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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追溯教会历史


  

三.追溯「教会历史」




  也许有人说:「且慢,以上你指出福音派的乱象,今日所流行的福音说法是赝品,我们应当恢复纯正的福音,固然有理。但是巴刻说要持守「特定救赎」,这难道不是加尔文主义的五要点之一?你说到要恢复福音,意思要我们都变成加尔文派?」

  这些问题是需要澄清的,因为不少人也有类似的看法,以为坚持「特定救赎」,就是加尔文派。另有些人认为:「救赎是普遍的或特定的」是加尔文派与亚米念派的争论,双方争吵了数百年,没有结果;这并非基要真理,不需要坚持,以免造成分裂。

  其实,这样的看法,反映出其背后的一些误解,甚至偏见。「特定救赎」并非神学偏见,乃是福音的核心;「特定救赎」并非「加尔文主义」的专利。有些人误解「加尔文派与亚米念派的对立」只是不同宗派之争,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造成这些误解的主要原因,是不熟悉教会历史的缘故。以下从教会历史来说明,客观分析所谓「加尔文派与亚米念派之争」的来龙去脉,以正视听。

  1.「亚米念派」的由来

  亚米念Arminius是十七世纪时,荷兰莱登大学的神学教授。荷兰是宗教改革信仰的国家,他在莱登大学毕业之后,赴瑞士日内瓦学院深造,是伯撒Beza(加尔文的继承人)的学生。回到荷兰后,思想观念逐渐改变,成为「半伯拉纠主义者Semi-Pelagian」。

  亚米念派神学,乃是采取了「伯拉纠主义Pelagianism」两大前提:  

  (1)神的主权,与人的自由是互不兼容的,所以,与人的责任也是互相冲突的;  

  (2)人的责任义务,与人的能力是同限同存的,所以,神对人的要求,显示人有能力遵守。

  「亚米念派」跟据这些,作出推论:

  (1)信心是人自己的自由选择,不可能是神所赐的,是人自己的独立运作;  

  (2)凡是听到福音的人,都有责任要相信,所以,全人类每个人都有相信的能力。

  2.「伯拉纠派」的由来

  所谓「伯拉纠派」,是因第四与第五世纪的伯拉纠Pelagius而得名。伯拉纠是来自英国的信徒,主张禁欲修道,在罗马吸引了一批跟随者。他呼召所有信徒,采取严格标准,追求过完全圣洁的生活,因为人有此能力。他认为任何人与生俱来,都有自由意志;人的自由意志,并不受犯罪堕落的捆绑;罪人仍能够运用其自由的意志,悔改信主,追求完全圣洁。

  伯拉纠派的基本论点如下

  (1)亚当被造时是会朽坏的,不论他有没有犯罪,都会死;

  (2)亚当犯罪只伤害了自己,不影响全人类;

  (3)每一婴孩出生时的状态,与当初亚当未犯罪前一样;

  (4)全人类并未因亚当的罪与死而灭亡,我们也并未借着基督复活而复活;

  (5)律法也领人进入天国,如同福音一样;

  (6)世上有从不犯罪的人,在主基督未来之前的旧约时期,就已经有些人是从未犯罪的。

  按照「伯拉纠派」的解释:亚当后裔人类没有罪性,从古至今是有从不犯罪的人,人犯罪是自我选择效法亚当,人悔改是自我选择听从基督,人追求完美道德生活也是自我选择;人的理性意志从始至终,都是自由的;人犯罪只是学坏了,人自己有能力选择重新做人,恩典不过在旁协助罢了。

  「伯拉纠派」在出发点上,没有分清「自由意志free will」与「由自意志free agency」的不同,将二者混为一谈,导致混乱。圣经启示我们,人是按照神的形像被造,被赋予「选择」的能力:人按照自己的善恶判断与倾向喜好,作抉择来生活行事。因此,人要为自己的选择负道德责任,向人负责与向神交帐。人是「选择由自己」的受造物free agent,就此而言,人一直永远都是有「『由自』意志」。犯罪之前的亚当,堕落之后的世人,今天的我们,天家的圣徒,都是「由自的」。

