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基督论中的异端
1,亚波里拿留主义(Apollinarianism)
阿波里拿留(AD
310-390)是亚他拿修(Athanasius)的好朋友,他也是老底加教会的长老。亚他拿修这位真理的斗士曾经和他一起抗辩亚流主义思想。他说:「基督是神、也是人;如果基督仅是人,他就不能救世人。如果他仅是神,他就不能藉着受苦而救世人。如果基督仅是人或仅是神,就不是神和人之间的中保。因此,他说,基督为要作我们的救赎主,必须是神、是人。不过,他碰到一个费解的难题即「完整的人性和完整的神性怎能维持在一个位格里呢?」亚波里拿留又说:「如果一个完整的上帝和一个完整的人联合的话,那么就有两个子;一个在本性上是神的儿子,另一个在认养上是儿子。」他更进一步说,如果我们主张基督完整人性的话,那么他之本性就有罪,并且两个意志之间就不能协调。若基督有罪,那么他就不能实行救赎的工作。这样一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亚波里拿留说,基督包括有身体,动物的魂,但心智却被罗戈斯所取代。所以基督之人性仅在身体和魂之内。虽然这说法,高举基督之神性,但实际上,却否认了他真正的人性。
阿波里拿留及他的服从者以为已经找到了正统教义的答案。说耶稣只有两个部份:肉身及神的灵(nous)。认为神的灵已经取代了人的灵魂。阿波里拿留拒绝接受那正统所提出奇妙的道成肉身论,就是耶稣有人的肉身及灵魂(nous),加上神的灵(nous)。这是很难了解的结合,但是圣经的确给我们这样的看见。正统教会是接受这样的观点。也接受耶稣有神的心理(psychology),同样也有人的心理。
阿波里拿留可以说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为了坚守耶稣的神性而丢弃了耶稣作为人,有人的灵魂。阿波里拿留主义在公元381年在康斯坦丁的教会大公会议上被判为异端。
2,聂斯多利派(The
Nestorius Party)
聂斯多利(Nestorius,
公元?-451)及他的跟从者提出了耶稣的两性合一观。很难去分析聂斯多利主义,因为它是在一个教会政治争执时期出现,不能肯定它被判为异端是因为它的思想或无法获得大部人的接受而被判为异端。聂斯多利的用词也出较含糊,当时教会也曾犹疑不定是否要判它为异端。
聂斯多利处在的时期正好有两大基督论思潮:道-肉体(Word-flesh)及道-人(Word-man)的争议时期。道-肉体的基督论认为道是主要的,而肉体是不太重要的要素,就如阿波里拿留主义认为是耶稣有一个神性的灵魂及一个人性的肉体。道-人的思想认为耶稣在世上的人性比神性大。这两个思潮导致使聂斯多利提出他个人的神学意见。
当聂斯多利在公元428年被按立为康斯垣丁教会的长老后,教会要求他在教会中教导马利亚是“怀了神”(theotokos,God-bearing)的教义。聂斯多利不愿意这样教导,除非马利亚也是“怀了人”(anthropotokos,
man-bearing)。当时这是一个新的观念,同时也不知道要选用那些适当的语言及用词。在他的思想中,他认为神不可能有母亲,而且也深信人类是不可能怀育神。因此,他结论说,马利亚并没有怀了神,她只是怀了人,只不过马利亚是神的具皿。神不可能在一个女人的身体里又经过九个月的怀胎然后才生出来,这是极不可想象的事。神也不可能被人当婴儿一般喂奶,加上哭哭啼啼地成长。在成长过程中又教又打更加不可想象。聂斯多利认为“怀了神”(theotokos)的思想是属于异端亚流的。
后来,当时的神学家犹西比(Eusebius
of
Dorylaeum)听到聂斯多利说马利亚只是怀了一个平常人而指责聂斯多利是一位领养主义者(Adoptionism,也就是说耶稣是在受洗时才被上帝领养成为神的儿子)。可见聂斯多利的思想是要把神人二性分开。
