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蛇的后裔与女人的后裔,4∶1—26。
现在我们来到创世记第四章。在本章内记载人类的双重发展——该隐与亚伯,恶人与义人,蛇的后裔与女人的后裔。从该隐与亚伯的时候起,在这世上就有两种人,就是魔鬼的儿女与神的儿女。今日我们听到许多有关「人类皆弟兄」的说法。我们应当知道这种流行「人皆弟兄」的说法是一种错误的教训。若不藉着基督的救赎,人类弟兄的关系就是该隐与亚伯的关系。
当我们来到创世记第四章的时候,我们就看到古代的人类,虽然没在伊甸园幸福的情况中,但仍居于单纯的文明中,虽然不是住在伊甸园里,人类也不是住在丛林里。他既不是生蕃,也不是「土著」,他是人而且是具有文明的人。本章就继续告诉我们人类文明与文化的发展。在这里我们找到古代的发明与发现。
首先我们得知有关该隐的降生。究竟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园有多久,该隐才生下来呢?这倒是个有趣的问题,我们必须知道亚当活了九百卅岁,但圣经没有告诉我们该隐生于何时,我们只知道他是生在亚当与夏娃被逐出乐园之后。
夏娃给儿子起名叫「该隐」,该隐这名字的意思是「制造」,「打出来的器皿」,「铁匠」的意思,夏娃又说,「耶和华使我得了一个男子。」希伯来文「得了」在发音上与「该隐」相似,这虽然是两个不同的字,但在发音上是相同的。似乎说夏娃给他儿子起这个名字的发音要与「得了」这个字相同,这样就叫他想起,他是从耶和华「得了」这个儿子。我们不知道是否夏娃想到这个儿子是要打碎蛇的头的那一个,但很清楚,他认为该隐的出生,乃是神信实的证据。夏娃所说的,也是他个人对耶和华信心的证据。
其次我们看到亚伯的出生。「亚伯」这名字的意思是「呼吸」,「蒸汽」,或许是「儿子」等意思。圣经没有提到该隐,亚伯的儿童时期。圣经只是记载他们的不同职业。亚伯是牧羊的,该隐是耕地的,这里并没有暗示这些职业的互相短长。或许亚当都从事了这两种职业。与进化论学者的自信说法相反,早期的人类已从事农业与牧畜业。因此在何处有「原始」人完全以打猎与捕渔为生的,而没有农业与家畜的证明,这乃是人类退化的结果。这种「原始」人乃是人因犯罪而受影响的例证。
「有一日,该隐拿地里的出产为供物献给耶和华。亚伯也将他羊群中头生的,和羊的脂油献上,耶和华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4∶3—4)。圣经并没有记载神吩咐他们给自己献祭,此点吾人应当注意。在某一个时候,神一定是有这样一个吩咐,但并没有记录可查。在此所描述的或许是,或许不是向神头一次献祭。但无论如何,这不一定是在该隐与亚伯的生活中头一次向神献祭。很可能他们以前已经献过祭。
这里所用的「献祭」字眼,在希伯来文是一个广泛的名词,包括人献给神的任何礼物。这些祭物是在「某一天」献给耶和华的。希伯来文的直译是「在日子的末了之后」。这是一种很不清楚的陈述,意思是在某一时期之末,但这段时期有多久呢?并没有清楚说明。有些人以为「在日子末了之后」是指着安息日说的,那就是一周之末日。但是圣经的记录,并没有暗示这一点。另外有人推测,这是指着秋季,一年之末说的。这一点也没有得到证实。
在该隐的祭物中,有「地里的出产」,那就是他农产物的一部分。另一方面,亚伯的祭物,是他「羊群中头生的,和羊的脂油」。该隐只是将他地里出产的一部分献给神;亚伯却将他所有物中最美好的拿来献给神。这似乎说明该隐的献祭,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的,而亚伯的献祭乃是出于一种真实敬拜神的态度。新约(希伯来十一章四节)告诉我们『亚伯「因着信」献祭与神,比该隐所献的更美。』那就是说亚伯对神和神救赎的应许上,有真实的信心;而该隐缺乏这种信心。在此我们看见,在仅仅属形式的宗教崇拜,与真实的宗教崇拜之间有着显著的区分。
往往有人主张亚伯的祭物超过该隐的祭物,乃在于亚伯的祭物是流血的献祭,而该隐的仅仅是菜蔬的祭物的事实。这种解释可能是正确的,但我们不能够绝对地这样说,因为圣经的记载并没有说亚伯的献祭比该隐的更蒙悦纳,乃是因为流血的祭物。创世记的记载只是说到一个蒙神悦纳,一个不蒙神悦纳的事实。此外,希伯来书解释说,亚伯「因着信」献祭给神,比该隐所献的更美(希伯来11∶4)。
赞成亚伯的献祭蒙神的悦纳是因为其中包括流血,这种解释乃是圣经的重要真理,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流血是表明死亡,代替性的牺牲。除了那背负世人罪恶神的羔羊(约1∶29)耶稣基督流血以外,亚伯的罪,该隐的罪或任何人的罪都不得赦免,这是天经地义的圣经真理。但这仍不能证明该隐的祭物,不蒙悦纳的理由是没有血。有一件事我们必须存记在心,我们目前所讨论的,乃是神对人类启示的最初阶段。我们在全部圣经亮光中,所获悉的真理,在那时还没有启示给人。
