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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前言




  一九八九年是《伦敦浸信会第二公认信条》(The Second London Confession)(也称为《聚集公认信条》(The Assembly Confession)或《一六八九年的浸信会公认信条》(The Baptist Confession of Faith of 1689))已出版三百周年。虽然在一六七七年该书是匿名着成并出版的,但在威廉玛丽登基以及信仰宽容法案(The Act of Toleration)颁布以后,英国的特别浸信会(Particular Baptists)举行公开集会,在信条上签名,并为广大基督徒重新出版了该信条。尽管有些改动,但一六四七年的《韦斯敏斯德公认信条》仍被作为《伦敦浸信会第二公认信条》的基本框架。其中一些修改是由撰写该信条的人所作,其它的则来自于脱离国教者(The Independents)一六五八年出版的《萨弗伊宣言》(Savoy Declaration)和一六四四年的《伦敦浸信会第一公认信条》。这样做的目的是要尽可能地表明特别浸信会和他们其它在英国的改革宗弟兄姊妹在信仰上的一致。今天,改革宗浸信会对《伦敦浸信会第二公认信条》持有很高评价,同时许多教会仍然把它视为他们正式的信仰声明。

  尽管如此,不是每个人都同样热衷于这些伟大的改革宗公认信条。很可悲地,我们生活在一个非信经,甚至反对信经的时代。这个时代的标志是存在相对主义,反权力主义和历史孤立主义。许多自称为基督徒的人认为信经和公认信条是人为的传统习惯,是对人的清规戒律,是十足的宗教观点。谈到他所处的时代,波拿尔曾说:〖怀疑主义者们的每一个新言论,特别是某些所谓“敬虔”人士关于宗教主题的观点,被当作要将所有信经葬入海底风暴的又一呼啸而获得了喝彩。人们关注着潮涨潮落,不是因为盼望真理的显现,而是为了看到信经的沉没。对于任何可让人们随心所欲地崇拜他们所喜欢的偶像的书、教义或信经,没有人反对;而任何东西,只要是让他们与神有固定、专一的关系;指明他们信仰的责任与本分;表明神按祂的权威,宣告了他们当信什么,他们都以信仰自由受到伤害为借口,进行反对〗。

  可以想象,波拿尔在今天会说些什么。那些为改革宗的公认信条极力辩护的人,即使不被当作信仰和教会的敌人,也会被看作是与时代不合拍的人。在某些圈子中,我们会受到指责和回避。如果我们想说服别人相信,用公认信条的基督教的益处和教义和自由主义的危险,我们就会被诬蔑为受到了神学和基督教会的麻疯病——〖信经病毒〗的传染。在这样一种风气之下,让那些热爱改革宗公认信条的人,对它们的合理性和许多有益的作用有清楚的概念,是非常重要的。




  .公认信条的合理性


  圣经说教会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摩太前书315)。[柱石]希腊文是指支撑一建筑的柱子,[根基]希腊文则是一建筑的基础。这一经文所说的[真理]是指神向人所启示,即那始于伊甸结束于新约之建立的特殊启示,那以[敬虔的奥秘]为中心的启示——耶稣基督的福音(提摩太前书316)

  通过把教会称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圣经教导我们,神作的、使人得救的启示已经托付给教会,也就是说:托付给一个神所设计并有目的建立的机构,以保存真理的纯洁,保护它免受异端的影响和敌人的攻击,并把它毫不淡化,毫不掺杂地传给后人。神将教会造成一个有祂秩序的社团,是为了在世上支持和宣传神所启示的真理。当然,这就使教会成为必不可少的,正如对于一座房子,柱石和根基是必不可少的一样。

  为了对教会内及教会外的人履行它的作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的职责,教会所作的事情之一,是出版公认信条。历史上认为这种行动是教会实现其本分的一个必要的途径。但是,无论何时,只要教会出版类似的公认信条,总会有人对这样做的合理性提出挑战。人们提出两个基本的反对理由。

  一些持反对观点的人呼吁:[圣经是唯一的信经]。在某种情况下,这种断言是值得尊重的,因为有些人真的想承认圣经在调节教会信仰和生活上,有独一无二的地位。然而,如果认为一个教会声明它信奉圣经,就能完全履行它作为柱石和根基的职责,那就未免过于天真了。许多异教徒也会愿意这样说。有一位作者声称(要找到真理我们就必须消除宗教偏见……我们必须让神自己说话……我们的要求是到圣经中寻找真理。)当然,这段话的问题在于,它是出自(耶和华见证会)出版的《让上帝成为真实》。