聂斯多利是在公元431年的以弗所会议上被判为异端。廿年以后他曾写书说明他的思想。他承认他可以接受以弗所会议的决定,就是两性合一在一个人身上。但他对希利尔(Cyril)所提出的两性联合说(hypostatic
union)比较难完全接受,认为这样并没有分清两性是两个独立存在的教义。聂斯多利比较可以接受两性连接(sunapheia,conjunction)而不是两性联合(union)。
不管怎样,今天我们或者可以说聂斯多利错在虽然他支持两性连接,但是他并没有真正去说明及教导这教义。聂斯多利原本是接受马利亚“怀了神”的教义,为了平衡这思想,他也同时要求教会接受“怀了人”的教义。出发点原本是好的,也是对的。只不过在当时被教会要求他高举“怀了神”的教义而偏向了“怀了人”的思想。
聂斯多利主义并没有因为被判为异端而消灭,他有一些追随者仍坚持他们没有错,也继续留在教会之间。聂斯多利主义信徒曾在唐朝到中国去传教,创立景教。
3,欧迪奇派(The
Eutyches)
以弗所会议(431年)过了以后,一份文件发表送至各教会说明聂斯多利主义被判为异端的结果。这份文件是由支持聂斯多利的安提阿会督约翰所编写。文件中并不过份指责聂斯多利,也有许多文字是对聂斯多利思想有益。当希利尔(那反对聂斯多利的敌对者)收这份文件后,两年以后(公元433年)才承认这文件。不过有一些希利尔的支持者并不愿意接收这份文件。觉得如果接受两性合一说,就会忽略了两性分开的教义。希利尔的支持者继续高举两性联合说。后来希利尔逝世了(公元444年),他的支持者就群起攻击安提阿约翰的后继人特尔多勒(Theodoret
of
Antioch,他有份和约翰一起起草这份文件)。希利尔的后继者多尔斯克路(Dioscorus)极力反对两性分开说,认为希利尔是软弱时妥协接受这份文件。他们继续高举两性联合(hypostatic
union)的教义。
后来有一位教会长老,欧迪奇(Eutyches)就在这样的神学思想趋势之下,反对两性分开说,高举两性联合说。接着在另一个康斯垣丁堡会议上,欧迪奇被判为异端。欧迪奇被判定时并没有提出答辩,只是默默的聆听审判。
我们不能完全清楚欧迪奇的神学思想是怎样的。在会议上审阅欧迪奇的神学时,认为他说耶稣出生以后只有一性,就是道成了肉身,成为了人。
显然欧迪奇并不是一个很好的思想家。他的逻辑是说,在没有道成肉身之前耶稣是神,道成肉身以后耶稣是人。当然这人性的耶稣并不是像平常人一样,而是另一种东西(第三类东西)。这第三类性质是由神人二两联合而成(a
fusion of deity and
humanity)。
在公元449年以弗所会议又把欧迪奇的神学当着是正统的教义。这时耶稣道成肉身后的两性观(原本是正统的教义)又被强夺了。这会议后来被称为“土匪会议”(Robber
Synod)。后来有一位皇帝同情正统教会的处境,公元451在加斯顿(Chalcedon)召开会议,再次推出尼西亚的教义,并发表信经(creed)说明:
因此,与圣教父一致,我们都齐心教导,我们应当承认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是一位不变的圣子,在神性和人性中都同样完全,衪有一个理性的魂和身体,在神性中与父共质,在人性中与我们有相同的本质。衪凡事与我们相同,只是没有罪;就神格而言,衪在万有以先为父所生,就人性而言,在末后的日子,为了我们和我们的救恩,同样的这一位,被怀了(Theotokos),童女马利亚所生。同是一位的基督、圣子、主,和独生子,在两性中被认识,两性不混乱,不改变,不划分,不分离,两性的不同不因联合而消失,在一个prosopon(指神-人的联合是只有一个位格)和一个hypostasis(指道与肉身联合是只有一个性质/本质)之中,两性的本质被保存而结合,没有被分开在两个位格之中,而是同样一位圣子、独生子、神圣的道、主耶稣基督,正如古时的先知和耶稣基督自己教导我们关乎衪自己的,也符合我们教父传下来的信经。
3,基督一性说(Monophysitism)