我们应当知道,在该隐、亚伯献祭之前,圣经中已经提到崇拜的事为蒙神悦纳或不蒙神悦纳。「耶和华看中亚伯和他的供物」——不仅是看中亚伯的祭物,乃是「看中亚伯和他的供物。」圣经又说,「只是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不只是「看不中该隐的供物,」乃是「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这种说法指明了这区分不仅仅在于供物,乃首先在于献供物者。崇拜者的态度,决定了神对人崇拜的反应。这当然不能暗示一些人所想象的,那就是说如果我们有敬虔的信心的态度,我们愿意用什么方法拜神都可以。相反的,如果我们有敬虔和信心的态度,我们必须注意神在圣经中所指定的方法去拜神。常常有人提出这个问题:神如何表明祂悦纳亚伯和他的供物,并弃绝该隐和他的的供物。我们在儿童故事圣经中,看出里头的图画,有烟从亚伯的祭物上升,表明神用神迹点火烧着祂所悦纳的供物这个意思。又有人说,这火是由献祭者自己点起的,但亚伯祭物的烟朝着天上上升,而该隐祭物的烟却贴近地面。这一切的解释纯属思测。圣经中根本没有说到神如何表明祂的悦纳与憎恶。
刘宝德(Leupold)在他的佳作「创世记注释」中,提到一项有趣的解释。他说,假如伊甸园仍然在世界上,
有基路伯(见神的中保)把守进入伊甸园的通路,这个伊甸园的路口,也可能是神向人启示祂旨意的场所,也许他们把祭物拿到伊甸园的门口来献上。神藉着基路伯表明祂对献祭者和他们供物的态度,这或许为该隐和亚伯所明悉。刘宝德认为这也是一种思测。他说没有人知道伊甸园是否在世界上一直存在到洪水的时候。
有一件事实我们确实知道,那就是该隐与亚伯都承认神如何看他们和他们的供物。归根结蒂,这就是我们所真需要知道的。到底神怎样表明祂的态度?为了满足我们的好奇心,这是我们大家都希望知道的,但是我们应当记得,神把圣经给我们,并非为了满足我们的好奇心,乃是为了应付我们宗教上的需要。
其次我们看到该隐对神拒绝他的供物所有的反应。「……该隐就大大的发怒,变了脸色。」(4∶5后)。这是一个双重的反应∶第一、他大大地发怒;第二、在他面部的表情上,显出他的怒气。
神拒绝该隐的供物,对他来说,乃是一个警告,引导他悔改,然而事情正相反,这件事使他大大发怒,该隐在他所犯不适当崇拜的罪上,又加上向神发怒,抵挡神的新罪,在这里表显出该隐的真性格,他的庐山真面目于此毕露。
自从该隐的日子以来,许多人发怒抵挡神。当神的忠心仆人告诉他们说他们是有罪的,并劝勉他们悔改时,他们听了之后,总是怒发冲冠,雷霆大作。本文笔者,从前在中国传道时,拒绝给一位慕道友施洗,只等到他有真正脱离偶像的证据时,才为他施洗。谁知道「慕道友」却大大发怒,并且咒骂耶稣基督的名字。因他受到立即施洗的拒绝,认为自己丢了脸,他便反对基督教,就我们所知道的,他以后永未悔改。
人们也发怒抵挡神圣经中的真理,缘故是因为他们本人不欢喜这些真理。据笔者所知,许多人对预定论的道理,实在觉得信不下去,因而怒气填胸,故意恨恶这个道理。此外,如人完全堕落的道理或永远刑罚的道理,也都不被欢迎。他们不但不信这些道理,他们反而动怒,用些乖僻的话,来抵挡圣经中的这些道理,这些人应该知道,他们正是与神作对,并不是与福音使者和教会的信条有什么争论。他们应当小心,免得他们的心变为刚硬,便叫自己在罪中灭亡了。
「耶和华对该隐说,你为什么发怒呢,你为什么变了脸色呢,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他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他」(4∶6、7)。当该隐发怒的时候,他就变了脸色,神就对他说话。这是神对该隐的实际言语上的交往,此种言语上的交往,与该隐自己的良心和思想是完全不同的。
神接着问该隐为什么发怒变了脸色,而提醒他的罪。假如该隐停下来,思想他发怒和变了脸色的原因是什么,他必会觉得自己是错误的,他必悔改,求神赦免。该隐更不应当向神发怒,当为自己的罪责备自己。如果他行得好,他必蒙神悦纳。如果他行得不好,原因就是他犯了罪。
「罪就伏在门前」。这是头一次在圣经中提到「罪」,「罪」字在希伯来文的意思是「未中标的」(Missing
the
mark)。神对该隐说话,并告诉他,罪好象蹲伏在他门口的野兽,准备跳到他身上,并毁坏他。「他必恋慕你」——罪决不会稍微伤害人一下就算了;罪要完全控制人;罪好象一只吃人的猛虎,是危险的,是不可驯服的。
神给该隐所描写的罪,是何等的生动而现实!这与许多对罪的现代观念又是何等的不同!神在较早的启示中,告诉该隐,罪是判逆的,是有破坏性的,罪一旦进入了生活中,它就要永远把人控制住。圣经中对罪的看法,与现代对罪的虚弱的观念完全不同,现代的看法说,罪不过是人性由动物祖先所残存下来的缺点,或者仅仅是习惯与态度上的事,很容易用人的自由意志来改变。圣经一开头就说明,罪是完全可怕的一件事。人与罪之间的挣扎,乃是一个生死的搏斗。
罪要治服该隐,但该隐的责任乃是要治服罪,神所给的这警告是很容易被误解的,这并不是说该隐能凭自己的力量来控制罪。这也并不是说,该隐能藉自己的努力来脱离罪。该隐的责任是治服罪,并不是让罪治服他。但这事怎能成就呢?并不是凭着人的力量,乃是靠着神的恩典,就是在三章十五节在蛇身上的咒诅中所应许的。该隐必须在神的应许中,靠神的恩典治服罪。那就是女人的后裔,最终要打碎蛇的头。
该隐对神严肃的警告有什么反应呢?从圣经的记录中,我们知道他的反应仅仅是带着怒气的沉默。圣经没有记载该隐对神有什么回答。他没有感谢,没有悔改,没有信心,没有求赦免的祈祷。似乎是该隐听了神的声音之后,他就决定硬着头皮下去。他的态度是顽强的抵抗神。