  此外,让我们看看撒母耳.米勒对奈西亚会议的评论:〖当会议开始审察有关主题[即亚利乌对基督神性的观点],发现很难让亚利乌对他的观点做出令人满意的解释。他不仅象大多数在场的最正统的神学家们一样,表明他信奉的圣经,而他还声称,愿意详细采纳所有关于被祝福的救赎主位格及属性的经文。但是当会议成员想要清清楚楚地明白他对这一主题的理解时,他却设法回避和推诿。实际上,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他阻碍了有智慧的正统人士试图去确定他的错误所在,并公之于众。他表明完全愿意在辩论中,用最通俗的语言讨论这一主题,并且希望别人相信,他与整个教会没有丝毫差别。于是,到会的正统神学家们讨论了那些明白地表达基督神性的不同称呼,例如[神](约翰福音2028)、[真神](约翰一书520)、[神本体的真像](希伯来书2028)等,对所有这些称呼,亚利乌和他的门徒都非常愿意同意。然而,他们要求,有权用他们自己的意思解释从经文来的称呼。会议成员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智力,致力于揭露这个高明的窃贼,以及得到他对自己观点的解释。最后他们发现,只要允许他仅仅以一个一般的,信奉圣经的表白作挡箭牌,他们就无法达到目的。因此,他们用自己的语言写下了圣经中关于救赎主神性的教义,换句话说,他们著成一个关于这主题的公认信条,并要求亚利乌及其门徒同意。这些异教徒们拒绝这样做。因此表明,他们对圣经的理解,与其他会议成员的不同。也当然证明,那对他们的指控是正确的〗。

  仅仅是一份我们忠于圣经的表白是不够的。对圣经的真理最极端否认,常常与承认圣经的权威性和见证并存。当人用圣经中的话去宣传异端,当圣经的真理被歪曲,而用于谬误,只有一份公认信条才能公开地将真理与错误区别开来。

  如果我们给予公认信条和圣经同样的权威,就会削弱圣经作为教会信仰及实际生活方面的管理者的唯一权威性。但这绝不是改革宗公认信条作者们的目的。他们承认圣经独一的地位。知道自己是易犯错误的人,并且这些观点都反映在公认信条里。请注意《1689年的浸信会公认信条》有这样的陈述:[圣经是关于所有得救的知识、信心及行义的唯一充分、肯定、准确无误的准则。](第一章,一)[凡神关于祂自己的荣耀,人的得救,信仰与生活一切所必须之事的全备旨意,都明明记载在圣经内,或能从圣经中推出正确与必然的结论。所以无论何时,不可藉着所谓的圣灵新的启示,或凭人的传统,给圣经再加上什么。](第一章,六)

  伟大的改革宗公认信条既没有想要将任何过去不是真理的东西变为真理,也没有试图要求人们,必须相信任何圣经没有要求他们相信的东西。

  一份信经或公认信条仅仅是一个信仰声明([信经]拉丁文的意思就是[我相信]),正如说[我信神],或[我信基督],或[我信圣经]一样,丝毫不会降低圣经的权威性。那些说自己确信[圣经是唯一的信经]的人实际上也有信经,虽然不是书面的。穆雷教授曾争论说:[把圣经看作神的话和信仰与生活的准则,就有了最初和最基本的公认信条……(因为这个说法排斥了)其它任何信仰和行为的标准。那么,为什么公认信条只能包括有关圣经 的教义呢?]

  如果相信那些异端或者异教的教义,并遵行异教生活的异端追随者,被地方教会所禁止成为会员;如果成为教会的长老、执事和会员,都必须相信某些教义是真理。那么,事实上那地方教会就确实有一个被会员承认的信经。在这种教会里该信经是如此真实地存在,就好象每一个会员都有一封被打印出版的。然而,在非信经的原则下,只要声称[我信圣经],所有人都应该没有歧视地受到欢迎。

