那就是说,神要叫他们作祂自己的圣民;或如使徒保罗所说,叫他们作神的选民,热心行义,好使他们荣耀神,正如当日的腰带是用来作美饰和荣誉勋章一样。神既然说自己要选择圣民作为祂自己的尊荣,正如人要选择饰物与勋章作为自己的尊荣一样,我们若看这只要一个次要的目的,好像神只以别人的好处为重,而以自己为无关重要,那就是很不自然的看法了。若这种看法是对的,那么所用的比方就不近情理;因为人都是为自己的尊荣才装饰自己,用勋章来显扬自己。

  以弗所书(1:5)也似乎有同一个道理:“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以赛亚书(44:23)也是说明同一道理:“因为主救赎了雅各,并在以色列身上荣耀了自己。”该书(49:3)又说:“你是我的仆人以色列,我必在你身上得荣耀。”约翰福音(17:10)说:“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并且我在他们身上得了荣耀。”帖撒罗尼迦后书(1:10)说“主降临要在祂圣徒的身上得荣耀。”同章(1:11,12)又说:“因此,我们常为你们祷告,愿我们的神看你们配得过所蒙的召,又用大能成就你们一切所羡慕的良善,和一切因信心所作的工夫;叫我们主耶酥的名,在你们身上得荣耀,你们也在祂身上得荣耀,都照着我们的神并主耶酥基督的恩。”

  三、圣经以神的荣耀为受造者道德方面之善的究竟目的,和使他们的德行有价值的目的。例如腓立比书(1:10,11)说:“使你们喜爱那美好的事,作诚实无过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并靠着耶稣基督结满了仁义的果子,叫荣耀称赞归与神。”这里使徒保罗表明,仁义的果子,是如何的宝贵,这些果子,是如何达到它们的目的,那就是“靠着耶稣基督,叫荣耀称赞归与神。”约翰福音(15:8)说:“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这是表明宗教的大目的,藉此而达成。使徒彼得(彼前4:11)也叫一切基督徒都以这目的来奉行他们的宗教,说:“若有讲道的,要按神的圣言讲;若有服事人的,要按着神所赐的能力服事,叫神在凡事上得荣耀。原来荣耀权能都是祂的,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圣经上时常把虔诚奉行宗教和悔罪成圣的事都称为荣耀神,好似这是宗教的惟一目的。启示录(11:13)说:“因地震而死的有七千人,其余的都恐惧,归荣耀给天上的神。”该书(14:6,7)又说:“我又看见另有一位天使飞在空中,有永远的福音传给地上的人,他大声说,应当敬畏神,将荣耀归给祂。”好像将荣耀归於神,是那由传福音到全世界而要树立之宗教和美德的总目的。该书(16:9)又说:“人并不悔改,将荣耀归与神。”这恰如是说:他们并不悔罪,归向真宗教,好使神达到祂在吩咐人皈依宗教上所求的大目的。(也参看诗22:21-23;赛66:19,24:15,25:3;耶13:15,16;但5:23;罗15:5,6等有同样意义的经文。)

  基督徒在真宗教与美德上的行为,不仅在其本身,而且在其对别人所发生的良好影响,也都被称为归荣耀与神。因之,马太福音(5:16)说:“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彼得前书(2:12)说:“你们在外邦人中,当品行端正,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在鉴察的日子,归荣耀给神。”

  美德或义行的究竟目的,乃是由归荣耀给神而达到,这一点是使徒保罗在罗马书(3:7)所假定的;他自己提出,或料想别人要提出问题说:“若神的真实,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祂的荣耀,为什么我还受审判,好像罪人呢?”那即是说,既然公义的大目的,是由我的罪显明神的荣耀而达到的,那么我的罪又为何要受惩罚呢?我的恶行又为何不能算为美德呢?经上说,各种恩赐的目的,是归荣耀给神。信就是如此。罗马书(4:20)说:“他仰望神的应许,总没有不信,心里起怀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神。”腓立比书(2:11)说:“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悔罪也是如此。约书亚记(7:19)说:“我劝你将荣耀归给主以色列的神,在祂面前认罪。”周济也是如此。哥林多后书(8:19)说:“把所托我们的这捐资送到了,可以荣耀主,又表明你们乐意的心。”感恩和赞美也是如此。路加福音(17:18)说:“除了这外族人,再没有别人回来归荣耀与神么?”诗篇(50:23)说:“凡以感谢献上为祭的,便是荣耀我。那按正路而行的,我必使他得着我的救恩。”在这一节中,神所说到的人,似乎是承认了,奉行宗教的目的是在荣耀神。他们以为献许多祭,乃是荣耀神的最好方法,但神纠正他们的错误,告诉他们说,宗教的这个大目的,并不是这样可以达到的,而是在乎献上属灵的祭,即赞美和善行。

  总之,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6:20)的话,是特别值得注意的:“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使徒保罗在这里不但说到荣耀神,乃是宗教和基督拯救我们的目的,而且敦促我们说,我们既然不是我们自己的,所以我们行事,就不当以为我们是自己的,而只当以我们是神的;我们的肢体和才能不当用来为自己,而当为神,以神为我们的目的。保罗说,以神为目的,其意义是以神的荣耀为目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和心灵中荣耀神,因为它们都是祂的。”这里我们不能说:虽然信徒诚然当以神的荣耀为目的,然而这目的是处於我们自己幸福之下的次要目的。若果如此,他们所行的,既最后主要地都是为自己,他们就必看自己为自己的,而不是为神的了。这种说法,与使徒保罗的劝勉和论点恰恰相反;因为保罗的话乃是要我们抛弃自己,奉献自己给神,看自己为祂的,而不是为自己的;而所行的一切,都是为祂的缘故,而不是为自己的缘故。根据第九论点,可见神的荣耀,乃是神创造世界的究竟目的。

  四、圣经中有些章节似乎吩咐人在所行的一切事上,都当以渴慕并追求神的荣耀为最高的和究竟的目的。哥林多前书(10:31)说:“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彼得前书(4:11)说“叫神在凡事上得荣耀。”我们从基督给门徒作为祷告典范之主祷文中可以证明,基督吩咐祂的门徒在凡事上,以渴慕并追求神的荣耀为第一。主祷文中第一祈求乃是:“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这话与经上所说,愿你的名得荣耀,是一样的;这是由利未记(10:3),以西结书(28:22),以及其他许多经文表明出来了。无疑,我们的最高究竟目的,应当是我们所愿望的第一件事,因为它是我们所祈求的第一件事;所以我们可以辩论说:基督既然指导我们在祷告中以求神的荣耀为第一件事,所以神的荣耀,即是我们的究竟目的。这一点,更可由主祷文中的结尾证明:“因为国度,权柄,荣耀,都是你的。”这句话既与其余的主祷文相连,就表明我们在每一个祈求中所愿所求的事,都是附属於神的国度和荣耀,而惟独此乃是我们一切愿望之究竟目的。神的荣耀与国度,是主祷文中首先所提到的两件事,是全祷告中前半的主题,也是祷告的终结。可见神的荣耀,乃是主祷文中的阿拉法,俄梅戛,因而我们根据第八论点,就可以说,神的荣耀,乃是创世的究竟目的。

  五、根据圣经所载,神的荣耀乃是道德世界中最好最明达的人所恳切愿望,且以之为乐的;这是他们最自然地表现他们真实良善的精神和心中美好的虔敬之情感的方法。

  圣使徒们就是如此随时显出热烈的虔诚,对至高之主表示尊敬。罗马书(11:36)说:“愿荣耀归给祂,直到永远。阿们。”该书(16:27)又说:“愿荣耀因耶稣基督归与独一全智的神,直到永远。阿们。”加拉太书(1:4,5)说:“基督照我们父神的旨意为我们的罪舍己,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但愿荣耀归与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提摩太后书(4:18)说:“主必救我脱离诸般的凶恶,也必救我进祂的天国。愿荣耀归给祂,直到永永远远。阿们。”以弗所书(3:21)说:“但愿祂在教会中因耶稣基督得着荣耀,直到世世代代,永永远远。”希伯来书(13:21)说:“藉着耶稣基督,愿荣耀归给祂,直到永永远远。阿们。”腓力比书(4:20)说:“愿荣耀归给我们的父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彼得后书(3:18)说“愿荣耀归给祂,从今直到永远。阿们。”犹大书(25节)说:“愿荣耀,威严,能力,权柄,因我们的主耶酥基督,归与祂,从万古以前,并现在,直到永永远远。阿们。”启示录(1:5,6)说:“祂爱我们,用自己的血使我们脱离罪恶。……但愿荣耀权能归给祂,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那作为以色列民中之圣诗家的大卫王,也是如此从虔诚的心中发出热烈的愿望。历代志上(16:28,29)说:“民中的万族阿,你们要将荣耀能力归给主,要将主的名所当得的荣耀归给祂。”诗篇中也有同样的表达(29:1,2;69:7,8;也参诗57:5;72:18,19;115:1)。全地神的教会也都如此(赛42:10-12)。天上的诸圣与天使,也同样表达他们心中的虔诚(启4:9,11-14;7:12)。这也是撒拉弗所特别称颂的,如以赛亚书(6:2,3)所载:“其上有撒拉弗侍立……彼此呼喊说,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主,祂的荣光充满全地。”基督降生时,情形也是如此。路加福音(2:14)记载天使唱道:“在至高之处荣耀归於神。”

