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6、基督教对非基督徒所采取的步骤


  

六、基督教对非基督徒所采取的步骤


  基督教乃一宣传的宗教。不能只求自己信徒中之繁荣就算满足,乃要全世界能归信真道。此宣教的目的是根据基督的大使命,你们要往普天下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太廿八:1820)。基督教对异教信仰当存什么态度呢?关于此问题的意见各有不同。

 

  有一种极端的见解,认为所有非基督教的信仰不过是魔鬼的作为,都当绝对加以非难。可是这种态度是未能承认非基督教信仰中有比较善良的内容。虽然他们要求与伪宗教分离乃为合乎圣经,况且异邦宗教属魔鬼的性格也是圣经中的真理(林前十:2021;林后六:1418),但在这些宗教中有相关的、有限的“善”,这也是真实的。在性格上,这些伪宗教虽是属魔鬼的,但它们乃是人曲解神在自然界中启示的结果。虽然这些宗教是魔鬼的作为,但不仅仅就是魔鬼的作为,在一部分上说来,也是神的普通恩典的产物,一部分是罪人误用神在自然界中启示的产物。真正的学术研究与纯正思想总当注意对于困难问题的轻易回答。

 

  另一个错误的见解就是合作的态度。此种态度认为基督教与非基督教信仰之间的关系并非敌对的,乃是互相帮助的。基督教宣教师与教会当与非基督教的道德力合作,努力使这世界成为乐园。

 

  此种态度在数年前(一九三〇年)为平信徒国外宣教审议委员会(Laymens Appraisal Commission for Foreign Missions)所标榜。该会在亚非二洲的大宣教地区作广泛的考察之后,出版了一本书名为“宣教事业的再思”。在此书中赞助与非基督教信仰合作的态度。所采取的立场是宣教师不当从非基督教信仰中争取信者。他们应当承认这些异教为在此现代斗争中抵抗世俗与非宗教的联盟。如此,基督教为推进“宗教”的缘故就自居次位,暗中把自己压下来。

 

  其实,采取这种提案就是强调宣教事工的人道慈善方面――即如医药工作、农事工作、社会工作――比较忽略传福音的重点。目的非在得人,乃为帮助非基督教的信仰。

 

  “宗教事业的再思”的出版惹起人们的注意,大事检讨与反抗。纯正信仰的基督徒与教会多数拒绝“平信徒审议委员会”的基本提案。明显可见,支持此提案的并非纯正信仰的基督教,乃是认非基督教信仰为基本善良的自由新派信仰。

 

  另外一种态度就是采取圆棹讨论会的态度。龚斯德博士(Dr. E. Stanley Jones)所著的“公开的基督”(Christ at the Round Table)一书即表示了此种态度,意思是说每一宗教对于人的宗教生活都有所贡献。无疑,基督教比其他宗教贡献更多,但其他宗教起码也有贡献。宣教师的目的(不应太过于领人悔改),应当领非基督教人士得见基督教的长处与价值,进而肯定之,即使不脱离他原有宗教,不受洗也无关紧要。

 

  印度故去的甘地就是景仰基督耶稣,接受基督教某种特性与价值的非基督徒。由于甘地自己清楚的声明,他是信从印度教的。他并未承认自己是个基督徒,然而他却接受基督教的某些真理。

 

  不用说,这种宣教的目的比基督的大使命中所阐明的更易达到。信从印度教与佛教的人能够称赞耶稣基督,并毫无困难地采取基督教的某些价值。但如果他公然出来,顺从基督的吩咐接受洗礼,他就要为基督的缘故背十字架,他必须为基督的缘故忍受逼迫与羞辱。终生在日本传道的毕德斯博士(Dr. Albertus Pieters)在“为何给婴儿施洗(Why We Baptize Infants. p.23)”文中说:

 

  “在像印度或日本的国家里,无人关心其他宗教的信仰。有的儿女或者可以说他(她)相信主耶稣基督,或者在家中祈祷读经。父母对此事往往漠不关心,他们所特别注意的,还是看见他们儿女品行的进步。但如果青年人提到要受洗入教,那可就风涛大作,毫不容忍。如果此事毕竟发生,非但被逐离开家庭,而且又不被社会欢迎。甘地现今仍被视为印度的英雄,甘地可以在心中称赞耶稣;但如果他受了洗,明日即遭国人之唾骂。”本文写于甘地逝世前。