  实际上,公认信条最强烈的反对者们,在他们的教会管理及敬拜程序中都使用他们没有出版的信经。多马亚历山大.坎伯尔认为他们能够通过召集一个没有任何人所写的公认信条的基督团体,来削除他们称之为[宗派主义]的魔鬼。这个团体只靠相信耶稣是救主和公开承认下决心听从祂的话而联合。他们争辩说,有形教会的问题是教会分裂,而这正是信经和公认信条所引起的。他们努力的结果——所谓[基督教会派]随处可见,他们的教会是最讲宗派、最注意信经的会众之一。

  对那些担心公认信条会削弱圣经权威性的人,我们毫毛保留地肯定说,基督徒信仰和生活的根本基础是圣经,而不是公认信条。但那些人把他们所理解并一致赞同的圣经教义写下来,并视之为约束自己生活的准则,并不是不合理的。正如贺得治所评论的,[真正的问题,并不是如人所说的,在神的话语与人的信经之间,而是在神所有的子民那久经考验的信仰,与那否认信经之人的个人判断力及个人智慧之间。]

  其他反对公认信条合理性观点的人认为,公认信条与在神面前良知的自由性不一致。在这方面有两种观点。

  首先,一些持这一观点的人认为,所有的权威,无论是圣经还是公认信条,都对良知的自由性有伤害。既然他们不服从圣经的最高权威,那么他们对更低权威的公认信条不满就不足为怪了。这些人认为[自由地思考]和[自由地提问]是他们与生俱来的权利。因而,他们真正想要的是,脱离圣经对他们宗教观点的形成和传扬的约束,而不是那使他们的良知能够顺服圣经的自由(尽管他们说这就是他们的动力)

  赛德称这些人为[自由主义的盲从者]。这些人实际上是痛恨严谨,而不是热爱自由,而且他们还想把他们那盲从的自由主义强加给每一个人。米勒评论说:[无论何时,当一些人开始脱离正统教义时,他们一般都想通过声称反对信经和公认信条来停止或掩盖他们自己的跌倒。]当他们开始抗议时,他们通常声称他们相信公认信条的教义,而不相信公认信条的有合理性。时间长了,他们虚伪就暴露无遗。[人们很少反对信经,除非信经的内容反对他们所相信的。]就这些人而言,我们只能说,只要他们不以神的话约束自己的良知,公认信条除了揭露他们是伪君子或异教徒以外,不会伤害他们!

  其次,另一些人的抗议是基于他们关注圣经的权威性,认为公认信条不让他们保持良知的自由。这些人看起来的确想为那良知只可受圣经的约束之论点争辩。对此,我们说,公认信条承认只有神才是良知的主宰:[只有神是良心的主,祂没有把任何与圣经相反或在圣经以外属于人的教义与命令放在良心之中。因此凡把那种教义和命令当作神的并相信及遵行它们的人,就出卖了良心的真自由。若要求人根本无圣经根基地相信,完全地、盲从地顺服,就是毁灭良心和理性的自由。](第二十一章,二)

  如果某人未能审阅公认信条的内容就被要求同意它,或者被用民事处罚的威胁强迫同意,那么对良心自由的担心是有道理的。但如果某人相信公认信条的内容符合圣经并自愿同意,那么公认信条就没有伤害他的良知。如果某人在良心上不再完全同意公认信条,那个人有随时否认它的自由;同时他也有自由参加任何一个与他良知没有冲突的地方教会。

  米勒对此有正确的辩论,他认为否认一群基督徒起草公认信条并同意它的权利,就是否定他们良知 的真自由。[任何人都不能否认,在任何一个国家,基督徒们都有选择同意一些原则,并在此原则下团契同行的权利,只要他们的行为与公众秩序一致。他们有权同意并声明他们怎样理解圣经,圣经中的那些教义他们一致认为是信仰的基础;为了他们及后代的造就,他们也有权选择采用何种方式公开传道,及采用何种行政体制。他们当然无权替他人决定,也无权强迫任何人加入他们。但是他们确实有优先权为自己决定,同意自己团体的计划,确定根据那些原则接受他人作为他们的弟兄姐妹,以及制定一系列规则,以排除那些无法与之融合相处的人。问题不在于,他们是否在所有情况下,都按照智慧和圣经使用了这个权利,而在于他们是否确实拥有这权利?事实上,他们确实对怎样使用这权利要负责,要严肃地对那在天上的主人负责。但他们的确不能,也不该,被强迫向人交帐。这是他们自己的事。只要他们没有破坏大众的和平,别人就无权干预。否则,任何其他的裁定事实都是对个人判别权的伤害。