  这些天上地上的圣者,既如此表达他们愿望神得荣耀,就显然认这荣耀为至上而非附属的目的。若说在这些热烈的呼喊中,他们只是说出热爱他们的同类,他们热心归荣耀与神,只算为使祂子民蒙福的手段,那乃是荒谬不合理的。显然,他们所发出来的热烈呼喊,并不是为爱他们自己或他们同类的缘故,而是对至高无限荣耀的神表示最高的尊敬。当教会说:“耶和华阿,荣耀不要归与我们,但要归在你的名下”(诗115:1),我们若说,她将荣耀归与神,无非是为求增进自己的幸福所采纳之必然手段,那乃是荒谬不合理的。根据这一切,和第十一论点,可见神的荣耀乃是创世的目的。

  六、圣经叫我们假定,基督以求神的荣耀为祂的最高而究竟的目的。

  约翰福音(7:18)说:“人凭着自己说,是求自己的荣耀;惟有求那差他来者的荣耀,这人是真的,在他心里没有不义。”当基督说祂不求自己的荣耀时,我们不能认为祂不顾自己的荣耀;其实甚至祂人性的荣耀,祂也都顾及,因为这是所应许给祂一部分的赏赐,和摆在祂前面的喜乐。但这并不是祂的究竟目的,不是祂作为的主要目的;所以祂在这句话的后半又说:“惟有求那差他来者的荣耀,这人是真的。”

  约翰福音(12:27,28)说:“我现在心里忧愁,我说什么才好呢?父阿,救我脱离这时候,但我原是为这时候来的。父阿,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基督到耶路撒冷去,不多几日就要被钉在十字架上,祂一想到最后苦难将临,就十分害怕。处在这种苦恼下,祂以想到祂受难可以荣耀神来支持自己。当一个人担负艰难事工时,那能支持他的,就是目的,尤其是他最高而究竟的目的;这是他所最宝贵的,因此他就足以胜过艰难。那目的是甜蜜可喜的,是他愿望的归宿,又是他得安息和支持的中心;因而就必然是他在事工中得喜乐和安慰的源头。那么,基督见到祂一生事工最艰难的部分正要临近时,心中就感到苦恼。若祂从祂的目的着眼,要找一种支持来抵挡这苦恼,祂就必找那最高目的,才足以作一切支持之源。我们很可以假定,当主面临极大艰难时,祂必依靠祂最高而究竟目的,这正是祂在事工上得支持与安慰的源头。

  基督以求神的荣耀为究竟目的,也从祂在受难前夕与门徒所作最后的祷告中显明了;在那奇妙的祷告中,祂把祂的目的和愿望都总括起来了。祂开头就说:“父阿,时候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这既要祂的头一个祈求,就很可能是祂最大究竟的目的。祂往后直到结尾祈祷的话,似乎都只是详细说明这头一个祈求而已。

  总之,耶稣基督以求神的荣耀为最高和究竟的目的,似乎是很明显的;所以根据第十二论点,神的荣耀乃是神创世的究竟目的。

  七、耶稣基督救赎之工可算是伟大的照顾之工;根据圣经,神的荣耀乃是这工的究竟目的。

  这一点,从刚才所说,救主耶酥基督以求神的荣耀为究竟目的,就显明出来了。我们若将所引证的经文再加以思考,并注意其前后文,就可知道,基督降世拯救祂子民伟大工作的究竟目的,乃是为荣耀神。基督在约翰福音(7:18)显然表明,祂所作的,不是为求自己的荣耀,乃是为求那差祂来者的荣耀。祂所指的,是祂降世所要作的工,即是救赎之工。约翰福音(12:27,28)已经说过,当基督临近工作最大难关时,祂用来自慰的,就是想到祂的工作能达到那为祂心中所倾注所喜悦最高尚最优美的究竟目的。

  当时天父从天上给祂的回答,乃是:“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约12:28)。意即神在差遣基督和基督所已作成的事上,已经荣耀了自己的名,而在基督所要成就的事上,还要再荣耀自己的名。百姓听到这声音,不知道其意义,有的便说,打雷了,还有的说,有天使对祂说话;但基督的话足以显明祂所了解的,乃是我们所说的意义。基督说:“这声音不是为我,是为你们来的。”祂一想到这光荣的目的和成功就欢乐,说:“现在这世界受审判,这世界的王要被赶出去。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万人来归我。”如前所说,祂以成就救赎之工为祂的荣耀。祂在约翰福音(12:23,24)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一粒麦子若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

  所以当基督在最后祷告中求自己和父的荣耀时(约17章),就以此为祂降世和受死所要完成伟大工作目的。祂的整个祈祷都表明这一点,特别是第四第五两节:“我在地上已经荣耀你,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经成全了。父阿,现在求你使我同你享荣耀。”祂向父说,祂已经在地上荣耀父,已经成全了父所托付祂的事。无疑,这是等於说,祂成全了神所托付祂的事即使神得荣耀的事。祂降世,原是来为神的荣耀立根基。这根基,祂已经立定了,那就是说,父所要成就的旨意,所要完成的计划,都由祂立了根基。这就表明神的荣耀,乃是祂最紧要的计划,是这伟大工作的究竟目的。

  约翰福音(13:31,32)说,当犹大出去要卖祂,基督想到那将要临到的苦难时,祂就以父和自己的荣耀为目的,为大乐。“他既出去,耶稣就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荣耀。神要因自己荣耀人子,并且要快快地荣耀祂。”

  救赎之工,是以荣耀神为最高的究竟目的,这由众天使在基督降生时的歌唱中证实了。路加福音(2:14)说:“在至高之处荣耀归与神,在地上平安归与祂所喜悦的人。”我们必须认为众天使知道,神差遣基督降世的究竟目的安在;众天使以这事为乐时,他们引以为乐的,必是其中最宝贵最光荣的一方面,即是这事与其主要的究竟目的相符;而且众天使心中所最注意的,既然是这事中最荣耀最快乐的一方面,当然就在那表达他们的心和快乐的歌唱中居先了。

  腓力比书(2:6-11)提到父与子的荣耀,乃是救赎之工的目的(正如约12:23,28;13:31,32;17:1,4,5):“祂本有神的形像……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将祂升为至高,又赐给祂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神的荣耀,或对神的荣耀之称赞,在以弗所书(1:3以下)被称为救赎之工的目的,说:“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酥基督的父神,祂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豫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使祂恩典的荣耀得着称赞。”该章继续讨论到基督的救赎,一再提到神的荣耀,为万事最大的目的。

  在以后各节中曾提到伟大救赎中的几件事:例如八节提到神的大智慧;九节提到我们由基督知道神旨意的奥秘;十节提到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归於一;十一节提到神将这大救赎赐予那首先从犹太教皈依基督的信徒,作为基业。於是十二节就提到那一切的大目的:“叫祂的荣耀,从我们这首先在基督里有盼望的人,可以得着称赞。”然后往下的两节经文提到神将这大救恩赐给外邦人,作为今世初熟的果子,直到来世得以完成。此后又同样提到那大目的:“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直等到神之民被赎,使祂的荣耀得着称赞。”哥林多后书(4:14,15)也有同样的说法:“那叫主耶酥复活的,也必叫我们与耶稣一同复活,并且叫我们与你们一同站在祂面前。凡事都是为你们,好叫恩惠因感谢格外显多,以致荣耀归与神。”

  旧约也提到神的荣耀为救赎之工的目的。诗篇(79:9)说:“拯救我们的神阿,求你因你名的荣耀,帮助我们,为你名的缘故,搭救我们,赦免我们的罪。”论耶稣基督救赎之豫言,也是如此。以赛亚书(44:23)说:“诸天哪,应当歌唱,因为主作成这事;地的深处阿,应当欢呼,众山应当发声歌唱,树林和其中所有的树,都当如此,因为主救赎了雅各,并要因以色列荣耀自己。”可见,当基督降生时,众天使因神的子民得赎而欢呼,在这里一切受造者也要因得赎而欢呼。参看以赛亚书(48:10,11;49:3)。

  由此可见,神的荣耀,乃是救赎之工的究竟目的;这救赎之工,圣经上十分表明,乃是神对道德世界的主要照顾之工。因为整个宇宙:天和地,天使和世人,其所以都服从耶稣基督,乃因为祂执行了这职务;他们所以都受祂治理,叫万有都听命於祂,是为了完成祂救赎的大计划。正如祂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祂了,祂好将永生赐给天父所赐给祂的人;祂被高举了,远超过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主治的,又被立为教会的元首作万有之首。众天使都服从祂,祂可以用他们为服役的灵,好为那些得救的人造福;万有都为救主所管理,所以无论是现在的或将来的事,都是他们的。神在道德宇宙中一切照顾之工,无论是在圣经历史中所记载的,或是在圣经豫言中所豫告的,都显然是隶属於伟大救赎之工的大目的。此外,救赎之工无非是创造了善人,是使人恢复了圣洁和幸福。按照圣经所表明的,救赎之工是新创造,藉此人乃有新生命而成为新人。

  根据第五,第六,第七各论点,这些事证明神的荣耀实为创世的究竟目的。

  八、圣经领我们假定,神的荣耀,是神付全世界施行道德管理之究竟目的。我们在论到神对世界施行道德管理的几件事时,已经将这点证明了。特别是在我们论到神对世界施行道德管理的主要事,即救赎之工时,已经将这一点证明了。我也提过神命令那些受道德统治的子民,必须以求神的荣耀为究竟目的。人其所以要有道德,究竟的目的就是在此;这目的使人的道德有其主要的价值。神所立为道德世界之元首和主要管理者耶稣基督,也以此为祂的主要目的。我们也证明,这也是道德世界中善良部分之所以被造或成其为善良的主要目的。