当罪进入人类的时候,它就发展得非常迅速。该隐的罪很快就导致凶杀。神接纳了亚伯和他的供物,就存在该隐的心中;他对这事就反复思想。这事就令他仇恨他自己的兄弟亚伯。因为亚伯的行为是义的,该隐自己的行为是恶的。该隐杀了他的兄弟亚伯(约一3∶12)。「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无疑亚伯的敬虔生活,刺激了该隐,事实上,敬虔之人的生活对恶人总是斥责与刺激。我们或许希奇为什么耶斯列人的长老和贵胄,准备执行王后耶洗别的训令去谋杀拿伯。无疑拿伯的敬虔每天在刺激着他们,使他们乐于铲除每天斥责他们恶行的这位邻居。照样,我们可以说,亚伯这种敬畏神的信心生活,刺激并激动该隐犯了杀人的罪。
「该隐与他兄弟亚伯说话」(4∶8上)。在希伯来文圣经中,此句似乎在这一点上有了间断。希伯来文的直译是这样,「该隐对他兄弟亚伯说……」,并没有告诉我们该隐对亚伯说什么,明显地,我们推测他们在以下所说的,就是两弟兄去到田间,所用的语言会表明出来该隐故意打算要杀掉他的兄弟亚伯。
「二人正在田间,该隐起来打他兄弟亚伯把他杀了」(4∶8下)。这里所说的「起来」意思是「攻击」「击打」,击打的结果呢,就是亚伯的死。头一个生到这世上来的人,就杀了第二个人。现在就清楚该隐是蛇的后裔,亚伯是女人的后裔。这两个弟兄,一个属于撒但的国,一个属于神的国。这就令我们想起「人皆弟兄」(Brotherhood
of
Man)若没有基督救赎的工作,在事实上乃是该隐与亚伯的弟兄关系。
我们现在所研究的历史,就证明圣灵愿意我们知道罪在人类中破坏性工作进展的迅速。该隐杀了他的兄弟亚伯是有预谋性的,这事的发生是在他听了神的警告之后。他既杀了他的兄弟,所以他的态度是一种险恶的抗拒与继续背叛的态度。
「耶和华对该隐说,你兄弟亚伯在那里,他说,我不知道,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么。」(4∶9)。当然神知道亚伯在那里,神问这个问题,并不是因为神不知道,乃是祂对付该隐的一种方法。神知道亚伯在那里,但是该隐必须面对他的责任,并看见他自己的罪孽。
当神定亚当与夏娃罪的时候,他们虽然企图推卸责任,但他们的态度仍然是谦卑的。论到该隐却是不同,他不但不承认他的责任;他还对神表显出傲慢、鲁莽与不虔敬的态度。他的回答确实是鲁莽,表显出轻率和不敬虔。
该隐首先说了一个绝对的谎言:「我不知道。」他刚刚杀完了亚伯,当然他知道他兄弟的尸体在那里。很可能他是刚刚把亚伯的尸体隐藏起来,然而他却轻率地说:「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么?」——正如说「我岂是要时常跟踪他吗?」该隐的问题,在希伯来文的语法上。暗示他期待着一个消极性的回答。当然,该隐是看守他兄弟的;他对他兄弟的幸福负有责任,正如他对自己的幸福负有责任一样。但是我们应当知道,该隐所发的蛮横问题,不但暗示他对他兄弟的幸福毫不负责,也暗示着他杀他兄弟的这件事,根本与神无关。他发出这个傲慢的问题,就是要避免他杀他兄弟的罪孽。这是一种厚颜无耻,摒弃道德的责任,该隐胆敢藐视神的道德律;他胆敢站在自己的立场上,以自己为律法。
「耶和华说,你作了什么事呢?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4∶10)。「你作了什么事呢?」——这问题暗示着该隐行了非常可怕的事。然后神直接定该隐杀人的罪:「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血」字在希伯来文是复数(bloods)表明流血或洒血。神说亚伯所洒的血由地里发声向祂哀告。那就是说神所定的道德秩序受到了干扰,必须受到神的审判;所犯的恶一定要受神的刑罚。根据现代流行的看法,罪不需要受刑罚;唯一所需要的就是该隐改变他的态度,再有一个更好的人格。但根据圣经,罪乃是道德秩序的扰乱,所以需要受刑罚。罪是冒犯神的公义。神必须刑罚罪,因为祂不能背乎自己。如果神不刑罚罪,就表明祂是不存在的(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宇宙就要消失在虚无中。罪总是要受它应受的刑罚,不是在罪人自己本身上受刑罚,就是在罪人的替身基督的身上受刑罚。
现代的宗教多半是关心罪在罪人本身上的影响。在另一方面,圣经主要关切到罪乃是干扰神所设立的道德秩序。在根本上来说,圣经并不是认为罪仅仅在罪人身上有恶影响,乃是说到罪干犯神的圣洁与公义。现代宗教多半关心罪的结果;圣经所主要关切的乃是罪的本身。现代宗教多半采取以人为中心的罪观;圣经看罪是与神有连关。
「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受你兄弟的血,现在你必从这地受咒诅」(4∶11)。这是圣经中第三个咒诅。在此以前蛇受了咒诅(3∶14),地因人的罪受了咒诅(3∶17)。现在有该隐(人类的一员)受到神的咒诅。这说明了神是非常憎恶罪恶。神在该隐身上所宣布的咒诅,并没有拦阻他将来的悔改,或阻止他将来的得救。这咒诅乃是专为刑罚该隐的罪。该隐所受的咒诅包括两部分。第一,他必从这地受咒诅,那就是要受耕种之苦,这地为亚伯的血所染。「你种地,地不再给你效力」(4∶12上半)。该隐要被迫离开易于耕种之地,在其它困难环境之下,去谋求生计。只有努力奔波,才得以糊口。
该隐所受咒诅的第二部份,就是他要在地上飘流∶「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4∶12下半)。
