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三位一体教义的历史背景
在基督教时代的前三个世纪中,神学上的争辩差不多完全都集中于父和子存在的关系上,几乎完全忽视有关圣灵的教义。由于这种情势的发展,有关三位一体教义的正式声明相当缓慢。当第二世纪和第三世纪的时候,由于斯多亚派和柏拉图派思想的影响,而引起对基督完全神性的否认,并且企图降低祂的等次,认为祂是受世界的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的。为了抗拒这一浪潮而引起的一种反应,称之为一神教论。此派把父、子和圣灵完全当作一个位格,而祂自己显出各种不同的功能。
我们并不是推断基督的神性是从三位一体的教义中演绎出来的,相反的三位一体的教义是从基督的神性演绎出来的。有由于基督的自称,祂所执行的权柄,祂所行的神迹,和祂所显出来的荣耀,尤其是祂的复活,初代教会全体一致地承认祂是真神。从这种全体一致的确信和从洗礼的仪式和使徒的祝福中推论出三位一体教义的基本形式。既因他们都相信只有一位真神,这就引起了一个难题,那就是怎样使两大主要信条相和谐。因此有些人就想用拒绝基督的神性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难题,但主张此种见解的人为数无几,在头两个世纪中,他们的影响也不太大。
此一争论在初代教会于325年,在亚细所召开的奈西亚大会中解决了。在后来成为亚利山大主教的阿他那修的影响下,大会宣布基督具有完全永远的神性,祂被称为“神之神,光之光,唯神之神,与父同为一体(实质)。”
然而由于大会专心一意在讨论有关基督位格的教义,却忽略了对圣灵下任何解说。阿他那修曾宣称过圣灵是真神,但是当时有许多作者把圣灵当作道或子,而另外有人却认为圣灵是神的非具位格的能力或功效。关于圣子的位格和属性的问题尚未解决以前,论到圣灵的教义并无任何进展,些乃当然之事,这已于381年在康士坦丁举行的第二次基督教大公会议得到更正,在大会的信条中加入以下的话:“我们信圣灵,祂是主、是生命的赐予者,祂是从父而出,与父和子同等的,应受同样敬拜,并享同等荣耀,祂就是藉众先知发言的那一位。”
有一个兴起的异端就是萨比莲派(Sabllianism)(注一)。这一派的观点认为在神性中只有一个位格,而父、子和圣灵等名称不过是指这一个位格的不同功能。在创造世界这方面祂被称为父;在作为世人救主这方面祂称为子;和祂在人的心里作工的时候被称为圣灵。有些人愿意这样说,这同一位在旧约时代被为称父,在祂道成肉身以后被称为子,而祂在教会显明祂自己的时候被称为圣灵。这些同一位格的不同的表现,可以和一个人来相比拟,他在家里是父亲,在教会中是长老,而在社会上他是一个医生。
然而这种观点只能在一点点上满足基督徒的宗教意识,那就是承认基督的真实神性。不过它的缺点是很明显的;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下去,那么神在成为子以后就不再是父了,祂成为圣灵之后也就不再是子了。道成肉身被贬抑为在耶稣基督这个人里面人的本性暂时的联合。这种观点与圣经是大相迳庭的,所以不久就遭到拒绝。教会所持守的教义既不是三神论亦非萨比莲派,乃是在二者之间持守着真正的均衡。