  原则上,以良知的自由为借口,任何教义和道德上的过失都能进入教会。安德鲁.福勒断言]世上有各种各样的道德观,教义也是如此。因此,如果某人认为同意任何教条是不符合圣经的要求,那么因着淫乱拒绝某人参加教会,甚至劝诫他也是一样不符合圣经的要求,因为他可以说他仅仅按照自己的理性和良知行事。不仅如此,几乎任何不道德行为已找到借口,并伪装起来。因此在个人判断权的借口下,神的教会将变成淫妇之母——邪恶的居所,邪灵的藏身,和一切肮脏可厌之鸟的巢穴。

  同样,卡罗争论说:[一个教会的教义越少,则生命就越少。一个教会所赞同的圣经教义越多,她的能力越大,作用越大。她信仰的信经越少,她对会员的凝聚力就越小。现代‘少些教义,多些自由’的呼声,是从脊椎动物到软体动物的退化,它意味着更少的合一和道德,并意味着更多的异端。确定的真理不会造成异端——只会揭露和更正异端。中止信经,基督教将会充满无怀疑和无更正而导致的异端。]

  简而言之,前面所说的对于公认信条合理性的反对是站不住脚的。公认信条是履行〖真理的柱石和根基〗使命的合理途径。




  .公认信条的作用



  1、公认信条是公开确认及捍卫真理的有用方法

  教会要常常守住纯正话语的规模(提摩太后书113),[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争辩](犹大书3),[同有一个心志,站立得稳,为所信的福音齐心努力](腓立比书127)。公认信条是实现这一使命的有用方法。它可用于辨别真伪,简洁却又完整充分地表达圣经的中心教义。

  首先,系统地表达教义是教会教导会众的任务之一。对非信徒而言,公认信条是我们信仰之中心内容的公开定义;对世界而言,公认信条证明我们所持守的信仰与其它信仰的区别。

  其次,公认信条是公开教导会众的有用工具。公认信条简洁地体现了系统神学的主要内容,它能使我们广泛地认识真理,抵御谬误。在神子民及其他参与我们教会公开事奉的人之中,它大大地增长了他们对基督教的认识,并提高了他们的辨别力。对神子民而言,它又是教导孩子的有用工具。此外,公认信条还起着一个框架的作用,我们在这个框架里,能够清楚地接受圣经的教导,并使我们不论在何处遇到新奇观点和谬误时都能警醒。

  2、公认信条是团契及教会纪律的公开标准

  在圣经的启示中,地方教会不是一个求同存异的联合体,而是以和平与合一为标志的整体。教会要[用和平彼此联络](以弗所书43)。她的会员当有一心,一灵,一信,一主(罗马书155-6 ;哥林多前书110 ;以弗所书45 ;腓立比书12722)。公认信条帮助教会保护合一,维持和平。它可作为那些有相同信经之教会的根基,使他们能够融洽地同行同工。它将那些持有共同信仰的人吸引到一起,在同一个团体中结合。

  耶稣说:......[一家自相纷争,必站立不住](马太福音1225)。如果每人对真理各执己见,加尔文主义者,阿民念主义者,伯拉纠主义者和独神论者能够在一起和平地,有益地祷告、同工、团契和敬拜吗?谁将带领敬拜或者讲道?那些相信耶稣是真神的人,能与认为他们的敬拜是拜偶像的人一起祷告吗?那些承认仅仅因信基督而称义的人,能与相信其他东西的人交流吗?他们难坐在一起同领圣餐吗?那些相信圣经的逐语默示和完全默示的人,能与否定此教义的人共用同一讲坛吗?那些在基本观点上有分歧的人能融洽相处的唯一方法,是禁止讨论真理,否则,他们确实只会[使神的家变成一个混乱的巴别塔]。

  如前所述,所有的教会都有信经,无论是书面的,还是为会员内心所理解的。每一个有智慧的人,在入会前,都会要求了解那都会的信经是什么。他有权知道那教会信什么,教会也有权了解他信什么。那么,用一个没有出版的信经作为团契的测试,如果不是不诚实的,就是不符合程序的。申请人需要自己去找出教会的信经。而教会本身,却没有简单的方法去辨别申请入会者是否与他们会众的共同信念协调一致,因为他们没有列举出他们共同信念的要义。一份出版的公认信条能让想入会者很容易地评估该教会的教义立场,反之变然。