  论到「自由意志free will」,这是指人心的意志抉择,可以选择良善不犯罪,或选择邪恶犯罪。当人犯罪堕落成为罪奴,失去真理中的自由,则罪人被罪捆绑死在罪中,所以罪人的意志失去了「真自由」,不可能抉择向善,就没有「自由意志」。

  奥古斯丁根据圣经,从人与罪的关系(人有无可能犯罪),人的意志是否自由,将人的状态分为四阶段:

  被造时:亚当夏娃犯罪堕落之前,意志是自由的---人可能犯罪

  堕落后:全人类被罪捆绑有罪性,意志失去自由---人不可能不犯罪

  得救后:在基督里成为新造的人,意志重获自由---人可能不犯罪

  得荣时:在天家里完全成圣洁,意志是彻底自由---人不可能犯罪

  所以,堕落之后,罪人所拥有的只是「『由自』意志」,而不再有「『自由』意志」。奥古斯丁在当时写了许多「抗伯拉纠派文集」,帮助教会领袖认清「伯拉纠派」的根本错误:背离圣经,从人的理性来解释人性与恩典。「伯拉纠派」的错误是如此严重,违反圣经的福音真理。所以主后431年的以弗所大公会议,一致通过定罪「伯拉纠派」为异端。

  教会史家夏福Schaff在其名著『基督教会史』中提出对「伯拉纠派」的中肯评论:

  如果人性没有败坏,则我们的天性就有足够能力,行一切的良善,我们也不需要「救赎主」在我们里面创造新的意志与新的生命,我们只需要「改良者与提升者」;救恩就只是人的工作。伯拉纠派的系统,追根究底,不容有「救赎,赎罪,重生,新造」等观念。它以「我们自己道德努力,来成全我们的天然能力」取代了这些基要真理,最多不过是加上神的恩典,作为有价值的帮助支持。虽然伯拉纠及其门生,在传统上仍然持守教会「三位一体」与「基督位格」的教义,这是不幸中的大幸,但这只是他们前后矛盾的组合。他们的系统,在逻辑上必然导致「理性主义的基督论」。(卷三,页815)

  3.「半伯拉纠派」的由来

  遗憾的是,「以弗所大公会议」之后的发展,一些教会领袖并未完全追随奥古斯丁的教导,反而是采取了修正伯拉纠派的异端思想,走上了中间路线「半伯拉纠派」。中世纪的一千年,可说是「奥古斯丁派」与「半伯拉纠派」并存,而「半伯拉纠派」在天主教黑暗时期是占了上风。「半伯拉纠派」的领袖是卡西安 Cassian,法国马西利亚修道院院长。他们的论点如下:

  (1)人的得救,必须要有神的恩典来帮助人的意志,以选择良善。但是,是人自己必须选择良善。恩典是神赐给那些自己先起始愿意的人,来帮助他的意志;恩典并非给人作选择的能力。  

  (2)神有意要拯救全人类,所以,基督的献祭赎罪,是给全人类带来可能性。   

  (3)神的预定拣选,是根据祂的预先看见谁会信。  

  (4)神没有拣选一些特定属祂的人,因为祂愿意所有的人得救,但是并非所有的人都会得救。   

  「半伯拉纠派」从始至终都是「神人合作说」(所谓「天助自助者」)。教义史家希伯格Seeberg分析「半伯拉纠派」的观念是「人的意志的确是被罪伤害而受损,但是人的意志仍然存留一些自由。人的意志能够回转归向神,借着领受神恩的帮助,人可以选择向善。因此,罪人并没有死,只是受伤了。恩典来了,不是唯独恩典运作,乃是与人的意志合作;不是神恩独作,乃是合作主义」。

  「奥古斯丁派」坚信「罪人的意志死在罪中,受罪捆绑」,「伯拉纠派」认为「罪人的意志犯罪学坏,仍是自由的」。而「半伯拉纠派」则是认为「罪人的意志被罪压伤,是虚弱有病的」。显然「半伯拉纠派」是想要强调人的责任,坚持罪人仍有自由意志(虽受伤,但不被罪捆绑),如此的企图,却牺牲了奥古斯丁所坚持的「唯独神的恩典」的圣经教义,与宝贵的福音信息「全是恩典」。