另外一个我们所必须注意有关三位一体的异端就是索西尼派(Socinians)。此派主张基督仅仅是一个人,确实是一个非常好的人,事实上是人中间最好的人,从来没有任何人像他那样被神的能力所激动和控制的,然而他的存在是在约瑟和马利亚的正常生产之后才开始的。他们承认祂从神那里得到比以前任何先知与教师更先进的启示。他们觉得不管怎样被高举,他们也是像亚利安派那样认为敬拜一个受造之物是错误的;虽然他们的信仰不比亚利安派纯正,然而在这一点上却是更为一致的。这种观点当然会被教会定为异端,但是它却继续的在各时代中存在于真宗教的外围,成为一种异端。今天的新神学派(现代主义)在本质上就主要是拒绝宗教的超自然部份,多少是与索西尼派的遗传相似的。
奥古斯丁在这方面是声誉卓著的,他曾促进这一教义的发展,在数世纪中他的(论三位一体)那本书成为对这个题目的标准著作。虽然阿他那修使教会接受了父、子和圣灵的真位格与神性,但他还是让圣子和圣灵在程序等级上从属于父的地位。奥古斯丁废除了从属的观念,如何废除的呢?他是著重于三位在本质之数字上的合一,由于奥氏的影响,教会在理论与事实上都接受了这个教义。虽然宗教改革是促进教义发展的大时代,而三位一体的教义在早期已经形成了,关于这个教义并且没有陷入什么思辩的超势。路德和加尔文都拒绝超出圣经有关三位的简单叙述,虽然加尔文再坚称子和圣灵都是自我存在的,并与父完全同等的,但他的目的只是要抵挡那些说“子的生出和圣灵的发出是指本质的交通,是从永远来的,因此子和圣灵都依靠父”者的教训。在加尔文的的言论中,以位格平等的观念,代替了生出和发出的观念。
根据圣经和信条的教会,当然是属于三位一体论的,而非属于独一神论的。直到一个世纪以前每一个教派,和每一个地方教会,才传讲三位一体的教义,认为是当然的事。但时过境迁,甚至在许多自称是福音派的教会中,这个被认为是阐述永远不变的教义真理,却少有人提及,而在其他的教会中,三位一体的教义,也像别的重要真理一样,受到挑战、怀疑和拒绝。真理本身并未改变,然而在我们这一世代中,有许多人对这一真理的态度改变了;在今天有一股新的争论力量相当激烈,我们不单要抵挡外面的仇敌,还要防备披着羊皮的内在仇敌。
在一本最著名的书(三位一体)的教义中,麦卡尼博士(Dr . Clarence E . Macartney)关于今天对此教义的争论说过以下的话。
“当时阿他拿修所激烈反对的,乃是那些想要给世人一位不完全(遭破损)的基督。他知道不完全的基督并不是基督。他知道救赎工作除了藉着父(神)、子(神)和圣灵(神)所完成的救赎之外,根本就没有救赎。时时用各种不同的名称和形式,共同从事一种不信的阴谋,要想说服世人接受一位不完全的基督,用以代替神永生之子的基督。在亚利乌时代以前就开始有一种广泛而热烈的宣传运动,企图以较小的基督和不完全的基督来代替新约中救赎的基督。这个运动的领袖们,不是公开拒绝新约中有关基督奇妙的降生到这个世界上来的记载,就是主张接受或拒绝基督是怎样来的那些记载与基督都无关紧要。这一位新的基督可能没有行过神迹。祂也没有死在十字架上,站在人的地位上作世人的代赎者,也没有在神的律法要求之下担当人的罪。祂也没有带着祂那被埋葬的约瑟墓中的原本身体复活,祂也没有带着那个身体升天,和全能父神的右边替世人代求;并新约屡次所说关于祂的荣耀得胜地再临,意指真理和权柄最终要传遍于全世界。虽然如此,主张这些观念的人还在讲论基督,有些还在传扬基督。那一位基督呢?在耶稣骑驴进耶路撒冷受到群众喝彩欢迎时。人们就说过“这一位是谁?”今天在基督教里对于这一位新的、不完全的基督,也会问“这一位是谁?”