  我现在还要提到神在人间设立公众崇拜和典章,也都是以荣耀自己为目的。哈该书(1:8)说:“你们要上山取木料建造这殿;我就因此喜乐,且得荣耀,这是主说的。”圣经以神的荣耀为神施恩的应许和应许得以应验的目的。哥林多后书(1:20):“神的应许不论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着祂都是实在的,叫神因我们得荣耀。”圣经以神的荣耀为神施行威吓并刑罚罪恶的目的。民数记(14:20-23)说:“主说,我照着你的话赦免了他们。然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遍地要被我的荣耀充满。”这里显然说明耶和华注重祂的荣耀,以之为祂最高的究竟目的;所以这目的是不能失败的,反要在神统治之下,不管人是怎样,总要实现於全地。不管神如何减少对人所下的审判,不管神因怜悯罪人如何改变惩罚;然而神的荣耀既是最高的究竟目的,就必实现而决不被放弃,圣经以神的荣耀为神对祂的仇敌施行审判的目的。出埃及记(14:17,18)说:“我要在法老和他的全军上得荣耀。”以西结(28:22)说“主神如此说,西顿哪,我与你为敌,我必在你中间得荣耀,我在你中间施行审判,显为圣的时候,人就知道我是主。”以西结书(39:13)也说:“全地的居民都必埋葬他们;当我得荣耀的日子,这事必叫他们得名声,这是主神说的。”圣经以神的荣耀为神在来世向人发忿怒或施怜悯,使人受苦或得福的目的。罗马书(9:22,23)说:“倘若神要显明祂的忿怒,彰显祂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豫备遭毁灭的器皿,又要将祂丰盛的荣耀,章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圣经以神的荣耀为审判日的目的,这日是由管理道德世界的神指定,来发挥祂最高权柄之日;是神对天上地下和阳间的一切施行最高道德统治之日。帖撒罗尼迦后书(1:9,10)说:“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祂权能的荣光;这正是主降临要在祂信徒的身上得荣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显为希奇的那日子。”可见神要在圣徒和罪人身上得荣耀。

  根据前面的第四论点,这些事证明神的荣耀,乃是创世的究竟目的。

  九、由上可见,圣经是以神的荣耀为神许多作为的究竟目的;显然神的荣耀是神的一般照顾与创世作为之结果。不问我们如何了解神的荣耀有何意义,只要它是与神的作为所达到的善相符,它就必是这些作为之结果;而且圣经也明明如此说。诗篇(8篇)便是如此说。该篇诗称颂创造之工,即神的指头所造的天,祂所陈设的月亮星宿,和祂所造比天使微小一点的人,等等。头一节说:“主我们的主阿,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你将你的荣耀彰显于天。”这里和许多别的经文所说神的名与荣耀,是同一件事,一如往后所要特别表明的。这篇诗的结尾是和开头一样说:“主我们的主阿,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照样诗篇(148篇)在依次列举神大部分的创造作为后,乃于十三节说:“愿这些都赞美主的名,因为独有祂的名被尊崇,祂的荣耀在天地之上。”诗篇(104 篇)于依次列举并称颂神的创造和照顾作为之后,乃于卅一节说:“主的荣耀必存到永远,主必喜悦自己所造的。”这篇诗说神的荣耀,乃是祂一切作为伟大和可称颂的结果,因此神以这些作为为乐。无疑,这是以赛亚书(6:3)撒拉弗的歌所含的一件事:“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主,祂的荣光充满全地。”神的荣耀,既是我们所提那些管理作为之结果,其实即是创造的结果。每一件东西,是为着用途而造的,我们用它时所得到的好处,乃是造那件东西的结果,例如我们用一只表,知道了时辰,这是制造表的结果。所以显然神的荣耀,实际上乃是创世的结果。而且由上可见,神的荣耀,也是神以之为善良,可贵,优美,而加以追求的事。我敢说,没有人会以为这事有什么奇特的性质,以致使它在有的事上,而不在别的事上显为可贵;或以为神的荣耀,是神的一切作为的结果,是有些作为非常可喜的结果,却是其他作为无价值不重要的结果。所以神的荣耀,必须是创世作为可喜可贵的结果。 因此根据前面所提的第三论点,可见神的荣耀,乃是创世的究竟目的。

  第四节 许多经文叫我们假定,神创世是为了祂的名,为彰显祂的完全并为使祂的名得称颂

  一、我首先要提出一些经文,说到神的名,乃是神所重视的,也是祂所造具有德性,圣洁和心灵的人所重视的,与说到神的荣耀无异。经上也以神的名为神对道德世界的善良部分所有善良作为之目的,且是神对祂的百姓施怜悯和救恩之目的。例如撒母耳记上(12:22)说:“主必因祂的大名不撇弃祂的百姓。”诗篇(23:3)说:“祂使我的灵魂苏醒,为自己的名引导我走义路。”诗篇(31:3)说:“求你为你名的缘故引导我,指点我。”诗篇(109:21)说:“求你为你的名恩待我。”圣经常提到赦罪,特别是为神的名的缘故。约翰一书(2:12)说:“小子们哪,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为祂名的缘故,你们的罪得了赦免。”诗篇(25:11)说:“主阿,求你因你的名赦免我的罪,因为我的罪重大。”诗篇(79:9)说:“拯救我们的神阿,求你因你名的荣耀帮助我们,为你名的缘故搭救我们,赦免我们的罪。”耶利米书(14:7)说:“主阿,我们的罪孽,虽然作见证告我们,还求你为你名的缘故行事。”

  这些经文似乎表明基督施救恩,乃是为神的名的缘故。引导人走平安幸福之路,苏醒人的灵魂,赦免人的罪,并赐与人援助,拯救,和救恩,也都是为神的名的缘故。再者那预表基督拯救的以色列民从埃及和巴比伦被救出来的两件事,经上常说是为神的名的缘故。关於神将祂的百姓从埃及拯救出来,把他们领到迦南,撒母耳记下(7:23)说:“世上有何民能比你的民以色列呢,你从埃及救出他们作自己的子民……显出你的大名。”诗篇(106:8)说:“然而祂因自己的名拯救他们。”以赛亚书(63:12)说:“祂荣耀的膀臂在摩西的右手边行动,在他们前面的水分开,要建立自己永远的名。”在以西结书二十章上,神叙述祂的各种奇妙作为,屡次加上:“我却为我名的缘故没有这样行,免得我名在列国人的眼前被亵渎。”这是可从该章九,十四,二十二等节见到的。(也参书7:8,9;但9:15。)神把他们从巴比伦拯救出来,也是为祂名的缘故。以赛亚书(48:9,10)说:“我为我的名,暂且忍怒……我为自己的缘故必行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亵渎?”以西结书(36:21-23)将神发怜悯,复兴以色列人的缘故讲出来了:“我却顾惜我的圣名。……主如此说,以色列家阿,我行这事不是为你们,乃是为我的圣名……我要使我的大名显为圣,这名在列国中已被亵渎。”该书(39:25)又说:“主神如此说,我要使雅各被掳的人归回,要怜悯以色列全家,又为我的圣名发热心。”但以理求神为祂自己名的缘故,赦免祂的百姓,向他们施怜悯(但9:19)。

  既然神时常说祂要为自己的名的缘故,向祂的百姓施怜悯,发慈善,增进他们的幸福,我们就不能以为这只是一个次要的目的。我们若说,神增进他们的幸福,为自己的名不及为他们的幸福;又若说,祂的名被高举,只是为他们的缘故,以求增进他们的幸福,那乃是何等荒谬的说法!何况经上明明说:“我为自己的缘故必行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亵渎?”又说:“我行这事,不是为你们,乃是为我的圣名。”经上又表明,神的百姓得以存在,至少得为神的百姓,乃是为神的名的缘故。神为祂的名救赎他们,使他们作祂的百姓,就含着这个意思。例如以前所提的撒母耳记下(7:23)说:“你的民以色列,你救赎他仍作自己的子民,显出你的大名。”神使以色列人作祂的子民,是为了祂自己的名,这在耶利米书(13:11)上也有暗示:“腰带怎样紧贴人腰,我也使以色列全家紧贴我。……好叫他仍属我为子民,使我得名声。”使徒行传(15:4)说:“西门述说神当初怎样眷顾外邦人,从他们中间选取百姓归於自己的名下。”

  经上也说神的名乃是圣徒的美德,宗教,和圣洁行为之目的。罗马书(1:5)说:“我们从祂受了恩惠并使徒的职分,在万国之中叫人为祂的名信服真道。”马太福音(19:29)说:“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兄弟,姊妹……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约翰三书(7节)说:“因他们是为主的名出外,对於外邦人一无所取。”启示录(2:3)说:“你也能忍耐,曾为我的名劳苦,并不乏倦。”圣洁的人们表明自己的心愿,是尊主的名,以主的名为乐,是如同他们对神的荣耀一样。撒母耳记下(7:26)说:“愿人永远尊你的名为大。”诗篇(76:1)说:“在犹大神为人所认识,在以色列祂的名为大。”诗篇(148:13)说:“愿这些都赞美主的名,因为独有祂的名被尊崇,祂的荣耀在天地之上。”诗篇(135:13)说:“主阿,你们名存到永远,你可记念的名,存到万代。”以赛亚书(12:4)说:“将祂所行的传扬在万民中,题说祂的名已被尊崇。”

  经上称神对恶人施行审判,也是为祂名的缘故,如同是为神荣耀的缘故一样。出埃及记(9:16)说:“其实我叫你存立,是特要向你显我的大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尼希米记(9:10)说:“你施行神迹奇事,在法老和他一切臣仆,并他国中的众民身上;你也得了名声,正如今日一样;因为你知道他们向我们的列祖行事狂傲。”经上也提到神的名,正如神的荣耀一样,乃是神创造作为的结果。诗篇(8:1)说:“主阿,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你将你的荣耀彰显於天。”该诗在观察创造作为之后,於第九节作结说:“主我们的主阿,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照样,诗篇(148:13)於列举神的各种创造作为之后,说:“愿这些都赞美主的名,因为独有祂的名被尊崇,祂的荣耀在天地之上。”