神在该隐身上,宣布了双重的咒诅,现在我们要研究该隐对此判决的反应。有一件重要的事应当注意,那就是该隐毫未关心到他罪的本身;他只关心到他犯罪的结果。
「该隐对耶和华说,我的刑罚太重,过于我所能当的。你如今赶逐我离开这地,以致不见你面,我必流离飘荡在地上,凡遇见我的必杀我」(4∶13,14)。在该隐的这一段话中,丝毫没有表显出他为罪感到真正的忧伤。他只是关心到他罪的刑罚,并没有关心到他所犯的罪。该隐并没有为他所犯的罪感到忧伤;他所以忧伤只是因为他要为他所犯的罪受苦。在这一方面,该隐显示了这人类历史当中,不肯悔改的罪人的实态。若不经过神特殊恩典的感化,罪人是不能够为他们的罪忧伤的,他们忧伤也只是因为他们犯罪的结果。
无论如何,该隐到底知道他是不能够抵抗神的。他以前一时之间的轻率与蛮横,如今变为「恐怖与不平」。从前在神面前是那样的的粗野与大言不惭的自信,如今一变而为空幻与绝望,该隐在这里也表示那些未悔改的罪人的典型。首先他们是鲁莽地抵抗神,但到后来,他们却坠入恐怖与失望的深渊中。
该隐抱怨他的刑罚太重,过于他所能担当的。由于他杀亚伯的事实看来,所加在该隐身上的刑罚还算轻微。神没有夺取他的生命,只不过是叫他受孤独与劳役之苦。但该隐说,他受的刑罚太重,过于他所能担当的。他惧怕凡看见他的人就杀他。该隐说这话并非暗示在亚当夏娃的后裔之外,世界上还有其他的人类。意思只是说他惧怕他以后出生的弟弟们,为了报复他杀害亚伯而杀他。「恶人虽无人追赶也逃跑,义人却胆壮像狮子」(箴言28∶1)。一颗有罪的良心,使人胆怯。该隐并没有真正悔改,很明显在他心灵的深处感到他是有罪的。因此他才惧怕。
「耶和华对他说,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4∶15)。「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这短句并不是较为正确的翻译。希伯来文的直译是「耶和华给该隐一个标记」:那并不是说这记号在该隐身上。这「标记」到底是什么,我们不知道。所译「标记」二字意思并非「记号」,乃是某种事件(event),借着这种事件,该隐会确知他的生命得以保存。我们可以回想神给基甸的标记(士师记6∶36—40),并在以利亚被接上升时,给以利亚的标记(五下,2∶9—12)。我们并没有理由去想,在该隐的前额上带着什么印记或象征,去度他一生余下的光阴。不管神给该隐的标记是什么,很明显地,这标记已经达成了使该隐相信的目的。此外,神给该隐标记的这项事实,并神有关此事的说明,是要为人所尽知的。人要惧怕,不敢侵犯神的这项警告,免得杀他而遭报七倍。此后该隐的生活将要更加艰苦,但他的性命将被保存。
或许有人问为什么神饶了该隐的性命。我们或者以为神要在该隐身上,执行死刑,因为他是人类历史中的第一个杀人犯。然而我们知道神是绝对智慧的,也是公义的,他一定有不杀该隐的最充足理由,虽然这些理由并没有启示给我们。在刘宝德的注释中,提出了神未杀该隐的许多理由,有些似乎在表面上是讲得通的。本文笔者只是建议神以他的主权,愿意用这一段历史时期(从该隐到洪水)来表明如果神任凭罪,罪将要达到何等地步。在这一段历史的时期内,神给人类一个教训,说明了罪若不是在神的控制之下,罪的实际倾向是什么。罪的倾向要在该隐的后裔中,发展得愈来愈坏。如果神在该隐的身上,执行了死刑,在该隐与洪水之间历史的记载将要十分不同。所以神用祂的智慧来选择,让该隐存活。
事实上,杀人者处以死刑,并不是神所吩咐的,直等到洪水以后(9∶5,6),才有死的刑罚。自从洪水以来,民事政府才将杀人者处以死刑。但这与神无关。没有一个罪人在今生是受过了他罪所应受的刑罚。为罪所受的彻底的刑罚,乃是在死后,继续在地狱中受永远的刑罚。假如该隐未曾悔改而死了——没有理由叫我们想象他是悔改了——他终必为罪受彻底的刑罚。神饶了他的命,在世上过了一段肉身的生活,并不是说他就逃避了他罪所应受的公义的报应。
「于是该隐离开耶和华的面,去住在伊甸东边挪得之地」(4∶16)。该隐离开了耶和华的面,凡拒绝神恩典的罪人,也是这样离弃神,在他们的罪中,使自己的心刚硬,怙恶不悛。」「挪得之地」意思就是「飘流之地」或「放逐之地」。此地并非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名字。我们只知道它是在该隐所飘流的伊甸园以东之地。该隐所去的东方之地,在当时乃是人类文明的边界。他在世界以前没有人烟之处成为流浪者。该隐走了多远,他深入了什么样的境地,吾人不得而知。
「该隐与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怀孕,生了以诺」(4∶17)。现在我们可以讨论一下不信的人与毁谤者时常提起的老问题,该隐的妻子是从那里来的?很希奇人们问这个问题,认为在圣经中是一个严重的难题——认为这件事是与圣经真理相冲突的一个辩论。毁谤者问:「该隐的妻子是从那里来的?」似乎从来没有问塞特的妻子是从那里来的,在这二人的事上,很清楚看出该隐与塞特的妻子是他们的妹妹,亚当的女儿。