  4.中世纪的天主教

  中世纪天主教神学,基本上是「半伯拉纠派」;也根据「半伯拉纠派」对「人的意志与责任」的解释,导出「神人合作,功德补罪」观念。中世纪的「告解礼」与「赎罪卷」的根本出发点,就是「堕落之后的人,里面仍有良善的小火苗;只要人愿意接受恩典的帮助,就可发作燃成大火」。罪人要珍惜自己里面弱小的自由意志,配合上天主教会外在所提供的恩典(经由圣礼),就可得救了。

  综合上述,中世纪天主教会所提供的救恩之路,是「神人合作:信心加上行为」才能称义得救。十六世纪天主教的「天特会议Trent」信仰告白,宣告:那些说在亚当犯罪之后,人失去了自由意志…或说自由意志只是名存实亡…这些人可咒可诅;那些说唯独单单因信称义,不需要加上行为的人…是可咒可诅的。「天特会议」如此宣示,明显的是针对「宗教改革」运动说的。

  5.宗教改革

  改教家们,不论是德国威登堡的马丁路德,瑞士苏黎世的慈运里,日内瓦的加尔文,都是归回圣经,重新看见奥古斯丁所坚持的救恩真理,脱离天主教「半伯拉纠派」的「神人合作说」错谬。整个「宗教改革」运动,可说是对抗中世纪的「神人合作」,归回圣经的「神恩独作」。改教家们所一致高举并持守的,有五大方面的「唯独」:

  (1)「唯独圣经」,不将「神的话」与人的理性经验传统相协调;

  (2)「唯独恩典」,完全排除任何神人合作得救的可能;

  (3)「唯独信心」,唯有神所赐的信心,使人信主基督称义,丝毫没有倚靠人的选择或行为;

  (4)「唯独基督是中心」,人的得救是唯有在基督里,也是为基督的缘故,救恩不是使基督成为人的帮助,乃是使基督成为人的主宰;

  (5)「唯独神得一切荣耀」,人生命的目的,得救的意义,在于只为神的荣耀而活,既然一切都是神的恩典,所以一切荣耀都归给神。

  改教家都坚信:「三一真神」的救恩计划,实现在神子民身上,使我们从「死在罪恶中,全然败坏的罪人」成为「活在光明中,永蒙保守的圣徒」。关于「三一真神」的救恩,乃是:圣父主权(无条件)的预定拣选,圣子确定(特定的)的赎罪救赎,圣灵有效(得胜的)的呼召重生。因为这些是圣经清楚启示的救恩福音,所以改教家们都至死忠心的传讲,使得抗罗宗教会恢复了纯正的福音。

  6.马丁路德与依拉斯穆

  十六世纪的人文主义学者依拉斯穆Erasmus,在宗教改革初期,是同情马丁路德的。但是当他发现路德的改革,是如此彻底(被教皇开除教籍,与天主教决裂),他就与路德疏远。依拉斯穆素有「人文主义王子」之称,他的「人本思想」,使他提倡「道德重整」,他认为中世纪教会弊病太多,需要的是「道德改革」;他鼓吹人有能力行善,人有自由意志,只要遵行主基督的「登山宝训」,教会与社会就会变好。

  依拉斯穆本着「半伯拉纠派」的立场,于1524年写作『论意志的自由』一书,指名攻击路德的「宗教改革信仰」,文笔优美,内容迷惑人心。路德于1525 年写成『意志的捆绑』来回应依拉斯穆,指出「罪人的意志,是否自由」的确是福音的核心。路德根据圣经,一一指明依拉斯穆的错谬,指出其重蹈「伯拉纠派」的覆辙。路德的论点与奥古斯丁是一致的。

  路德认为他所写的书中,『意志的捆绑』是最重要的,因为论及教会的真正核心问题,即「福音的真义」。此书乃是「宗教改革」的宣言,高唱「宗教改革」的主题曲「唯独神得荣耀」。瑞士的宗教改革领袖慈运理与加尔文,与路德一样,继承奥古斯丁的正统信仰,驳斥「半伯拉纠派」的错谬。加尔文在其名著『基督教要义』中,也清楚论到「罪人的意志被捆绑」,他所说的与路德完全相同。

创建时间:2013/10/21/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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