  二、同样,经上对神的伟大和优美等等完全之彰显所说的,是恰如对神的荣耀所说的一样。

  有好几处经文叫我们假定,这乃是神对於道德世界所要求的大事,也是祂要有道德性的人,努力祈求的目的。在神的百姓祈求免於死灭时,他们似乎用了这一点作理由,说他们一旦死灭,既不能知道,也不能表彰神的荣美。诗篇(88:11,12)说:“阴魂…岂能在坟墓里述说你的慈爱么?岂能在灭亡中述说你的信实么?你的奇事,岂能在幽暗里被知道么?你的公义,岂能在忘记之地被知道么?”诗篇(30:9)和以赛亚书(38:18,19)也似乎有用了同样的理由:说我们为何要灭亡呢?你造我们的目的怎能在灭亡之境达到呢?因为在那里既不能知道,也不能传扬你的荣耀。经上以神的完全,正如以神的荣耀一样,为神的子民或道德世界善良部分之目的。以赛亚书(43:21)说:“这百姓是我自己所造的,好述说我的美德。”彼得前书(2:9)说:“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经上以此为神子民之美德的价值果实,和目的之所在。以赛亚书(60:6)提到外邦列国皈依真宗教,说:“他们都必来……传说主的赞美。”该书(66:19)又说:“素来没有听见我名声,没有看见我荣耀的遥远海岛;他们必将我的荣耀传扬在列国中。”经上又以此为真美德的倾向和圣洁的品格之所在。历代志上(16:8)说:“在万民中传扬祂的作为。”该章(16:23,24)又说:“全地都要天天传扬祂的救恩,在列邦中述说祂的荣耀。”经上也以此为神的道德统治,特别是对罪所施行大审判的大目的。出埃及记(9:16)说:“其实我叫你存立,是特要向你显我的大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但以理书(4:17)说:“这是守望者所发的命令……好叫人世人知道,至高者在一国中掌权,要将国赐与谁,就赐与谁,或立权卑微的人执掌国权。”经上像这种说法真是太多,不胜枚举。经上也以此为神对祂的百姓施慈爱怜悯的大目的。列王记下(19:19)说:“主我们的神阿,现在求你救我们脱离亚述王的手,使天下万国都知道惟独你是主神。”列王记上(8:9,60)说:“愿主我们的神昼夜垂念,每日为祂的人与祂民以色列人伸冤,使地上的万民都知道惟独主是神,并无别神。”

  经上也称此为神对恶人施永刑,对义人赐永福的目的。罗马书(9:22,23)说:“倘若神要显明祂的忿怒,彰显祂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又将祂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这有什么不可呢?”经上也时常以此为神施神迹奇事的大目的(参书7:17,8:10,10:2;申29:5,6;结24:27)。经上又以此为神定典章的大目的。出埃及记(29:44-46)说:“我也要使亚伦和他的儿子成圣,给我供祭司的职分。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作他们的神。他们必知道我是主他们的神。”该书(31:13)又说:“你们务要守我的安息日,因为这是你我之间世世代代的证据,使你们知道我是叫你们成为圣的主。”以西结书(20:12,20)差不多说了同样的话。

  经上又以此为拯救以色列民出埃及的大目的。诗篇(106:8)说:“然而祂因自己的名拯救他们,为要彰显祂的大能”(参书7:5,申4:34,35。)这也是将以色列民从巴比伦被掳中拯救出来的目的。以西结书(20:34-38)说:“我必将你们从万民中领出来,从分散的列国内聚集你们。我必带你们到外邦人的旷野,在那里请求你。我怎样在埃及地的旷野请求你们的列祖,也必照样请求你们。……使你们被约拘束。……我必从你们中间除净叛逆和得罪我的人,……你们就知道我是主。”在四十二节又说:“我使你们进入以色列地。……那时你们就知道我是主。”在四十四节又说:“我为我名的缘故,不照着你们的恶行,和你们的坏事待你们,你们就知道我是主。”(参28:25,26;36:11;37:6,13。)经上又以此为耶稣基督救赎之工的大目的。罗马书(3:25,26)说:“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好在今时显明祂的义,使人知道祂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以弗所书(2:4-7)说:“神既有丰富的怜悯……要将祂极丰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稣里向我们所施的恩慈,显明给后来的世代看。”同书(3:8-10)说:“叫我把基督那测不透的丰富,传给外邦人;又使众人都明白,这历代以来隐藏在创造万物之神里的奥秘,是如何安排的,为要藉着教会,使天上执政的,掌权的,现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诗篇(22:21,22)说,“救我脱离狮子的口……我要将你的名传与我的弟兄,在会中我要赞美你。”(参来2:12,约17:26。)以赛亚书(64:4)说:“愿你裂天而降,……使敌人知道你的名。”经上又以此为基督在犹太人和外邦人中大施拯救的目的。以赛亚书(49:22,23)说:“我必向列国举手,……列王必作你的养父,……你便知道我是主。”经上又以此为神一般照顾之工的目的。约伯记(37:6,7)说:“祂对雪说,要降在地上,对大雨和暴雨也是这样说。祂封住各人的手,叫所造的万人都晓得祂的作为。”经上又以此为审判日的目的,在那日神要结束祂对世界的道德统治,也要使万事归于所预定的终结。罗马书(2:5)称这日为“显祂公义审判的日子。”而且经上称神的优美之彰显为创造之工可喜的结果。诗篇(19:1 以下)说:“诸天述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祂的手段。这日到那日发出言语,这夜到那夜传出知识。……神在其间为太阳安设帐幕,太阳如同新郎出洞房,又如勇士奔路。”

  三、照样,有许多经文讲到神得颂赞,在许多方面,如同前面讲到神的名和神的荣耀一样。

  圣经以神得颂赞为神的子民生存的目的。耶利米书(13:11)说:“主说,腰带怎样紧贴人腰,照样,我也使以色列全家和犹大全家紧贴我,好叫他们属我为子民,使我得名声,得颂赞,得荣耀。”经上以神得颂赞为道德世界之目的。马太福音(21:16)说:“你从婴孩和吃奶的口中完全了赞美的话。”那就是说,神凭祂的权能和智慧规定,要从有心灵的受造者,特别是从软弱无能者,得颂赞。(参诗篇8:1,2)。

  前面论表彰神的荣耀所说的,也可适用于使神得颂赞。圣经作者用使神得颂赞,来作为祈求避免灭亡的理由;因为在那种境地,他们不能达到这目的,这就表明神创造人的究竟目的,乃是为着使神得颂赞。诗篇(88:10—12)说:“难道阴魂还能起来称赞你么?岂能在坟墓里述说你的慈爱么?你的奇事,岂能在幽暗里被知道么?”诗篇(30:9)说:“我被害流血下到坑中,有什么益处呢?尘土岂能称赞你,述说你的诚实么?”诗篇(115:17,18)说:“死人不能赞美主,下到寂静中的也不能;但我称颂主,从今时直到永远,你们要赞颂主。”以赛亚书(38:18,19):“原来阴间不能称赞你,死亡不能颂扬你,下坑的人不能盼望你的诚实。只有活人,活人必称颂你。”经上称使神得颂赞,如同使神得荣耀一样,为神的子民美德的目的。腓立比书(1:11)说:“并靠着耶稣基督结满仁义的果子,叫荣耀称赞归于神。”

  经上称使神得颂赞,为救赎的目的。以弗所书一章列举救赎的各方面,阐述救赎的极大荣耀,时而提到这一切的大目的是“使祂的荣耀得着颂赞”,如六,十二,十四各节都提到。腓立比书(1:11)所说“祂的荣耀称赞”,无疑可作同样解。与此相符的,是雅各的第四子(即犹大)——伟大的救赎主要从他出来——由于神的特别指导,被雅各称为“赞美”。他的后裔弥赛亚要完成这可喜的结果,达到那伟大救赎的光荣目的(创49:8—10)。旧约以这种颂赞,正如以神的名和荣耀一样,乃是神的子民,蒙赦罪得救赎的目的。以赛亚书(48:9-11)说:“我为我的名,暂且忍怒,为我的颂赞,向你容忍,不将你剪除。我熬炼你……我为自己的缘故,必行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亵渎。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耶利米书(33:8,9)说:“我要除净他们一切的罪,……我要赦免他们一切的罪,……这城要在地上万国人面前,使我得颂赞,得荣耀,名为可喜可乐之城。”经上充分表明,道德世界的圣洁部分,是以神的颂赞,如同以神的荣耀一样,为他们圣洁的本质所依赖,所指归,所要达到的目的。表明这一点的章节很多,不胜枚举;在这些地方圣徒表明他们渴望颂赞神;他们呼召万民,和天上地上的万有,来赞美神;彼此欢呼说:“阿利路亚,你们要赞美主,永远赞美祂。”他们表示决心要世世代代永远赞美祂,并且以赞美神为极其美好,愉快的事。诸如诗篇(145:5-10;148;103:19-22)一类的经文都表明,一切受造者都当赞美神。