为什么该隐娶他的妹妹,这么样的难听,成为这么样的困难?这样的婚姻,在今日有充分的理由去禁止,但那些理由,在古时是不存在的。以后我们要看到亚伯拉罕(创20∶12),我们得知他娶了他同父异母的妹妹为妻,并没有显示这是犯罪的或非法的。以后这种婚姻在摩西的律法中,以及差不多各国的民法中受到禁止。最近亲属的婚姻,在后裔上,父母特性的遗传上,趋向强烈的变化,这是人人皆知的。这包括各种遗传下来的疾病,有如神经不正常与缺陷。例如,兄妹结婚所生出来的孩子,多半有意志薄弱的倾向。禁止最近亲属的婚姻,乃是保护人类免受遗传下来的弱点与缺陷。
但在人类初期的情形并非如此,罪还没有败坏人类身心的活力,像现今人类所受的那样。古代人类有一种非今日所知道的一种活力。在洪水以前人活到好几百岁,并不是仅仅活到几十岁。亚当活到九百卅岁;挪亚活到九百五十岁,亚伯拉罕活到九百卅岁;挪亚活到九百五十岁,亚伯拉罕活到一百七十五岁;摩西活到一百二十岁。人类仍然保有大部分的原始活力。这就是从创造主所领受来的。所以在古时,人娶他的姊妹为妻,即不算错,亦非危险的事,兄妹结婚并没有像今日所产生的那样恶果。
可能该隐在杀死亚伯以前,已经有了一个妻子。亚当和夏娃何时生了女儿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知道,「他生儿养女」(5∶4);这话不一定暗示说亚当在生塞特以前没有女儿。但是也可能说,该隐在杀亚伯当时,还没有娶妻。这样,我们一定要推测在他逃亡的时期当中,他又回来娶亚当的女儿——他的姊妹中之一——作他的妻子。
若不是为了「该隐从那里得来他的妻子?」这老问题,屡次被人提起,认为是与圣经的真理相冲突的一个辩论,我们就不需要为这件事多费纸墨。简单的真理就是该隐的妻子,就是他的一个妹妹,这件是并不包含着什么样的真正难题。
在时间的进程中——多久吾人不得而知——该隐与他妻子生了一个儿子,取名以诺。以诺这个名字的意思是「开始的」或「奉献的」,这以诺是恶人谱系上的第二支,他们在人类文明与文化中有了相当的进展。
其次我们知道该隐建筑一座城,并以他儿子的名字,称这座城为「以诺」。这或许在杀亚伯以后,相当的一段时期,也可能距人类的最初家园有一段相当的距离。当我们看到该隐建筑一座城的时候,我们不能想到它会像今日我们所知道的那些城市。圣经中所用的语言,说到城也不过是一座有墙围绕的或有防卫性的村庄而已。希伯来文的动词「建筑」二字是过去未完成时态,他过去正在建筑一座城,或者暗示着在建筑这城上他并没有成功。该隐建城或许是他想要取消他在地上受流荡者的咒诅。或许这城为别人所完成,而并没有为该隐预备一个永久的居所。
论到这人类的第一座城,现今我们所知无几。我们可以想象,有关这城的一切线索,已为洪水消灭了痕迹。
现在我们一定要查看该隐的后代。人类的后裔谱系如下:亚当——该隐——以诺——以拿——米户雅利——玛土撒拉——拉麦——拉麦的三个儿子:雅八、犹八和土八该隐。这些名字的意义是不得而知的。
现在来到亚当六世孙拉麦的时候,我们注意到「拉麦取了两个妻,」如此大胆的改变了神在创造人类时,所设立的婚姻制。多妻制的罪恶是从拉麦的时候算起的。
我们是反对人类社会进步的进化论,我们相信人类原始是一夫一妻,以后人类陷入罪恶的深渊中,才出现了一夫多妻制。我们现在所研究的这段时期,显出罪恶在该隐这一支系迅速地发展。这由拉麦所作的傲慢的夸口上,清楚地表明出来,该隐尚觉得需要神的保护,「免得有人看见我就杀我」。拉麦根本没有觉得需要这种神的保护,他傲慢的夸口说,他能照顾自己,和他自己的权益。拉麦对他两个妻子所发表的言论和诗歌是记载在四章廿三、廿四节。德国的旧约学者戴莱慈(Delitsch)称此言论为最大的狂妄。拉麦夸口说,「若杀该隐,遭报七倍,杀拉麦,必遭报七十七倍」。惧怕神的心,已经完全丢弃无遗。在他心中丝毫没有留下罪的意识,人类的弱点与需要神的帮助。拉麦是一个无神主义者——虽然不是在理论,最低限度乃是在实践上。他要自己独立,用自己的能力来处理自己的难题。在他自己所愿望的以外,他不承认任何律法来约束他。他的精神就是英国亨利(Henley)所写亵渎的名诗「无敌」所代表的精神:「我是我灵魂的元帅;我是我命运的主人翁。」
亚当与夏娃破坏了与神所立的约;该隐是一个杀人者与说谎话的;拉麦是一个无神主义者。这就是罪在仅仅七代中(从亚当和夏娃算起),对人类所成就的。罪的倾向总是折毁一切善良与圣洁的事。罪永远不能叫人独善其身。罪一直要毁坏人,直等到他的灵魂身体在地狱里遭受永远的毁灭而后止。罪永远不能叫它自己停下来。唯有神的大能才能阻止罪,并医治因罪所受的伤害。
在我们现在所研究的历史时期当中,我们清楚看出神的目的,就是让罪走它自己的道路,并一劳永逸地显示出罪到底是什么。并罪所成就的是什么。这种情形要一直继续下去,直等到最后神用洪水审判人类。在该隐与洪水之间,神阻止罪恶的发展,只不过是为了保护人类在地上继续生存。在这一段时期之内,祂赐下祂最小的恩典。如果神在那时赐下最大最丰富的恩典,罪就要受到完全的控制。那时人就会说,罪究竟并不怎样败坏,并且说在人自己的性格里,实在有许多优点,这种人为的夸大必须受到阻止。所以在神实施救赎工作之前,祂首先让人类沉入罪的深渊中,叫众人清楚明了罪是极端属于罪恶的事。
一般说来罪的影响,是受到神普通恩典(Common
Grace)的阻止为限制。所谓「普通恩典」并不是神仅仅赐给祂选民的恩典,乃是神赐给全人类的恩典,甚至恶人也受到阻止,不至使他们原来的恶性更恶。藉着神普通恩典,一般的法律和秩序受到支持,一般人类的美德得到保守。这样人类的文明方可获致,审判大日得以延缓。在整个人类历史时期当中,神的普通恩典,向来是昭然若揭,阻止人类的罪恶,这甚至在没有圣经的异邦国家也是真实的;甚至在异教的黑暗中,神的普通恩典,也支持一些法律与秩序,并保护人类生命的安全。