  一份出版的公认信条还提供了一个简明的教义标准,以用于教会纪律。我们对[那些离间你们,叫你们跌倒,背乎所学之道的人,我劝你们要留意躲避他们不](罗马书1617)我们要剪除那些用错误的教义破坏教会和平的人:[分门结党的人,警戒过一两次,就要弃绝他](提多书310)。为了履行维护全体会员纯洁性的本分,教会必须有一份教义标准,且此标准必须公开出版,因为人们有权知道他们将被根据那些条款评判。要一个教会没有出版的公认信条,抵御教义错误实行纪律,就等于要求它不用稻草去做砖。

  缺乏公认信条,就不能使教会与会员彼此间的合理要求得到满足。正如巴纳门所评论的,[以某种正式、公开形式声明自己的信念,是教会的职责,以便向它的会员保证它信仰的纯正,同时也得到他们信仰纯正的保证。]没有公认信条的教会可以作广告说,它是准备让任何一种异端停泊的港湾,也是让任何奇谈怪论生长的沃土。没有公认信条的教会,相当于神学上和基督教会教义上艾滋病,因为它对错误的教义的侵蚀没有任何免疫力。

  对地方教会的教会生活是这样的,对教会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一个教会高度重视它自身教义纯洁性的维护,以及它自身的和平和合一,如果一个教会对另外一个教会怎样看真理和谬误毫不了解,那个教会能安全地与其建立团契关系呢?这样一个非公认信条的教会,没有明确的信仰或准则,可能会成为一个污染而不是造就人的场所。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允许那教会的牧者在我们教会里讲道,或带纯洁良知来鼓励我们的会众与他们团契。

  在我们结束信经作为团契和纪律标准这个论题之前,有一句话还要说,免得一些读者得出结论,认为为了在一个有公认信条的教会获得并维持会员资格,每个人都必须对教义有高深的认识。这并不是我们的意思。

  请看福勒的评论:[如果一个基督徒团体,具体确定某些来自神话语的主要原则,并认为任何成为或继续作会员的人必须相信这些原则,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弟兄姐妹要同样地理解那些原则,或他们都必须有同等程度的知识,也不意味着他们不能再了解或相信任何其它东西。不同的人,能力也各异;对同一真理,某人也许较他人懂得多些,同时他的见解也可能因非常多的同类思想而变得宽广,但他们信仰的本质可能仍然是一样的。公认信条的目标是与公开的敌人保持一段距离,而不是与那些信心软弱的人这样做。]

  3、信经可作为评估牧者的简明标准

  牧者应当是[忠心能教导别人的人](提摩太后书22),[坚守所教真实的道理,就能将纯正的教训劝化人](提多书19)。我们要防备假使徒。我们[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约翰一书41) 我们不能在家中接待一个不忠心的人或给他弟兄姐妹般的欢迎,免得我们[在他的恶行上在分](约翰二书1011)

  我们不能仅仅听到一个人相信圣经的声明,就服从他的训导。我们必须了解,对圣经中那些重大问题,他相信什么。公认信条给教会比较简单的方法,在圣经真理的广泛内容上了解一个人教义的纯正性。没有公认信条,教会对它牧师的评估只能是任意和肤浅的,同时教会也会面临落入给新信徒和异端者按手的危险,所有这一切都只因它没有一个广泛深入的标准去评估牧师候选人。

  教会认可牧师是如此,对于它认可训练宣道人士则更是如此。随便选择人当神学院的神学家,给他们机会塑造年轻宣教候选人有可塑性的内心和灵魂,将导致教会受到难以估计的损害。

  4、公认信条在历史上还能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

  我们这些人怎能知道我们不是与历史相异的,即在历史上不是只有我们这样相信?公认信条将我们与过去宝贵的信仰遗产联系起来,并成为让我们可以把我们的信仰传给下一代的途径。这当然不是一个小问题。历史的连续性极大地稳固了教会,及会员的个人灵性生活。


 

  .结论



  1、现代基督教正被教义相对论的洪水冲击着

  撒但和它的军队喜爱今天到处蔓延的含糊不清和模棱两可。司布真说道:[真理的大敌已邀请我们推平我们的围墙,并拆除我们的防御城。]可以想象,如果司布真活在今天,会看到教会已走了多远的下坡路,他会说些什么。