  第五节 许多经文证明神以善赋与人为祂创世的一个究竟目的

  一、圣经证明神以善赋予人,为神所喜悦的事。它不只是一件附带的好事,好像它之所以可贵,是在於它与别一目的有关,即如神藉惩罚世人之罪来施行公义一样;它本身乃是一件为祂所喜悦的事。因为经上虽有时称神喜悦惩罚人的罪,即如申命记(28:63)说:“主喜悦毁灭你们使你们灭亡;”以西结书(5:13)也说:“我要这样成就怒中所定的,我向他们发的忿怒止息了,自己就得着安慰,”然而最常提到的乃是神喜悦发慈善,施怜悯,这与祂喜悦发忿怒,是大不相同的。因为经上以神发怒是出於不得已,人受罚本来并不是神所喜悦的。尼希米记(9:17)说:“但你是乐意饶恕人,有恩典,有怜悯,不轻易发怒,有丰盛慈爱的神。”诗篇(103:8)说:“主有怜悯,有恩典,且有丰盛的慈爱。”诗篇(145:8)说:“主有恩惠,有怜悯,不轻易发怒,大有慈爱。”约拿书(4:2),弥迦书(7:18)几乎都有同样的话:“有何神像你赦免人罪孽……不轻易发怒,喜爱施恩。”以西结书

  (18:32)说:“主说。我不喜悦那死人之死,所以你们当回头而存活。”哀歌(3:33)说:“因祂并不甘心使人使苦,使人忧愁。”以西结书(33:11)说:“主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断不喜悦恶人死亡;惟喜悦恶人转离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阿,你们转回,转回罢,离开恶道,何必死亡呢?”彼得后书(3:9)说:“主……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

  二、经上提到耶稣基督的救赎作为,乃是神对人施恩典和仁爱,这说法显然拒绝那以神将善赋予人只是一个附属目的的说法。例如约翰福音(3:16)说:“上帝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凡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又如约翰一书(4:9,10)说:“神差祂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藉着祂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又如以弗所书(2:4)说:“然而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祂爱我们的大爱……”等等经文。但若这只是为着什么与我们的益处完全不同的目的;那么一切的爱就要以那究竟的目的为终点,而不是以我们的益处为终点了。因为若是我们的益处只算为次要的,而不是神所究竟关切的,那么我们的益处在神看来,就算不得什么了。

  圣经各处都表明基督所行的大事所受的大苦,都可说是由於神对我们所表的大爱。关於这事使徒保罗在加拉太书(2:20)说:“祂是爱我,为我舍己。”以弗所书(5:25)说:“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基督自己在约翰福音(17:19)说:“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经上称基督是以祂的子民得着祂的救恩和荣耀为满足,这是他至终所求的,在这事上祂为达到了目标,得到了祂所追求的奖赏,而以祂劳苦的功效为乐。以审亚书(53:10,11)说:“主以祂为赎罪祭,祂必看见后裔,并且延长时日,主所喜悦的事,必在祂手中享通。祂必看见自己劳苦的功效,便心满意足;有许多人,因认识我的义仆得称为义;并且祂要担当他们的罪孽。”祂之所以看见了劳苦的功效,乃因为祂见到后裔。这意思是说,基督实在是以替祂的教会得着拯救为乐;在祂看来,这并不是一种工具,而是祂所心满意足的事。若干经文说基督以得到祂劳苦的功效为乐,就如同新郎以得到新妇为乐一般。以赛亚书(62:5)说:“新郎怎样喜悦新妇,你的神也要照样喜悦你。”西番雅书(3:17)所表明的,是如何着重而热烈:“主你的神,是施行拯救大有能力的主,祂在你中间,必因你欢欣喜乐,默然爱你,且因你喜乐而欢呼。”箴言(8:30,31)也有同样的意思:“那时我在祂那里为工师,日日为祂所喜爱,常常在祂面前踊跃;踊跃在祂为人所预备可住之地,也喜悦住在世人之间。”这一点从那些说圣徒乃是神的分,神的珍珠和宝藏的经文,也可得到充分的证明(参约12:23-32;至於这经文对本题的意义,下节将要提到。)

  三、经上时常提到神的恩待,特别是赦罪和救恩等,都是因着神的善良和怜悯,恰如以前经文称它们是因着神的名一样。诗篇(25:7)说:“求你不要记念我幼年的罪愆,和我的过犯。主阿,求你因你的恩惠,按你的慈爱记念我。”在十一节上诗篇作者又说:“主阿,求你因你的名赦免我的罪。”尼希米记(9:31)说:“然而你大发怜悯,不全然灭绝他们,也不丢弃他们,因为你是有恩典,有怜悯的神。”诗篇(6:4)说:“主阿,求你转回,搭救我,因你的慈爱拯救我。”诗篇(31:16)又说:“求你使你的脸光照仆人,凭你的慈爱拯救我。”诗篇(44:26)又说:“求你起来帮助我们,凭你的慈爱救赎我们。”特别值得注意的,乃是以色列民在旷野时,神怎样奇妙地对他们说,祂爱他们纯是为着爱的缘故,祂的良善本身即是目的与动机。申命记(7:7,8)说:“主专爱你们,拣选你们,并非因为你们的人数多於别民,原来你们的人数在万民中是最少的,只是因为主爱你们。”

  四、世上万事的处理,都是使那些永远要承受神之善的人得益处,这意思可见於经上的教训,说,我们基督坐在神的右边,作众天使和人的君王,为宇宙的元首,掌管天上地上的一切等等,都是为要增进人的幸福;基督为教会作万有之首,管理万有是为了使人得益。基督说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可2:27,28),就是这个缘故,因为“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这样,我们也可以说,万有都是为人设立的,因为人子是万有的主。

  五、神管理世界,为的是使祂的子民得益处,这道理在申命记(33:26)上说得最好:“耶书仑哪,没有能比神的,祂为帮助你,乘在天空,显其威荣,驾行穹苍。”整个宇宙是一部机器,或车辇,是神为自己使用而造的,正如以西结在异象中所见的。神的座位即是天,祂坐在那里统治世界(结1:22,26-28)。创造的卑贱部分,即有形而不断变动的宇宙,乃是车辇的轮子。事象不断的变迁,是由车轮的转动所代表;而神在穹苍中的管理,是由那坐在穹苍以上或在天上坐宝座者的灵所代表。摩西告诉我们,神坐在天上的宝座上,使车轮旋转,或是乘在其上,依程进展到祂所要达到的目的,那即是使祂的百姓得救。

  六、经上以神使恶人在今世受审判,来世受永刑,是为着祂的子民的幸福。以赛亚书(43:3,4)说:“因为我是主你的神,是以色列的圣者,你的救主。我已经使埃及作你的赎价,使古实和西巴代替你。因我看你为宝为尊,又因我爱你,所以使人代替你,使列邦人替换你的生命。”经上也说,神伸张公义,发忿怒,是为对祂的百姓施怜悯(参诗136:10,15,17—20)。世人来世受永刑,也是如此。罗马书(9:22,23)说:“倘若神要显明祂的忿怒,彰显祂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客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又要将祂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末一节与前面各节连着,就表明恶人遭灭亡的原因,乃是要表明神对蒙怜悯的器皿有丰盛的荣耀;那正是表明人的光荣幸福越高,因为他们越能感到自己有快乐和可贵,就越感到神是白白地施恩典。

  七、这似乎是说,神恩待那些永远承受神恩的人,乃是神创世的目的所在,因为经上上说,整个世界的一切,都是他们的。哥林多前书(3:22,23)说:“或保罗,或亚波罗,或矶法,或世界,或生,或死,或现今的事,或将来的事,全是你们的。”这里所用的字包罗万象,把神的创造与管理作为,都提到了;使徒保罗显然有意把神的一切作为都包含在内。我们又怎能否认神创造并管理万有,是为使人得益处呢?

  八、经上把神的一切创造与管理作为,都说是神对祂的子民施恩慈怜悯的作为。例如诗篇(136:4)论神的一般奇妙作为说:“称谢那独行大奇事的,因为祂的慈爱永远长存。”五至九节论神的各种创造奇功说:“称谢那用智慧造天的,因为祂的慈爱永远长存。称谢那铺地在水以上的,因为祂的慈爱永远长存。称谢那造成大光的,因为祂的慈爱永远长存。祂造日头管白昼,因为祂的慈爱永远长存。祂造月亮星宿管黑夜,因为祂的慈爱永远长存。”该诗的其余部分,乃是说到神的管理。

  九、当审判的日子,主对义人说赐福的话:“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这似乎是说神对他们施恩,乃是神的创世和管理作为的目的所在。神在一切的作为上,无论是创世,或是在创世以后,祂都为祂的子民预备那国度和荣耀。

  十、与上一点相符的,经上说到人的益处,乃是道德世界的究竟目的。罗马书(13:8-10)说:“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加拉太书(5:14)说:“因为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雅各书(2:8)说:“经上记着说,‘要爱人如己’你们若全守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

  若是人的益处是神的一切作为之目的,也是祂对有道德性之人所发命令之目的,那么经这些话就易於解释,不然,圣灵如此表达自己,乃是很难解释的。圣经称一切真圣者,都是以神的子民的幸福,重於他们自己的大快乐。摩西与诸先知即是如此。他们都以神的会众的益处,为他们行为的指标。众使徒也是如此。哥林多后书(4:15)说 :“凡事都是为你们。”提摩太后书(2:10)说:“所以我们选民凡事忍耐,叫他们也可以得着那在基督耶稣里的救恩,和永远的荣耀。”许多经文表明,每一个基督徒在他一切所作的事上,都须顾到教会的益处,正如身体上的每一个肢体,在一切事上,都是为着身体的益处一样(罗12:4,5以下;弗4:15,16;林前12:12,25以下)。经上更教训我们,众天使不断服务,也是为着这个目的(来1:14)。

  第六节 经上以神的荣耀与神的名为神一切作为之目的,到底有何意义既已论到经上所提神创世的究竟目的,我现在特别进而探讨,这些目的究竟是什么?经上的说法有何意义?