但有时神部分地收回祂的控制。当这事发生的时候,罪立刻显得更强大、更猖獗、更控制人。在该隐与洪水间的这段时期,就是这样的一个时期。这是神给人类有关罪的真性格与影响的课程。这说明了罪的本身是什么。在它本来的情况之下,会受到神普通恩典的阻止,这是为了确保人类的生存。
在历史的其它时期之内,当神的普通恩典,部分地被收取的时候,罪恶在它狂暴的进展与努力上更显得猛烈。有理由令我们相信现今就是这样。有许多罪上一世纪或二世纪以前,甚至在世人当中,也认为是可耻的事。然而今日,却公开地毫无羞耻地去犯这样的罪。污秽的书报,在一、二世纪以前是禁止公开出售的,但今日药店与报摊上随时可以买到(作者系指美国而言)。今天我们所看到的是可怕的罪恶,很多人以为不是罪。
有一日既将来到,就是神的恩典(祂的普通恩典与祂的拯救恩典)将要完全被收去。那就是审判大日,圣经称为耶和华的日子与末日。当那日子来到的时候,在神的那方面再没有任何的约束,祂的忿怒要倾倒在这羞辱神,拒绝基督的世界。挪亚日子的洪水,乃是审判大日的预表或是小型的样本。关于此点,我们最好读彼得三章一到十四节与启示录六章十二到十七节。在挪亚的支派中,我们已见出罪恶迅速的发展。现在我们必须留意该隐的后裔在人类文明上所有的进步。有许多伟大的重要发明,都归功于该隐的后代,其中没有一项是出于塞特的后代,这件事实在值得注意。惟一论到有关塞特后代的显著之事,就是与他们的宗教有密切关系的事实:他们「才求告耶和华的名」;以挪与神同行,神将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上了。
但在该隐的派系中,在人类的文化与文明的发展上有显著的进步。首先我们看到该隐建筑了第一座城。拉麦的儿子雅八,「就是住帐棚牧养牲畜之人的祖师」(4∶20)。「祖师」在希伯来文的意思是「创始者」或「前验者」。牧养家畜在雅八的日子并不是初次的,这由亚伯是牧羊(4∶2)的事实已经显示出来了,但雅八在牲畜上一定有了相当的进步。
雅八发明了帐棚,是一人所作的活动房屋。有了帐棚人可以带着他的畜牧,迁往较远的地方,寻找牧场。雅八的兄弟犹八是一切弹琴吹萧之人的祖师(4∶21)。这里所译「琴」字,大概是七弦琴。真正的琴是以后发展出来的。「萧」字乃是用苇子管所制成的乐器。无疑犹八的乐器与现今的乐器相比较,乃是非常初步简单的;但是今日世界所有制造乐器的工厂,都与犹八在很久以前的发明有关。因为犹八是管乐器与弦乐器的原始发明者与制造者。
拉麦还有一个儿子就是土八该隐,这名字的意思是「铁匠土八」。土八该隐像他哥哥们一样,也是具有天才的发明者。他是钢铁业的创始者,「他是打造各种铜铁利器的」(4∶22)。我们在这里应当注意在铁之先,先提到铜,这与为人所共知的考古学铜在铁之先,为人类所使用之事实相符合。土八该隐本人制造了多少铜铁的器具,吾人不得而知,本文的意义乃是说,他奠定了一个基础,使后来的人,从这个基础上,开如进展。他作了初步的发现。
「土八该隐的妹子是拿玛」(4∶22下半)。拿玛的名字意思是「愉快」。拉麦这恶人的家庭,有很大的发明与发现,使着人类的生活在愉快,这是值得注意的一件事。更使我们感到惊异的,就是这些发明与发现并不是出自人类敬虔的支派,乃是出自恶人的支派,该隐的后裔,无论如何,情形确系如此。我们应当从这学习一个教训,藉着神的普通恩典,人类的文明与文化得以发展。不仅仅受到义人的影响,例如住在帐棚里,牧养家畜,乐器,使用铜铁等等——这些东西并不能因为恶人所发现,所以就是恶的。他们乃是神普通恩典的赐予,并应当为神的荣耀而使用。但由于罪在人类中的势力,这些东西为了达成人自私与犯罪的目的而被利用。土八该隐的发现,不但增进了农业器具,也成为武器的制造。乐器成为人的祝福和咒诅,这全看是什么人来使用这乐器,并人们制造出什么样的乐器。
我们在这里也学习到人类文明与文化的进步,不能确保人类脱离道德的退步,并于罪中的毁灭。这同一支系的人,有了最大的发明与发现,同时也使世界的道德腐败,以致神后来用洪水毁灭了人类的文明。现在有很多人,把普通人类的进步与得救混为一谈。有些人说,假如文盲可以扫除,全世界的人类都可以学习读书写字。这将使世界比今日更趋于佳境。还有人以为收音机、汽车、与电视机数目的增加,就是走向「较佳的生活方式」的一大跃进。但这是一个大的迷惘。物质的进步是一件事;道德的健全又是一件事。正如在洪水以前的旧世界中,在物质的进步之后,紧随着道德与属灵的衰弱与堕落,所以在今日有许多迹象显示物质的进步,正伴随着道德的衰弱与败坏。
在结束本段的教训之前,我们必要提出今日最流行的另一个错误——就是以为一切物质的、社会的与科学的进步,乃是基督教的结果的这种幻念。在基要派的写作中往往发现这种观念,他们从来都没有对历史作彻底的研究,他们对于圣经有研究,但对神学却是门外汉。有一位作者满具信念地说,「异教人没有电灯」,除了为达到破坏性的目的之外,从来没有发明任何东西。此种观念的难题就是事实并非如此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假如刚才说这句话的作者,旅行世界一周,他就要改变他的意见,到底「异教人」有没有电灯。至于发明与发现,这并不是基督教的产物,乃是神普通恩典的赐予,这在创世记第四章已经清楚说明了。这在整个人类历史当中也是真实的。现代科学与工业的基础,并非来自基督教。通贯旧约整个时期,没有一个伟大的发明与发现是归功给以色列人,就是认识并敬拜真神的人。我们现代的科学与工业乃是建立在巴比伦人、埃及人与希腊人很久以前所奠定的基础上。由于巴比伦、埃及与古代希腊在学术上所有的成就,我们才有了数学、机械学、伦理学、心理学,医学以及其它科学与艺术。现今世界的每位医生,都有负于古代希腊人,希腊人欧几理得研究出来几何学,回教徒的阿拉伯人发明了代数的科学。中国人发明了航海用的指南针,发现了如何造纸、印刷术以及其它许多实用的方法与技术。艺术与科学的进步,传到有名无实的欧洲基督教国家(以后传到美国以及其它世界有欧洲人居住的地方),这才不到五百多年的事。所以我们可以看出若有人说发明、发现与人类进步是基督教的产物,这件事该是何等的无知与愚昧。那些发明乃是神普通恩典的赐予。