迦克敦会议以后,立刻便开始有所谓「基督一性说」的争论。基督一性派者,就是那反对信经所陈述基督有两性的人。在埃及、叙利亚、巴勒斯坦都曾发生过大争论,并形成了几个宗派。这些宗派有科普替派、雅各教派、埃提阿伯派、亚半尼亚派等。这些宗派甚至还存留到现今。这些宗派疾速地彼此争执,并再分成许多小派别。这许多小派别的看法,没有一个能对迦克敦的解决加以任何的更改。
4,基督一志说(Monotheletism)
迦克敦会议以后关于基督意志(will)的问题,则还没有受到讨论。到了第七个世纪,基督到底拥有一个意志或两个意志,引起了辩论。
争议起源于康士坦丁堡主教长士求(Sergius,
? - 638年),他虽承认基督的神人二性,但提出说其活动则是由一个「属神人的精力」(God-man
energy)主宰。后来他获得亚力山太主教长古列(Cyrus)的认同,在631年起草一份信仰条款,其中一条宣告说基督一生中,神性与人性都是由一个「属神人的精力」所支配。后来耶路撒冷主教所夫罗纽(Sophronius)在634年提出反对,认为「属神人的精力」缺乏圣经根据。但是,士求却因此反对所夫罗纽的说法,顺便提到基督有一个意志。可见士求由一个「属神人的精力」演变成一个基督一志说(Monothelitism)。
681年在康士坦丁堡召开大公会议,接纳基督二志说的神学立场,判基督一志说为异端。这次会议宣布基督「有两个自然的意志...不互相矛盾...他的人意毫不违拗或裹足不前的,臣服于那属神性无所不能的意志」。
教会接纳基督有二志。基督的双重意志不涉意志的对抗,因为对抗只能从恶而起,而在基督里根本没有恶;自由意志或自决的能力是人性不可缺少的一部份,基督的人性必须拥有独立的意志,基督才是完整的人;在基督的行为中,两个意志虽然独立发生作用,却达成同样的结果;在某一些情况中,我们只看到神性的意志行使出来,在另一些情况里只看到人性意志的作用,两个意志却永远不相对抗。大公教会提出,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时,他的「求你将这杯撤去」这心声,不可能是基督全知全能的神性意志,乃是基督人性的意志作用。这是圣经的启示。
5,嗣子论(Adoptionism)
在七、八世纪中,西班牙关于基督论又出现了一个新的运动,称之为嗣子说的争论。“嗣子”一词在西班牙是为人所熟知的,因为在主后六七五年托理多会议中宣称基督是神的儿子,是由于本性(nature),而非由于领养(adoption
嗣子)。嗣子说教义的真正健将,就是俄基拉之主教非利士(Felix of
Urgella),他认为基督在他神性这方面(就是logos)当然是神的独生子,但在人这方面说,乃是领养的神之子。他同时想要藉着强调耶稣在马利亚腹中之时,人子与神的儿子就联合的事实,来保守位格上的合一。
因此,此说是在自然为神的儿子与领养成为神的儿子间作了一区分,而前者是指着基督神性说的,后者是指着基督人性说的。非利士及其信从者将以下几点作为他们信仰的根基:(1)根据基督里两性的区分,暗示着在子权里两种方式的区分。(2)根据圣经中的经文,指出基督是个人,在圣父以下从属于父神。(3)根据信者被神领养,得儿子的名份,成为神的儿子,并且也成为基督的“弟兄”,这似乎暗示基督在人性上也是神的儿子。为了再进一步地解释此意义,他们就在基督在伯利恒自然的生与属灵的生之间作一区分,而此属灵的生是从耶稣受洗时开始,并在复活后中止;此属灵的生使基督成为神的嗣子。
反对此见解的人虽然未能攻击嗣子说派,说他们教导有关基督双重位格的明显错误,但他们却坚称此见解的必然结果就是有两个神之子(dual
sonship)。查理曼时代的著名学者亚勒昆(Alcuin),就基督分有两个儿子的问题与非利士大起争辩,他主张没有一个父亲能够有本性上是儿子,而同时又是领养的儿子,毫无疑问地,嗣子派将一种从外来的生疏的立场加诸于基督的人性上,只等到基督藉着一特殊领养的作为,才能成为神的儿子,这实是一种错误的想法。这个错谬在主后七九四年的法兰克福大会(Synod
of Frankfort)上被定为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