  一、“神的荣耀”有何意义。

  神的荣耀一辞有时是指三位一体中的第二位。但这一点我们此时不必广引经文来证明。我要进而讨论旧约所常用的“荣耀”即Kabhodh。此一辞的字根在希伯来原文有“重”的意义。圣经上用此意义一辞之处甚多,我们只举几个例子就够了(箴27:3,撒下14:26,王上12:11,诗38:4,赛30:27)。因为重量是由大小和密度而来,所以出此一辞有“密”的意思,如出埃及(19:16)的“密云”。旧约上也常把这辞用为“大”的意思(赛32:2;创5:9;王上10:2;王下6:14;18:17;赛36:2;以及其他各处)。这辞有时是指那内在的,固有的,或禀赋的荣耀;有时则是指那内在荣光的散布,或彰显,或传授;有时在指那些接受此种荣光的彰显或传受之人的知识,或感觉,或是这种知识,感觉或影响的表达。这希伯来字是与希拉的Doxa一字相符。后者在七十译本和新约中是常见的,与旧约中的Kabhodh同义。今就经上关於前面所述各义,加以阐明:(一)荣耀有时是指那内在的荣耀,因而含有优美,尊贵,值得尊敬等意义。按照希伯来文的说法,这就是一事之“重”,或一事之“轻”而无价值。例如民数记(21:5)说:“淡薄的食物。”撒母耳记上(18:23)说:“你们以为……是一件小事么。”士师记(9:4)说:“匪徒”,即无价值虚妄的人。西番雅书(3:4)说:“他的先知是虚浮诡诈的人。”撒母耳记下(19:43)说:“你们为何蔑视我们。”但以理书(5:27)说:“提客勒,就是你被称在天平里显出你的亏欠。”(以上所用淡薄,小,匪,虚浮,藐视,亏欠,原文都是”轻“字。)至於一物之“重”,是由该物之大小和密度而来,所以“荣耀”一辞常是指一个人或一件事的优美,是在於其伟大或美丽,或二者兼而有之。

  有时那称为荣耀的伟大内在之美,不是固有的,而是持有的。凡富有的人,我们可以称他为“重”;反之,凡空虚或缺乏的人,我们可以称他为“轻”。所以经上有时称丰富为荣耀。例如创世记(31:1)说:“雅各……藉着我们父亲的,得了这一切的荣耀。”以斯帖记(5:11)说:“哈曼将他富厚的荣耀……述说给他们听。”诗篇(49:16,17)说:“见人发财家室增荣的时候,你不要惧怕。因为他死的时候,什么也带不去,他的荣耀不能随他下阴间。”那鸿书(2:9)说:“你们抢掠金银罢,因为所积蓄的无穷,有荣耀的宝器无数。”经上也用“荣耀”来指极大的富贵。创世记(45:13)说:“你将我在埃及一切的荣耀……都告诉我父亲。”约伯记(19:9)说:“祂剥去我的荣光。”以赛亚书(10:3)说:“你们的荣耀存留何处呢?”十六节又说:“因此,万军之主必使亚述王的肥壮人变为瘦弱,在他荣耀之下,必有火着起,如同焚烧一样。”以赛亚书(17:3,4)说:“大马色不再有国权,亚兰所剩下的,必像以色列人的荣耀消灭一样。……到那日雅各的荣耀,必至枵薄,他肥胖的身体,必渐瘦弱。”以赛亚书(21:6)说:“基达的一切荣耀必归于无有。”同书(61:6)又说:“你们必吃用列国的财物,因得他们的荣耀自夸。”同书(66:11,12)又说:“使你们在她安慰的怀中吃奶得饱,使他们得她丰盛的荣耀,……我要使平安延及她,好像江河,使列国的荣耀延及她,如同涨溢的河。”何西阿书(9:11)说:“至于以法莲人,他们的荣耀必如鸟飞去。”马太福音(4:8)说:“将世上万国,与万国的荣耀,都指给祂看。”路加福音(24:26)说:“基督这样受苦,又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么?”约翰福音(17:22)说:“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罗马书(5:2)说:“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同书(8:18)又说:“我想现在的苦楚,若比起将来要显于我们的荣耀,就不足介意了。”(又参罗2:7,10;3:23;9:23)。哥林多前书(2:7)说:“神奥秘的智慧,就是神在万世以前,预定使我们得荣耀的。”哥林多后书(4:17)说:“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以弗所书(1:18)说:“祂在圣徒中得基业,有何等丰盛的荣耀。”彼得前书

  (4:13)说:“倒要欢喜,因为你们是与基督一同受苦,使你们在祂荣耀显现的时候,也可以欢喜快乐。”同书(1:8)又说:“就有说不出来,满有荣耀的大喜乐。”

  (二)经上常用“荣耀”一辞来表明内在荣耀的表现,流露,和传授。因此这一辞常表示光辉的灿烂。哥林多前书(15:41)称日头,月亮,和星宿的光辉为荣耀。但经上特别常用这一辞来指神和基督的荣耀。例如以西结书(1:28)说:“下雨的日子,云中虹的形状怎样,周围光辉的形状也是怎样;这就是主荣耀的形像。”同书(10:4)又说:“主的荣耀从基路伯那里上升,停在门槛以上,殿内满了云彩,院宇也被主荣耀的光辉充满。”以赛亚书(6:1—3)说:“我见主坐在高高的宝座上,祂的衣裳下垂,遮满圣殿,其上有撒拉弗侍立……彼此呼喊说,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主,祂的荣耀充满全地。”请参看约翰福音(12:41)的话:“以赛亚因为看见祂的荣耀,就指着祂说这话。”以西结书(43:2)说:“以色列神的荣耀从东而来,地就因祂的荣耀发光。”以赛亚书(24:23)说:“那时月亮要蒙羞,日头要惭愧,因为万军之主必在锡安山,在耶路撒冷作王,在敬祂畏祂的长老面前,必有荣耀。”以赛亚书(60:1,2)又说:“举起发光,因为你的光已经来到,主的荣耀发现照耀你。看哪,黑暗遮盖大地,幽暗遮盖万民;主要显现照耀你,祂的荣耀要显现在你身上。”又在十九节说:“日头不再作你白昼的光,月亮也不再发光照耀你,主却要作你永远的光,你的神要为你的荣耀。”路加福音(2:9)说:“主的荣耀四面照耀他们。”使徒行传(22:11)说:“我因那光的荣耀,不能看见。”哥林多后书(3:7)称摩西脸上放光,为他面上的荣耀。同章十八节将基督的荣耀与之相比,说:“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得以看见主的荣耀,好像从镜子里反照,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该书(4:4)又说:“此等不信之人……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着他们,基督本是神的像。”同章六节又说:“那吩咐光从黑暗里照出来的神,已经照在我们心里,叫我们得知神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希伯来书(1:3)说:“祂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使徒彼得谈到基督登山变像时,从那光明的云彩中所发极大的光辉,和基督脸上所发的光辉,在彼得后书(1:17)写着说:“祂从父神得尊贵荣耀的时候,从极大荣耀之中,有声音出来向祂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启示录(18:1)说:“另有一位有大权柄的天使从天下降,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同书(21:11)又说:“城中有神的荣耀,城的光辉如同极贵的宝石,好像碧玉,明如水晶。”同章廿三节又说:“那城内又不用日月光照,因有神的荣耀光照。”

  经上说到神和基督的荣耀,有时显然是表明神的丰满之传授,是与神的丰满恩典和良善,同一意义。以弗所书(3:16)说:“求祂按着祂丰盛的荣耀,藉着祂的灵,叫你们心里的力量刚强起来。”“按着祂丰盛的荣耀”,显然是与本书(1:7)所说“照祂丰富的恩典”是一样的;又与本书(2:7)所说“祂极丰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稣里向我们所施的恩慈,”是一样的。同样,在腓立比书(4:19)也说:“我的神必照祂荣耀的丰富,在基督耶稣里,使你照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罗马书(9:23)说:“祂要将祂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在前一节和本节上,使徒保罗说神要彰显两件事:即祂的大忿怒和丰富的恩典。二十二节提到忿怒的器皿,二十三节则提到神的丰盛荣耀,彰显在蒙怜悯的器皿上。所以当摩西向主说:“求你显出你的荣耀给我看;”神就答应他的请求,回答说:“我要在你面前显我一切的恩慈”(出33:18,19)。约翰福音(12:23-32),特别值得我们注意。这段经文所提基督的言行,说明两件事。

  第一,世人得救蒙福,乃是基督受苦难的一个究竟目的。我们在前面第二章第三节论到神的荣耀所说的,都可以用来同样到世人的得救。基督当极大的痛苦临头时,因以神的荣耀为大目的,就以之自慰。同时经上也同样说到世人的得救,乃是祂受苦受难的目的,这目的在祂想到苦难临头时,使祂的心灵得着安慰。(参看23,24,28,29,31,32等节。)第二、在这一段经文中,基督说到神的荣耀,及祂在使人得救他上所显出的恩典果子,好像两件事同是一件事。这两件事密切相连,祂论后者所说的,必然是解释前者。祂首先提到祂受难的大目的,乃是为自己和天父得荣耀,然后再阐明祂的受难,是要使人得救。祂在

