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3.称义的依据


  

3.称义的依据




  哪怕是在最好的人身上,也充满了各样的罪。他天天都在很多的事情上触犯上帝的律法。因此,他必须祈求:“求你不要审问仆人,因为在你面前,凡活着的人没有一个是义的”(诗143:2)。所以,一个人不能以自己的义为其称义的基础。

  称义的本原---内在的推动力或称义的基础,就是上帝白白的恩典。“蒙上帝的恩典,”使徒保罗在《罗马书》3章24节写道。这可以追溯到万世以先上帝就出于他自己的美意预定了被拯救的人。上帝的慈爱和恩宠是第一个齿轮,使其余的一切都运行起来。上帝称我们为义,并不是因为我们本身有价值,而是他称我们为义使得我们有价值。

  如果有人问,在我们仍然有罪的时候,上帝宣布我们无罪,是否与他的公义和圣洁不符呢?答案是,基督为我们的过犯作出了补赎。我们称义的基础就在于基督向他的父作出了补赎。上帝宣告我们为义,是正直公义的。在借贷关系中,假如担保人承担了债务,债权人就当解除债务人的债务。基督就是我们的担保人,他为我们承担了罪债,他就是我们的义。

  因此,使徒保罗说:“但如今,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上帝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罗3:21-22)。

  作为人,基督曾经受苦。作为上帝,他的公义得了满足。通过基督的受死和功德,上帝的公义更加丰盛地得到了满足,胜过我们永远承受地狱的苦楚。因此,我们说,称义既是上帝公义的作为,也是他恩典的作为。

  既然信徒藉着基督的顺服成为义,由于基督成为罪,他们在他里面也称为上帝的义(这是唯独藉着归算而发生的),所以,基督就是他们的义。所以,当他们被公义的审判官称义的时候,他们并不是因为自己的义而称义,而是因为基督的义而称义。这从以下的经文中明显可见:“他的名必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23:6)。“但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上帝,上帝又使他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林前1:30)。此处所说的称义的“义”既不是在信徒身上发现的,更不是源于信徒的,而是在基督里的义。这义之所以成为他们的义,是唯独藉着归算而成就的。

创建时间:2013/10/30/星期三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Power by Softscape HTML Builder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