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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神创造之工


  

第六章 神创造之工




  一、为父、子、圣灵的神1,为彰显自己的永能2、智慧与仁爱的荣耀,就欢喜起初从无有中创造世界并其中一切有形无形的事物,需时六日,并都甚好3。

  1 约1:2-3;来1:2;伯26:13。

  2 罗1:20。

  3 西1:16;创1:31。

  二、神造了一切其他的被造物之后,就造了人,男人女人4,给他们有理性的,与不朽的灵魂5,又本着自己的形象赋与他们知识,仁义和真圣洁6,虽有神的律法写在他们的心里7,且有履行律法的能力,然而祂们也有干犯律法的可能性,因为他们有自由意志,而这意志是可以改变的8。

  4 创1:27。

  5 创2:7。

  6 传7:29;创1:26。

  7 罗2:14-15。

  8 创3:6。

  三、除了在他们心中所写下的律法以外,他们受到不可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的命令9;他们遵守这命令时,就能得到与神相交的幸福,又能统治所有其他被造之物10。

  9 创2:17。

  10 创1:26,28。

 

 

 



创建时间:2013/10/22/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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