  二十三节上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祂接着就表明祂要如何得荣耀:“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恰如许多子粒是种子的荣耀,照样许多人因祂的死而得救,乃是祂的荣耀。往后祂在二十七节以下又说到父的荣耀:“我现在心里忧愁,我说什么才好呢?父阿,救我脱离这时候,但我原是为这时候来的。父阿,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天上的声音所给的保证,使基督大得安慰;祂看到将要临头的苦难,心中却大有喜乐。这种使基督在此情势下得安慰的荣耀是什么,从基督自己的话清楚表明了。当众人说,打雷了;还有人说,有天使对祂说话,基督就在三十至三十二节说:“这声音不是为我,是为你们来的。现在这世界受审判;这世界的主要被赶出去。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万人来归我。”可见神在得救的人身上显出使他们成圣得福的恩赐,乃特别是祂和祂父的荣耀;是摆在祂前面的喜乐,为此祂忍受十字架,轻看羞辱。荣耀也特别是祂劳苦的功效,祂达到了这一个目的,便心满意足(赛53:10,11)。

  这种说法符合刚才论神的荣耀所说的,那就是经上常以光的源头发出光辉来,象征神的荣耀。还有什么能够如此自然适当地象征内在荣耀的流露,或神无穷丰富恩慈的赐与呢?经上常以光来指安慰,喜乐,愉快,并一般的善。

  (三)经上说到神的荣耀时,也含着人认识神的优美的意恩。彰显荣耀,发出光彩,是为叫人看见。光是一种与视觉有关的品质;我们见到光彩,是藉其所发的光。所以经上常以光来表知识。人一查经辞目汇编,就知道“荣耀”一辞,在圣经中常含有“尊荣”的意思(参来3:3)。但“尊荣”却含有认识那有尊荣者的尊贵和优美之意,而神的这种尊荣,经上常用“荣耀”一辞来说明。民数记(14:31)说:“然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遍地要被我的荣耀充满。”那即是说,遍地居民都要看见我所彰显的完全圣洁和对罪恶的恨恶,因而就认识他无限之美。这是可从上下文看出来的。以西结书(39:21-23)说:“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国中,万民必看见我所行的审判,与我在他们身上所加的手。这样……以色列家必知道我是主他们的神。列国人也必知道,以色列被掳掠,是因为他们的罪孽。”而且经上许多处讲到神荣耀自己,或受荣耀,其意义是指神彰显祂神圣之优美和伟大。

  (四)再者,圣经用“荣耀”一辞,常含有赞美的意思。

  这可由前面所提“荣耀”常含有“尊荣”的意思表明出来,因为尊荣与赞美,即是用言语行动来表示敬重,它们彼此是很相似的,所以经上常以“荣耀”和“赞美”并为相同的事。例如诗篇(50:23)说:“凡以赞美献上为祭的,便是荣耀我”。诗篇(22:23)说:“你们敬畏主的人,要赞美祂;雅各的后裔都荣耀祂。”以赛亚书(42:8)说:“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也必不将我的赞美归给雕刻的偶像。”十二节又说:“他们当将荣耀归给主,在海岛中传扬祂的颂赞。”同书(48:9)又说:“我为我的石,暂且忍怒,为我的颂赞,向你容忍。……我为我自己的缘故必行这事……我必不将我自己的荣耀归给假神。”耶利米书(13:11)说:“好叫他们属我为子民,使我得名声,得颂赞,得荣耀。”以弗所书(1:6)说:“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又十二节说:“叫祂的荣耀得着称赞。”十四节也有同样的话。腓立比书(1:11)的话也相同:“靠着耶稣基督……叫荣耀称赞归与神。”哥林多后书(4:15)说:“好叫恩典因人多越发加增,感谢格外显多,以致荣耀归与神。”

  经上所用“赞美神”一语,常含着我们以心里的尊重来敬爱神,高举神,且以神的优美与完全为乐。这对於凡熟悉圣经的人都是非常明显的,似乎无需引经来证明。赞美神也含着以神的完美为乐的意思;例如诗篇(33:1)说:“义人哪,你们应当靠主欢乐,正直人的赞美是合宜的。”经上常提到“歌颂”,并称之为“欢呼”,因为它通常表达喜乐。按照经上的说法,我们是因蒙神赐福,乃用歌颂来对神表示感谢敬爱。

  二、既已讨论到“神的荣耀”一辞在圣经中的意义,我要进而论“神的名”有何意义。神的名与神的荣耀,在圣经中很多时候有同样的意义。前面曾提到,神的荣耀有时是指三位一体中的二二位;神的名也有同样的用法。这是不必多说的。但神的名和神的荣耀常有同样的意义,这是从出埃及记(33:18,19)可以证明。当摩西说:“求你显出你的荣耀给我看,”神答应他的请求,说:“我要在你面前宣告我的名。”诗篇(8:1)说:“主阿,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你将你的荣耀彰显於天。”诗篇(79:9)说:“拯救我们的神阿,求你因你名的荣耀,帮助我们;为你名的缘故,搭救我们,赦免我们的罪。”诗篇(102:15)说:“列国要敬畏主的名;世上诸王都敬畏你的荣耀。”诗篇(148:13)说:“愿这些都赞美主的名,因为独有祂的名被尊崇,祂的荣耀在天地之上。”以赛亚书(48:9)说:“我为我的名,暂且忍怒,为我的颂赞,向你容忍。”十一节又说:“我为自己的缘故必行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亵渎。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以赛亚书(59:19)说:“人从日落之处,必敬畏主的名,从日出之地,也必敬畏祂的荣耀。”耶利米书(13:11)说:“好叫他们属我为子民,使我得名声,得颂赞,得荣耀。”“名”和“荣耀”一样,常用以表示一个人优美的表彰以及他在世上所得的尊荣。创世记(11:4)说:“来罢……让我们为自己传名。”申命记(26:19)说:“又使你得称赞,美名,尊荣,超乎祂所造的万民之上。”所以名有时与颂赞显然同有一个意思(如在前面所引的经文中赛48:9,耶13:11,申

  26:19。)耶利米书(33:9)也说:“要在地上万国人面前,使我得颂赞,得荣耀,得名声……”。西番雅书(3:20)说:“必使你们在地上的万民中有名声,得称赞。”经上似乎将神恩慈的表现,特别称为神的名。出埃及记(33:19)说:“我要显我一切的恩慈在你面前宣告我的名。”同书(34:5-7)说:“主在云中降临,和摩西一同站在那里,宣告主的名。主在他面前宣告说,“主,主,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

  那在旷野中从云柱中发出来,和在会幕和圣殿的施恩座以上停留的荣光(或说由这荣光所代表的神的灵光),常被称为主的荣耀,也常被称为主的名。因神的荣耀是要居住在会幕中,所以祂应许(出29:43)说 :“我要在那里与以色列人相会,会幕就因我的荣耀成为圣。”以赛亚书(60:7)称圣殿为“神荣耀的殿”。同样经上说,神的名住在圣殿中,并指圣殿为神所选择要立为祂名的居所,或照希伯来语说,神要叫祂的名居住在那里。例如申命记(12:11)说:“那时要将我所吩咐你们的一切祭……都奉到主和你们的神所选择要立为祂名的居所。”经上常称圣殿是为神的名而建立的。如诗篇(74:7)称圣所为神的名之居所。经上称圣殿的施恩的宝座为神的名或神的荣耀之宝座。如耶利米书(14:21)说:“求你为你名的缘故,不厌恶我们,不辱没你荣耀的宝座。”这里称神的名和神的荣耀为同一件事。

  第七节 神创造世界的究竟目的只有一个,试论其目的为何根据前节所说,可见我们若将论此事所说的一切,慎重加以审量,并将各部互相比较,就有理由认为,神的灵所显明的神的究竟目的,并不是繁多的,而是只有一个。因为虽然经上用了各种名称来表明这一目的,然而这种种名称并非是不同之事的名称,而是意义彼比相关的不同名称;它们或是不过指同一事,或是指一个整体的不同部分,又或是指一个从各种不同的看法与各种不同的关系去论的整体。因为凡经上论神创世的究竟目的所说的,似乎都包括在“神的荣耀”一辞里;这一辞就是圣经中所通常称呼为神创世的究竟目的;也似乎是最能表明这件事实的。

  当经上用“神的荣耀”一辞作为神创世最高的究竟目的的时候,它所指的,乃是神的内在荣耀和丰富之流露。所谓神的丰富,在前页已说明,就是神的内在荣耀之真正具体表现。我们承认,这些定义都有些模糊;但这种模糊也许是不能免的,因为语言本不足以表达这样崇高的事。所以对这件事,用各种不同的说法,从个别部分来审量,可能比用一个简短的定义,来得更易於了解些。

  “神的荣耀”,是指神发挥祂的完全来产生适当的成效;祂若不如此行,恐怕祂的完全永远潜伏无效,祂的权能永远没有动作,不结果实;神的智慧也永远不起美好的作用。这一辞也是指祂内在的荣耀表彰出来,使人明白;也是指祂将祂的丰富传授给人,并指人尊敬神,爱神,以神为乐。

  初看起来,上面所说的似乎是指许多不同的事,但仔细思量,就可知道它们是同一件事,不过是从各种不同的观点上与关系上去看。它们都只是神的荣耀之流露;它们指神性的无上光明与丰富所有的散布和满溢——或向外发挥——的活动。神发挥祂的完全来产生适当的效果,与神流露或传授祂的丰富,并非两件事;因为神的丰富之传授,是祂的完全所产生效果,而此种效果之产生,乃是由於神的丰富之传授;而神的完全之有效发挥,无非是神的内在荣耀的流露。

