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会的本质
1.定义:教会是历代所有真信徒的群体
这个定义指出教会是由所有真正得救的人组成的。保罗说:『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弗5:25),这里所指的『教会』,是基督舍命救赎的一切人,即所有因基督之死而得救的人。不过,教会必须同时包括新旧约时代一切真正的信徒。神为教会所订的计划实在伟大,以致祂为了教会的缘故,将基督高举到一个无上权威的地位:『又将万有服在祂的脚下,使祂为教会作万有之首。教会是祂的身体,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弗1:22-23)
耶稣基督亲自召唤人跟随祂,建立教会。祂曾应许:『我要建造我的教会。』(太16:18)但基督建立教会的过程,只是延续神在旧约早已确立的模式,神以此模式召唤人在祂面前成为一个敬拜祂自己的会众。旧约有几处经文显示,神以祂的子民为一个『教会』,一个为了敬拜神而聚集的群体。摩西告诉百姓,耶和华对他说:『你为我召聚百姓,我要叫他们听见我的话,使他们存活在世的日子,可以学习敬畏我……』(申4:10),七十士译本用希腊文动词ekkleiazo—(『召集聚会』)来翻译『招聚』(希伯来文:Qahal)一词,与新约中的名词ekklesia(『教会』)同源。
因此,新约作者称旧约的以色列人为『教会』(ekklesia),也就不足为奇。例如司提反说到旷野中的以色列民时,称之为『在旷野会[ekklesial](徒7:38)。希伯来书的作者亦引述基督的话,说祂要在天上,在神子民的大聚会中颂扬神:[在会[ekklesia)中我要颂扬祢』(来2:12,引述诗22:22)。
因此,希伯来书的作者认为,现今构成地上教会的基督徒,被『许多见证人,如同云彩』般包围(来12:1),这些见证人可追溯至旧约最古远的时代,包括亚伯、以诺、挪亚、亚伯拉罕、撒拉,基甸、巴拉、参孙、耶弗他、大卫、塞缪尔及众先知(来11:4-32)。所有这些『见证人』都围绕着今天神的子民,看来,我们应将两者一同看作神那庞大的属灵『会众』或『教会』。因此,在新约时代,即使神的子民肯定获得前所未有的特权和祝福,但从圣经对教会一词的用法,以及经文内处处提到神常召唤祂的子民聚集一起崇拜祂的事实来看,皆表明我们应将教会看作一个由历代神子民组成的群体,同时包括新旧约的信徒。
2.教会既属无形但又可见教会真正的属灵实质,是指一切真信徒的相交关系;从这点来看,教会是无形的,因为我们无法看见人内心的属灵状况。
我们看见表面参加教会活动的人,也看贝内在属灵转变的外显,但无法看透人的内心,一睹他们的属灵光景,只有神才能这样做。所以保罗说:『主认识谁是祂的人』。(提后2:19)即使在权们的教会及邻里中,只有神才能肯定无误地知道,谁是真正的信徒。希伯来书的作者论到教会是无形可见时,说『有名录在天上诸长子之会[直译:『教会』]』(来12:23),并说现今的基督徒都加入这会中崇拜。
我们可给无形的教会以下的定义:无形的教会是神眼中所见的教会。
马丁·路德与约翰·加尔文皆极力申明教会这种无形的特质,以别于罗马天主教的教导。罗马天主教认为,教会是一个从使徒不断相传下来(由教会的主教继承)有形可见的组织。
罗马天主教会曾指出,只有在罗马教会有形可见的组织内,我们才能找到惟一真正的教会。即使到了今天,罗马天主教会仍持着这个观点。但路德与加尔文皆反对此看法,坚称罗马天主教会只有外在的形体,即组织,徒具一个空壳。加尔文指出,该亚法(基督时代的大祭司)是亚伦的后裔,却不是真正的祭司;同样,罗马天主教的主教虽从使徒『一脉相承』,却不是基督教会的真正主教,因为他们离弃正道,没有传讲真正的福音,所以虽然他们是有形可见的组织,却非真正的教会。
另一方面,基督真正的教会当然也有可见的一面。对此,我们可提出以下的定义:有形的教会是世上基督徒眼中所见的教会。从这个意义来看,有形的教会包括所有自称相信基督,并在生活中表现这种信心的人。
在这个定义中,我们所指的有形教会,不是世上任何人(例如非信徒或相信异端教导的人)所见的教会,而是可辨别信徒与非信徒的真信徒所理解的教会。
世上各地有形的教会,往往包括一些不信的人,而个别信徒群体当中通常也可找到一些不信的人,因为我们不能像神那样洞察人心。保罗说『许米乃和腓理徒,他们偏离了真道』,并『败坏好些人的信心』(提后2:17-18)。但他深信『主认识谁是祂的人』(提后2:19)。同样,保罗提醒以弗所的长老,在他离去后,『必有凶暴的豺狼进入你们中间,不爱惜羊群。就是你们中间,也必有人起来说悖谬的话,要引诱门徒跟从他们』(徒20:29-30)。耶稣亦亲自告诫说:[你们要防备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太7:15-16)奥古斯丁认识无形教会与有形教会之别,故这样描述有形的教会:[有很多羊在外面,却有很多豺狼在里面。』