现在我们要详细讨论拉麦对他两个妻子所发表的言论或诗歌(4∶22、24)。拉麦所作的演说,通常称为「拉麦的剑歌」。大概此时拉麦在他的手中,握着一把他具有发明天才的儿子,土八该隐所制造出来的新武器。一面看着这武器并转动挥舞,拉麦开始想到用这把武器成就何事。希伯来人「拉麦说……」的语法表明这一节与前一节有密切联关,前一节是说到土八该隐在铜铁方面的工作。当拉麦想到这武器的功用时,他就对他的妻子们发表言论。
他所说的并不是夸耀这武器,乃是夸耀复仇的精神。在许久以前,拉麦就发表了反抗神、恨恶神的人类文明的题旨。
拉麦在家中谨慎地夸下了海口,听他夸口的是他两个妻子,他这样对他们夸口,当然是没有什么危险。拉麦究竟是否像他所夸的那样是一位大能的战士,吾人不得而知。
关于拉麦言论的内容,我们知道这是被人认为很难解释的经文。拉麦是用完成时态而发言的:「我曾杀了壮年人」。这个意思或许是说拉麦已经杀了人,是为了报复那伤害他的人。这意思或许是说拉麦不过是夸示。如果有人伤害他,他将要怎样对付。完成时相,有时是用来描述一些尚未发生的事,但被认为是一定要发生的。例如四章十四节上半,该隐对耶和华说,「你如今赶逐我离开这地。」实际上,耶和华尚未驱逐该隐,然而该隐却用过去式说到这件事,「你已经赶我出去。」(Thou
hast driven me
out)还有在预言上,说到将来的事件,常用完成时态;比较以赛亚书五十三章四节,「祂诚然担当了我们的忧患」(Surely he
hath borne our
griefs),这句话是说到基督为人赎罪说的,可是这事的发生还是在几百年以后。
或许拉麦的歌词并不是事实的报导,乃是夸耀性的威吓,正如他所说:「壮年人伤我,我把他杀了」,拉麦先说到「壮年人」,然后再说到「少年人」。这在希伯来文的诗歌中,是指着「任何人」说的。「伤我」与「害我」都是指着某种肉身上的损伤。
这首邪恶的诗歌,在廿四节达于最高潮。在这里拉麦将一切敬畏神的心抛弃无遗。他回想到神应许要保护该隐,凡杀该隐的人,要遭耶和华的报复七倍。但拉麦藐视神的保护。他是一个自己能够独立自主的人;他不需要神。他不但不依靠神,求神的帮助,他还极端的自恃——不是七倍,乃是七十七倍。拉麦的言词是极其傲慢,骄傲与目中无神的抗拒。这首仇恨报复之歌,纯粹是无神的人本主义。刘宝德称此为「空前绝后的反神言论」。
拉麦的傲慢与潜越,在今日世界中仍然存在。现今世界企图藉着整军经武来获得安全与保障,不知悔改而求告神,实际上就是等于拉麦骄傲的夸口。
该隐的后代,拉麦的这个家庭,诚然是个成为令人注意的家庭。在拉麦以及他的众子身上,吾人看见伟大天才,及人类一切未来进步的成功基础,然而这一切都与无神的人本主义有联关。在这里我们看到神普通恩典的伟大赐予。但这些恩赐是为邪恶而使用的。塞特的后代,虽未上升如此之高,但在另一方面,他们也并未下沉如此之低。在以后的课程中我们将要看见,当这一切成就,夸示与罪恶正进行的时候,塞特的敬虔后代,凭着信心,在神并祂救赎的应许中,过着他们安静的生活。他们盼望女人的后裔,将要打碎蛇的头,将它毁灭。
从四章廿五节开始,我们讨论到塞特的支系。当然我们不能猜测塞特的出生是拉麦、雅八、犹八与土八该隐之后。第五节告诉我们,塞特的出生是在亚当一百三十岁的时候。塞特的出生一直到四章廿五节才提起,为的是首先述说并处理该隐的支系。这是创世记一般的写法,首先论到较为次要的事,并加以处理,然后论到救赎历史中最重要的事件。照样,在论到该隐不敬虔支系之后,著者(指摩西而言)就论到塞特的出生及其后代。
塞特这个名字意思是「安排」或「代替」。夏娃叫她第三个儿子塞特,因为正如她所说神已经委派他为她的后裔,来代替该隐所杀的亚伯。夏娃在她第三个儿子的出生上,看见神恩惠的安排。她或许盼望这第三个儿子就是将要毁灭蛇的,神所应许的后裔。果然,就是从塞特的后代生出了所应许的后裔。夏娃表显出一个信心的态度,这与该隐支系的不敬虔正相反。
「塞特也生了一个儿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时候人才求告耶和华的名」。以挪士这名字是「软弱」或「脆弱」的意思,无疑,塞特见到人类脆弱的事实,所以他才给儿子起名叫以挪士。此种对人类软弱的着重,并非是悲观和失望的结果,乃是出于信心的结果。人知道自己软弱才会知道更加转向神,又在困难的时候求神帮助。所以,在以挪士出生的时候,人开始求告耶和华的名。这并不是说相信耶和华,神救赎的恩约是首先在以挪士的时候开始的。那只是说对耶和华正式的公众崇拜是在那时候开始的。信仰耶和华的宗教,在亚当和夏娃时已经开始了。到第三代,大约在以挪士出生的时候,才有正规的、公众的聚集来敬拜耶和华。