  所谓神的内在荣耀,乃是指祂的智慧或祂的旨意。神的智慧之荣耀与丰富,就是祂的知识。那特别在於神的意旨的内在荣耀与丰富,乃是神的圣洁与喜乐。神的整个内在荣美,是在於三件东西:即祂无穷的知识,祂无穷的圣善,和祂无穷的喜乐。诚然,照我们所能领会的,神有许多属性,但它们都可归纳为这三者本身,或它们的各种程度和关系。我们对神的权柄所抱的概念,无非是我们对此三者的程度与它们和其效果的关系所抱的概念。所谓神的无限,并非是指另一种善,而只是指神的善的程度而已。这样,所谓神的永恒性,也并不是指另外一种善,而只是指善的长存。所谓神的不变,也只是指同一种善,并肯定其不变性。所以我曾说过,所谓神的丰富,乃是指祂的智慧的丰富,那即是祂的知识,和神全备的旨意,那即是神的优美与喜乐。

  所以神的外在荣耀,是在於这三者的传授。神将祂的知识传授给人,主要地是叫人认识祂;因为这乃是神的完备智慧所在。由此我们知道,神向人彰显祂的荣耀,与人看见并知道祂的荣耀,都与神的丰富之流露,无非是同一件事。再者神以祂的圣善传授给人,主要地是在使人爱祂。所以,不仅人对神的优美之见识,而且人对神的极其敬爱,都可说是神将祂的丰富传授给人。神将祂的喜乐传授给人,主要地是在於将那以神和祂的荣美为乐的喜乐传授给人;因为神自己的喜乐,主要地是在於此。认识神的优美,为此而爱神,以此和其表达为乐,这就是神的尊荣和颂赞;所以这一切,都很清楚地被包含在那作为神内在的荣耀之流露的“荣耀”中。

  虽然这些似乎很不同的事,都被圣经称为那作为神创世的究竟目的的荣耀,然而其中的不同,无非是与神的内在荣耀本身的繁复相符。神的内在荣耀,一半是在於祂的智慧,一半是在於祂的旨意。这种蕴於神的旨意中的内在荣耀,包括祂的圣洁与喜乐;照着那一辞的用法,二者都是神的荣耀,正因为神的外在荣耀,只是神内在荣耀之流露,所以才有各种不同的名称。再者,这里所有的不同,无非是因为那按照神的形像受造的人,有不同的领受之能,即有理智与意志之能。神将自己传授给人的理智,是在於使人认识神的荣耀;神将自己传授给人的意志,是在於使人有圣洁,在於爱神,又在於使人有喜乐,即以神为乐。这一切乃是神的丰富之流露,在圣经上称之为“神的荣耀”。经上称这荣耀的前部为“真理”,后部为“恩典”。正如约翰福音(1:14)所载:“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

  这样我们就知道,圣经上虽用不同的说法来讲到神作为之大目的,但是其实目的只有一个;而这惟一的目的,最适於总称为“神的荣耀”;这名称乃是圣经上所最常用的。它是很适当地比拟为从光体发出的光。光乃是光体外在之表现与焕发,即如太阳光是太阳将它的丰富充分放射传授给凡分享太阳的万物。太阳本身是因光才为人所见,它的荣耀也才为人所瞻仰,而宇宙万物才得以显出。围绕太阳之物,是因接受阳光,才有荣美光彩。宇宙万物,靠此才有生命愉快。所以圣经多用光来表明知识,圣洁,喜乐等等。由上所论,足以证明,经上所说神的作为的各种究竟目的,虽然初看起来,似乎是不同的,但显然都可归纳为一个目的,即神的内在荣耀或丰富之流露。虽然神在求达此目的时,是为使受造者得益,然而就在其中神表明祂对自己的最高尊重。

  神的丰富之流露或传授,包含认识神,爱神,以神为乐。这虽是与神和受造者都有关系,但与神的关系,乃是以神为源头;因为所传授的,是与其源头内在的丰富相同的。例如河流中之水,是与其源头相同的;太阳的光辉,是与太阳相同的。再者,这流露与神的关系,是以神为目的;因为所传授的知识;乃是对神的认识;所传授的爱,乃是对神的爱;所传授的喜乐,乃是以神为乐。受造者认识神,敬爱神,以神为乐,赞美神,就是表彰并承认神的荣耀;也是领受并归还神的丰富。这是一种流露,也是一种回流。光辉照耀受造者,又回光返照於发光体。荣耀的光辉原是由神而来,是与神相同的,又再返本还原归於万有的真原。可见,这一切是本於神,倚靠神,归於神;神是初,也是中,又是终。

  虽然神在这些事上是顾及受造者,然而祂对自己和对受造者的顾及,并非一种两重和分裂的顾及。这一点,在第一章第三,四两节上已充分证明了。然而在这里我们不妨再将重要的几点。简单复述一下。当神要创造世界时,祂所想到的,乃是把祂的荣耀发挥出来,而这,从祂自己和从受造者两方面来说,是创造作为的结果。祂所以顾及这发挥,是因为它与祂本身有关系,是祂本身的发挥和传授;而那所传授的,也终必复返於祂。但从另一方面说,神顾及这发挥,乃是因为它是向受造者的发挥,又因为所传达的,是成为受造者的一部分。

  神所以这样顾及祂荣耀的发挥,乃是因为祂极重视自己,并以自己无限内在的荣耀为宝贵。正因为祂以自己为宝贵,祂就要使自己内在的荣耀流露出来。正因为祂重视祂智慧和公义的完美,所以祂才重视智慧和公义在善行中的发挥。因为他无限重视祂内在的荣耀和丰富,祂才重视所传达给受造者的,因为那是多少与祂自己相同的。这样,因为神无限重视祂自己的荣耀,即认识自己,爱自己,以自己而乐,所以祂才重视这些事在受造者里面的印象,传授,或分享。因为祂重视自己,祂才欢喜受造者对祂自己的认识,爱慕,和喜乐。因为真的重视和真的爱慕,必使我们重视别人对同一个对象的重视,而不喜欢他的轻视。为着同一理由,神也赞许人尊重祂,爱祂。

  这样,我们就容易体会,神如何因为极重视祂自己,而求人的益处,使人得着知识,圣洁,与喜乐;因为这喜乐是由於人具有神荣美的形象而来。这喜乐是在於人既敬重神,以神为乐,也在於瞻仰神的荣耀,敬重它,以它为乐,也是在於对神表示极高的敬重与爱慕。这就是高举神为至善,以神为人生的最高目的。

  虽然神创世原是要将祂的丰富赐与受造者,又虽然受造者是承受益处的;然而神如此行,我们并不必说,神不以自己本身为创世的究竟目的。因为这两件事,原是一件事。神重视受造者的益处,又重视自己,这两种重视,并不是分裂的,反倒是合而为一的;因为神所要给人的喜乐,乃是叫人与神合一而有喜乐。神的究竟目的,是以使人有这喜乐,而人有这喜乐,无非是因他与神合而为一。喜乐越大,合一也就越完全,喜乐完满,合一也就完满。喜乐永远增加,合一也就更加密切而完满,更近似圣父与圣子的合而为一,以致心心相印一样。若就受造者整个的永恒包含他无穷的进步,与神无穷地更接更合而为一来看受造者的喜乐,那么,我们必须看受造者是与神无穷密合的。神若重视受造者里面的什么本质,以之为永远持续的,在无限的时程上继续上升,而不减少(也许反倒增加)其上升的速度,那么,这就足以证明神把这本质看为是无限崇高的;虽然我们不能说,它会在什么时候达到这样的高度。

  让我们把在我们以上无限崇高的东西,来代表人与神的完全合一;又把一种永远地具一定速度朝着那无穷高度上升的东西,来代表圣徒与神无穷增加的合一。神把这无穷增加的高度当作一个无穷的高度来看。若神重视它,以它为目的,那么祂所以重视它,是因为它有无穷的高度;虽然那高度是永不会有一天达到的。神的一切作为所趋赴的终结,就是祂的目的。祂所造的万有,若都永远趋赴一个确定的中心,那么,这就足以证明那创造它们,并规定它们动作的神,是以那中心为目的。若神是这中心,那么神所要达到的目的,乃是祂自己。由此可见,神既是万有之存在和动作的根源,也是万有的究竟目的,是祂们最后所趋赴的。神所赋予人的本性与趋势有何目的,这是我们可以从那本性和趋势永恒所要达到的目标,来予以判定的;虽然此目的是永不会有一天绝对完全地达到的。

  但若与神密合,乃是如此无限崇高的事,那么,我们就必须看人是与神密合的。这样,人的益处就必须看为是与神的益处一致的,而不是分裂的。致於神对受造者的顾及无非是由於祂对自己的顾及而来一说,若有人认为这是难以与祂的慈爱,白白的恩典,和受造者有感恩本分的教义互相调和的,那么就请他们参看第一章第四节,异议四,因那里对这一说已有讨论和解答。

  若因一个人与他的家眷之密切合一,而可认为他们的益处是一致的话,那么我们若从基督和祂的教会永远增进的合一去看——他们最初在天上的合一,比起地上的父亲与他的家眷的合一来,是无以言形地更完全更崇高——他们的益处更是多么一致呢。无疑,二者的益处是完全一致的,是神一心所要达到的。神在创世时所达到的目的,确是受造者永远的益处。人与神的合一永远不能达到完全的地步,这与神以此种完全的合一为目的,本无不相符合之处。这种道理与神对罪人的刑罚是相同的。神定意藉罪人的永刑来满足公义的要求,而这满足所要求的,乃是永恒的刑罚;但是我们永不能说,公义现在已经得到满足了。这种说法,若不能叫近代自由思想家满意,因为他们不喜欢谈到以永刑来满足公义的说法,那么,我想没有人会反对神以永恒的福乐来荣耀天上的圣徒,是要藉着赐与人一种无限宝贵的永福,来满足祂的无限恩典与仁慈的说法;但是我们永不能说,这无限宝贵的永福,是已经完全赐与了。

创建时间:2015/4/18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Power by Softscape HTML Builder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