当我们晓得在有形的教会内,竟有不信的人存在,有时难免变得过分敏感,开始怀疑许许多多真正的信徒是否得救。加尔文提醒我们不要陷入这种危机中,他说我们必须作出『宽大的判断』,要晓得凡『承认信仰、以身作则、参加圣礼、与我们一起表明忠于同一的神与基督』的人,都是教会的一员。人若非公然犯罪,为自身带来惩罚,我们不应将他们逐出教会。另一方面,教会不应容忍在言行上清楚表明自己为不属教会的人,作为教会的会友。
3.教会兼具地方性和普世性
在新约中,教会一词可指任何规模的信徒群体,从家庭的小组聚会,以至普世教会整个真信徒群体,皆可称为教会。在罗马书16:5(『又问在他们家中的教会安』)及哥林多前书16:19(『亚居拉和百基拉,并在他们家里的教会,因主多多的问你们安』),(『家里的教会』都被称为『教会』。而全城的教会,亦称为『教会』(林前1:2;林后1:1;帖前1:1)。在使徒行传9:31,一个地区的教会亦被指为[教会』:『那时犹太、加利利、撒玛利亚各处的教会都得平安,被建立。』最后,遍布世界各地的教会,亦可统称为『教会』。保罗说:『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弗5:25);他又说:『神在教会所设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师……』(林前12:28),当中提到的『使徒』,并没指派给个别教会,所以,可以肯定所指的是普世教会。
我们可作出这样的结论:从地方教会,以至普世教会;总之是神的子民就可名正言顺称作『教会』。我们不该说,只有家庭教会的聚会,才能表达真正教会的本质;或是一个牧养范围遍及整个城市的教会,才配称作教会;又或只有普世的教会,才当得起『教会』之名。其实,不论从任何层面来看,由神的子民组成的群体,都可称作教会。
4.教会的比喻
为了帮助我们了解教会的本质,圣经用了各种不同的比喻和意象来形容教会,向我们说明教会的真貌。圣经用了几个家庭的意象来形容教会,例如保罗将教会看作一个家庭,吩咐提摩太应把教会的会众看为大家庭的成员那样对待他们,『不可严责老年人,只要劝他如同父亲;劝少年人如同弟兄;劝老年妇女如同母亲;劝少年妇女如同姐妹;总要清清洁洁的』(提前5:1-2)。神是我们的天父(弗3:14),我们是祂的儿女,因为神对我们说:『我要作你们的父;你们要作我的儿女。这是全能的主说的。』(林后6:18)因此,我们在神的家里,彼此都是兄弟姊妹(大12:49—50:约壹3:14—18)。当保罗称教会是基督的新妇时,所看见的则是一个稍为不同的家庭比喻。他说夫妇关系『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弗5:32):又说他为基督与哥林多教会订立婚盟,这跟新妇与她未来的丈夫的婚盟一样:『我曾把你们许配一个丈夫,要把你们如同贞洁的童女,献给基督』(林后11:2)——在此,保罗将他所期待基督回来的时刻,比作教会被献给祂作新妇的时候。
在其它比喻中,圣经将教会比作葡萄树的枝子(约15:5)、橄榄树(罗11:17-24)、田里的谷物(林前3:6—9)、房屋(林前3:9),待收割的庄稼(太13:1—30:约4:35)。此外,圣经又将教会比作一座新的圣殿,不是建立在实质的石块上,而是用基督徒这些『活石』(彼前2:5),建立在基督耶稣这块『房角石』之上(彼前2:4-8)。然而,教会不单是一座用来崇拜神的新圣殿,也是一群新祭司,可献上『神所悦纳的灵祭』的『圣洁祭司』(彼前2:5)。我们又被看作神的家:『我们……便是祂的家了』(来3:6),耶稣基督则是房屋的『建造者』(来3:3)。此外,教会还被看作『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
最后,另一个我们熟悉的比喻,是将教会看作基督的身体(林前12:12—27)。我们必须晓得,保罗提到教会时,实际上用身体作了两个下同的比喻。在哥林多前书12章,保罗用整个身体来比喻教会,因为保罗说到『耳』、『眼』和『嗅觉』(林前12:16-17)。这个比喻没有将基督看作与身体相连的头,因为个别的肢体本身都是头的各部分。在此比喻中,基督是主,是在这个代表教会的身体『以外的』,也是教会事奉和敬拜的对象。
但在以弗所书1:22-23,4:15-16,以及歌罗西书2:19,保罗却用了一个不同的身体比喻来指教会。在这些经文中,保罗说基督是头,教会犹如身体其余的部分,以别于头:『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全身都靠祂联络得合适,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建立自己。』(弗4:15-16)我们不应将哥林多前书12章与以弗所书4章的比喻混淆,应将二者加以区别。
既然新约以各种各样比喻来形容教会,我们就不要只专注于任何一个比喻。不当地强调某个比喻而排除其它比喻,可能导致我们对教会持有偏颇的看法。此外,用来形容教会的每个比喻,都可帮助我们加深了解神借着收纳我们进入教会所赋予我们的特权,是何等丰富。既然教会犹如一个家,自能加强我们彼此相爱和相交的关系。至于将教会比作基督新妇的看法,则可激发我们追求更纯洁与圣洁的生活,更爱基督,顺服祂。教会犹如葡萄树枝子的形象,可令我们更全然安歇于祂里面。这些只是圣经有关教会的众多比喻中,可应用在生活上的其中几个例子。