将教会关于此一教义所陈述的信条,作一简短的摘要是颇有意义的。我们已经提过,在最初三世纪当中并没有开过什么重要的会议,并且此教义信条声明的形成也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而且早期基督徒是原原本本地持守此教义,并无任何争论;此教义是由时间上和延续和争辩突然促成的。由于犹太人的讽刺;外邦人的嘲笑,和不可避免的混淆以及教会中诚心相信圣经有关此教义所教导的人,对此教义陈述方式的相互矛盾,所以教会不得不分析此教义并且清楚地确定正式的声明。
有关各信条教训之最佳摘要,莫过于上文所提过的麦卡尼博士的那篇文章。他在序言中这样说:
“当我们读到这些声明的时候,我们要记住,这些也并不是代表一些无益的和虚空的思测,乃是经过一些有思想训练之人的努力。按着他们在圣经中和信仰纯正的基督教的传统中,所发现的去界说和解释三位一体的真理。我们须记得,这些教义声明,特别是早期的声明,是在基督教受到不信派攻击最厉害的时候形成的。在毕兹堡、圣路易、芝加哥、底特律和其他的美国大城市,观光客都要去看看古堡的旧迹,这些古堡乃是最先的开拓者为了保卫他们自己而建立的。那些大木头作的碉堡以及枪眼和了望台,现在还竖立在各大城市中心,成为国家进步发展的标记,因为若没有与这些碉堡相配合的冒险事迹,英雄主义和牺牲精神,就不会有这个国家。这些早代教会所有信仰上的承认,也像一些古老的要塞一样值得尊敬。这些也代表了基督教历史的危机,并唤醒英雄主义和有胆识的人们,不容许他们的宗教遗产被剥夺,而面对不信派喊出“我相信信条!”今天最流行的风气就是轻视教会信条,和那些把信经传递给我们。和拥护这些信经的人,并且虚与委蛇地说,这些东西与实践的基督教没有任何关系,其实没有任何假冒为善的话比这个更愚蠢、更无耻、更使人讨厌的了。若没有这些信条,以及这些信条所代表的勇敢、爱心和信心,基督教老早就从地面上被消灭了。”
1. 奈西亚信经(The Niceene Creed)三二五年:
“我们相信一位神,——和一位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是父所生的,唯光之光,唯神之神,生出,而非造成,与神同存,同质——并相信圣灵。”
2. 奈西亚——康士坦丁信经(The Niceno-Cemstantin-Politan Creed)三八一年:
在这个信条中有关父和子的话,实际上是与奈西亚信条相同的,而关于圣灵方面作了如下的更正:“并相信圣灵,祂是主是生命的赐予者,是从父而出,与父和子是同等的,同受敬拜并同享荣耀,祂就是藉先知发预言的那一位。”
3. 阿他那修信经(The Athanasian Creed)起始和时间不详,但在诸信经中却是最合逻辑,最精确的:
“大公教会的信仰是:我们敬拜一位三位一体的神,并且三位是合一的,位格既不混淆,实质也不分割;一是圣父的位格,一是圣子的位格,一是圣灵的位格。然而圣父、圣子和圣灵是在同一神性之内;有同等的荣耀,同具永远的威严。根据基督教的真理,我们不得不承认每一个位格都是神和主,然而按照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不可说有三位神,也不可说有三位主。”
4. 奥格斯堡信仰告白(The Augsbury Confession 1930)——最早的基督教信条,并且是信义宗所接受的信仰准则:
“只有一位神的实质,称为神,是永远的,无形无体,不可分开的,具有无限的权能、智慧、良善,是可见与不可见万事万物的创造者和护理者。并且在这同一实质和权能之中有三个位格,就是父、子和灵,都是同永远的。”
5. 三十九条(The Thirty-Nine Articles 1517)——英国国教和美国圣公会信条:
“只有一位真活神。在这位合一的神里面有三个位格,是同一实质,具有同一权能和永远,就是圣父、圣子和圣灵。”
6. 韦敏斯德信仰告白(The Wes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 1643)——是长老会的信条,和多特会议信条都是与改革宗教会十分相近的信条:
“只有一位真活神。在神的统一性内有三个位格,同一实质,具有同一权能和永远,即为父的神,为子的神,和为圣灵的神。父是一位,既非所生,亦非所由出;子永远由父所生;圣灵永远由父与子而出。”
(注一) 萨比莲派SABELLIANISM
这个名称是从第三世纪萨比流(Sabelius)的名字而来的,这是一种对三位一体的不完全的观念,它是为了防备三神论,而把父、子和圣灵三个位格贬抑为神的三种性情、形式和关系,主张这三种性情形式和关系是在神与人交往中所表现的。因此神在本质上永远是一位,而在时间上,为了特别的目的,祂取了父。子和圣灵的形式,并且可能被认为是这样如此敬拜。这种对三位一体的奥秘之过分的解释,曾吸引了许多跟随者,但是他们很快就发现了,虽然基督是完全的神,但是祂不仅是一个形式或功能,祂是先在的,和永远的子(约17:3-5-24),因此很明显的要有一个实质的三位一体。由于亚利山大的丢尼修斯的反对,在主后二六三年,萨比流和他的学说在罗马的教会大会中(在丢尼修斯教皇手下)被定罪。