要了解在四章廿六节所提公众崇拜的细节,对我们将是很有趣的事。那聚集是大的或是小的呢?他们聚会是在露天,或是在房子里?崇拜是在每安息日,或者聚会的次数更多,有谁领导聚会,崇拜的秩序为何。我们可以猜测这「求告耶和华的名」是在每周日的安息日举行。在此崇拜中包括祈祷和献祭。除此之外,我们不敢妄加推测。圣经告诉我们的,是我们需要知道的,并不是我们想要知道的。
在该隐与塞特两支系之间,不但有显著的对照,也有显著的平行。为使此点更加清楚,我们现在要列出此二支系的平行表。
亚当………………………………………亚当
该隐………………………………………塞特
以诺………………………………………以
挪 士
以拿………………………………………该
南
米户雅利………………………………………玛 勒
列
玛土撒拉………………………………………雅 列
拉 麦………………………………………以
诺
拉麦之众子………………………………………玛土撒拉
拉麦
挪亚
挪亚的众子
在这里我们所注意到的头一件事,就是该隐支系的名字与塞特支系的名字有显著的相似。有两个名字以挪、拉麦,这两支系中是相同的。还有几个别的名字也非常相似。这些名字的相同或相似,确实表明了在人类两支派之间有些接触。这种相似性是很大的,绝不能解说为巧合。正如以前所说的,我们不知道这些名字的原文,这或许是人类原初的语言。我们在希伯来文旧约中所有的这些起名字,不是把原文的名字翻译过来的,就是原文名字的译音。如果我们确实知道这些名字的真意义,那就会帮助我们回答那一支系的人,是从那另一支系所借来的名字的问题。但这一点我们还不知道。
其次,我们要注意到这一代与那一代之间显著的对照。该隐对塞特,这是蛇的后裔与女人的后裔对比的实例。以诺对以挪士,这以诺是该隐的儿子,以世界第一座城的建筑,来表明他的出生。这以挪士是塞特的儿子,他的出生开始了拯救之神耶和华的公众崇拜。该隐支系的拉麦,就是多妻制度的创始者与亵渎和剑歌的著作人,与塞特支系的以诺相对照,这个以诺与神同行,后被接升天,未经死亡。该隐系的拉麦之子土八该隐,他用刀剑削短了人类的寿命,与玛土撒拉相对照,他达到世上人类的高龄,他活了九百六十九岁。
在世界上有两等人,而这两等人的分别并不是在表面上的,乃是在根本上的分别,这是非常明显的。邪恶的、无神的人本主义与敬虔的、谦虚信仰耶和华的支派相对比。我们也理解到人类仍然被分为两个集团:蛇的后裔与女人的后裔。不拘今日怎样谈到上帝为父与人皆弟兄,人类仍然被分作两个敌对的团体。该隐的后代,在洪水时灭绝了,由挪亚一家,人类又有了一个新的开始,这是不错的。但在挪亚的时代以后,「蛇的后裔」在世界中又占优势,超过了挪亚的后代。在今日世界中,这两等人一并存在。
我们在本段历史时期内,看出了神的目的是任凭罪恶的发展,给予最微小的限制,为的是显明罪在各时期中的真实性格与倾向。此一时期最显著的消极性,就是在塞特的后代敬虔支派中也是很明显的。就是在塞特支派中,在宗教方面也没有显著的进展,最多也不过是在以挪士出生时,开始了耶和华的公众崇拜。我们可以说救赎的计划,在此一时期内是划时代的,敬虔派保守他们自己的完整,但对于神救赎目的的完成,并没有显著的进步。在此一时期内有显著的个人敬虔,即如以诺与神同行,但由整个塞特的后代看来,在此时期内,只是保持他们自己的完整。并没有任何迹象显示他们对于该隐的后代有什么良好的影响。相反的,他们却受到该隐支派的恶影响,我们在第六章中就会看出由于二支派的互相联姻,该隐的后供开始腐化塞特的后代。
那么我们可以归纳此一时期内塞特派的历史,说他们能保守他们自己免犯该隐派最明显的罪与败坏。论到他们所能提说的只是这些。从新约当中,我们知道挪亚在他那个时代乃是宣传义道的(彼后2∶5),但明显可见,他所传的道即没有阻止该隐派的罪恶,也没有领导他们相信耶和华,因为当洪水来的时候,只有挪亚一家八口得救,没有丝毫证据证明塞特派在该隐派中的传道工作有什么成功。当然挪亚所传的义道,是荣耀了神的名,而使当时的罪人无可推诿。
第五章是创世记新段落的开始,在第五章一开头就提到「的后代」。「亚当的后代,记在下面」(5∶1)。从这里开始本书要论到亚当真后裔的历史——亚当这一部分的后裔对于神救赎的计划是非常重要的。
从五章一节到六章八节这一段的内容(「亚当的后裔」)很可能是在洪水以前所记载下来的,那时的书法比较说来是属于古代的,这一点考古学屡次地证明了。当然我们不能十分确定,但我们必须仔细区分什么是可能的,什么是确定的事实。
其次,我们看到人类创造世界的简单重述(5∶1下半、2)。有些批评家曾经问过:为什么在这里又重新提到人的创造?这是有充分理由的。这要叫读者记忆起在第一章所记载的。人类所处原始蒙福的境况,并没有因为三章、四章所说的罪恶的进展而被遗忘;这事仍必须牢记在心里;神仍要把伊甸园原初的祝福与公义重新带回给人类。
所以第五章提醒读者,叫人知道人是神造的,人并不是自己生出来的;不是进化的产物,他是按照神的形像造出来的(并不是像今日那样受到罪的败坏),神造人是造男造女(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是神所设立的,为着蕃衍人类),在人受造时,有神的祝福临到他(在此以前并没有因罪而受的咒诅)。如果我们的始祖遵守了神的约,而没有破坏了神的约;如果他们顺服了神,而没有依从了蛇的试探,那么人类的整个历史将要何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