 

  论到宣教工作合乎圣经的目的,当然不仅是叫非基督徒欣赏基督教并采取它的教训与价值,乃是领个人作耶稣基督的门徒,正如祂在大使命中所吩咐的。

 

  另外一种态度可以说是“完成”的态度。根据此观念,非基督教的宗教是好的,但不完全,因此不能满足人类的需要,基督教能补其他宗教之不足。

 

  例如有的宣教师若存此态度,就对中国人说,孔教是好的――它有崇高的哲学与奇妙的教训,但可惜它还缺乏一些东西――但还不完全,必须把耶稣基督加在孔教的教训上。在中国人中传这样教训的还大有人在呢!至于他们对福音的真理忠心与否,那又是另外一个问题。采取此种传道法的人未能明了在其他不同宗教里有恶的与虚伪的成分,而这些成分是占优势的。例如佛、儒二教并不完全纯全,其中大部分是坏的。正如在使徒行传中,我们清楚看出,基督的使徒并未说基督教是宗教建筑物上的屋顶石,他们乃是叫人为过去虚伪的宗教而悔改,并接纳基督教为独一的真宗教(徒十七:30;十四:1516)。

 

  如此说来,什么是对非基督教信仰与信者的真正宣教的目的与态度呢?首先,在基督所吩咐的大使命上不可妥协,必须在人前承认祂,作祂的门徒,接受洗礼。凡不采取此步骤,不肯受此凌辱的人,就不是基督徒。我们对他或许表示同情,但我们不能承认他为基督徒。

 

  宣教师当殷勤考察学习本地人的宗教信仰,此勿庸赘言。只有当他正确明了他们的宗教背景时,方能有效地把福音传给他们。宣教师仅有丰富的圣经知识与基督教的神学是不够的,他也必须充分了解当地人的宗教信仰,熟习他们的历史、原则与习惯。

 

  当提到非基督教信仰时,用讪笑、揶揄、讽刺的口吻,都不是宣教师应有的态度。严重解说某一宗教的错误与罪恶或许不免,但一个人的宗教信仰是不容许受嘲笑的。

 

  不幸,过去有些宣教师曾把基督与欧美文化混为一谈。这差不多是一百年前的事了,但如今仍有其人,在表演同样事件。某美籍宣教师对在美国的印第安人传道,一次在纫泽西某教会的主日学中讲道,教会应当差遣宣教师给土人传道,因为印第安人的小孩子吃饭时不知如何使用刀叉!过去有些宣教师以为信教的人当采取欧美式的生活习惯;但这整个的观念是错误的,基督教是基督教,西方文化是西方文化。无疑,在亚、非二洲的国家里,基督教若被接纳,当然会产生文化上的交流;但要求当地人模仿欧美的文化却不是宣教师的工作。例如,在中国或是日本修礼拜堂,无须仿效欧洲歌德式的建筑。如此例证,不胜枚举。

 

  讨 论

 

  1.为什么基督教必须是一个宣教的宗教?

 

  2.基督徒对禁止在非基督徒中间工作的政府,应当采取什么态度(就是叫传道工作与基督教教育工作仅限于已信的基督徒)?

 

  3.为什么说异邦宗教是魔鬼的工作并不正确?

 

  4.平信徒国外宣教审议委员会,对非基督徒信仰采取何种态度?

 

  5.若采取“宣教工作的再思”那本书中所提议的,其长期结果为何?

 

  6.对非基督教信仰采取公开的态度是什么?此种态度受到什么样的批判?

 

  7.甘地对基督教的态度为何?

 

  8.龚德斯博士论甘地对基督教的态度说什么?

 

  9.对于非基督教信仰采取“成全”的态度是什么?为何这种态度不合乎圣经的教训?

 

  10.我们应当怎样看一个不接受洗礼的人?

 

  11.为什么宣教师必须殷勤学习在他地区内非基督徒的信仰?

 

  12.为什么嘲弄虚伪宗教的错误,并不是一个正当的方法?

 

  13.把基督教当作欧美文化是什么意思?为何这种看法是错误的?这样做会产生什么不良结果?

 



 

创建时间:2013/10/20/星期日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Power by Softscape HTML Builder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