  我们当中那些热爱这些古老标准的人,有责任为从前一次交付给圣徒的真道竭力地争辩。我们不应该不抗争就放弃公认信条。正如司布真谈到公认信条的重要性时所说,[我们永不应当让抵御敌人的武器生锈。]伟大的改革宗公认信条是在为真道争斗时被锤炼而成的。捍卫真理之战在那里进行,它们就如战旗一般飘扬在那里。那里的人抛弃了这符合圣经的基督教信条,那里自由主义的观点就时髦,神的事业和真理就要在那里遭受极大的损失。

  不愿意将口头承认所相信的准确地定义出来,是教会及其领袖们有严重问题的表现。一个这样的教会是不可能负起〖真理的柱石和根基〗的责任,因为它不愿意肯定或维护它所声明坚持的真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正在受审的不是公认信条,而是今天的教会。

  2、有时修订伟大公认信条也许是必要的

  但我们不应该凭一时的奇想,或根据流行神学的每一个变化去修订改它们。这些文件不是轻率写成的,因而也不能轻率地修改。然而,我们公认信条并非从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或是不能修订或改进的。同时,教会历史当然也不是总停留在十七世纪,我们今天所面临的一些错误,是那些撰写伟大公认信条的人所没有面临过的,所以他们没有在公认信条中明确地讲这些错误。因此,修订可能是必要的,但做起来必须非常谨慎。

  如果我们在这个时代从事公认信条的修订工作,我们必须坚决反对许多现代公认信条构写的精神。构写现代教义宣言的目的不同于构写古时的公认信条。

  在他所处的时代,梅欣评论说:[历史上的信经是为了排除错误,它们的目标是排除谬误。撰写它们的目的是显明圣经教导与非圣经教导有极大的差别,以便保持教会的纯洁。与之相反,现代宣言包含着错误。它们是被设计来使教会尽可能多地拥有各种人和各样思想]。

  3在尊重伟大改革宗公认信条的同时,我们必须记住,每一时代人都必须以圣经为其信仰的基础

  人们的信心不应当只根植在忠实于公认信条。在我们教会中,我们必须寻找人作基督的门徒,而不仅仅是浸信会的教友,或长老会教友或其它。公认信条绝不能仅仅成为一个传统,而没有个人在神话语上的坚定扎根。正如穆雷教授所说,[当任何一代人满足于依赖它的神学遗产,而拒绝自己探索神圣启示的丰富,那么背道已经开始,其后辈也将成为异端。]

  4、当我们讨论公认信条的主题时,就面对诚实的问题

  对教会和个人来说,同意一个公认信条是一项标志着道德完整及诚实的行动。谁会对教会应该忠实于它公布的标准或一个人应该言行一致的许诺持异议呢?然而可悲的是,许多教会虽然仍宣称它们信守着公认信条,却偏离了它。虽然很多牧者声称,他们忠实于他们教会的公认信条,但实际上,他们对公认信条的一些教条却持反对(或严肃的内心保留)的态度。

  当一个教会偏离它原来所持的公认信条时,如果它不再返回,就让它公开不论它的信条。看到这种偏离真道我们也许会痛心,虽然真理的敌人也会抓住这个机会来毁谤和攻击,但是这样做一定比教会继续伪善更好更诚实。

  对集体生活是如此,对个人诚实而言则更是如此。米勒认为赞同一个公认信条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它应该是以深思熟虑及谦卑的祷告而投入。在这件事里,如果一个人应当对任何事有诚意,那么他就应该对上帝诚实,对自己诚实,对他所加入的教会诚实。]米勒还提到[就我自己看来,如果不诚实地处理,我不知道还有任何其它的事比这件事更应该受到‘对圣灵撒谎’这种大罪的公义指控。]

  最后我必须对牧师发出呼吁,我们中许多,在被按牧师前就发誓信守一个公认信条。弟兄们,我们处于庄严的责任之下,那就是在神面前以合一的信念,行于我们为之工作的会众中。如果我们不能诚实地如此做,如果我们的观点改变,那么就应该退出,并找到一个我们无需口是心非而加入的教会。如果我们不愿意这样做,我们就不是无瑕疵的而就受到谴责,我们就不够资格去传道。



  罗伯特.玛丁

创建时间:2013/3/31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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