5.教会与以色列
在福音派新教徒中,对以色列与教会关系这个问题,一直有不同的意见。其中一个观点称为时代主义(dispensational)观,这观点认为神对他所救赎的两组不同的人,怀有两个不同的计划:神对以色列所怀的目的和所作的应许,是属世的祝福,而这些祝福要待至将来某个时候,才会实现于世上。另一方面,神对教会所怀的目的和所作的应许,是属天的祝福,这些应许会实现于天上。二者的分别尤其可在千禧年得见,因为到那个时候,以色列将以神子民的身分,在地上统治,享受旧约应许的实现;但早在基督为了圣徒而秘密回来之时,教会已被接到天堂(『被提』)。根据这个观点,教会始于五旬节圣灵降临时(徒2章),而教会由新旧约信徒一起组成这观念也是不正确的。
若干较近期的时代主义领袖,己修改不少这类观点,并称他们的神学架构为『渐进时代主义』。这些领袖并不认为教会是神计划中的一个『插曲』,而是迈向建立神国度的第一步。因此,神对以色列和教会只怀有一个目的——建立神的国度,并由以色列和教会共享。此外,根据渐进时代主义,以色列与教会在将来的永恒国度中,并无分别,都同是神的子民。
不过,渐进时代主义与其余的福音派教义之间,仍存在一点分歧:他们认为旧约有关以色列的预言,仍会在千禧年应验于犹太民族;这些犹太人将会相信基督,并在以色列国土生活,作为普世万民效法的『模范国』。因此,他们不会说教会是『新以色列』,或旧约所有关于以色列的预言,将应验于教会,因为这些预言仍然要应验在以色列人身上。
本书对这个问题所持的立场,与传统的时代主义观点颇为不同,亦与渐进时代主义观点稍微有别。不过,必须在此指出,圣经有关未来的预言究竟会以何种方式应验,就事件的本质而论,难以作决,理智的做法是不要对这些问题遽下定论。紧记这点,我们可提出以下的看法。
在时代主义立场以外的新教及天主教神学家皆相信,教会同时包括新旧约信徒,在同一教会或基督身体之内。我们首先应留意,新约不少经节表明教会是『新以色列』或『神的新子民』。而『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弗5:25),就暗示了这个意思。此外,现今这个教会时代,已带给教会数以百万计的基督徒救恩,绝不是神计划中的间歇或插曲,而是祂在整本旧约所表达的计划之延续:召唤一个民族跟随祂。保罗说:『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罗2:28-29)保罗晓得,虽然从实质或自然的角度来看,亚伯拉罕的后代都应称为犹太人,但这里还有一层更深或属灵的意义,『真正的犹太人』是指那些内里是信徒,内心已被神洁净的人。
保罗说亚伯拉罕不单从肉身来说是犹太人的祖宗,从更深层及更正确的意义来说,他是『一切末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罗4:11—12;比较16,18节)。因此,保罗可以这样说:『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作他的儿女……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惟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罗9:6—8)保罗在此暗示,亚伯拉罕真正的后裔,即那些最确实为『以色列人』的,不是指从亚伯拉罕的血脉而生的以色列人,而是那些己相信基督的人。
保罗不但没有将教会看作有别于犹太人的一群,他写信给以弗所的外邦信徒时,更对他们说,以弗所信徒从前『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弗2:12),但如今他们『靠着祂的血,已经得亲近了』(弗2:13)。当外邦人加入教会,犹太人与外邦人便结合成一个新的身体。保罗说:神『使我们和睦,将两下台而为一,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为要将两下藉着自己造成一个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便藉这十字架使两下归为一体,与神和好了。』(弗2:14-16)因此,保罗说外邦人是『与圣徒同国,是神家里的人了;并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稣自己为房角石』(弗2:19-20)。保罗深彻明白新约教会的旧约背景,所以仍能这样说:『外邦人……同为后嗣,同为一体』(弗3:6)。整段经文有力地说明,犹太信徒与外邦信徒在基督内合为一体,并无迹象显示任何特为犹太人而订的计划,使他们不用归入基督的身体,即教会之内而能得救。教会包括所有神真正的子民,差不多所有在旧约中用作指神的子民的称谓,都在新约不同的地方用作指教会。以上所述和其它无数经文,都证明教会如今已成为神的真以色列,必可领受旧约应许给以色列的一切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